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之專業才能
本節中首先針對早期療育社會工作的定義與特色做說明,其次介紹才 能及專業才能的定義,而後從才能與專業才能的討論逐步歸結出早期療育 專業團隊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才能。
一、早期療育社會工作的定義與特色
早期療育服務中,相較於醫療與教育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的服務重 心原本就不是兒童療育,而是在協助特殊兒童的家庭,增加家庭解決問題 與使用資源的能力(蘇映伊,2005)。王國羽(1996)表示早期療育關心 的對象不止是兒童本身,家庭更是主要的介入對象。Guralnick(2005)更 提出早期療育的服務原則是強調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並運用融合的概 念,使幼兒與家庭能夠融入社區,在與家長合作過程中,要尊重其文化差 異以及瞭解家庭成員個別的狀況;同時需注重各專業領域間的整合協調、
督導以及建立各專業領域間的聯繫,說明了早期療育服務除了強調早期的 診斷與治療,同時也重視與家庭和專業團隊的溝通協調與合作關係。
Silverstein(2000)指出透過早期療育社會工作的介入,可使特殊兒童
作專業方法與特殊兒童的家長一同努力,有效排除孩子在接受療育服務過 程中的阻礙因素,讓特殊兒童可以享有應有的教育權、公民權(引自張秀 玉,2003)。張秀玉(2003)將早期療育社會工作定義為:「運用社會工 作專業知識協助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使其可以在資源的協助下,具備 完成生活上任務的能力;並藉由社會工作者在政策倡導與服務方案的設 計,協助其參與政治與選擇服務的機會,以透過社會行動改善不合理的社 會情境,維護其應得的服務與權利;以及增強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處理 日常生活事物的權力與能力,使其可以享有尊嚴的生活」。說明了早期療 育社會工作除了秉持以家庭為中心的理念,應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來協助 特殊兒童及其家庭外,還強調透過積極倡導為特殊兒童及其家庭爭取所應 享有的尊嚴與權利。
由上述對於早期療育社會工作定義的討論中可以瞭解早期療育社會 工作的定義為運用社會工作的知識與技巧於早期療育服務過程中,與相關 專業人員共同合作以滿足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的需求,並且為發展遲緩 兒童及其家庭進行倡導,以改善不合理的社會環境及阻礙因素,維護其尊 嚴及權利。此外,依據對早期療育社會工作定義的討論,可以歸結出以家 庭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並且瞭解家庭與環境的脈絡,強調與專業團隊、社 區及社會的互動關係,以及倡導方法的運用以維護特殊兒童及其家庭的尊 嚴與權利為早期療育社會工作的特色。
二、才能及專業才能的定義
探討「專業才能」的定義之前,必須先對於「才能」的概念有所瞭解。
以下先就國內外學者對於「才能」概念的看法加以討論,再進一步探討專 業才能的定義。
(一)才能的定義
才能(competence)其字源來自於拉丁文中的competens,意指「符合、
適當的或合格的」(Hoad 1986,引自O’Hagan,1996),國內學者使用的 譯名常見的有能力、職能、知能、勝任能力,未有統一的譯名。關於才能 的定義很多,英國成立於1986年的全國技職資格授證委員會(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簡稱NCVQ)將職場中的才能定義為
「將技巧與知識轉化運用於因應新情境、進行工作計畫、創新以及非例行 活動的能力,包括個人在職場中與同事、主管與服務使用者進行有效的互 動」(O’Hagan,1996)。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自1997年至2002年進行的「界 定與選擇關鍵能力」(Defining and Selecting Key Competencies, 簡稱De Se Co)的跨國研究計畫執行摘要中將能力定義為不僅是具備知識與技巧的能 力而已,還需包含運用社會心理資源(包含技巧與態度)在特定情境下藉 以因應複雜需求的能力。
Parry(1998)認為才能是一組包含相關知識、態度與技能的集合體,
是影響一個人工作最主要的因素,與工作績效有密切相關,可用來作績效 衡量的標準並可透過訓練與發展來加以增強。李隆盛(2001)認為才能是指 能夠有效執行工作所需擁有的『知識』、操作的『技能』和具備的『態度』。
李聲吼(1997)指出才能是人們在工作時所需具備某方面的知識或技能,
這些知識與技能會以不同的行為或方式表現於工作場合中並且對關鍵性 的成果有決定性的影響。吳佩芳(2003)提出才能是個人擔任不同工作職 務,為了能夠有效達成卓越的工作績效,所需具備之知識、能力與特質的 總合。因此,才能的概念不只包含個人目前所具備的知識、技巧與特質,
同時還包括未來可能發展的潛能與學習能力。
綜合以上學者對於才能的定義,可歸納出才能有三個主要的內涵,首 先,必須具備所需的基本知識、技能、態度與價值,其次,要能夠將這些 基本知識、技能、態度與價值轉化運用於職場或生活中以符合職務或角色 的期待與要求,再者,才能還包含未來發展的可能性,可透過學習與訓練 來加以提升與增強。
(二)專業才能的定義
將才能的定義再加以專業的內涵,可以瞭解專業才能(professional competence)的定義為何。林孟宗(1979)認為專業才能是與個人進行職 務有關的能力,也就是當個人扮演某一社會角色,可以充份發揮角色功能 所需具備的能力。林文郎(1999)認為專業才能是指個人有資格或適合從 事某項工作或擔任某一個角色,或指個人在專業生涯中能夠成功達成或處 理每項工作所需的技能、行為、知識以及價值。除此之外,Jarvis(1983)
指出專業才能包含了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與專業態度,並應以某段時間 裡,該專業所承認的為標準(引自李芳美,2000)。
Northern Ireland Post-Qualifying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ilot Partnership (NIPQETP)主張專業才能是一種知識、技能與價值的展現,藉以在工作場 域中能夠達成符合期待的標準(引自 O’Hagan,1996)。Quinn 等學者認為 專業才能包含以下層次(引自李芳美,2000):
1.專業的認知(cognitive knowledge or know-what):專業人員透過學 習,可以精通某一基礎的、入門的專業知識。
2.進階技能(advanced skill or know-how):專業人員學習到進階的技 能,並能將原理、原則實際運用於工作中而有效的執行其職務,進
而達到專業應有的技能水準。
3.對系統的瞭解(systems understanding or know-why):專業人員除 需深入瞭解各個系統存在的因果關係,以解決一些重大複雜的問題 外,甚至可藉著高度的專業創造出意想不到的結果。
4.自我動機的創意(self-motivated creativity or care-why):是專業人 員的最高境界,包括追求成功的意願、動機和適應能力。
由上述討論可以歸結出專業才能除了才能的本質外,整合了構成專業 知識、技巧與價值要素的標準,強調才能需實踐於符合工作職務或角色的 期待,並非靜態的表現,包含了專業知識、價值與技巧實踐的過程,更有 學者提出專業才能層次的概念,由微視到巨觀,從內在到外在來分析專業 人員具備的才能層次。因此,對於專業才能的定義並非一個固定不變的看 法,是會隨著專業要求與時代轉變而再充實改變的動態概念。
三、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才能
社會工作專業才能(social work professional competence)或稱為社會 工作才能,指的是能將才能的概念運用於社會工作上,強調社會工作者能 夠實踐其所學習的知識、價值與技能,並且其結果要能夠展現服務績效與 對社會大眾的責信(黃源協,1999)。社會工作專業才能包含兩個主要概 念:(1)社會工作者的工作表現必須達到所要求的標準,需有明確陳述且 可具體展現以及可達到的目標;(2)完成特定工作的所使用的所有技巧應 被分類為可被確認、可被觀察者所認知的因素,以作為其成就的評估
(O’Hagan,1996,引自李詩詠、黃源協,2001)。因此,社會工作專業才 能為能夠將所學習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巧與價值,落實於實務運用
結合早期療育領域的特色,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所需具備的專業才能應為 將早期療育服務所需具備的相關知識與技巧,運用於特殊兒童及其家庭的 跨專業服務以及專業團隊合作之中,除了關懷特殊兒童增進其發展能力之 外,還包含了對家庭需求的重視及針對社會環境不利因素的倡導行動。
內政部兒童局所補助進行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專業人員職前養 成學程暨在職訓練課程規劃研究報告(曾華源、林敏慧,2002)中,整理 出早期療育通報轉介及個案管理家庭服務工作者應具備的能力為協調能 力、省察個人內在障礙的能力、察覺自己需要被協助的能力、因應壓力的 能力、瞭解掌握與轉介運用資源的能力、增權能力、諮商與輔導的能力、
動員團隊的能力、認識兒童發展與發展遲緩的能力、與家庭一起工作的能 力、熟悉特定服務族群的能力、宣導能力以及溝通能力,亦提出對於早期 療育社會工作者專業才能的描述。
綜上所述,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所需具備的專業才能為瞭解早期療育 知識的才能(包含瞭解服務對象及相關醫療、教育、社政知識)、協調與 溝通的才能(包含與家庭和團隊合作、協調資源)、自我覺察及因應壓力 的才能、倡導與增權的才能。研究者透過上述文獻的整理,期待先對早期 療育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才能有所理解,下文中研究者將探討早期療育專業
綜上所述,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所需具備的專業才能為瞭解早期療育 知識的才能(包含瞭解服務對象及相關醫療、教育、社政知識)、協調與 溝通的才能(包含與家庭和團隊合作、協調資源)、自我覺察及因應壓力 的才能、倡導與增權的才能。研究者透過上述文獻的整理,期待先對早期 療育社會工作者的專業才能有所理解,下文中研究者將探討早期療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