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綜合討論與結語
第一節 喪親主體寓居於世的樣貌與經驗的歷時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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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喪親主體寓居於世的樣貌與經驗的歷時流變
死亡中止了過世親人的身體、意識活動,也打斷喪親家屬與親人原有的關係 樣貌,帶出「缺」的位置。然而,「記憶」使得生者與逝者在死亡的鴻溝之間,
保有持續性倫理關係的可能,包括再與他人談論逝者、憶思逝者、守存彼此生前 的約定……,且生者無論是經由語意、圖像,或者體感經驗等作為入口,展開之 線性因果時間(linear-causal temporality)、綻放時間(ecstatic temporality),或者 流轉時間(flowing temporality)體驗(李維倫,2015),皆為其經由記憶,創造 出的屬於存有者的時間──一種能夠扭轉既存歷史軸線的內在性時空/內在性 處境。而關於家屬於親人過世後,開啟之記憶現場與歷時性現象,透過六位身處 不同喪親時間的家屬經驗、半年的追蹤訪談,以及綜合第四章的研究結果與分析 內容,發現儘管面對的是親人的死亡、喪親主體作為家屬本身的悲悼經驗,然而 自喪親主體口中流瀉而出的,往往並非與死亡事件直接扣連,或是以具體情緒詞 彙指認內在等話語,而是涉及關係,嵌於日常、根植於生活,甚至旁人眼中可能 近乎平凡的生命片刻;另外,在沒有時程設定的時間性脈絡,喪親主體的經驗敘 說及憶思空間,呈現由「朝向不在場的過去」到「朝向無論在場與否的經驗及他 者」,以及由「朝向他者」到「朝向我們(他者-自我)與自我」的轉置。如此 寓居於世、寓居於關係的經驗流變,及其動力脈絡如圖 2 所示。
圖 2 喪親主體經驗流變的關係及動力脈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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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成為逝者替身式、見證人式的往昔時光再現。」Levinas(1974/1981)
將主體透過瀕臨(proximity)回應他者臉龐,不僅將心比心、更為他者承受的職 責行為,稱作「替代」(substitution)。替代關係中,他者彷彿附身於自我,自我 成為他者的替身而活、使不在場的他者,得以說話的載體;而近一步地,自我提 出自身話語和敘說行動,以及自己,乃是見證他者(鄧元尉,2009)。對應訪談,
喪親主體最初尤其彷彿代替已不在場的逝者出席,使其話語代替逝者話語,將歷 史畫面原封不動重現,到逐漸同時透過自己的眼睛、經驗及話語等,見證過往時 光。「記憶:從所說到言說。時間的活化,朝向他者的還原。」根據 Levinas 的 語言哲學,言說(saying)是說話的行動,所說(said)是被說出的話語,兩者 處於一種轉化的過程,言說會(不斷地)化為所說,又取消先前的所說,產生新 的所說……(鄧元尉,2009);關於過去的記憶,不斷被說出、挖掘及開拓,反 覆憶思敘說的過程,模糊了「過去-現在」的時間界線,並帶出被話語陳述之前 的他者(逝者)。「生逝之間的關係位移:別於夙緣的情感投向和置身所在。」位 移,指喪親主體與逝者間關係位置的鬆動、移動,即研究結果之第一項普遍結構。
「自我生命史的現身與開展:從他者到自我。生命現場的延異。」即研究結果之 第四項普遍結構,以及引用 Derrida(1972/2004)延異的概念,生命現場的延異,
乃喪親主體曾經歷的生命現場,其意義在延宕時間(delay)的持續生成、消逝……。
如此等呈現於圖 2 之四層套疊,為本研究綜合訪談資料的普遍結構結果,以及受 訪者們於兩次訪談的歷時變化及轉折現象,經過反覆閱讀比對後,獲悉之四項喪 親主體重要的悲悼經驗樣貌。圖示正中央,為經驗的發生起點,即經驗的啟動時 刻,而 X 軸的時間脈絡向度以左右箭頭延伸呈現,表示喪親主體的經驗、事件、
生命與記憶敘說的現場……,是種持續的展開──四項重要經驗的啟動,縱然有 時序的先後差異(由軸線的長度表示),但彼此並非相互接手、取消的關係,且 喪親主體於過程中的時間感,除了因果式的線性時間,還有圖像式的綻放時間、
體感式的流轉時間等可能性,這是一種綻放時間。
上述四項重要經驗的發生與流變,除了當中憶思和敘說行動本身的牽引,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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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主體寓居於世、寓居於關係,且根植於日常生活的「具身化的倫理行動」,亦 是引動、貫串種種經驗的發生,並將種種經驗現場匯聚一塊的關鍵動力(Y 軸向 度的虛線箭頭)。具身化(embodiment)的倫理行動,具身化意味「以身體為基 礎,非語言、前語言式的經驗與行動。」而倫理行動為「跟逝者之間保有某些關 係的行動。如持續談論逝者、保留遺物、保留位格。」倫理行動在肉眼現象上,
與持續性連結(Klass et al., 1996)的概念近似,然而,本研究認為生者與逝者(持 續性)的關係,本質上一方面涉及人與人之間以情感作為依歸的「倫理」(如余 德慧等人,2004),一方面乃喪親主體反覆面對其自身,做出生命與行動選擇的
「倫理」(如 Kleinman, 2006/2007);因此,為強調喪親主體的倫理性,以及提出 過往悲悼研究較少論述之具身化概念,本研究將如此奠基於既有概念知識,從中 思考延伸,然現行理論尚不足涵蓋之經驗現象,稱作「具身化的倫理行動」。進 言之,本研究顯示哀傷心理經驗,是一種倫理行動的具身化關係,指向呈現一種 存在,逗留、棲居;且此無非顯示汪文聖(2007)所闡明,Heidegger 概念中的 居住即是牽掛,倫理(ethos)即是此有(Dasein),兩者表示了人在世牽掛的場 域:「ethos 意味著『棲居地』、『逗留處』,指的是『人所居住的開放場域』,而且 它『使可歸向人的本質的與將停留在其近處的顯現出來。』……『居於其間』, 承載著對某某(人事物)牽掛的倫理性。」(汪文聖,2007)而不同過去的哀傷 任務論,本研究結果所顯示的時空處境下的人我關係,不是持續連結、或切斷連 結與否的問題,亦非僅停留於相對靜止的意義的「本質」和「結構」,而是思索 於關係的「變化」本身。哀傷不是做為「作用因」下的身體的物理狀態,和心理 經驗之運動,而是「無限」的網絡,共同織就存活時間。如此時間,指涉著無數 其他苦難與傷口,帶來無數傷口的「相遇」,不能被既有認識論同化的「陌生」
現象;也只有在既有認識的無能處,才能創造強而有力的能力,正是這樣的「陌 生」問題,衝擊臨床心理工作者「重新」思考。如此,擱置既有的悲悼理論,才 能讓變化本身被看見,而不是被控制。
最後,圖示下方「透過『家』的界域,展開內在居家感的歸返及流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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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親主體經歷了親人過世後,根本上的存在處境,也是本研究參照 Heidegger
(1927/1962)關於存有的居家感,以及透過訪談資料的普遍結構結果,和兩位 兄妹受訪者資料對偶分析,進而提出之論述。
承接上段,圖 2 的整體結構與概念說明,整體歷程的細節和內容脈絡方面,
喪親主體面對親人,一個已不在世的重要他者,從彷彿欲藉由敘說,再現不在場 的逝者,再現種種「此曾在,已不在」的見證位置(witness),逐漸因著此時的 憶思敘說、此刻的現場,還原過去的所說(said),帶來成為言說(saying)的所 說,並於如此不斷的還原過程,跨越「過去-現在-未來」的時序界線,遂活化 已成歷史的時間,開啟一種無論對方(逝者)在場與否,彼此「面對面」的說話 空間;以及如 Levinas(1974/1981)指出:「外於存有者(註:他者)在一言說 中被陳述出來,但此一言說亦必須被取消,以使能從所說,牽曳出外於存有者。」
(引自鄧元尉,2009)從言語及歷史、從經驗的現象表面,朝向當中他者之域的 可能。與此同時,喪親主體與過世親人間,有了別於既往夫妻、姊妹、父子女等 夙緣的關係樣貌與情感投向;以 Y 喪父後的關係位移經驗為例,在其相對平和 地看待與父親的過往、更能夠理解父親的狀態中,相較原諒、寬恕、不計較等彷 彿通過某種轉化儀式的意義,更是原有的情感與互動模式等鬆綁,照見父親遮蔽 於父親角色外的事物。當談論某人、某事或某物時,「說」本身便移動了言說者 的倫理位置,喪親主體與過世親人間差異的情感關係/關係的位移,即為喪親主 體置身所在的移動。
喪親主體作為曾經的照顧家屬,一方面在親人過世後,隨著現實處境離開、
或者拉開與醫療場域的距離,以及結束照顧日常等,轉向聚焦己身的生活投向;
另一方面,延續上述與關係位移連動的置身位移,透過六位家屬的兩次訪談,可 發現在其與過世親人間的記憶現場,存在「什麼時候談親人?」、「什麼時候談自 己?」等主體視域的現象。例如,同樣談照顧時光的範疇,H 於第二次訪談給出 更多關於成為照顧者的經驗、同樣談論與先生共同的生命經歷,M 於第二次訪 談給出更多自己的內語縈繞,以及 L 從圍繞著逝去親人生活,到生活中圍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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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親人的轉置等。談論親人或談論自己,並非某種單向、階段式的進程,而是 喪親主體其實始終皆為自己,只是無論是否仍維繫與過世親人的倫理關係,在失 去親人的切身現實下,其面對的是已離世的他者,抑或遭逢生命否面性的自己的 轉折;在此,所謂喪親主體的「自己」,乃關係中的主體現身,並非意味揚棄逝 者。此外,喪親主體在持續與自身經驗照面,或說不刻意迴避喪親的事實,包括 直面死亡所映照出的生命缺口/否面性、開放地感受自身狀態、思念親人、聽循 內在情感的驅動,與昔日病友或醫療場域,保持某種關係上的親近性……,遂可 能穿透時間和語言的痕跡,帶來既往生命現場與經驗內涵的延異(différance)過 程。亦即,延擱緩途迂迴抵達所謂的終點,又不斷製造差異特性,延宕的差異
(Derrida, 1972/2004)。「延異」標誌一種奇特的運動,一種各自差異的運動──
迂迴、間隔、代表、分裂、失衡、距離等不同差異的力量匯聚(林耀盛,2016b)。
換言之,如此經驗撐開了喪親事件中,悲悼以外的經驗介面,生命軸線分裂、又
換言之,如此經驗撐開了喪親事件中,悲悼以外的經驗介面,生命軸線分裂、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