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問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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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產業,應當積極掌握技術標準。我國經濟部瞭解掌握標準的重要性,甚 早即推動我國參與WiMAX行動通訊規格的作業,並參與WiMAX論壇成為 組織內標準制定成員之一,然而WiMAX標準之制訂者,主要來自於網通業 者,與傳統電信產業不符,現在的市場趨勢(特別是各國電信業者,甚至包 括台灣的遠傳電信)都逐漸走向WiMAX另一勁敵,即LTE標準,在這樣的 市場變化走向下,我國廠商是否仍能藉由WiMAX標準,而在 4G擺脫受制於 國外大廠的處境,亦成為本文研究討論的問題之一20。
是故,本論文欲在現行快速發展的行動通訊領域中,瞭解基本行動通訊 技術應用與內容,並從法律面的角度來觀察這條精緻垂直分工的產業,其中 涉及技術標準制定、授權方法、權利金收取等內容究竟是如何運作,而運作 過程又會產生哪些法律問題來進行分析探討。
第二節 問題意識
以往的行動通訊標準組織,主要包括國際電信聯盟(ITU)、3GPP、
3GPP2、TD-SCDMA,而這些組織成員多為行動電話營運商及行動電話設備 商。然隨著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網通業者現已跨足行動通訊領域,如 IEEE 組織從網通業者的角度制定行動通訊標準 WiMAX(802.16e/j/m),形成兩股 行動通訊勢力相互激盪。
無疑地,全球 3G、3.5G領域中各手機上下游廠商的應用發展,以及 4G 技術的進展仍是行動通訊產業最關注的焦點,而狹義的行動通訊即為行動電 話,隨著全球手機市場普及21,帶動了全球相關無線/行動通訊設備產值持續
20 WiMAX之最大支持者Intel在 2010 年 7 月 4 日時,將原本於 2005 年為全力發展WiMAX技術所 成立之WiMAX計畫辦公室解散,此舉使得業界認為Intel已放棄支持WiMAX之象徵。且自 2010 年起,亦有超過 100 多位成員離開WiMAX陣營,聯盟網站上之企業從 500 家銳減自 300 多家。
這樣的發展,使得台灣對WiMAX所寄予之厚望開始落空。然而,雖然隨著LTE在全球佈署壓縮 了WiMAX之生存空間,台灣的廠商之WiMAX產品卻在印度、東南亞、中東等第三世界國家之 市場,找到發展空間,詳於第二章有關WiMAX介紹中論述。以上資料參見中國經營報,<英特 爾移芯別戀>,2010/7/12 C12;林宏文,<英特爾表態不玩 台灣自謀生路 網通業在回教世界找 到新出海口>,今周刊,2010/11/8。
21 截至 2009 年第二季為止全球行動用戶已突破 43.1 億,其中 3G/3.5G用戶占整體用戶 12.1%;
再來,2009 年第三季全球最大的行動用戶市場中國大陸也已突破 7 億用戶,其他區域市場如非 洲、南美等行動用戶仍是持續的增長。參見陳釧瑤,〈2009 年第四季全球行動電話產業產銷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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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增,手機市場的發展乃為行動通訊發展的重點,因此本論文將把重點擺在 無線寬頻市場以及手機產業的發展上。為了瞭解現行行動通訊技術的主要制 定者,以利後續相關通訊技術標準政策制定和授權相關法律問題討論,本論 文擬先介紹目前技術標準制定與授權問題。
第一項 技術標準制定所面臨之問題
鑑於掌握住標準的廠商,可成為技術的領導者而非技術的跟隨者,一旦在 產業中掌握標準,也就同時掌握了商機,此觀Qualcomm因在CDMA領域取 得大量專利,而 3G行動通訊中無論係CDMA家族本身系列標準,亦或 WCDMA、TD-SCDMA,皆係以CDMA技術為藍圖發展而出。使得任何進 入 3G領域的通訊業者勢必都需向Qualcomm取得授權。因此廠商若能透過標 準組織的參與掌握現行技術趨勢,並掌握技術制定規格方向,將為自身發展 帶來莫大利益,也因此新一代的LTE、WiMAX技術,將來於 4G標準之發展 乃備受矚目。
另外,標準規格之制定非一蹴可幾,縱使在日新月異的科技產業,一項標 準之產生,可能亦需耗費幾年的光景。蓋技術隨著時間不斷演進,而標準成 員對於技術的採行每年皆必須召開會議討論,從提案、組織內技術委員會、
專利價值評估,直到最後決定技術內容,中間設計有許多機制,而這些程序 的執行皆耗費時日。
特別是通訊技術標準,從研發至商用運轉,至少約 10 年時間 。對於行動22
通訊產業而言,標準之制定與掌握對於產業中之成員由其重要。一支手機之 正常運作上,前提必須能夠傳輸和接收從基地台發出的無線訊號,並且能再 將該訊號從一基地台傳送至另一基地台。而此過程之所以能順利進行,則有 賴於所有的無線系統元件,皆能夠毫無縫細地相互反應,無論這些不同地元 件是出自哪一製造商的產品。這代表著不同系列的產品,皆必須符合一定的 標準規格,彼此始能正常運作。這些產品元件包含傳輸基地台、轉換器、手
要趨勢分析〉,資訊策進會研究報告,2009 年 12 月。
22 See DAVE MOCK, The Qualcomm Equation: How a Fledgling Telecom Company Forged a New Path to Big Profits and Market, 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 19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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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單位,以及晶片。手機內部的晶片使手機能夠與基地台通訊,並在接收到 資料後,將資料傳輸至轉換器,或再度傳輸至有線電話網路或其他的無線網 路系統。這個過程的運作,需要手機內部的零件,能夠在單一的無線系統中,
彼此間相容並作有效率的反應。也因此,一旦廠商投下鉅資,朝某一通訊規 格做產品研發,該投資的成本即屬沈沒成本(sunk cost),另行更換產品規 格之機會極為有限。
這使標準制定組織中,有關智慧財產政策的訂定顯得非常重要。本論文下 述將會討論 2G時代,因失敗的智慧財產政策所致慘烈的授權狀況,並介紹 3G時代為改善過去之不足,設計出的專利平台機制(patent platform)。在 即將正式邁入 4G的今日,除了WiMAX汲汲營營籌備自己的標準規格和授權 機制外,集合行動通訊大廠的LTE規格,顯得不太願意仿效類似 3G平台之 聯盟。這中間之原因和差異,可能涉及標準組織之智慧財產政策中,有關事 前揭露、公平合理無歧視授權原則,與專利法鼓勵創新而賦予專利持有人特 權之拉距戰,本論文將會詳細探討。
第二項 通訊技術產業的授權問題
一支手機之製造完成,必須歷經多個階段。從最上游之IC(integrated circuit)
設計、晶圓製造、封裝測試而完成晶片設計後,尚須再將該晶片嵌入手機內 部而與其他軟體硬體元件作整合,一切安裝就緒且元件穩定運作後,手機始 可正常發射、接收語音、文字、圖檔等資料。如前所述,手機內部作重要之 元件即為晶片,正因為Qualcomm及聯發科等晶片設計廠商所研發之整體解 決方案,而將手機運作所需之軟硬體皆整合進入晶片當中,才能使其他手機 製造商得以輕鬆地完成手機之製造而推出於市場。是故,以CDMA標準為 例,幾乎所有手機元件製造商,甚至營運商皆必須向Qualcomm取得執行 CDMA標準之技術授權,也因此屢屢引發其他廠商與Quakcomm間之權利 金、專利濫用、不公平競爭等授權爭議問題。
本論文將藉由對行動通訊演進在發展上所面臨之智慧財產問題介紹,來探 討即將進入之 4G時代,通信設備廠商可能面臨之授權障礙,包括權利金堆 疊、由交互授權衍生之封閉市場等問題。其中對於關鍵專利之認定、事前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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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政策,以及公平、合理及不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ion)
之授權原則之認定,在授權實務上仍然存在眾多爭議,本論文亦將透過對 3G關鍵專利報告、重要之專利授權糾紛之介紹,試圖藉由Qualcomm對於標 準組織之影響及從中引起紛爭之具體個案,來探討這些仍有待釐清之政策原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