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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住宅無障礙化問題癥結

第貳章 國內相關法令文獻及現況問題探討 第一節 國內相關法令規定及執行

第三節 國內住宅無障礙化問題癥結

由前述之法令檢討及文獻回顧,發現國內目前住宅無障礙化之問題癥 結主要可分三部份來檢討,分別說明如下:

一、民眾及業界未重視無障礙環境

1. 一般民眾:我國在 1950 年之平均壽命為 53 歲,到 2000 年已提高 到 75 歲註 1,由於壽命在這 50 年間突然延長,民眾過去購屋時註 2, 多未考慮老後住宅無障礙化之需求,所以亦未能促使建築業界重視 此問題。

2. 建築業界:包括建築師、建設公司、設備生產者等建築相關業者仍 多停留在無障礙環境是次要考慮之想法,所以僅止於依法行事,未 能盡一步考慮如何使其「能用」及「好用」。

3. 目前之困境:由於過去大家未重視住宅無障礙化之問題,所以造成 住宅無法適合行動及生活不便者使用,而當需要時,則因共用部分 涉及權屬問題,自用部分亦常因結構體、經費或不知如何改善等問 題而受限。

二、法令規定

1.範圍過狹:適用範圍僅以每幢建築物達五十戶以上或六層以上之集 合住宅為限。

2.規範之項目不足: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集合住宅應設置至少一處之設施 僅有兩項「坡道及扶手」及「避難層出入口」,而此二項規定只能 使障礙者進入住宅之門廳,至於走廊、樓梯、電梯是否提供行動不 便順利進入住宅,則並未規定,所以無法達到適合行動不便者使用 之水準。

3.技術規定未盡周延:目前技術規則之技術規定未盡周延,而縣市政

註 1:依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

註 2:由「住宅性能重要性」調查中發現目前民眾已開始重視此問題。

第貳章 國內相關法令文獻及現況問題

府及營建署編印之設計手冊雖然可補充其不足,惟因缺乏法制效 力,無法具體落實;另外部分技術規定亦有未盡妥適之問題。

4.新舊建築適用同一標準:目前之法另規定新舊建築物適用同一技術 標準,所以未考慮舊建築物之改善,反而影響技術標準無法訂到應 有之水準。

三、無障礙住宅環境建置之執行問題

1. 無障礙環境推動未確實落實:依據無障礙督導中發現,國內公共建 築之無障礙設施在新建築物部分,往往係依據建築技術規則施作,

雖有無障礙設施,卻常無法使用或不好使用。

2. 舊有建築改善缺乏具體推動措施:國內之集合住宅產權多分屬各住 戶,對於共用部分無障礙之改善推動不易,政府缺乏具體之推動措 施。

3.

法令未具體執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對未依法興建或改善之建築物 所有人,雖有罰則規定,惟集合住宅數量龐大,至目前為止多數縣 市政府尚未完成清查,更遑論改善及後續之處罰。

四、住宅使用上之問題

1. 目前一般住宅中以門檻、通道高低差、樓梯坡度過陡、浴室與臥室 距離過遠等為行動及生活不便者使用之最大之問題 。

2. 集合住宅共用部分以垂直交通包括樓梯、電梯、走道高差及缺乏扶 手等問題為最大,而集合住宅自用部分則以門檻、走道太窄及浴室 過小及缺乏扶手等問題為主。

3. 另外一般性問題包括照明不足、地板太滑、設備如水龍頭、門把等 無法符合使用需求等問題。

第叁章 不便者特性與無障礙住宅環境發展沿革

第叁章 不便者特性與無障礙住宅環境發展沿革

第參章 不便者特性及需求與無障礙住宅環境發展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