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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高中職資源班服務之相關規定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高中職資源班服務之相關規定

本節透過國內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服務內容、高雄市高 中職資源班服務內容、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畫 與國內高中職階段資源班經營之相關研究進行探討,茲分述如下:

壹、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服務內容

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原 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訂定之資 源班相關服務內容如下:

一、始業輔導

學校對於新生入學之身心障礙學生,應於開學二週內安排專業教 師、志工或工讀同學,並舉行座談實施生活輔導及學業輔導。

二、個別及團體輔導

各校應聘請輔導、心理諮商人員或任課教師,依學生個別差異、事 實需要,以及問題類別採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方式,予以必 要之協助。

三、社團及志工制度

各校得運用啟明、啟聰、民間團體等特殊教育性質之社團或由具有 服務熱忱之同學中,選派專人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例如手語、翻譯、

點字、報讀及錄音等工作)或成立志工制度,遴選優秀志工協助障礙學 生克服課業及生活上之問題。

四、研習營及自強活動

各校除得利用假期舉辦自強活動或夏(冬)令營,以提倡正當休閒 活動,促進身心健康外,並得安排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類成長營與研習 活動,擴展人際關係,學得一技之長。

五、親師座談及專題研討

各校得定期規劃辦理親師座談會,並邀請特殊教育與輔導方面之相

關學者及專家辦理專題演討,藉以溝通觀念,了解問題,以達解決困難 之目的。

六、個別化教育計畫

各校除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完整基本資料外,應擬定個別化教育計 畫,給予個別或混合之學業輔導、生活輔導、職業輔導、心理輔導、體 能訓練等,並應於每次輔導過後,詳載個案或輔導紀錄,以提供進一步 協助及適切輔導之依據。

七、課程發展

以生活適應、技能學習及生存發展為基礎訂定適性課程,協助身心 障礙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八、個別化轉銜輔導

各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時結合個別化教育計畫,規劃提供轉銜 服務,結合教務處、學務處、實習輔導處與輔導室相關人員,規畫身心 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及輔導。

九、生涯輔導

各校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或職業輔導相關訊息,並培養適應未 來生活知能,促進身心障礙學生生涯發展能力。

由以上內容得知,資源班的服務內容和範圍相當廣泛,凡與身心障 礙學生相關之事務,皆是資源班教師的服務項目,大致上可將各項服務 內容歸納分為三大區塊:特教行政、學生學習以及輔導轉銜,其主要的 目的在於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的環境中,能與普通班學生之間 產生良好的互動,並解決他們在學習及適應上的困難,創造適切的學習 情境。

貳、高雄市高中職資源班服務內容

有關高雄市高中職資源班的服務內容,依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暨幼稚園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高雄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 學生安置及輔導辦法」,及「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工作手冊」整理 出相關的服務內容:

(一)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高雄市高中職根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身心障礙資 源班實施要點」訂定相關服務內容如下:

1.轉介前輔導

2.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與評量 3.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 4.執行適性課程與行為輔導

5.支援校內特教團隊有關特殊教育之活動 6.協助特殊教育之行政工作

7.特殊學生親職教育

8.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之諮詢及支援服務 9.協助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及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輔導。

(二)高雄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及輔導辦法

依「高雄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及輔導辦法」規定,資源 班應提供以下相關服務:

1.設立特推會,並定期及不定期召開會議,推展、檢討及修正輔導 計畫。

2.建立無障礙校園環境,以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效及身心健全發 展。

3.實施各項輔導工作:包括生活輔導、社會適應輔導、學習輔導、轉 銜輔導、社團與志工制度、研習營與自強活動、師生或親師座談、個案 與輔導紀錄等。

4.學校相關處室人員、特教組長、特教教師、輔導教師及其他相關專 業人員應運用團隊合作方式,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所就讀普通班之教師輔 導該學生。

5.提供機會並鼓勵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接受特殊教育 研習及在職進修。

6.安排普通學校(班)教師與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互訪、觀摩教學、交 換教學及其他交流活動。

7.對身心障礙學生所就讀普通班教師提供獎勵、諮詢與協助、研習 與進修。運用科技設備、減少書面作業負擔及行政工作等措施,並得安 排醫師、相關專業團隊、專門技術人員、輔導教師等提供資源教學或支 援服務。

8.提供適當機會與活動安排使一般學生認識並尊重身心障礙學生。

9.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家長、社區人士等參與輔導及服 務計畫之訂定,並擔任志工協助推展各項活動。

(三)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工作手冊

依「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工作手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2008)規定,高雄市高中職資源班之相關服務內容分類如下:

1.特教行政方面

服務內容包含參與特推會、擬定與執行 IEP、建檔特殊教育通報 系統學生資料、安排特殊教育學生與資源教師學期課表、辦理全校師生 特殊教育知能宣導活動、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活動、辦理親師座談、協助 申請各項獎助學金、提供全校相關特殊教育訊息、新個案申請鑑輔會審 議以及繳交學年度工作成果報告等。

2.學生學習輔導方面

資源班教師必須評估與介入課業補教教學、協助普通班教師進行 特殊教育學生多元評量設計、協助普通班教師進行課程內容彈性調整、

實施學生學習策略教學、實施社會技能教學、安排學生無障礙學習環境、

提出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學習輔具申請與協助執行、指導學生參與校內 外各項活動、實施特殊教育學生同儕班級輔導、安排學伴、協助總務處 建構無障礙設施等。

3.生涯轉銜輔導方面

服務內容包含新生入學輔導、特殊教育通報網-轉銜系統學生資料 建檔、召開高二學生升學就業轉銜輔導會議、高三升學輔導工作、建檔 三年內畢業生追蹤資料。

由以上內容可以得知,高雄市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之資源班服務內容 相似,除一般教學活動外,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協助也提供了團隊服務 的方式(如:社團、志工)、多元的發展(如:研習營、自強活動、生涯 輔導),甚至也對普通班教師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與特教專業協助(如:

親師座談、專題研討),期許透過各項不同的服務,符合每位身心障礙學 生的需求,也能與普通班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共同合作,協助孩子 們的適性學習與發展。

参、台北市高中職資源班服務內容

有關台北市高中職資源班的服務內容,依據「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畫」,及「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整理出相關的服務內容:

(一)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畫

依據「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畫」(台北市政 府教育局,2012)指出資源班服務內容如下:

1.始業輔導

學校應於開學前或開學後二周內協助安排資源教學專業教師、認輔 教師、志工等,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2.個別與團體輔導

依學生個別差異、需要及類別,聘請學者專家或相關專業人員,採

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並予以必要之協助。

3.社團與志工制度:

可運用社團活動,如慈幼社、愛盲社……等具特殊教育性質之社 團,或選派具服務熱忱之同學,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並克服課業及生 活問題。

4.研習營及育樂活動

舉辦各類研習或活動,鼓勵身心障礙學生積極參與,以培養學生合 群、樂觀進取之人生觀。

5.親師生座談會及專題研討

應定期規劃辦理親師生座談會,並邀請相關專業學者專家,藉以溝 通觀念,瞭解問題,以達解決困難之目的。

6.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除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完整基本資料外,以團隊方式依學生需求擬訂 IEP,給予學業輔導、生活輔導、職業輔導……等等,並將相關資料記錄 於個案輔導冊內,俾利提供更適切之協助及轉銜輔導。

7.個別化轉銜服務

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高中職時,將其生涯轉銜服務(ITP)納入個 別化教育計畫中,結合各處室相關人員,規劃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 相關轉銜服務及輔導。

8.巡迴輔導

視身心障礙學生需求及類別,如視障學生、聽障學生、情緒行為障 礙學生,提供巡迴輔導與專業諮詢外,各校可依需求申請上述團隊到校 支援。

9.就業輔導

提供就業職業訓練相關訊息,並培養職場適應能力,增進身心障礙 學生就業之能力。

10.升學輔導

提供升學相關資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報名、資料準備、志願 選填等事宜。

11.高中職特殊教育輔導團

在輔導身心障礙學生過程中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該輔導團提供諮

在輔導身心障礙學生過程中如有相關需求,可逕洽該輔導團提供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