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問題意識

壹 、 落 實 「 人 權 法 治 教 育 」 以 培 育 未 來 「 公 民 」

教育無可避免含有正確價值傳遞的做為人權意識與價值傳遞的教育,其 亦是行使與實踐人權的前提。做為人權知識的教導為內容的教育,其最主要的 目的在於加強人權;從人權教育工作者的觀點來說,寬容和尊重人權,應當是 受過教育者的主要特徵(許育典,2005:52)。除上述對人權與教育觀點外,人權 與法治教育更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法治教育」不應只是在於教導守法或學 習法律常識,更重要的是藉由法治教育以養成未來公民須具備的利益衡量、價 值判斷、思辨能力。質言之,法治教育課程如何以生活化、以討論和對話學習 問題解決與批判思考來深化學生民主素養,並進而涵養其人權意識,乃是研究 者關心的問題與動機。

在九年一貫課程中,法治教育並未獨立設科,但課程綱要中的基本理念 部分即提到培養人民的「法治觀念」為教育的目的之一,在基本能力「五、尊 重、關懷與團隊合作」項下的說明中亦提到「遵守法治與團體規範,發揮團隊 合作的精神」,可見法治教育在此課程中仍受到相當程度的關注。法治教育的正 式課程主要係安排在社會學習領域之中,而在其他領域,也有融入法治教育的 情形。

法治教育(Law-Related Education),係專指在學校所施行的法治教育(鄧毓 浩,1998a:12,1998b:224)。亦即透過有意的教育措施或活動,包括正式法 治教育課程的教學與非正式課程中有關法治教育之措施與活動等,以教導學生 認識、了解法治的真意,並能正確體現法治精神,以養成良好公民,進而建構 理想的公民社會。故如何從個別的班級教學、班級的各種活動規劃與其非正式 境教型塑學生人權法治意識,並進而教導學生採取公民行動,以培育優質良好 公民,乃是研究者的問題意識。

13

https://csrc.edu.tw/bully/rule_View.asp?Sno=1365

14

資源以強化校園法治觀念,提升師生良好法治素養。此計畫的目標擴大為除增 進犯罪預防效果外,亦希望能培育學生成為知法守法,有所節制與包容之現代 公民,進而期待能建構一個法治及尊重人權的國家環境12

教育部所提出的「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中的目標明確訂有:提升師 生及家長正確之法治觀念,建立積極之法治態度,降低並預防青少年犯罪,以 培育知法守法的現代化公民。而其策略亦提出有:一、增進教師法治知能。二、

規劃法治課程教材。三、發展學校法治措施。四、宣導親職法治觀念。在此目 標及策略之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亦訂有許多執行項目,目前學校現場 推動法治教育情形為何?法治教育課程教材使用的情形為何?又應該如何來落 實法治教育?在應然與實然之間係如何來調適?這些成為研究者關切的問題意 識。

參 、 「 法 治 」 與 「 人 權 」 及 「 公 民 教 育 」 的 實 踐

教育部曾於2009 年 3 月 19 日函頒修正「教育部人權教育及公民教育實 踐方案」,此方案係合併「人權教育實施方案」及「公民教育實踐方案」而來,

基本上其乃以延續人權意識及提供公民素養做為方案之目標。質言之,該方案 致力於建立友善校園學校環境、發展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課程及教材、培訓人 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師資、加強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宣導等策略,並能培養學生 自重尊人之正向態度做為目標。綜合上述,教育部之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 方案13的目標之一即在於培養其公民責任與素養及自治自律之民主法治觀念。而

「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方案」其實施的原則14主要則強調生活性,亦即使人

12「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可參考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plannews_detail.aspx?sn=640&pages=2 

13 教育部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方案,可參考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plannews_detail.aspx?sn=235&pages=10。 

14  同上註。 

15

權教育理念與公民素養落實於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及社會生活中,以及強化學 校內學生的公民素養與民主法治之理論及實務。

質言之,「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方案是希望透過人權教育與公民教 育之實施,進而培養學生人權教育與民主法治素養,使其瞭解自我之權利與義 務並確實習得尊重他人之態度,同時也期待藉由人權、法治教育與公民教育觀 念之宣導,建立學生地球村、四海一家等觀念,以期待學生能夠善盡地球村之 公民責任。

由上述可知,法治教育與人權教育具有部分的交集:法治教育與人權教 育各有一部分係互相包含重疊的。推動人權教育確實有助於法治教育的落實;

質言之,法治教育如果是以教導國民知法守法為目標,那麼不管我們再努力,

必然還是有人會犯法,所以法治教育是一種永遠不能完全成功的事業。若是在 教導國民守法的義務時,也給予相當的人權教育,使其尊重他人的生命權、自 由權等等,如此可以大大減少侵犯他人權利的程度及加強守法的觀念(蔡明殿,

2004:11)。就此點觀之,推動人權教育對於法治教育的落實應該是有相當助益的 推動法治教育有助於人權的保障;且整體而言,人權包含道德人權與法 理人權,而法理人權正是法治教育的主要學習目標之一。法理人權意味著透過 法律將人權法條化,也透過法律予以保障並促進實現。因此法治教育可促進學 生對法律以及法理人權的理解,了解如何運用法律保障人權、如何促進立法以 保障人權、如何監督司法的平等與公正以保障人權、如何監督修改不利於甚至 侵犯人權之法律(洪如玉,2004:23)。因此法治是推動、保障與促進人權平等的 主要工具,若無健全的法治,人權無法落實,因此法治是落實人權的必要條件。

故推動「法治教育」應有助於人權的維護、保障與落實。故「法治教育」做為

「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的實踐,如何透過「法治教育」的課程與教材教 學以提升學生的公民法治素養,亦是研究者的問題意識。

16

肆 、 法 治 教 育 教 學 歷 程 與 學 生 規 範 價 值 意 識 轉 變

法治與憲政的關係頗為密切,憲政的基礎即為勵行法治。民主國家法治 的成敗與否,與其國家人民和政府是否都有知法、守法、信法的精神有關。而 建立法治精神的原則即為先確立法律平等的原則與命令不得變更法律的原則。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包含了法律的普遍性與法律民主性兩個意義,亦 即近代國家法律有抽象拘束力,法律不論對象一體適用;法律的制訂應取得人 民自己的同意。至於命令不得變更法律原則,乃命令不得違反變更或抵觸法律,

對於法律未經規定的是向,亦不許行政機關頒行命令加以規定(周大中,1980:

77-78)。故現代法治思潮是以法律做為國家最高位的地位,任何人都不能高於 法律或不遵守法律,無論政府或人民都應該遵守法律。

再從法律社會化的角度思考,法律的本質是生活,故重點在於了解社會 事實的形成過程,且經由對事實形成過程的分析,產生面對現狀時應採取的對 策。故法律應是國民於生活的實踐中發展而成,是屬國民生活智慧的結晶(李茂 生,1992:4)。法律雖是一種具有強制力的維繫社會的規範,但其亦不外是一 種道德,此道德是所謂的公共道德而非個人道德,亦即為要維繫尊重人性的社 會生活所必須而每一個人均應遵守的最低限度道德(李茂生,1992:72)。法治教 育如果僅關心學生外顯行為學習是否合乎法律秩序,而未關注學生的規範意識 如何形成,學生的主體與自主義意識未能形成,此種法治教育實是被簡化成為

「犯罪防治」教育或「守法習慣」教育,法治教育社會化過程應注意學習者自 我完成、自我價值重構(林佳範,2004:21)。

自1997 年教育部(1997d)制定〈中小學辦理法治教育實施要點〉與「加強 學校法治教育計畫」後,該二者即成為中小學實施並辦理法治教育最主要依據。

〈中小學辦理法治教育實施要點〉最主要目的係為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養成師 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以奠定法治社會基礎。其實施原則主要強調法治教育

17

要以開放體驗性課程或活動,從活動經驗中學習。並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 識,透過角色互換、角色扮演等戲劇表現,讓學生體會民主法治的真諦。結合 社區資源共同辦理參訪、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生法治觀念。透過公開及民 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教育部)。故自教育部制定〈中小學辦理法治教育 實施要點〉並公布施行後,中、小學主要皆透過上述實施原則來進行法治教育 的實踐。

惟目前學校教育現場中,推動學校端的法治教育幾已成為學校訓導處(學 務處)的工作業務,而其推動業務,也幾乎在友善校園計畫下與性別平等、生命 教育、品德教育等成為眾多業務工作中其一,依據研究者觀察,學校為求統整 性辦理(學校業務繁忙,往往希望辦理一次活動即將相關的業務整合,或辦理一 次性活動冠上法治教育、性別平等、生命教育、品德教育等),並拍照做為活動 記錄存查,以應付評鑑的績效要求。而校內最常辦理的法治教育活動內容為:

法律知識有獎徵答、自治市選舉、霸凌防治、犯罪預防宣導或相關戲劇表演欣 賞,學生除記憶法條內容外,幾乎沒有機會將自己對於法治教育內容的想法與 價值觀點互相表達、溝通,從而研究者亦無法知道學生的規範價值意識如何形 成?而曇華一現的法治教育活動,更無法如同長期課程有深化的價值教育功能;

法律知識有獎徵答、自治市選舉、霸凌防治、犯罪預防宣導或相關戲劇表演欣 賞,學生除記憶法條內容外,幾乎沒有機會將自己對於法治教育內容的想法與 價值觀點互相表達、溝通,從而研究者亦無法知道學生的規範價值意識如何形 成?而曇華一現的法治教育活動,更無法如同長期課程有深化的價值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