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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見清淨」之觀色法

第五節 十八界觀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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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種「業生色」含存在於肉團眼中之身十法和性根十法;(3) 由食、時節、及 心而生的二十四種非執著色法。所以眼界有(9+10*2+8*3=53)色。耳界、鼻界、

舌界亦如是。而「身界」,則「身淨色」以外共有四十三種色法,也有人於身界 由 時 節 和 心 所 生 的 純 八 法 再 加 上 聲 音 而 各 有 九 法 , 因 此 有 四 十 五 種 色 法 (43+1+1=45)」248。如是五淨色加上作為外境的「色、聲、香、味、觸」五色合 起來稱為十界。其餘的色是為「法界」。所以可以確知十界半為色法,因此如上 述,即可依十八界而確知色法。』249

由此引文,可見十八界中,所含的六處門(眼、耳、鼻、舌、身及心所依處)

的所有究竟色法均依此詮釋而加以辨識。所以可依上述觀色法。

第六節 本章結論

本章論述五種見清淨的觀色法,其中「簡易觀色法」是說「色」依觀察可知,

一切色都有惱壞的現象。「惱」是指惱亂眾生之心,「壞」是指其本身生命有限而 且會衰壞。修行者依正念、正見、正思惟觀察當下的身心即可。「簡略觀四界差 別法」是指色身中「地界」具有硬、軟、粗、滑、輕、和重六種特相;水界有流 動和黏結;火界有熱與冷;而風界則是支持與推動。修行方法是辨識此十二特相,

從最明顯的到最不明顯的依次辨識。其順序是推動、硬、粗、重支持、軟、滑、

輕、熱、冷、黏、結、及流動。若能持續重覆,快速清楚地辨識,就會發現我們 平時所覺受的身體概念不見了,而只有地、火、風而已。心穩定,則定力增強,

可達近行定。

「詳盡的四界差別觀法」是將身體中有二十個部份是屬於地界。十二個部位 是水界。這三十二行相是最容易辨識的。另外火界有四相、風界有六相合計十行 相、所以身體中的地、水、火、風相共有四十二行相。這些行相都包含在四大種 淨色及四大所造色,而它們是透過眼、耳、鼻、舌、身五淨色及心所依色法,此 六種色聚各有十法聚,所以總共有六十種色法而加以辨識的。當然必須先從一個 部位為所緣起修,持續數百遍或萬遍後,能很清晰的辨識後,才能再繼續辨識其 他的部位。

「五蘊觀色法」,其中色薀色括二十八種色,四大種的元素色、五淨色、四

248 參見《清淨道論》葉均譯,2003,p.611 ;Vism. p.589。

249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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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色、二性根色、心所依處色命根色、食色的十八種完成色和十種不完成色,即:

限制色(空界)、二表色、三變化色和四相這一切就是「色蘊」應如實觀察。色如 泡沫聚,不堅實,故不要執著色是我的、色身是我。

「十二處觀色法」是觀照眼、耳、鼻、舌、身、顏色、聲、香、味觸等十處 和法處中十六微細色(即二十八色中除了五境色、四境色、男根色、女根色和食 色以外的十六色),了知他們的特相、作用、現起和近因;及其業生、心生、時 節生和食生等色法生起之源,以及其色聚的觀照。

「十八界觀色法」如同「十二處的觀法」一樣,也是由五淨色、五境色合起 來為十界,但南傳佛教認為「觸」已包含在地、火、風三大元素中;另外法界中 也有十六種微細色,例如以眼淨色而言,所包括的色法有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

命根、九法聚及心生、時節生和食生各有純八法聚所以合計 53 種色法,在觀照 時必須能分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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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章 「見清淨」之觀名法

在上一章已經論述「見清淨」的觀色法,其目的是在辨識我們自己的五蘊色 身,同時也要辨識他人的色身,以便能夠破除對有情色身的執愛;另外也要辨識 無情的「色法」,例如金、銀、財、寶、山、河、大地,而明白其實我們苦心經 營追求的財富,只不過是一堆「時節生色」而已。然而色法本身是沒有感受的,

有感覺的是心理現象,能起貪愛,甚至獲得解脫的是「名法」的了悟。因此在「修 觀」上,既要觀「色法」,又要觀「名法」,才能從「名法」中獲得解脫之道。色 法是名法生起的基礎,故修名法時,必先以色法為基礎,觀照熟煉後再修持名法。

瑜珈行者觀察「名法」的顯現確實不易,主要是因為非色之法(也就是名法)

相當微細及變化快之故,然而行者不可放棄,應該更為精進的觀察色法。應該思 惟再思惟,作意分析、抉擇、以及確定色法。如是,則可次第澄清及解開色法。

一旦色法變得極為清淨時,亦可隨之顯現非色之名法。例如有眼識者,在不乾淨 的鏡子前,看不清楚自己的面相,但若勤加拂拭,一旦鏡子乾淨後,自然可以很 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臉相。而不是把鏡子丟掉。《清淨道論》中並舉出:『壓榨胡麻 成胡磨油或使用迦答迦(kataka)的種子清洗水缸等為例。行者不應捨棄內觀,

先對色法一再地加以觀察、作意、把握及分別。如此就可對「色法」作次第的澄 清、去結,到極為清淨時,其煩惱很自然的會隨之沈澱。此時心如同無污泥的水 一樣地變為清澈,故以「色」為所緣的「非色法」(即名法)亦自然顯現』。250

修持者在修學「名法」時,必須已經確實能清楚色法的修持情況下才可以。

《清淨道論》指出如果修學者僅在一個色法或兩個色法顯現時,就捨掉修習色 法,而努力去把握非色法,則他會從色業處退墮下來。如同在《清淨道論》第四 章「說地遍品」中舉例說:「有一隻山牛心中想,我若去以前未曾去過的地方、

吃未曾吃過的草、飲未曾飲過的水是比較好,但是由於牠愚昧,不知牠所在之處 是否適當,亦無善巧攀登崎嶇山坡之技術,前腳未站穩就要舉起後足,所以牠永 遠無法如願。」251因此,「若能把握極清淨的色法再精進把握非色法者,將可使 其禪修功力增長、茁壯及廣大。」252以上論述可加以詮釋如下:

若禪修者是「純觀行者」或「止行者」轉為「觀行者」。他必須以智慧透徹

250 葉均譯,2003,p.613; Vism, p.591。

251 同上註 1,p.152; Vism ,p.153。

252 葉均譯,2003,p.164 ;Vism ,pp.59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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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觀照分別色法,此乃因名法在相續流生起是靠「五淨色」或緣於「有分」意界 及依「心所依處」。因此若尚未辨明「名法」所依靠而生起的「心所依色」及「有 分」意界,則想要破除「名密集」及見「究竟法」,還有待努力。若已能透徹分 別「色法」,才可嘗試辨別「名法」。否則若僅能辨明一兩個色法,就要嘗試去辨 別「名法」,則他的禪修進度會退步的。

基於以上對「見清淨」的觀名法有基本上的認知,因此本章共分為七節:一、

覺知名法的方法;二、簡易觀名法;三、四界差別觀名法;四、五蘊觀名法;五、

十二處觀名法;六、十八界觀名法及本章之小結等主題加以論述如下:

第一節 覺知名法的方法

覺知「名法」的入門方法有三種。即:對於「觸」明顯者,可採取辨別「觸」

開始觀;而對「受」明顯者,則可採用辨別「受」起觀;至於對「識」較明顯者,

則應以辨別「識」為始。然後逐次擴及其他的名法作觀253

第二節 簡易觀名法

簡易觀名法大致上是修觀者,若想要先確定名法,則先觀察五禪支和與各禪 支相應的受、想……等心所的特性(包括特相、作用、現起及近因),並且辨識 它們。能如此,應辨識心與心所都是具有傾向於所緣,這樣就可以確定「名法」

了。而若想先觀「色法」,則「色法」具有會「被破壞」的特相,而「名法」是 以「傾向於所緣」為其特相,把握住「心所依處」就可觀照「名法」了254。《清

253 同上註,pp.613-615; Vism, pp.591-593。如《清淨道論》云:「非色法(名法)可藉由觸、受 和識三行相加以觀察」,說明如下:

一、從觸起觀察名法:是先觀自身四大,地界有硬固之相等法而把握諸界,最初觀察到這些 四大受到境的衝擊而有觸,而與它相應的受是受蘊;相應的想為想蘊;相應的觸及思為 行蘊;而心是識蘊。如是可確定名法。

二、從受起觀察名法:是以自身的地界,接觸到外境而生起享受彼所緣的地界的受是受蘊,

與它相應的想是想蘊,與之相應的觸及思是行蘊,與之相應的心是識蘊,如是可確定名 法。

三、從識起觀察名法:若地界(身體的二十個地界)有硬固之相,而現起認識所緣地界的識 是識蘊,與它相應的受是受蘊,與它相應的想是想蘊,與它相應的觸與思是行蘊。這樣 從頭髮到出入息,凡有硬固之相的都作同樣觀察。如是可確定心識對色相所立的名法。

同理在四十二行相之情況下,可應用此方式類推。隨著種種方法的差異,透過每一部份 裡的四界去了解非色法的現起;在與眼界等有關的其餘的「把握色的方法」的場合裡,也 應該隨著那些把握色的方法的差異性,應用上述由觸、受、識三相而顯現類推,理解非色 法(名法)的現起。」

254 葉均譯,2003,pp.609-610;vism 587-588。如《清淨道論》說:「已修習成就安止定的奢摩 他(止)行者(Samatha yanika)。欲修見清淨。需改成毗婆舍那(觀)行者(vipassana yanika)

的大善速行心(mahakusala javana citta)。隨順(anuloma)是大善速行心,調整 以便禪那速行能夠正確地生起。種姓(gotrabhu)是切斷欲界種姓的大善速行。

禪那速行(jhana javana)是色界善速行心(rupavacara kusala javana citta)。

在辨識名法時,禪修者無法知道名字概念,如「遍作」、「近行」、「隨順」、「種 朝向(namana)所緣,這就是確定名 (nama)法了。而如果他想先觀察色,就像一位行者在其屋 內看見一條蛇(喻為名法)後,開始找到蛇所住的洞(喻為名法的所依處,也就是色法)。觀 種路心。對於止行者,先辨識「禪那定心路過程」(jhana samapatti vithi)的名法會比較容易,

因為在修習止禪的階段,他已能夠辨識禪支了。

尋、伺等禪支,稱為禪那,與此禪那相應的心與心所稱為禪那相應法(jhana sampayutta ahamma)。在禪那速行裡的所有名法稱為禪那名法。除了「非想非非想處禪」之外,禪修者 必須辨識所有他已證得的禪那之名法。」

256 帕奧禪師,2007,p.160。

257 同上註,p.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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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與阿那含)而言,「遍作」、「近行」、「隨順」與「種姓」是大善速行;而對 阿羅漢而言,它們則是「大唯作速行」(mahakiriya javana)。而對利慧的禪修者,

「遍作」是不會生起,只有「近行」、「隨順」與「種姓」而已。《阿毗達摩論註》

提及在較高禪那(即第二禪和第三禪)的「遍作」、「近行」、「隨順」與「種姓」

提及在較高禪那(即第二禪和第三禪)的「遍作」、「近行」、「隨順」與「種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