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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主要國家弱勢學生教育政策實施之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內外主要國家弱勢學生教育政策實施之現況

社會與經濟的起伏變遷,造成各國經濟所得分配惡化、貧富差距擴大,諸多弱勢家庭 限於經濟貧窮的困境,也造成弱勢家庭學生無法安心就學,影響其生活與學習發展。為發 揚社會正義與公平原則以及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理念,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改善其弱勢者教 育,建立全面性、積極性之協助弱勢族群教育政策,針對各境遇與背景的弱勢學生在教育 層面實施諸多照顧和補助性教育政策,投入教育資源與經費,期能縮短城相教育落差與照 顧弱勢學生。

目前我國政府實施的弱勢學生照顧政策種類很多,對象也涵蓋各種境遇與背景的學 生。在政府積極推展各種照顧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中,對於國小階段實施之弱勢學生教育政 策規劃加以探究,以瞭解我國國小階段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執行現況。

因此本節首先分析世界主要國家的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作為本研究重要教育政策分析 資料,進而探究我國國小階段實施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以瞭解政府政策規劃方向及掌握 我國國小階段實施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執行現況。

一、分析世界主要國家的弱勢學生教育政策

爲弭平城鄉及社經地位的差距,改善弱勢族群的教育處境與符應弱勢族群教育發展需 求,基於正義原則與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理念下,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改善其弱勢者教育,

建立全面性積極協助弱勢族群的教育政策,以有效提昇各境遇與背景處境弱勢者的教育品 質。綜觀世界多數國家對弱勢學生所實施之重大教育政策,分析世界多數國家對弱勢學生 教育政策,作為本研究重要教育政策分析資料。

(一)美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

美國制定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之目標在於重視弱勢族群或文化不利兒童實踐教育機會均 等。藉由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之制定執行,以有效發揮教育積極差別待遇的功能,以促進教 育機會真正的均等,提升學生學習成就,並落實教育財政公平及社會公平正義。茲就美國

弱勢學生教育政策較重要方案說明如下:

1.補償教育 (compensatory education)

補償教育是重視弱勢族群或文化不利兒童實踐教育機會均等的具體展現之ㄧ,基本假 設在於這些兒童在幼時有文化剝奪現象,語言發展上有顯著不利之情形,因而影響其入學 後的學習效果,為了讓弱勢兒童補償其幼時缺乏文化刺激的環境,使其課業學習困難減少,

增進課業學習能力,使其有學習成功的能力和機會而設計此不同教育方案。以下就針對美 國補償教育的緣起、方案內容等相關探究加以介紹並敘述如後。

措施或政策的發展通常都與其背景環境相關,由於美國社會、文化、政治、學術的多 元背景,新的教育機會均等概念也逐漸產生,張煌熙(1995)歸納出幾項關鍵性的影響因素:

(1)社會背景:美國社會於五十年代推動「民權運動」(Civil right movement)

播下了的「平等主義」(Egalitarianism)種子,六十年代終於開花結果,也促進美國補 償教育的蓬勃發展。

(2)文化背景:美國補償教育方案的價值理念與美國文化背景之「人皆生而平等」的 價值觀及「公平競爭、機會均等」的規範要求相呼應。

(3)政治背景:美國總統詹森提倡「向貧窮宣戰」及「邁向大社會」的政治訴求與美 國補償教育方案政策的形成密切相關。

(4)學術背景而言:當時許多理論與實證研究證明,幼童的心智與社會發展不利的原 因與經濟或族裔因素匱乏環境有關。

美國的補償教育結合了許多不同的方案、運作和服務而成,包括啟蒙教育(Head Start)、向上跳躍(Upward Bound)、工作團(Job Corps)、教師團(Teacher Corps)等相關 措施。由於美國是屬於地方分權的國家,因此執行推動補償教育的方式和標準也交由各學 區來決定,法令只是指導之原則方針,換言之,聯邦在方案中位居策略層級的地位,其責

生之規劃及擔任執行服務活動之主體。

隨著社會變遷,補償教育的目的從著重財政補助的方式以改善貧窮地區教育情況為主 要訴求的階段(大約從1965 至1987 年間),逐漸轉換為強調講求教育績效法案的階段(1988 至今) (江志正,1997)。各項方案也歷經多次修正與重新立法,如1981 年的「教育整合 與改進法案」的「第一章」、1988 年的「霍金森-史達福德初級等及中等學校改進修正案」

的「第一章」,以及1994 年柯林頓政府立法授權的「改進美國學校方案」在此次授權中將 名稱重新改為第一款(Title 1);多次修正與重新立法之最終目的都是期望藉由發揮積極 差別待遇的功能,以促進教育機會真正的均等,並落實教育財政公平及社會公平正義。

2.不讓任何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 ,簡稱NCLB)

2002年布希總統簽署立法「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是美國近年來極為重要的中小學教 育改革法,以全面提升全美中小學教育品質為目標,為達此目標,要求教師都需通過資格 認證、學校對學生負責,並需通過「應達成年度進展」(Adequate yearly progress –AYP) 者。

該法案補助之弱勢學生指標如下:(1)貧窮學校低成就表現之新移民或少數族裔。(2)

英語能力不足之新移民或少數族裔。(3)身心殘障。(4)被忽略或誤入歧途等學生。指 標中所言「貧窮學校」之標準,可由州政府及學區可自行界定標準:例如州可界定35%以上 學生來自低收入戶家庭、學區可界定40%以上學生來自低收入戶家庭。若經費不足時,則以 低收入戶學生超過75%以上學校優先。

「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執行時有四大核心原則:(1)在 2014 年之前所有學生的 閱讀(eading)與數學(math)必須達到就讀年級的水準;(2)每年評估學生的學習並分 計資料,以拉近成就差距;(3)所有核心學科教師都是合格的;(4)提供所有家長及時 的訊息與選擇(楊巧玲,2007)。

茲將「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執行之教育政策方案之內涵說明如下:

(1)「校區改革計畫」(Schoolwide Program):

此方案之目的在於確保包含弱勢學生在內的所有學生均能符合高學術標準。如學校無 法有效改善弱勢學生的學業表現,則須接受輔導;若持續表現不佳,則應接受矯治方案 (corrective action)。當學校連續三年表現不佳(fail),則該學校弱勢學生有權使用Title 經費轉學至表現良好的公私立學校,或其自行選擇的提供處接受輔助教學(supplemental educational services)。

(2)「閱讀優先」(reading first)計畫:

本方案之目的是為了改善幼稚園至三歲閱讀困難孩童及提高識字率。計畫中 規定各州 經費應優先使用於六千五百名以上之低收入家庭學童,或是擁有超過15%低收入家庭學生之 中小學。

(二)英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

英國制定弱勢學生教育政策之目標在運用教育計畫資源,就經濟、文化及教育不利地 區弱勢學生給予物質或經濟上的優先協助,以改善其不利的學習環境條件,增進其教育效 能。茲就英國弱勢學生教育政策較重要方案說明如下:

1.教育優先區

1963 年英國教育科學部組織普勞頓委員會(The Plowden Committee),以研討初等 教育發展問題,聘請曼徹斯特大學的Sephen Wiseman教授在該地區的小學從事小學生學業 成就與環境因素關係的研究,研究結果如下:

(1)「家庭」、「鄰里環境」及「學校」存在 之不利因素,影響能力較佳的兒童減 少教學受教的比例;「父親的態度」與「母親的照顧」兩種因素高於兒童對物質的需要程 度。

(2)環境因素影響兒童程度,年級愈低,影響程度愈大,影響程度隨著年齡增長減緩。

因此威斯曼建議欲提昇兒童的教育成就,應改善學校的教育環境、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及加

1967 年的普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中開始提倡積極差別待遇的真正教育 機會均等理念,同時也提出「教育優先區」的方案,建議政府應主動瞭解弱勢教育問題,

給予最貧乏的學校之物質或經濟上的優先協助,以改善其不利的學習環境(楊瑩,1995)。

1967年英國政府提出「教育優先區」政策方案,由中央政府負責經費資助與監督,由 地方教育當局執行。實施期程共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68至1972年,屬於短期實驗 性質,每年補助2%的文化不利地區的兒童,於五年內達到10%的補助;執行補助同時也著 手進行評估各種革新措施的研究,作為日後發展提供具體可行的政策建議。第二階段為1973 年後,屬於長期的計畫階段,參考之前短期實驗階段之成果,開始反省積極差別待遇的成 效,進而擴大補助弱勢對象,並將關注點設定於學校經營的效率、教育品質的維護提昇、

課程的改進、以及預防青少年犯罪暴力行為問題等(楊瑩,1998)。

教育優先區方案對於弱勢學生補助之指標為:(1)兒童家長從事的職業為非技術

(unskilled)與半技術(semi-skilled)比率較高地區。(2)家庭人口數多(子女生育 較多)。(3)居住情況較擁擠者。(4)兒童離校率與缺席率較高者。(5)依賴政府社會 福利津貼較多者。(6)兒童智能不足、身體殘障與問題行為出現率高。(7)單一父母的 家庭或離異家庭較高者。(8)兒童或其家長非以英語為母語之家庭較多者。

教育優先區補助的內容包括:(1)減低師生比例,實施小班制。(2)增加教師助理。

(3)協助修繕校舍或重建新校舍,充實圖書儀器設備。(4)增置托兒所。(5)優先任用 該地區合格教師,提供教師進修機會,提供教育優先區學校的老師額外津貼。(6)師資培 訓的師範教育學院應與學校建立聯繫網路,在教育學院接受職前教育的學生,應該在教育 優先區的學校實習。7.社會組成結構朝向多樣及異質化:地方政府為減少教育不利情形,

(3)協助修繕校舍或重建新校舍,充實圖書儀器設備。(4)增置托兒所。(5)優先任用 該地區合格教師,提供教師進修機會,提供教育優先區學校的老師額外津貼。(6)師資培 訓的師範教育學院應與學校建立聯繫網路,在教育學院接受職前教育的學生,應該在教育 優先區的學校實習。7.社會組成結構朝向多樣及異質化:地方政府為減少教育不利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