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結論
1. 校長遴選搭配候選人專長
目前高中分為一般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和特殊教育高中三類型,故校長遴選
即應該依照校長的專長報考參加遴選,屆時新任校長經營學校才能駕輕就熟、如 魚得水創造出學校特色。最重要的是,任期滿要轉任,僅能轉任至相同類型的高 中,即初任校長是擔任技術型高中校長,轉任時唯一的選擇僅能是技術型高中。
如此一來,才不會出現外行人在領導內行人之窘態。
2. 高中校長遴選不應該限藉
現今台中市和桃園市各高中的教師,每年可以參加直轄市和全國二次的校長 遴選,但其他縣市的教師一年僅能參加乙次國教署舉辦的校長遴選,這對全國的 教師公平嗎?研究者認為都是中華民國的校長,應該全國統一遴選,不要再分直 轄市和全國。
若執意要分開遴選,限藉的直轄市教師亦不可以參加全國的高中校長遴選,
這對其他校長候選人才公平。
3. 各校的獎勵標準應該齊一
各校因校長和人事主任不同,故認知上相差非常大。研究者認為教師記嘉獎 應該採認有主辦單位或上級單位來文者其嘉獎才可以列入資績,否則即不載入。
4. 校長屆齡應統一時間退休
遴選校長需要披荊斬棘才有機會考上著實不簡單,故大部分擔任校長皆屆齡 才會退休。依目前制度有 2 月 1 日退休和 8 月 1 退休二個時間點。研究者認為應 該將退休選擇權由現任校長自行選擇屆齡前半年退休或屆齡後半年,但一定要搭 配學年度於 8 月 1 日退休。如此學校即不需要代理校長,學校校務才能持續不間 斷地推動。
5. 各職務的資積宜公平以對
研究者進入技術型高中即被要求擔任進修部組長一職,接著擔任校務主任、
學務主任和實習主任迄今 18 年,一歩一腳印慢慢累積各方面的經驗。但 106 學 年起增加商借至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行政支援教師之年資一年算 2 分,深感不 公平。一則沒有在學校處室歷練指揮領導,日後擔任校長其經驗一定不足。二則 在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行政支援對日後校長遴選又有很大的幫助。如此修改會 導致有力人士爭先恐後,爭取行政支援,因為有百利而無一害。
(二) 建議
1. 報考校長遴選應該全國一致僅能乙次
教育部應該主導校長遴選是否要區分為全國和直轄市。若統一遴選應該將全 國出缺的國立學校校長報教育部,由教育部統籌校長遴選業務。若要區分全國和 直轄市,則校長候選人亦要規定僅能在服務學校所在地擇一報名,不能像台中市 和桃園市教師除了可以報考本身直轄市校長遴選,還可以再報考全國校長遴選。
2. 特殊教育高中校長限制轉任一般高中
目前全國所有特殊教育高中校長幾乎第一任四年期滿,即轉任至一般高中校 長,導致全國一般高中校長愈來愈多是特殊教育高中校長擔任,深感由外行人領 導內行人。
若特殊教育高中校長限制不得轉任一般高中,其優點有三:(1)為特殊教育 舉才:可以讓真正有心服務特殊教育的教師擔任校長,杜絕投機者。目前大部份 特殊教育高中校長在第一任期滿即轉任,令人感覺只是為了要擔任校長走捷徑,
而不是有心服務特殊學生而擔任校長。(2)展現公平正義:目前有很多人想擔任 校長都規劃此捷徑,社會大眾對此觀感不佳、對其他遴選者不公平、對政府的形 象亦不佳。(3)利於學生學習:特殊教育高中校長與一般高中校長其校務是天壤 之別,各司其職有利於學生的學習環境改善、課程教學內容的精進,甚至規劃畢 業後未來的發展方向。
3. 資積的計算要因應時勢做合理的調整
目前教育人員幾乎皆大學畢業,故學士以下採 0 分、學士學歷採 5 分、碩士 學歷採 10 分、博士學歷採 15 分,有助於提升校長的學識見聞和領導,成為教職 員生之表率。此外,跨二處室擔任主管其資積加 2 分,跨三處室擔任主管其資積 加 4 分,對於未來校長在經營學校會比較有經驗,有助於減少決策失誤。若跨四 處室以上則不再加分,可避免投機分子,借跨處室加分而不用心學習處室相關業 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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