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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7 至 19 世紀英國的轉變

第一節、 商貿與海外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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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7 至 19 世紀英國的轉變

第一節、商貿與海外擴張

1603 年,伊莉莎白一世去世,都鐸王室絕嗣,王位繼承人是來自鄰國蘇格 蘭、斯圖亞特王室的詹姆士六世(James VI, 1566-1625, r. 1567-1625),稱英格蘭國 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 1603-1625 在位)。詹姆士一世具有新教背景,讓英格蘭臣 民對他有所期待,但他相信的是絕對的「君權神授」觀念,對於英格蘭國會中,

因宗教或各類政治問題吵鬧不休,頗感不耐。111在他親撰的The Trew Law of Free Monarchies 這篇文章中自認為自己是「上帝的助手」(God’s Lieutenant),也是所 有臣服於國王的臣民「理所當然的父親」(naturall Father),因此所有臣民應該無 條件聽命於國王,因為身為父親的責任就是好好管理他的「子女」,而國王則凌 駕於法律之上;112按照這邏輯推導下去,如若有人—無論是一般百姓或是國會—

意圖抗拒「父親」的治理,則百姓就是在抗拒上帝的旨意,國會則應該解散而不 復存在。113

但此種無條件服從國王、君主不受制法律的觀念,早已「隨著都鐸王朝的結 束而消逝」,114何況國會已經存在這麼久、擁有諸多特權,都鐸王朝的君主不時

111 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事:從羅馬時代到 21 世紀》Vol. II,頁 473-474。

112 英王詹姆士一世(King James I),“The Trew Law of Free Monarchies”,收入氏著,《英王詹姆 士政治著作選》(King James VI and I Political Writing)(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62-84。

113 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事:從羅馬時代到 21 世紀》Vol. II,頁 473。

114 Winston S. Churchill, 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 The New World(New York:

Dodd, Mead & Company, 1956), 148.

115 Winston S. Churchill, 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 The New World, 148.

116 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事:從羅馬時代到 21 世紀》Vol. II,頁 473-474。

117 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事:從羅馬時代到 21 世紀》Vol. II,頁 469。

118 英國史學者閻照祥的觀點,見閻照祥,《英國史》,頁 164。

119 R. R. Palmer & Lloyd Kramer,《現代世界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 O 年》,頁 143。

120 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著,施康強、顧良譯,《15 至 18 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 和資本主義(卷一)——日常生活的結構:可能與不可能》(Civilisation materielle, économie et

利、低地國或北歐的漢薩同盟(Hanseatic League)競爭其商業地位;121紡織業將工 作分包給城鎮外圍的農村家戶,再透過政府授與專賣壟斷權(monopoly)向低地國 海上強權、殖民帝國。1241600 年,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成立,揭起英 格蘭海外擴張、日後成為殖民大國的序幕,並在接下來幾年內相繼在伊朗、印度 建立貿易站點。125而英格蘭的競爭對手荷蘭、法國也都分別在1602 年、1664 年

capitalisme : XVe-XVIIIe siècle. Tome 1: Les Structures du Quotidien)(新北:廣場出版,2012),

553-554。

121 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著,施康強、顧良譯,《15 至 18 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 和資本主義(卷三)——世界的時間》(Civilisation materielle, économie et capitalisme : XVe-XVIIIe siècle. Tome 3: Le temps du monde)(新北:廣場出版,2018),頁 388。

122 錢乘旦、許潔明,《英國通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頁 152。

123 閻照祥,《英國史》,頁 164。

124 尼爾‧弗格森(Niall Ferguson)著,睿容譯,《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 示》(Empire: The Rise and Demise of the British World Order and the Lessons for Global Power)(新北:廣場出版,2012),頁 37-41。

125 克萊頓‧羅伯茨(Clayton Roberts)、戴維‧羅伯茨(David Roberts)、道格拉斯‧R‧比松 (Douglas R. Bisson)著,潘興明等譯,《英國史(上冊):史前-1714 年》(A History of England, Volume I: Prehistory to 1714)(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頁 405;R. R. 帕默爾(R. R.

紐芬蘭(Newfoundland):本來在 16 世紀初只是零星漁船作業的漁場,到了 1615 年,該地的漁業雇用了5000 人,同時還有 250 艘漁船作業;約 25 年後,這兩個 數字分別上升到10000 人及 450 艘漁船;129除了英格蘭漁船外,這片鱈魚漁獲龐 大的魚場還吸引了荷蘭跟法國人到此捕魚,往後歐洲國家歷次的戰爭,紐芬蘭漁

Palmer)、喬‧柯爾頓(Joel Colton)、勞埃德‧克萊默(Lloyd Kramer)著,孫福生、陳敦全、周 鴻臨譯,《世界現代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年》(A History of Modern World Vol.

I)(臺北:美商麥格羅希爾國際、五南圖書出版,2015),頁 145,187。

126 R. R. 帕默爾、喬‧柯爾頓、勞埃德‧克萊默,《世界現代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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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也成為爭奪標的之一。130此外,諸如今日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New England)、馬里蘭(Maryland)或南、北卡羅來納(North & South Carolina)等地,也 都是英格蘭商人在17 世紀於美洲所開發的殖民地。131

除北美洲外,英格蘭人在1623 年於西印度群島(West Indies)建立了殖民地;

此後一直到17 世紀中,英格蘭移民陸續在西印度群島上開拓殖民勢力,並從事 甘蔗種植。132英格蘭在西印度群島的拓展行動,除與西班牙發生衝突外,也讓英 格蘭從種植甘蔗、製造蔗糖中獲益頗豐。133而為了甘蔗種植,各國紛紛在自非洲 運送黑人奴隸到西印度群島上;1660 年,英格蘭「王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成立,一開始經營項目是黃金,後來將重心轉為輸送奴隸的生意。王家 非洲公司與其他私人企業,讓英格蘭(及隨後的大不列顛王國)主宰了奴隸貿易;

根據統計,自公司成立到19 世紀初,這些專門經營奴隸貿易的公司,由非洲向 外輸出了超過百萬名的黑奴。134

這些殖民地開發的共同點是:拓殖行為均非國家或國王本身主動發起,而是 私人企業在取得政府的特許後,跨海來到這些地區,因此其拓墾行為必須自行募

130 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15 至 18 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卷一)—

—日常生活的結構:可能與不可能》,頁198-201。

131 約翰‧達爾文(John Darwin)著,黃中憲譯,《未竟的帝國:英國的全球擴張》(Unfinished Empire: the Global Expansion of Britain)(臺北:麥田出版,2015),頁 88-89。

132 閻照祥,《英國史》,頁 167。

133 尼爾‧弗格森,《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頁 40。

134 艾立克‧沃爾夫(Eric R. Wolf)著,賈士蘅譯,《歐洲與沒有歷史的人》(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臺北:麥田出版,2003),頁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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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自負盈虧,直到這些殖民事業穩定後,才反過來影響政府的決策。135

海外貿易的擴展,讓英格蘭與其他歐洲國家產生衝突,如英格蘭與荷蘭兩國,

不僅在香料產地印尼,也在海上為了海上航行的航道爆發激烈戰爭。1649 年英 王查理一世(Charles I, 1600-1649, r. 1625-1649)被國會宣告叛國而斬首,英格蘭轉 為共和國(English Commonwealth);1651 年 9 月,英格蘭「殘缺議會」(Rump Parliament)通過〈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規定任何貨物必須由英格蘭或原 產國船隻運送,英荷因此爆發戰爭;兩國又分別在1664 年、1672 年為了海上貿 易及美洲殖民地的緣故開戰。兩國在這三次英荷戰爭中互有得失,但英格蘭卻因 為這一系列的戰事弄得幾乎財政破產。136

1694 年,鑒於過往僅倚靠徵收土地稅的收入,已不足以支應英格蘭的對外 戰爭,「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於是在商賈集資下成立,國家則透過該銀 行發行國債,政府可以透過國債發性迅速籌措到戰費,再以較低的利息,長期償 還國債的認購者。對甫經歷1688 年「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支持新 教君主威廉三世(William III, 1650-1702, r. 1689-1702)和妻子瑪麗二世(Mary II, 1662-1694, r. 1689-1694)「奪位」,主要是輝格黨的商人們認為,集資成立英格蘭 銀行,代表著新教政權與他們之間更緊密的連結,畢竟若是詹姆士二世(James II, 1633-1701, r. 1685-1688)或其羅馬公教的子嗣重登王位,不太可能償還他們借給

135 約翰‧達爾文,《未竟的帝國:英國的全球擴張》,頁 88,189;閻照祥,《英國史》,頁 166-167;錢乘旦、許潔明,《英國通史》,頁 153。

136 陳逸雯、邵祖威、沈超群,《西洋史大事長編》,頁 86-88;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 事:從羅馬時代到21 世紀》Vol. II,頁 5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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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資金。137另一方面,此前的所有英格蘭國王(包括都鐸王朝、斯圖亞特王 朝)都曾有過短期向公眾舉債,卻延遲償付(利息或本金),甚至直接由國會法令宣 布勾銷所有國王/政府積欠公眾的債務,信譽不佳;此時有英格蘭銀行發行的國 債不僅有穩定的利息給付,更重要的是,還有未來稅收的擔保,這重新提振了政 府信譽,並支撐英格蘭及日後的大不列顛,在幾乎每一場與歐洲強權們的爭戰取 勝:資金籌措的速度,關係著戰場上打擊對手的強度。138

這套國債系統的好處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War of the Spanish Succession) 得以體現。1702 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卡洛斯二世(Carlos II, 1661-1700, r.

1665-1700)無嗣而終,與其有親戚關係的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世(Louis XIV, le Roi Soleil, 1638-1715, r. 1643-1715)便想趁機擴張法國的勢力範圍,意圖讓「庇 里牛斯山再也不存在」,並讓北部的低地國地區也納入法國旗下。139英格蘭會參 戰,不僅是國王威廉三世是荷蘭人的緣故,也是為了要抵制法國在美洲擴張其勢 力,同時,這場軍事行動背後還有輝格黨人的商業利益再驅策。1713 年〈烏特勒 支和約〉(Treaty of Utrecht)簽訂後,法國在這場戰爭中幾乎財政破產,而英國(英 格蘭、蘇格蘭於1707 年合併)則獲得法國的大片美洲領土,還控制了進出地中海

137 麗貝卡‧弗雷澤,《英國人的故事:從羅馬時代到 21 世紀》Vol. II,頁 583-584;R. R. 帕默 爾、喬‧柯爾頓、勞埃德‧克萊默,《世界現代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年》,頁 217。

138 費爾南‧布勞岱爾(Fernand Braudel),《15 至 18 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卷三)—

—世界的時間》,頁412-414。

139 R. R. 帕默爾、喬‧柯爾頓、勞埃德‧克萊默,《世界現代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

年》,頁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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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扼要直布羅陀。英國透過這場戰爭,確立了未來近兩世紀世界強權的地位。140

18 世紀英國另一個重大的拓展事業,即是東印度公司正式統治印度,印度 又在19 世紀下半成為不列顛的保護國,直至 1947 年獨立。

17 世紀末,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只有零星的商貿據點,而商貿的拓展與進行,

仍得仰賴印度統治者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8)的恩允,因此,東印 度公司在當地,時常受到蒙兀兒朝廷、地方官員的刁難,時常得靠行賄來打通關,

否則就有可能被沒收貨物、遭致鉅額損失。1740 年代,蒙兀兒帝國在土耳其、阿 富汗等勢力的侵襲,以及地方王侯趁勢坐大、呈現半獨立的狀況下,逐漸喪失對 整個次大陸的控制。141東印度公司則趁勢拓展在印度的勢力,同時間,法國也想 在印度擴張勢力,因而英、法兩國在美洲、印度的商貿利益衝突就此爆發。

幾乎席捲整個歐洲的「七年戰爭」(Seven Years' War, 1756-1763),戰事不僅 僅在歐洲本土,也在美洲、印度等地開打。時任「實質首相」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1708-1778)並不樂意英國涉入歐陸戰事,但英國漢諾威王室的國王喬治二世 (George II, 1683-1760, r. 1727-1760)較為看重其在德意志的領地。皮特更看重的是 英國在美洲的殖民地,於是,英國憑藉其強大的海軍擊退法國。142這場戰爭再次 應證了英格蘭銀行發行的國債,對戰費籌措有多麼重要,143同時也讓英國從此獨

140 R. R. 帕默爾、喬‧柯爾頓、勞埃德‧克萊默,《世界現代史(前篇):從歐洲興起到一八七○

年》,頁217-219。

141 尼爾‧弗格森,《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頁 56-58。

142 尼爾‧弗格森,《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頁 61-62,63-64。

143 尼爾‧弗格森,《帝國:大英世界秩序興衰以及給世界強權的啟示》,頁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