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陳述
第一節 問題陳述
早期療育為針對學齡前(0-6歲)階段於身體動作、語言溝通、生活自 理、認知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等五大發展領域有發展落後現象之特殊兒童
(包含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利用專業整合服務,經由醫 療復健、早期教育來激發其潛在之能力,使其障礙的程度降低至最小,並 預防未來其他障礙之發生,減少長期社會成本之防患未然的服務工作(郭 煌宗,1996;鄒國蘇,1997;周文麗、林惠芳、鄭麗珍,2000)。我國兒 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五條中對於早期療育的界定為由社會福利、衛 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 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 照顧(內政部,2004)。因此,為滿足家庭與特殊兒童多面向之需求,早 期療育服務就需利用各專業整合性的服務來解決特殊兒童在各種醫療、教 育、家庭及社會相關問題,以便能支持並加強孩子的發展(朱鳳英,2000)。
對於特殊兒童及家庭,早期療育服務需運用多專業間的協調合作,無 法以單一專業領域滿足服務對象的多元需求,必須由醫療、教育、社會福 利三個領域的專業人員,以專業團隊合作的方式提供個案最適切的服務 (張秀玉,2003;許天威,2004;蘇映伊,2005)。專業團隊是指由接受不 同專業訓練人員(專任或兼任)所組成的團隊,以合作方式協調彼此間的 專業能力,並考量機構的環境與條件,共同為發展特殊兒童及其家庭提供 全面性的服務(沈麗盡,2004)。根據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 辦法第二條中對於專業團隊的定義是指為了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 習、生活、就業轉銜等需求,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服務
等不同專業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提供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 務。美國1997年IDEA修正案(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97,又稱為105-17公法)與國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 則第五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9條及特殊教育法第22條中 均提及以專業團隊方式提供特殊兒童所需之服務,其所指之早期療育專業 團隊成員包含:醫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特殊教育 老師、社會工作者、心理師以及特殊兒童之家長等等。
社會工作者為早期療育專業團隊的成員之ㄧ,面對不同領域的專業人 員以及特殊兒童與其家庭的多元需求,社會工作者就擔負著多重的角色與 任務。張秀玉(2003)指出社會工作者於早期療育專業團隊中所應有的角 色包含行政者、諮詢者、協調者、調解者、教育者以及支持者的角色。由 於對特殊需求兒童及其家庭有深入的瞭解與接觸,在早期療育專業團隊運 作中社會工作者經常扮演的是"串連"(broker)的角色,串連著家庭與 專業人員,串連著家庭與相關療育資源,甚至串連著家庭中的每個重要他 人(陳雅玲,2003)。為了能夠發揮社會工作者在早期療育專業團隊所扮演 的角色,社會工作者在專業團隊運作過程中就需與不同專業合作互動,成 為家庭與專業人員間的橋樑,協助家庭表達其需求。因此,社會工作者本 身除需具備社會工作之專業才能外,還需對於其他相關專業有基本的瞭 解,才能在家庭與專業人員間達成溝通協調的任務。
所謂的專業才能指的是個人有資格或適合從事某項工作或擔任某一 個角色,或指個人在專業生涯中能夠成功達成或處理每項工作所需的技 能、行為、知識以及價值(林文郎,1999)。黃源協(1999)認為社會工 作才能指的是能將才能的概念運用於社會工作上,強調社會工作者能夠實
會大眾的責信。曾華源、林敏慧(2002)指出早期療育通報轉介及個案管 理社會工作者應具備的能力為協調能力、省察個人內在障礙的能力、察覺 自己需要被協助的能力、因應壓力的能力、瞭解掌握與轉介運用資源的能 力、增權能力、諮商與輔導的能力、動員團隊的能力、認識兒童發展與發 展遲緩的能力、與家庭一起工作的能力、熟悉特定服務族群的能力、宣導 能力以及溝通能力。對於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於專業團隊中所需具備的專 業才能,國內相關文獻中並未有明確的界定。
相對於醫療與教育專業人員的功能是促進兒童的發展,在早期療育服 務中,社會工作者的服務成效是無法直接由兒童發展的進步看出(蘇映 伊,2005),因社會工作者服務焦點著重於家庭處遇,而家庭的需求多重 且複雜,改變較為緩慢,不如其他專業對於特殊兒童療育可立即做出決 策,因而面臨其他專業對社會工作者專業才能產生質疑。在專業團隊中面 對權威性的醫療與教育專業,社會工作者對於自己與社會工作專業的信 心,將影響其工作成就感及社會工作專業與其他專業的互動關係(蘇映 伊,2005),亦影響社會工作者在早期療育專業團隊中其專業才能的實踐。
楊玲芳(2000)研究結果指出,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才能裝備不足,卻投入 工作中將會產生工作受挫或導致人力流失,社會工作者應充實個人相關知 識理論與經驗,避免因缺乏理論知識與技能而影響工作執行,並能增進社 會工作者在服務上的專業與信心。
因此,由上文的討論中可以發現,社會工作者於專業團隊中所需具備 那些專業才能是較少被研究的,而社會工作者在早期療育專業團隊中專業 才能實踐的情形也較少被探討,所以期望透過研究者作為一個開端,對於 專業團隊中社會工作者專業才能實踐的情形能帶來更多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