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見清淨」之觀名法
第三節 四界差別的觀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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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思、一境性、名命根和作意260,然後一旦可分辨四種禪那識及其相關的心理 因素,則可再分辨其他的識,例如看一件東西,聽一聲音或感覺接觸等等的心識,
如是經由練習可辨識和分析八十九心及五十二種心所等,這些心意「識」及伴隨 的「心所」是以比「色聚」快 17 倍的速度,在進行生起與滅去,如是即為簡易 辨識「名法」的方法。
第三節 四界差別的觀名法
如同上一章〈見清淨的觀色法〉一樣,四界差別的觀名法亦可分為簡易法和 詳盡法兩大類,首先研討簡易法如下:
一、簡易法的四界差別觀名法
如上述,對於「觸」(或「受」、「識」)較為明顯的「禪修者」,可在先觀自 身四大後,把握地、水、火、風四大諸界後,觀察認識彼所緣的「觸」(或「受」、
「識」)。為何以此三名法作為起觀?說明如下:
(一) 「觸」法的觀照
觸(phassa)必須依賴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才能生起,而這六 入處是每一個人的身心(或名色法)依各種不同識別的根門而分的。它們是認識 外六境(色、聲、音、味、觸、法)的工具,須以正念認識這些「觸」境所帶來 之感受與慾望等。
眾生由於多生薰習之故,所以一旦五根門觸及可愛及如意之境,立刻生起樂 受,而起「愛」生「貪」。反之則起排斥、厭惡之想。而對毫無相關者,其感受 是「不苦不樂」。如修行者起「不淨觀」,見眾生猶如一具骨頭架構,不受所觸及 的名、色、財、食、睡所惱,就是訓練洞察「觸」,而不影響正思惟與觀照力。
需知「觸」的特相為觸境(目標)、作用為目標與「識」撞擊,而現起為導致「受」
(或「想」、「行」)心所的生起、或因「依處」(目標)與「識」的集合而生起,
而近因是出現於諸門之境。「觸」解脫者,當在遇到根門「觸」境時,心中覺知 所生的「受」是無常、是苦,而以平靜的心「觸」境,會發現那只不過是動作接 觸後的生滅現象,實際上並沒有「我」及「我所有」的存在。又如腳踩在一根尖 刺上,而覺知該尖刺觸及腳底之皮肉而心生起「苦受」,而起觀十二因緣知「觸」
260 參見 Moneyya 尊者,2010,Teaching & Training – Pa-Au Forest Monastery, 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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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緣六入處,才能生起如身處生起的「觸」為「身觸」。一旦「六入」滅則「觸」
滅,也就是沒有「身」,則無法生起腳被尖刺所刺或是隨境而轉。假若心不隨外 六處(色、聲、香、味、觸、法)轉,則六根永遠在那裡,實際上「五門心路」
必須有意根個別地配合才能生起的。如《阿毗達摩概要精解說》曰:「當心路過 程發生於五門的任何一門時,事實上是涉及了兩門,即:根門和意門」261。例如
「眼觸」是包括眼處、色處、及意處及其他相應的名法,如識、觸、受、想、行、
思、一境性、命根及作意等所成就的。所以「觸」是以如是的觀照。
(二) 「受」法的觀照
受的巴利語 vedana 是源自√vid 字根,其涵義範圍包括「受」和「知」。可 理解為「感受」。「受」是透過「想」所產生的認知,所以「五取蘊」的「受蘊」
與「想蘊」密不可分,相伴而有,相賴而存。另外「受」也是十二緣起中控制「渴 愛」的關鍵。修觀者知道「愛」,是因為「受」而生起的。而「受」是依六根門
「觸」境而生起的,故覺悟到「受」是諸苦生起的重要關鍵,「受蘊」是一種名 法。《清淨道論》定義「受蘊」為「一切有覺受相的總括為受蘊」。262「覺受」是 感受及體驗目標的心所,不是感情,而是純粹對某種體驗的「感受」是「樂」、「苦」
或「捨」。它的特相是被感受,作用是體驗,或享用可喜所緣的可喜之處,現起 是令相應名法愉悅,近因是輕安。「受」依類別而分為善,不善和無記三種。其 中「欲界善心」有八種,可由其具有喜、捨、智、行的差別而加以辨識,與「善 識」相應的「受」為「善」。和「不善識」相應的「受」為「不善」,而與「無記 識」相應的「受」為「無記」。「受」又可分為苦、樂和不苦不樂三種。也可分為
「身受」與「心受」。
當「受」依根(indriya)覺受分析時,可分為五受:
1.樂受(sukhavedana):其特相是體驗「可喜的觸」所緣,作用是增長相應法,
現起是身體之愉樂,近因是「身根」(身淨色);
2.苦受(dukkhavedana):其特相是體驗「不可喜的觸」所緣,作用是減弱相 應法,現起是身體遭受痛苦,近因是「身根」;
3.悅受(somanassavedana):它的特相是體驗「可喜的觸」所緣,作用是體驗
261 菩提比丘,2003,p.153。
262 葉均譯,2003,p.472;Vism, p.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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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緣的可喜現象,現起是內心愉悅的狀態,近因是「輕安」;
4.憂受(domanassavedana):它的特相是體驗不可喜的所緣,作用是體驗所 緣的不可喜,現起是內心遭受痛苦,近因是「心所依處」;
5.捨受(upekkhavedana):它的特相是被體驗為中性,作用是不增長亦不減 弱相應法,現起是平靜的狀態,近因是「沒有喜心」。
若依心分類,此五受各有其相應的心:與善異熟(果報)身識相應的受是「樂」
的,而與不善異熟(果報)身識相應的受是「苦」。共有六十二種心是「悅」(或 作喜)的:即十八種欲界心:四種貪根心,十二種欲界美心(包括四善心,四有 因異熟,四有因唯作)及兩個無因心(悅俱推度心與生笑心,或稱為無因異熟與 無因唯作心);及四十四種廣大與出世間心(十二種出世間心與三十二種善及異 熟)。與瞋恚相應的心是憂俱,有兩種。其餘五十五種心是捨俱。263
「受」的生起是緣「觸」。有「眼觸」(眼塵或色)所生的「受」,有耳、鼻、
舌、身、意觸所生的受。「觸」與「受」在《大念處經》裡討論到「法念處」的 四聖諦裡的「集諦」時提到。他們是十種集(根、塵、識、觸、受、想、思、愛、
尋、伺)中的兩種。因為在根、境(塵)接觸時,從「識」與「受」才產生對「境」
的認識,於「樂受」才生「愛」,隨著生「取」。佛說過四識住的過程,即「識住」、
「攀緣」、「愛樂」、「增進」、與「廣大生長」264。「受」的生緣「觸」即是識住;
攀緣是想、思、尋;「愛樂」即是「貪愛」而,「增進廣大生長」即「伺」與「執 取」。
以《阿毗達摩》所討論的「心路過程」而言,「五門轉向」是「觸」,「領受」
是「受」,「推度」是「想」、「思」,「速行心」是「愛」、與「伺」,「彼所緣」也 是「伺」,亦即是「增進廣大生長」,亦即是「執取」。這裡所討論的也就是在《四 念處》中的「法念處」所談到的「觸五法」,即觸、受、識、想、思。因「觸」
生「受」,眾多的識、想、及思生起,接著「貪愛」生起,因而造業,痛苦接踵 而來。在《經集》中,有一段佛陀與烏德耶的問答265,曾談到「貪愛」與「受」
263 詳見本論文第三章所述。
264 《雜阿含 64 經》:「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T.2,p.17a1-2。
265 郭良鋆編譯,2011,《經集》,pp.200-201。如云:「烏德耶問:什麼是世界的束縛?怎樣考察 它?拋棄什麼?才是人們所說的涅槃。
世尊答:歡喜(貪愛)是世界的束縛;通過思惟考察它,拋棄貪愛便是人們所說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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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關性就是拋棄「貪受」,沒有諸「受」就可得到解脫自在的境界。
「受」的生起,可以觀察身心的感受,是在接觸境後,才有「受」的生起。
所以「受」生起的「現在因」是「觸所依處」,「目標」與「相應名法」。「觸」是 把「名法」與「目標」連接起來,每一「名法」又須依賴依處(淨色與心色)才 能生起,而每一「名法」又須緣取目標才會生起,最後每一「名法」又不能單獨 生起,須賴相應「名法」才會生起,而「受」、「想」、「行」、「識」蘊互為因果。
這樣是觀照它的「因緣生」,然後觀照它的「刹那生」(即觸境時受的生)。
「受」的滅是受過後的情況。比如生病時的苦受,當身體康復時,那苦受已 經消失,那苦受去了那裏?由此觀察知病的苦受已經過去,已然滅盡。從中就知 道這「受」不是「我」或「我的」。它是因緣生,故為因緣滅。受緣觸、若觸滅 則受滅。對於觸,要正確認識「觸」的五法(觸、受、識、想、思),以及它的 危害,才能滅寂「觸」。《經集》中,佛陀教導眾比丘們滅除「觸」的方法,如云:
『受諸「觸」控制,追逐生存水流,進入歧路,這樣的人無法消除束縛。
理解諸「觸」,樂於平息「觸」,這樣的人洞悉諸「觸」,沒有慾望,可達到 徹底平靜。』266
觀「受」的刹那滅,可以觀身上的各種感受的過去。「受」法的觀照應作如 是觀。
(三) 「識」法的觀照
《清淨道論》定義「識蘊」為:「一切有識知,相的總括為『識蘊』。」267在
《雜阿含 35 經》中說:「此心、此意、此識」268。其意思是將「識」視為「心」
或「意」的同義異字。佛陀雖總說此三者,但並未給與嚴密的定義。所以聖典中 有時說「心」,有時說「意」,而有時又說「識」。但歷來論師們大都認為三者是 同一的,可從其特殊的含義,而作相對的分別,例如《大毘婆沙論》卷 27 云:「滋 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心、意、識三,是謂差別」269。心(citta)
烏德耶問:富有思想,四處雲遊,這樣的人怎麼滅寂諸識呢?我們前來問您,聆聽您的教誨。
世尊答:富有思想,四處雲遊,這樣的人不喜歡內在和外在的諸受,這樣,就能滅寂諸識。」
266 同上註,pp.138-139。
267 葉鈞譯,2003,p.462; Vism ,p.452。
268 《雜阿含經》T.2, p.8a8。
269 《大毘婆沙論》T.27, p.377a19-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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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語「質多」是「集起心」。以集諸種子,又能生諸現行法,在「唯識學」歸為
「第八阿賴耶識」,意(manas)是思量義,是以「前念的心」為所依,而生「後 念之心」就是「意」。而「識」(vibbanam)是「了別」義,重在「觸」對境界的 認識,能了識別,故稱為「識」。所以「識」是對境界而說的。「意」是對根身而 說的。「五根」與「意根」相依共存,而且互相交感。而「心」是對「心所」而 言的「依意根」。外緣而生「識」,「識」生後,刹那即滅、留下影象而充實內心,
所以「心」是六識的回流。種種積集滋長,故稱為「心」。270
由於「心」的活動,只是純粹的「識知過程」,故知「識」的自性是「識知 相」,而此過程是因緣法,並無一個「自我」在進行「識知」的活動,活動本身 是「生滅法」,是無常的。
「識」有六種,眼接觸色境所生的是「眼識」;耳接觸聲境所生的是「耳識」;
另有鼻接觸嗅境所生的「鼻識」;舌接觸味境所生的「舌識」;身接觸色境所生的
「觸識」;及意接觸意境所生的「意識」。
「心」的特相是識知目標(vijanana);作用是作為諸心所的前導者,並與諸 心所相伴;現起是一個相續不斷的過程(sandhana);近因是名色(namarupa),
因心須依靠心所與色法而生起。
根據《阿毗達摩概要精解》,「心」可被細分為八十九種心,或更細的一百廿 一心如表 5-3 所示。「心」是一連串相續而又刹那生滅的心,因為時間極短,而 且難以察覺以致使我們認為它是一個「個體」。
根據《阿毗達摩概要精解》,「心」可被細分為八十九種心,或更細的一百廿 一心如表 5-3 所示。「心」是一連串相續而又刹那生滅的心,因為時間極短,而 且難以察覺以致使我們認為它是一個「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