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檢閱
第三節 國內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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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目標對社會是否恰當?若答案為否,則縱使符合前述五項標準,仍被認定為 失敗的政策,故適切性的衡量順序應優於其他標準。本文將觀察整體社會風氣、
人民對於電子發票的需求程度以及導入應用的必要性為何?而此政策是否會於 帶來正面影響的同時衍生其他不良後果或是產生衝擊?
四、小結
綜合上述,本研究採用結果評估類型,評估電子發票政策之執行成效以及延 伸性的影響效果,不論是容易量化的產出評估或者影響評估皆含括在討論範圍內;
評估模式則是應用目標取向模式以及多元目標與理論取向模式,以目標實現程度 為關切重點,本文將於釐清政策目標之後,逐一檢視目標實現狀況;評估標準應 用六項常見的指標:效果性、效率性、充分性、公平性、回應性和適切性,探討 政策產出結果、投入成本、解決問題之程度、不同標的團體間利益分配程度、是 否滿足標的團體之需求以及政策對於社會整體是否合適等面向的問題。
第三節 國內文獻探討
壹、政府使用電子發票的影響
一、提升稅務稽徵效率
企業多可透過網路平臺報稅,然而在報稅之後,所須檢附的文件資料,過去 仍以紙本提供予稅局查核。未來,各項稅務申報所須的附件,亦將可透過網路上 傳。同時,稅局也在發展以電子資料進行查核的技術,減少徵納雙方的作業成本
(莊蕎安,2015:70)。電子發票為政府以及營業人雙方帶來便利性,以往耗時 耗力的稅務查核工作,如今透過網際網路即可清楚地呈現營業人營業資料,政府 節省的許多時間及人力,可用來查核更多筆稅務資料,大幅提升稅務稽徵效率。
二、監督管理食品安全
2014 年爆發食安風暴,導致全台民眾人心惶惶,為了解決食安問題,有學 者即倡議應將電子發票納入食品安全管理的法規。透過電子發票開立的紀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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蹤食品採購、生產、分銷、運送、進出口的軌跡,即時掌握每個環節的資訊,問 題無所遁形,更有利於主管機關監督管理(莊蕎安,2015:71)。相關法規如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9 條第 3 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管理食品安全衛生及品 質,確保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資料之正確性,應就前項之業者,依溯源之必要性,
分階段公告使用電子發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7 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 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 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三、食品業者……依第九條第三 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溯或追蹤之查核。」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8 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 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
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 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五、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未開立電子發票致無法 為食品之追溯或追蹤(全國法規資料庫,2019)。」
食安議題日漸受到關注,蘇俊榮(2016:32)於〈政府如何運用巨量資料—
以電子發票為例〉一文中也提及,基於政府機關資料共享原則,政府於 2015 年 建構「食品流向查詢服務系統」,作為提供跨部會整合式查詢介面與追溯食品供 應鏈流向之基礎,以協助食品安全主管機關掌握食品相關交易資訊流情況,並能 進一步發現異常交易型態,建立預警制度。財政部 107 年度施政績效報告中展現 實際施策成效,指出 107 年蛋品業者涉賣黑心液蛋,衛生福利部運用雲端發票食 品流向查詢服務,於短時間內追蹤食品問題產品流向,提升稽查效率(財政部,
2019:62)。
貳、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的影響 一、成本降低
傳統統一發票的印製、運送、發售、管理保存、遺失風險、申報成本皆比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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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可觀(黎萬益,2008,82-83)。二、幫助企業制定銷售策略 晴,2018:18)。
四、提升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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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並藉此強化企業形象,提升投資人對企業營運的信心程度。
五、小結
營業人從成本效益分析角度出發以決定是否採用電子發票,初步分析後發現 多為正面影響,不僅比使用傳統紙本發票更能降低生產成本,亦能再利用電子發 票資料庫作為銷售營運方針指南。此外,電子發票即時、公開透明的特性,有利 於稽徵機關與投資人檢視企業完整交易資訊,「會說話的數字」將成為優良企業 提升形象的最佳輔佐利器。
參、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的疑慮
一、資料安全性
電子發票詳細記載之消費資料皆會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產 生消費者對個人隱私是否遭受侵犯的疑慮(陳威豪,2011:62-63)。詹明祥(2012:
42)統計企業對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保密性與安全性及傳輸方便性之信 賴度,結果顯示並非所有企業皆將其列入是否採用電子發票之考量事項,由此可 見對於平台的資料保密及安全性有一定程度的信賴。
二、誘因提供程度
曾馨儀(2015:118-119)指出影響電子發票執行狀況可以分為營業人導入 前與導入後兩階段進行分析。其中導入電子發票前,主要影響者為「企業」本身,
其可自行選擇是否加入電子發票系統。因此,政府提供的誘因是否充足,成為影 響業者是否參與的變數之一。此外,未加入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出於私益與成本效 益的考量,一致反映缺少經費去改變現狀,期望能獲得政府經費上的補助。詹明 祥(2012:40)的量化統計資料亦顯示企業普遍希望政府能夠提供足夠的補助款 補貼電腦系統修改所需成本。此外,大部分企業仍認為採用電子發票後,若發生
盈琇,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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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日起三年內,得享受下列獎勵:(一)由各地區國稅局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 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二)由各地區國稅局主動提供新頒賦稅釋令、
法規修正、各項稅務訊息等,及邀請其參加租稅宣導活動。(三)如期辦理營利 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者,除經人檢舉或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外,
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四)除經人檢舉或涉嫌 違章逃漏稅情事外,免列入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2019)。
三、政府宣導方式
從曾馨儀(2015:120)訪談業者過程中發現,財政部會主動至大型企業進 行輔導,對照中小微型企業卻僅發文要求主動參與說明會、宣導會。假設業者沒 有主動參與,不僅無法充分了解電子發票政策資訊,政府也無從確切了解業者需 求。整體而言,大型企業較為了解電子發票政策內容,而上述政府視產業大小採 取不同的政策宣導方式,導致政府在輔導中小微型業者使用電子發票時是相對困 難的。詹明祥(2012:40)的量化統計資料顯示政府對電子發票宣導強度仍可再 加強,若稽徵機關指派稅務人員能親自至公司宣導,效果將會更好。
四、代理記帳業者之態度
代理記帳業者扮演稅捐稽徵機關與企業之間溝通協調的角色,受訪企業多數 認為記帳業者之專業性及其是否要求採用電子發票與否,會左右企業採用電子發 票之意願,因此稅捐機關應將企業及記帳業者皆列入宣導對象(詹明祥,2012:
41)。陳雅筑(2016:29)在《中小企業導入電子發票影響因素探討—以臺南市 為例》量化分析研究中得出,半數受測企業對其稅務代理,亦即上述提及代理記 帳業者角色,是否影響企業採用電子發票的影響程度呈現中立態度,但若與其他 政府推廣方式相比,有高達九成以上的企業認同稅務代理的影響更大。而且有七 成以上的受測企業認為若稅務代理電子發票的專業度或對平台的操作熟悉程度 越高,越會增加其使用意願。姚泰全(2016:47)也提出相同觀點,認為認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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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理念的中介業者是成功導入電子發票政策的助力。
事實上,記帳士業者對於電子發票政策多數持反對意見,除了會改變既有作 業模式外,其深怕營業人全面使用電子發票後,將會逐漸失去代理記帳之業務(姚 泰全,2016:43)。
五、企業特性影響使用電子發票意願
企業規模、發票使用量與行業類別等企業特性,分別導致不同的營業模式,
不見得每種模式皆適合使用電子發票,如果為了「使用而使用」,恐怕適得其反。
詳細分析如下:
(一)企業規模
台灣中小企業居多,營業人需考量公司成員人數,以及導入電子發票所需額 外建置的成本。根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導入電子發票成本效益分析統計資料所示,
中小型企業約需 2 至 12.5 年回收導入電子發票的成本,然而公司營業期能否撐 過回收期,又是另一個問題(邱素緩,2013:22-23)。
(二)發票使用量
邱素緩(2013:54-55)歸納出「企業若開立發票張數越多,使用電子發票 機率越大」的結論。開立發票張數越多意味著企業經營規模大且業務繁雜,需要 更多人力去整理、開立、郵寄或遞送發票之各項作業及稽核成本,企業若使用電 子發票,必能將業務化繁為簡、精簡人力、減少錯誤發生率及節省統一發票倉儲 空間。另一研究同樣指出發票使用量會影響企業採納電子發票的意願,對中小企 業而言,若發票使用量不大,卻為了能夠操作「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而汰換原本
邱素緩(2013:54-55)歸納出「企業若開立發票張數越多,使用電子發票 機率越大」的結論。開立發票張數越多意味著企業經營規模大且業務繁雜,需要 更多人力去整理、開立、郵寄或遞送發票之各項作業及稽核成本,企業若使用電 子發票,必能將業務化繁為簡、精簡人力、減少錯誤發生率及節省統一發票倉儲 空間。另一研究同樣指出發票使用量會影響企業採納電子發票的意願,對中小企 業而言,若發票使用量不大,卻為了能夠操作「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而汰換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