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途徑

第一節 國內相關研究成果回顧

概覽國內應用生命歷程理論視角進行探討的論文,常見的探討對象群體大致 可依照特定的年齡、性別、職業、就業歷程、家庭/伴侶經驗、特殊生命事件等 層面進行界定(如表二-1)21。此外,亦有討論針對生涯/職涯轉銜(career transition)

議題的相關研究,如翁康容、張峰彬(2011)透過對兩年間出生(1984-1985)

世代已進入職場者進行訪談,探討高等教育和產業擴張下,校園所學與職場應用 的在應然面和實然面的落差。

21 諸如:家庭主婦的生活滿意度(曾慶玲,2007)、個體犯罪行爲的持續和變遷(陳曉進,2007)、

女性單身共生族與原生家庭關係(陳瑋筠,2008)、雙生涯家庭婦女照顧娘家父母歷程(魏淑瓊,

2006)、少年未升學未就業經驗(李孟儒,2011);而與轉銜過程息息相關的乃是勞動者個人之決 策,以「抉擇歷程(decision-making process)」為探討議題之論文,則有潘彥秀(2010)對於已 婚女性成為全職家庭主婦者,她們在家庭與工作之間抉擇歷程的分析;楊嘉玲(2008)對於遭受 伴侶暴力之未婚女性,其關係抉擇歷程與影響因素的分析;蔡金拉(2004)探討不墮胎抉擇歷程 之分析。

12 表 二-1 應用生命歷程觀點的國內論文歸納表

研究範圍界定原則 研究對象

年齡別 青年、中年、老年

性別 男性、女性

職業別 體育教師、代理教師、科技業從業人員、退役軍官 就業歷程 失業與再就業、創業經驗、未升學未就業

家庭/伴侶經驗 單身女性共生族、家庭暴力受害者、雙薪家庭、離婚、

家庭主婦、墮胎行為決策、親密伴侶選擇 特殊經驗或生命事件 個體犯罪行為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表。

相較於前述生命歷程研究偏重個體行為與生命歷程發展等微觀層面的討論,

下列研究則以宏觀的視野,探討生命歷程觀點的理論發展、政策意涵,或者針對 特定社會議題進行檢討。施世駿(2002)的研究介紹生命歷程理論的發展脈絡,

以及該觀點在社會政策領域的研究方向,並將視野聚焦於國家政策與個人的互動 關係;黃志隆(2008)以制度主義的生命歷程觀點出發,納入時間與收入再分配 的途徑,檢視荷蘭和丹麥的彈性安全策略的改革成果;黃志隆(2009)從社會結 構變遷對於福利國家性別分工模式的衝擊,說明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探討需要考量 性別平等,其並藉由承認和重分配的觀念,討論制度主義的生命歷程政策,對於 時間、收入分配、托育制度整合的討論,進一步提出平衡就業和家庭政策的分析 框架。葉崇揚(2008)則是評介 OECD(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 2007 年的出版品「Modernising Social Policy for the New Life Course」,並指出新型態的社會政策隨著生命歷程的個人化,

已然改變政策本質,不僅在基本需求的滿足,而是促進個人的可選擇性。

13

生命歷程觀點亦見於貧窮、社會排除等議題之探討,如呂朝賢(2007)檢視 不同的時代中探討貧窮動態和成因之相關論述,由 1900 年起的論述以生命週期 觀點切入,經過不同階段的發展,以至 1900 年之後以生命歷程觀點為主流。中 國大陸有徐靜、徐永德(2009)的研究,訪談北京市貧困老人之生命史發展,以 生命歷程典範視角,探索其貧窮動態發展軌跡,並歸納出數種不同的軌跡類型,

其發現老人貧困狀況深具異質性,並在晚年持續變動。此外,該研究也發現社會 變遷與非預期的生命事件對老年貧困具有很強的解釋力。綜以觀之,生命歷程理 論觀點之觀察對象,可以用來觀察具有特定共同經驗、身分、職業,遭遇共同事 件的群體,亦得以更加宏觀的視野進行整體政策效果、貧窮議題之探討。

我國對於非典型勞動的相關研究,遍及法律、經濟、政治、社會、勞工研究 與人力資源管理、以及跨學科的整合性探討;其涉及的研究發問,則有非典型勞 動的產生、運作樣態、影響,以及對於現行法規政策的檢討與建議等等。此外,

勞、資、政、學各界對於非典型勞動議題之關注焦點與所持立場亦有所不同。

由企業經營者角度探討人力派遣議題,關心焦點主要在於經濟效率、產業競 爭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以及人力資源管理與最適配置,或是提出管制鬆綁 之建議22。例如:黃同圳(2011)分析企業使用勞動派遣員工的動機,主要是為 了滿足彈性需求與便於招募篩選,研究發現不管派遣員工的職位階級如何,在工 作滿意度、自主權、技能運用與發展等面,皆較正職人員為低,其並由要派企業 基於彈性策略與篩選策略用人之結果差異,提出企業使用派遣決策上管理建議。

站在勞動者角度的探討,部分研究以微觀視角探討從事非典型勞動的決策行為如 何發生以及後續的心理影響、職涯發展等等;亦有許多研究聚焦於非典型勞動權 益保障,倡議增加就業穩定性與社會保障、或是主張以法令或政策限制勞動派遣

22 如:由臺灣 153 個區級工業同業公會及省(市)工業團體組成的全國工業總會,提出政策白 皮書,要求政府訂定合理勞動法規,以符產業需求,並主張退休年齡不應延後(蔡練生等,2011;

54ff.)。

14

使用條件。針對勞資關係、或是勞勞關係(工會與派遣勞工)的討論,如勞委會 委託潘世偉、王方、林佳和(2006)針對非典型勞資關係進行之研究;以及成之 約(2006)對於產業工會和派遣勞工間的關係、態度進行探討,發現就算工會對 於派遣勞工的態度為接納,「派遣勞工」參與或加入工會的實質助益為何仍有疑 慮。因此其建議除了政府主管機關應修正相關法制,擴大派遣勞工加入或參與工 會組織的空間、導向正面與良性的發展,避免僱用不安定,並有待工會的能力與 實力進一步提升,方能在經濟需求和社會考量間取得平衡。

綜以觀之,勞方與資方之間的折衝,也反映在政府經濟建設部門與勞工部門 的主張各有不同的著重點。勞工法令的加強管制或是鬆綁主張,反映了不同的理 念與利益:一方面,資方往往主張過多的管制將斲喪企業競爭力,並且導致更嚴 重的資金外流,因此造成經濟成長率下跌或國內就業機會的減少;然而,一個社 會安全網不周的自由競爭市場中,勞動條件的惡化與薪資不均的現象可能使基層 勞動者處境更為不利,特別是對於身處邊陲勞動市場的非典型工作者而言。

在快速變動、不確定性提高的產品市場和人力市場中,企業將增加的市場的 風險部分移轉至勞動者,使勞動者的就業權益與安全受到波及。多起企業濫用經 營管理權限的事件後,政府迫於壓力須對既有法規政策的施行的問題與闕漏進行 檢討。既有勞動法規對於勞動派遣的規範與適用問題、以及修法與配套措施調整 的可行性在近年備受關注,相關政府部會對於勞動派遣的議題亦予以相當程度的 重視,並委託研究機關與相關學者進行此議題之研究。如:勞委會委託邱駿彥、

林佳和(2007)以加強派遣勞工權益保障為出發點的法令修正建議;以及經建會 委託辛炳隆(2011b)、林大鈞(2011)、鄭津津(2011)的報告,分別以經濟面、

社會安全網、法制面三部分探討非典型就業的衡平機制。

15

過去,工作和職涯是一體的,員工進入企業之後將逐漸晉升到管理階層,直 到退休,然而,當前終身僱用的工作已逐漸減少,使工作和職涯的界線趨向模糊。

種種區隔的模糊化(包括工作場所、雇主與雇員、工作與職涯等)提升勞工面對 的風險,因此這個時代的勞工必須要具備處理風險的能力。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 服務仍停留在低薪、低技術、暫時性工作機會的設計,難以因應長期性、結構性 的失業問題(李誠,2005:107)。而就法制層面而言,勞基法之設置與最初構想,

乃為維繫「典型勞動關係」型態持續存在運作,對典型工作者提供勞動保護,而 不是以非典型勞動關係做為規範標的與保護對象(林佳和,2010)。

李健鴻以三個層面分析我國勞動立法的問題:在結構性脈絡限制下,產生社 會轉型發展過程中的「規範延遲(新社會結構-舊勞基法體系)」、立法之初的「規 範缺陷(個別解僱保護規範不足)」、法律執行過程中規範與現實之間的「規範落 差(權利的貫徹有限與實踐的困難)」等方面的問題;就我國派遣勞動政策發展 軌跡,以「消極規範期」、「積極發展期」、「依法稽查期」三個階段予以分期,並 指出目前勞動派遣問題有三,包括:行政罰鍰偏低且派遣事業違法情形嚴重;對 勞工權益的保障偏向消極性規範,缺乏積極性輔導措施使之脫離派遣行業;以及 公部門近年不擴編名額,卻大量使用派遣勞工因應業務增加壓力。在「僱用與使 用分離的運作機制」、雙重關係的「隱藏性剝削機制」、以及「登錄型派遣的定期 契約化運作機制」下,派遣勞工的所得、保障及時間各面向皆面臨彈性剝削

(Flexploitation)23之風險,特別是「登錄型派遣」的情況更為嚴重(2010a;

2010b)

透過前述研究的歸納整理,可以看出我國勞動派遣政策的演進過程,以及當 前我國勞動派遣政策趨勢,「為符合『人力派遣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的 要求,勞委會在 2010 年已經完成勞基法修正草案…。勞委會提出的修勞基法修

23 「彈性剝削」是 Anne Gray 所提出之概念,曾為李健鴻(2010a)所引用。

16 程貫,2009;2010)。

國內碩博士論文由派遣勞動者角度探討相關議題者,探索主題涵括從事派遣

國內碩博士論文由派遣勞動者角度探討相關議題者,探索主題涵括從事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