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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Brennan(2008)指出,死亡是個意義問題,隨著時代演變,死亡議題面臨 否認與復甦討論的趨勢。死亡由中世紀的「不可見」,走向當代社會「可見」之 歷程,顯示其不僅為個人遭遇,亦為公共事件;死亡使得人們對於以為「理所當 然」的事物自我反思,而文化處境也接應人們表達哀悼的方式。近年來,生命末 期議題於台灣社會受到越來越多關注,善終、安寧照顧等緩和醫療概念逐漸普遍,
學界、臨床實務界亦持續對末期病人的照顧,提出研究論述與反思。
死亡是臨終病人無法消弭的「困境」(Bauman, 1992/1997),且在側的家屬
/陪伴者作為在場的見證者,於是也有了置身死亡經歷的親暱體驗,唯有別於臨 終病人,家屬/陪伴者無法以身體和意識的崩毀,自生活世界退離,即使經歷他 者的死亡,仍是在世的「尚活」之人。朝向臨終的不確定感,面臨的是正在痛苦 的現象,不再是一種意識、一種意義賦予的指認,而是一種被動性的過剩(surplus of passivity)的切近(Levinas, 1974/1981)(引自林耀盛,2012a)。Levinas 關心 的不是「我的回應」如何出現,而是「我如何對我的回應負起責任」。所謂被動 性,係指更具體的倫理感應與責任,是透過他者的臉孔表情,當下向我展現其靜 默的要求。死亡是他人邁向衰敗的身軀和臉孔,向我們說出原初的語言,向我們 要求某種無條件的道德責任。透過 Levinas 的觀點,「死亡」的訊息總是來自「他 者」,是從他者靜默的身體、姿態、表情、無聲的痛苦、無事煩悶、焦慮中,間 接給出旁人的意識意向和知覺結構。因此,緩和醫療不只是治癒事件,更是一趟
「療遇」旅程(林耀盛,2012a)。
截至民國 105 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癌症逾三十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
顯示癌症對國人健康的威脅,以及在此高死亡率背後,每年皆有眾多家庭必須面 臨親人死亡的事實。隨著癌症病人過世,喪親家屬、家庭往往即離開醫療場域,
表面看似遠離心理服務的照顧之地,最初進入醫療場域的理由不再,然在失落發 生後,喪親者於生活中如何面對喪親事實,其心理經驗與存在處境為何,實為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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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心理服務當關照之現象。
依循不同的研究視域及方法立論,喪親及其相關現象的多重面向與可能性被 陸續帶出,多元論述並存。如早期 Freud(1917/1957)所提之「切斷連結」,已 不再被視為喪親者能否渡過喪慟失落之必然(Stroebe, Gergen, Gergen, & Stroebe, 1992);相對地,近年來「持續性連結」觀點備受討論,主張喪親者的悲悼療癒 之道,亦可能為透過外化的物理線索切近(promixity),或者內化層次的精神表 徵,與逝者保有關係締結(Klass, Silverman, & Nickman, 1996;Field, Gao, &
Paderna, 2005),且國內即有研究者以此論述為基礎,觀看喪親者的主體經驗(如 陳采熏,2012;蔡佩真,2009)。不過,這類的討論,仍是預設持續性連結的存 有,只是在向度上的變化(如以內外或外化方式),或者對於何時放棄或持存的 預設,忽略其他悲悼歷程的可能性。
目前既有喪親悲悼相關理論之發展內涵,多著重於喪親者的悲悼(即喪親後 的認知、情緒、行為等心理歷程反應),以及喪親者歷經失落後,當如何消解悲 痛、回返個人生活常軌,抑或者走向良好適應。這是一種「失落」與「回復」的 二元論,或是擺盪論。亦即,從失落走向復原,或是在兩端擺盪的情態。此外,
Prigerson 等人(2009)與 Shear 等人(2001)更主張將心理病理及預防思維帶入 喪親,針對某些歷時過久、超出社會文化預期,並影響至日常功能的悲悼「症狀」, 確立正式的精神醫學診斷。這樣的思維,反映出 Lindemann(1944)將哀悼視為 一種心理與身體症狀學(symptomology)的觀點。然而,有關「良好適應」之界 定,以及診斷標籤等病理、甚至病態化議題,始終具有爭議。林耀盛(2000)指 出,心理學學科的後設邏輯,往往隱含一種常態性/正常性(norm)的功能概 念──因為有常態性設定,於是生成「適應」概念。亦即,「適應」是多數群體 透過一把共通的心理量尺,所測量得出的指標。然而,量尺上刻度如何產生?測 量結果的標準範圍為何?又,誰來操作量尺、什麼儀器輔助觀察?而在可容許的 測量誤差區間,誰擁有發言權主導意義詮釋?如此涉及權力與知識之糾結,但往 往被習以為常(林耀盛,2000)。尤其現代典範的醫療、病理觀點,經常與喪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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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 主 體經驗間 存 在 落 差( 如 Holzinger, Matschinger, Schomerus, Carta, &
Angermeyer, 2011;Kleinman, 2012;Rosenblatt, 1996),給定框架(體制)是否 足以接應喪親主體之經驗處境,值得思索。
承接以上,喪親經驗的病理化/病態化議題,以及喪親悲悼理論與預防介入 的思維,或許是反映出社會與醫療環境的規訓,取消對「邊界之外」經驗的想像 與反思,並且難以回應面對受苦面容,所被召喚的責任,而是掉入「想替他(她)
做點什麼」之情態。Levinas 認為,自我在與他者的關係裡,總是被召喚出先於 思考、意識的回應責任,故倫理上,他者先於自我,自我與他者處於「不對稱」
的位置(Moran, 2000/2005)。余德慧等人(2004)提醒,「對……做點什麼」正 是「疾病化」的發展基礎,是讓人離開現象、進入技藝化的關鍵。所謂技藝
(technology),是跟隨著通過精確控制、乾淨切割、可分類的「有效性」指標而 被發展,然而,有效性為根植於有限領域,甚至實驗室場域下的概念界定,而非 廣泛性的生活世界問題(余德慧等人,2004)。是以面對喪親經驗,本研究以現 象學「存而不論」的態度,擱置所謂悲悼歷程、回返日常和技藝學脈絡,而是回 返現象原點,探問「喪親」究竟為何、意味的議題。
關於「喪親」,一方面,若由心理病理與適應的視角進入,其對個體的內在、
外在狀態,皆屬某種程度的壓力源(stressor),且壓力隨著個體既有資源的不同,
將指向對個體之傷害或失落(harm-loss)、威脅(threat),或者挑戰(challenge)
三種可能(Lazarus & Folkman, 1984;Sarafino & Smith, 2012),於此,對喪親者 的可用資源與身心狀態評估、介入,往往成為後續思考。另一方面,以現象還原 視之,喪親則指向「缺」。根據 Heidegger 所言,此在(Dasein)與「他人」休戚 相關、無法與「在世」分離,其存有是與他人的「共同存有」(項退結,1990),
故喪親不僅代表逝者的缺席,其所帶出的「缺」,同為喪親者存有本質之陷落,
且喪親者的生活世界,將因缺而再形構。另外,統整本土喪親相關文獻,可發現 在喪親主體個人性的自我意識之外,其寓居世界,與他者勾連之「關係經驗」, 例如:與周遭他者之關係締結、延續與逝者的關係連結等(如林耀盛、侯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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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桃,2011;侯懿真,2006;許敏桃、余德慧、李維倫,2005;蔡佩真,2009),
亦構成喪親經驗中重要主題。
上述觀點與現象,無疑提供了接近、或甚至接應喪親經驗的著力方向,然研 究者、實務工作者仍須謹慎避免落入預設框架。故奠基於既有研究論述與成果,
並回返現象發生之處,本研究擬聚焦於「關係」的層面,在其中透過喪親者的生 命脈絡,以其主體視域理解「喪親」。個人建構理論強調:「每個人都是以主動、
自由和經驗性的方式建構出不同的世界,關鍵在於個人對自身歷史的詮釋。」
(Fransella, 1995/2001)站在喪親者各自的經驗世界,「喪親」是什麼?在關係的 面向上,「喪親」召喚出了什麼?在關係主義的社會裡,與關係事件(如:情感、
人際等)密切勾連之經驗情態,往往除了涉及當事者雙方,相關他人與情境亦給 出相當影響(徐欣萍,2012),以喪親為例,其不僅屬於生者與逝者之關係事件,
周遭他者同具重要位置,且在喪親之經驗脈絡,「家」實為重要的關係場域。
對每位喪親主體而言,喪親是無法類推與化約的私己經驗,然在個人層次之 外,喪親亦屬於某家庭內成員之共有經歷。換言之,家庭往往為與喪親事件密切 關係之群體,而家屬間既擁有彼此共構經驗,亦各自有其置身所在。有關喪親者 於公共領域的存在行動,林耀盛(2005)由九二一地震喪親受創者敘說文本,以 及田野觀察紀錄,指出不同型態的喪親者(喪父母、喪子女、喪偶),在個人的 內在動力作用外,亦會藉由與家庭、或社會等外在脈絡互動,展開「集體化」療 癒策略;於此,將集體脈絡聚焦於家庭層面,在一喪親家庭中,因著成員間主體 間際的過程,「家」的樣貌與心理意義流變為何,同為本研究欲關注現象。
綜合以上,本研究擬透過喪親者之主體視域,關照「喪親」於關係面向所召 喚之物、意義生成,以及經歷失落後,喪親主體形構「家」的心理意義流變。而 在文本蒐集上,本研究將以癌症喪親家庭為對象,透過家庭內數名喪親主體之經 驗文本,以及訪談的經驗平台等,展開現象之多重視域,期望藉此在「喪親」範 疇,開啟文化對話的可能,以及對喪親主體、喪親家庭之存活樣貌,獲致更多可 能性的認識與理解,提供臨床上實踐的反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