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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未來行動通訊產業發展策略

第五章 我國行動通訊產業之發展與未來走向

第三節 我國未來行動通訊產業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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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將己身定位為「技術標準組織」而不願涉及當事人之其他紛爭,加上怕事前 介入過深而面臨違反競爭法規範的問題,故標準組織多不願直接介入成員間之授 權談判。惟為基本維護各成員能夠合理取得所需技術之管道,其在 IPR 政策中仍 會設有最基本的 FRAND 授權條款,作為雙方之協商依據,此部分已如前述,故 不再贅列。

大多數的台灣廠商並未加入國際標準組織,故基於契約之相對性,除非該標 準組織之 IPR 政策,要求關鍵專利所有者必須向會員及「非會員」以 FRAND 原 則授權,否則我國廠商在面對關鍵專利權人不合理之權利金條件時,實難以主張 其已違反先前之契約承諾,除非得以在美國涉訟時,成功主張前述之允諾禁反言 理論,使得要求關鍵專利權人必須對其履行先前之 FRAND 承諾。而對於已加入 國際標準組織之廠商,則其地位即為「利益第三人」,在美國契約法下,享有對 關鍵專利所有人契約履行之直接請求權,而得以成為適格之訴訟主體。

是故,對於台灣廠商而言,實應瞭解其所涉標準組織中之智慧財產政策,並 對組織成員間對於 FRAND 條款之實際應用方法進行研究,再搭配對標的關鍵專 利價值的判斷,方能作為我方與關鍵專利授權人授權條件談判之考量要素,不應 使國外大廠藉由 FRAND 原則所賦予之模糊空間,作為其向我國廠商收取不合理 權利金之手段。

第三節 我國未來行動通訊產業發展策略 第一項 我國政府目前推動之行動通訊政策

如前所述,目前爭取 4G標準的技術主要有二,分別為LTE及WiMAX。對台 灣而言,在Intel主導下的WiMAX,對於台灣而言,當時被認為為國內資訊業者 進入通訊領域開了一條捷徑,使台灣廠商得以參與規格標準的制訂。相較於此,

LTE的技術研發屬於封閉式,國內幾乎沒有廠商有能力參與技術核心467。 而為了擺脫過去行動通訊技術發展落後於美、歐、日、韓等國之局面,我國 政府遂積極輔助業界參與下一代行動通訊技術的研發,經濟部亦在民國 93 年藉 由主導 M-Taiwan 計畫中,輔導建立台灣 WiMAX 的手機產業鏈,並參與國際標

467 參見劉家明,註 50 書,頁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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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活動,目的在使台灣能夠從下游出發,掌握上游的技術與規格。

因此,台灣很早即開始佈局WiMAX技術,再加上IEEE標準組織對於 WiMAX技術的制訂不若 3GPP對於LTE技術制定般封閉,使得台灣有機會進入 IEEE的標準委員會,與Intel、Samsung一起討論WiMAX技術,並參與制定標準,

甚至一起交付技術與設備測試468

然而,目前大眾對WiMAX發展的隱憂,主要是 4G的後起之秀,即LTE 技術,一直緊追在後。且關鍵在於,LTE目前獲得國際級電信業者,如Nokia、

Siemens及Ericson等重要傳統電信大廠之支持,甚至先前投資WiMAX者,亦有倒 戈轉向支持LTE的趨勢,使得LTE雖晚WiMAX四、五年出現,但卻有聲勢愈來愈 大,陣容堅強的態勢,進而壓迫了WiMAX的生存空間469

外界對於WiMAX標準是否會成功之質疑,關鍵在於Intel在 2008 年初對 外宣佈,鑑於目前WiMAX在全球發展狀況不理想,其決定不在下一代之Centrino 平台470中,使用WiMAX晶片471。而在 2010 年 7 月 4 日,其更解散原本為全力 發展WiMAX技術而設立之WiMAX Program Office,分別併入Intel內部平台、產 品及銷售部門472。業界皆將該解散動作解讀為其不再支持WiMAX技術之象徵。

當身為WiMAX核心龍頭角色,且為主要晶片研發地位的Intel已離去,而主要電 信業者又不支持之情況下,使得WiMAX之前景不被看好。

如此,對於已在WiMAX標準投下龐大技術資本之台灣政府與廠商而 言,其在 4G標準之前景仍充滿不確定性,且亦已喪失早期合作研發投資LTE技 術規格,而掌握關鍵技術之良機。為此,宏碁董事長王振堂就公開的呼籲政府應 儘速整合現有的WiMax業者,將目前 6 家公司整併為 2-3 家,透過政府的力量,

468 台灣目前已成為國際WiMAX Forum董事會成員,與英特爾、摩托羅拉、三星及諾基亞等大廠 一起擔任董事,在最核心的董事會中取得一席之地。參見徐仁全,<WiMAX元年 目標瞄準設備 輸出大國>,遠見雜誌,第 76 期,2010/02/01。

469 參見前註。

470 Centrino為搭載Intel之中央處理器、主機板及無線網卡之平台,成為Intel筆記型電腦平台之產 品代稱。

471 參見中國經營報,<英特爾移芯別戀>,2010/7/12/ C12。

472 參見前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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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WiMAX商業整合環境,帶頭建構新的WiMAX產業營運模式473。由於國內 遠傳電信已經公開支持LTE474,我國政府與WiMAX廠商勢必須持續關注市場趨 勢,儘速與大陸及國外大廠取得合作授權之機會,不應忽略將來LTE標準在國外 進入商用後,對我國行動通訊產業業者可能帶來的之龐大衝擊。

第二項 我國下一代行動通訊產業發展策略

第一款 與大陸合作研發 TD-LTE 技術與制訂標準

擁有 5.5 億用戶的全世界最大行動電話系統業者—中國移動公司,積極 向全世界推動TD-LTE通訊標準發展。目前不單中國,包括印度、美國、歐洲、

日本亦皆興起TD-LTE通信方式熱潮。TD-LTE與LTE標準為姊妹規格,差別僅在 於一般的LTE標準,其上傳(從手機到基地台)與下載(從基地台到手機)之通 信使用不同頻率頻道的分頻多工(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ing, FDD)方式,而 TD-LTE則是上傳與下載使用相同頻率頻道的分時多工(time division duplexing, TDD)技術475

TDD-LTE與FDD-LTE二者技術差異不大,其連接基地台與營運商中央 設備的核心網路專用介面的規格完全相同。此外,連接終端機與基地台的MAC 層或RLC(radio link control)層等Layer 2 以上的通訊協議,亦僅有微小差異。

唯一較大差異之處僅在於物理層,而此目前仍可透過封裝共用射頻之技術解決

476

正因為二者技術差異性不大,故TDD-LTE在市場推廣上,得以沿用既有之 FDD-LTE基地台。目前正在籌備FDD-LTE的業者,包括擁有 1 億用戶的美國 Verizon Wireless LLC、8700 萬用戶的美國AT&T Mobility LLC,以及總計超過 1 億用戶的四家日本行動電話業者,合計具有龐大的市場規模。若這些營運商之設

473 參見經理人月刊,〈宏碁董事長王振堂:WiMAX應整併以達規模經濟〉,2011/5/31,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p=4755 (last visited on June 18, 2011).

474 參見林淑惠、林祝菁,〈遠傳:4G採LTE〉,工商時報,2011/6/3。

475 參見技術在線,<TD-LTE不僅在中國,還將擴展至全世界>,2010/8/19,

http://big5.nikkeibp.com.cn/news/mobi/52807-20100816.html (最後瀏覽日:2011/4/21)。

476 參見前註網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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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可以供TD-LTE沿用,再加上中國使用者對TD-LTE技術之需求,則其市場將進 一步擴大。如此龐大的商機,更使得全世界通信業者日趨重視中國之TD-LTE發 展,譬如目前大型基地台製造商已製造出可在TD-LTE與FDD LTE間切換使用的 設備,而美國之Qualcomm及法國ST-Ericsson SA等許多手機半導體製造商,亦已 開始提供TD-LTE與FDD LTE可共用之基頻產品477

此外,美國採用WiMAX服務的營運商Clearwire,亦在 2010 年 3 月向制訂 LTE規格團體的 3GPP提出了將該公司所擁有的 2496MHz~2690MHz頻帶也可以 用於TD-LTE的申請478;而一直以來,主導WiMAX發展之Intel,近來亦開始朝LTE

(尤其是TD-LTE)發展479

以上眾多行動通訊市場發展顯示,TD-LTE在行動通訊市場之發展日趨重 要,成為各國行動通訊業者不願放棄之商機大餅。而大陸正著力發展符合其自主 標準之通訊技術,其以龐大的市場為基礎,開發制訂屬於大陸之自主標準,將來 各國欲搶食大陸市場之大餅,則必須依照大陸之規範。據此,標準以及准入原則 將成為中國大陸優勢,台灣必須以大陸技術與市場需求作為主要考量,始有機會 與世界市場接軌480

然而,大陸雖然積極發展TD-LTE作為自主標準,行動通訊標準之核心智慧 財產權利仍係由歐美大廠掌握。此外,TD-LTE技術發展所需之積體電路、高階 設備等基礎產業,亦仍需仰賴國際大廠之技術提供。目前產業對大陸工業之定 位,仍係世界主要之終端設備代工廠,對此,台灣具有完整之WiMAX產業供應 鏈,而WiMAX與中國移動推動之TD-LTE同採OFDMA傳輸技術,亦同採TDD上 下行傳輸技術,技術上擁有高達 70%之重疊性,台灣以此為發展利基,再加上自 有之製造技術能量、關鍵零組件之製造能力等優勢,探詢與大陸合作之機會,並 透過兩岸之市場、技術、製造能量之整合,共同爭取在未來之行動通訊技術領域 中,有朝一日能與歐美技術大廠並駕齊驅,來作為雙方之長程目標。短期內,則

477 參見前註網站報導。

478 參見前註網站報導。

479 參見技術在線,〈英特爾的LTE晶片配備於iphone之日〉,2010/9/7,

http://big5.nikkeibp.com.cn/news/mobi/53068-20100906.html (最後瀏覽日:2011/4/21)。

480 大陸市場研究中心,〈兩岸新一代資通訊產業發展策略〉,資訊策進會,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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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藉由TD-LTE之發展優勢,持之作為向歐美大廠取得授權時之談判籌碼481。 日前大陸的中國移動公司曾表達期望台灣擁有WiMAX技術基礎的廠商能轉 向TD-LTE供應鏈,而欲拉攏晶片業者聯發科、威睿,手機廠商宏達電,行動整 合固網網通設備廠商正文、合勤、智邦等,在台灣迅速建立起從TD-LTE供應鏈

482。台灣政府應把握大陸所釋出之商機,推動政策鼓勵業者積極參與TD-LTE技 術研發,建構TD-LTE設備、晶片、終端測試實驗網,縮短開發時間與投入市場 之時程,並合作建立TD-LTE系統整合平台。

此外,台灣政府可檢視先前進行 M-Taiwan 計畫之經驗,擷取此等發展模式,

作為與大陸合作時之技術發展機制,並探詢兩岸共同成立 TD-LTE 之技術平台之 機會,以促進我國業者能夠與大陸共同制訂 TD-LTE 標準,藉此整合兩岸之資 源,提供完整解決方案輸出至其他國家,期待將來有機會在 4G 中,我國廠商能 夠佔有一席主導之地位。否則,如本論文前述,4G 標準之權利金堆疊狀態,相

作為與大陸合作時之技術發展機制,並探詢兩岸共同成立 TD-LTE 之技術平台之 機會,以促進我國業者能夠與大陸共同制訂 TD-LTE 標準,藉此整合兩岸之資 源,提供完整解決方案輸出至其他國家,期待將來有機會在 4G 中,我國廠商能 夠佔有一席主導之地位。否則,如本論文前述,4G 標準之權利金堆疊狀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