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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擬探討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工作困擾及其因應策略,因 此研究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設置資源班之業務負責教師,期能 透過問卷調查,了解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工作困擾及其所採取之因 應策略。

壹、研究對象的取樣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102 學年度之統計資料,截至 2014 年 2 月 20 日止,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共設有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 194 班,資 源班教師 250 位,如表 3-1 所示。因問卷內容包含開放性問題,故採立 意取樣的方式,北中南各發放問卷 30 份,共 90 份,回收 88 份,有效問 卷 84 份,回收率達 93.33%。

表3-1

102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資源班教師母群一覽表

縣市別 設有資源班學校數 資源班班級數 資源班教師人數 抽樣人數

新北市 11 11 9 3

台北市 34 40 65 15

台中市 22 22 34 20

台南市 19 19 25 10

高雄市 13 16 16 10

宜蘭縣 7 7 13 6

桃園縣 17 17 18 3

新竹縣 5 5 7 3

新竹市 6 6 5 4

苗栗縣 5 5 6 0

彰化縣 13 13 16 3

南投縣 4 4 5 1

雲林縣 6 6 6 2

嘉義縣 1 1 1 0

嘉義市 4 4 7 3

屏東縣 6 6 5 3

台東縣 2 2 2 1

花蓮縣 4 4 4 1

澎湖縣 1 1 1 1

基隆市 3 3 3 0

金門縣 1 1 1 1

連江縣 1 1 1 0

總計 185 194 250 90

為更清楚了解資源班教師之工作困擾與因應策略,除了利用問卷篩 選出資源班教師在鑑定與評量、課程教學與輔導、行政與支援、溝通與 諮詢、計畫與評鑑及專業發展六方面之工作困擾外,利用開放式問題進 一步深入了解資源班教師最感到困擾的三項工作項目為何,及其因應策 略或建議,再針對資源班教師的回答進行歸納分析,說明針對鑑定與評 量、課程教學與輔導、行政與支援、溝通與諮詢、計畫與評鑑及專業發 展六方面的工作困擾,資源班教師目前所採取的因應策略,及所提供的 建議為何。

貳、研究對象背景資料分析

一、兼任行政工作

在本研究中資源班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者有 50 人,佔有效樣本的 59.5

%;無兼任行政工作者有 34 人,佔有效樣本的 40.5%。以本研究樣本 而言可知,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當中兼任行政工作者居多。許多學 校只有一位資源班教師,甚至在沒有設立綜職科的學校中,全校可能僅 有一位特教教師,故所有與特殊教育和資源班相關的業務、活動、行政 工作等都需由資源班教師一人一手包辦,因此,大多高中職資源班教師 都兼任行政工作。

二、第二專長

在本研究中具有學科或職業類科第二專長的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 師有 52 人,佔有效樣本的 61.9%;不具有學科或職業類科專長的高中 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有 32 人,佔有效樣本的 38.1%。由以上分析得知,

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大多具有學科或職業類科第二專長。特殊教育 的起步來得比普通教育晚,因此早期許多特殊教育老師是由普通教育老 師修習師資班或是 40 學分班而取得資格的;另一方面,特殊教育的課程 教學中,除了教導身心障礙學生基本日常生活技能外,也必須教導一般 學科(國英數)課程,因此有許多特教教師為了考量到未來教學上的需 要及增進自我的專業素養,選擇了修習第二專長,以提供學生更完善的 教學品質。

三、特教專業背景

在問卷中,特教專業背景之選項原為:(1)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特殊 教育學系/所畢業(含雙主修)、(2)修畢特殊教育輔系或學程(含學士 後特殊教育師資班、特殊教育教師學分班)、(3)曾修習特殊教育導論 3 學分(或 54 小時特教研習)、(4)未曾修習特殊教育學分、(5)其他,

但因調查人數中曾修習特殊教育導論 3 學分(或 54 小時特教研習)及未

曾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之人數太少,僅各有 7 人和 3 人,因此在此將選項

(3)(4)合併成「其他」一併討論。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特殊教育學系/

所畢業者計 54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64.3%;修畢特殊教育輔系或學 程(含學士後特殊教育師資班、特殊教育教師學分班)者計 20 名,佔整 體研究對象的 23.8%;其他(包含曾修習特殊教育導論 3 學分、修習 54 小時特教研習、未曾修習特殊教育學分)者計 10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11.9%。由以上資料顯示,目前國內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中大都具 有合格特教教師資格,且於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特殊教育學系/所畢業。雖 然有許多特教教師非本科特教系畢業,但也都在修習特殊教育輔系或學 程後,取得合格特教教師資格,僅有少部分的學校資源班教師,不具有 合格特教教師資格,其原因可能是學校在聘請特教教師時有所限制或困 難,亦或是在人事行政安排上有所考量,造成資源班教師不具有特教教 師資格的現象。

四、學校類型

在本研究對象中,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任教學校之類型為高中

(含完全中學)者計 14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16.7%;學校類型為高 職者計 70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83.3%。加上依據特教通報網資料顯 示,全國高中職設有資源班之學校 195 所當中,其中有 97 所為高職,其 餘有 88 所為高中,高職比率佔 52%。由以上資料得知,目前國內各高 中職中設有資源班的學校,以高職較多。高中主要以升學導向為目標,

高職則是學習一技之長,在過去的教育制度下,一般身心障礙學生入學 分數加 25%能進入高中就讀的人數並不多,加上進入高中後,其課業的 壓力及學習的困難,往往是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所考量的因素,因此身 心障礙學生大多選擇高職來就讀,故高職學校成立資源班的比例高於高 中學校。

五、資源班隸屬行政單位

在本研究中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隸屬於教務處者計 42 名,佔整體研 究對象的 50%;資源班隸屬於輔導試者計 42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50

%。由以上分析可得知,在無明確規定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隸屬於哪個 處室下,目前國內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隸屬之行政單為為教務處或輔導 室兩大處室,且比例上不相上下。

六、資源班排課方式

資源班排課方式為外加式者計 15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17.9%;

資源班排課方式為抽離式者計 24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28.6%;資源 班排課方式為外加和抽離並行者計 45 名,佔整體研究對象的 53.6%。

由以上資料可知,高中職分散式資源班教師考量學校、學生等各項因素 後,排課大多以外加和抽離並行為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