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間建構-中國-印尼友誼村
第一節 國家主導的援建過程
第三章 空間建構-中國-印尼友誼村
印度洋海嘯發生後,中國援助印尼 163 萬元人民幣現匯、5 億元人民幣以及 2000 萬美元多邊捐助,是中國對外援助史上援助金額最多的一次 (李小雲等,2009)。
同時,也是援助行動規模也是最大的一次,災後緊急階段派遣了救援隊、衛生隊 前往印尼亞齊救援,另外,也派遣災情評估重建考察組進行災情調查和評估,以 便後續更進一步的重建。重建項目中,包括建立地震監測與海嘯預警系統,以及 學校、診所、住宅…等硬體項目,本研究僅針對「中國-印尼友誼村」援建項目 進行深入了解。
第一節 國家主導的援建過程
(一) 基本概況
中國-印尼友誼村15 (Kampung ersahabatan Indonesia- Tiongkok) (圖 3-1) 位於 印尼亞齊省大亞齊縣 (Aceh Besar) 默斯吉拉也鎮 (Masjid Raya) 尼亨村
(Neuheun) ,海拔約 20-110 公尺,距海岸約 1.5 公里,離市區約 14 公里,占地約 22.4 公頃,為 2005 年印尼總統蘇西諾與中國簽署的中國援助印尼海嘯重建項目之 一,同時也是當時中國對外災後援助重建的最大項目。整個重建工作由中國民政 部下屬之中華慈善總會 (China Charity Federation) 與中國紅十字會 (China Red Cross Society) 共同執行,總花費資金約 1300 萬美元(約 1.1 億人民幣),工程由中 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 (Sinohydro Corporation) 負責承建,總工期從 2006 年 5 月 18 日至 2007 年 7 月 19 日,工程內容包括:
(1). 606 戶住宅。
(2). 清真寺、小學、幼兒園、診所、市場、體育場、花園、紀念碑、入口牌樓、
15 本文中或以「友誼村」稱呼之。
垃圾場等公共建築。
(3). 道路、排水溝、臺階、坡道、護坡、水井、蓄水池、避雷、人工湖、植樹 種草、墳地等配套設施。16
圖 3-1:中國-印尼友誼村位置圖
註:圖中編號為亞齊災後重建住宅援建案,029 即為中國-印尼友誼村援建案所在位置,紅色區塊 為亞齊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是主要市區
資料來源:BRR (2009) Donor dan pelaksana rehabilitasi dan rekonstruksi perumahan, PETA‧ Sebaran Upaya dan Karya, p.100.(翻拍於亞齊中央統計局)
16 合作協議書正式落實,印中友誼村竣工交接 (2007) 印尼星洲日 報http://www.sinchew-i.com/indonesia/node/434 [2011 年 3 月 13 日檢索]
2006 年 2 月負責統籌印尼災後重建的官方組織-亞齊-尼亞斯重建委員會 (BRR) 正式核准中國-印尼友誼村援建案。中印雙方協定,印尼政府提供土地,
中國方面負責興建。空間選址過程中,由於援建案規模龐大,市區附近難以尋覓 合適大小的公有基地,最後由印尼政府提供位於大亞齊縣郊區一處空曠的山坡荒 地,中國方面著手營造。主體房屋工程的部份,起初中印雙方打算建造 680 戶住 宅,然受限於土地範圍仍稍嫌不足,遂改為 606 戶,並由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 公司進行整體村落空間規劃,包括地形測量與測繪、房屋位置與設施分配…等。
中國印尼友誼村統一打造每戶房屋規格為 42 平方公尺,比BRR訂定的標準永久屋 規格大,且為了節省空間與建材,採取兩戶相連為一套的建築模式 (圖 3-2 圖 3-3) 。 至於房屋的造型與內部空間設計 (圖 3-4) ,則徵詢亞齊當地民眾的意見,以配合 亞齊當地風俗習慣為主17,並須符合BRR的基本要求,每戶房屋內部有兩間房間、
一間客廳、廚房及廁所,客廳與房間皆在室內,廚房和廁所則為半室外的空間,
屋後出口沒有裝設門;屋外的部分,在BRR的規範標準中,房屋加上屋外週圍空 地至少需達到 120 平方公尺,中國-印尼友誼村的房屋由於位處山坡,為順應地 形地勢,各戶所在的海拔高度與坡度不一,房屋外的空地範圍大小也不相同,許 多住戶的房屋加上土地範圍皆超過標準,部分邊間住戶的空間甚至超過 140 平方 公尺,造成村內居民私人空間略有不均等。
17 受訪者:C03
圖 3-2:一套兩戶
註:左右各一戶(紅色虛線為內部隔間處),可 節省土地、工時與建材。
圖 3-3:房屋後方
註:黃色牆面為房屋原型,木門以及灰色水泥 為居民自行裝上。
圖 3-4:友誼村房屋內部平面圖(研究者自繪) (二) 族群混居空間
《總統第十號法令》18公告後,亞齊華人大多遷居至班達亞齊市區或棉蘭。至 此,華人相對集居於都市中,其他地區或鄉村鮮少華人蹤跡。然而,在中印兩國 官方力量的建構下,小小的鄉村出現了相對高比例的華人族群,且試圖藉由硬體 空間配置融合華印兩族居民。
18《總統第十號法令》:1959 年 11 月 18 日公告,位於縣以下的鄉鎮由外僑經營的零售商店必須於 1960 年以前結束營業,或移交給印尼籍公民,此法令使華人生計困難,許多人被迫回到中國或遷 居到大城市中。
表 3-1:中國-印尼友誼村房屋分配
區 戶數 華人戶數 華人戶比例
A 98 11 10%
B 86 13 14%
C 32 7 25%
D 100 24 22%
E 58 11 21%
F 118 14 15%
G 114 20 16%
合計 606 100 16.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2011 年 1 月實察記錄)
從上表的分配情況來看,雖然各區域的華人仍為少數,僅佔該區 1 至 2 成;
然而對華人而言,1960 年代的歧視性政策實施後,華人蹤跡幾乎已消失在鄉村中。
海嘯後,在官方援助外交的主導下,大批華人再度進入鄉村,造就中國-印尼友 誼村成為華人比例相對高的一處鄉村,對當地其他族群而言,必須重新接納華人 族群進入其生活圈,而華人也必須重新適應在市區以外的地區與他族的相處,對 於族群間的再度認識,必能有所增進。
(三) 資格審查與住房分配
根據BRR的規定,海嘯災民若是自己有土地與房屋,但房屋於災後受損者,
可以直接向政府申請修繕補助,於自有的土地上自行原地重建,或由NGO進入協 助,不能申請入住新建的援建村;而若是原自有房屋與土地,但海嘯後土地已無 法復原者24,則可申請入住新建的援建村。至於海嘯前無土地、無房屋的租屋者 (renters) 或是私占土地者 (squatters) ,則出現辯論,起初BRR與多數援建組織認 為這兩類人不具申請資格,然而,這些人在臨時安置所占了超過 1/3,且遲遲沒有 能力離開,嚴重影響整體重建進度與成果。直到 2006 年,BRR制定新的規則,同
24 海嘯後,亞齊海平面上升,故沿海土地無法復原。
意補助租屋者和佔地者現金;不過,卻因為時間上的延遲加上通貨膨脹高達 40%,
使得這些現金補助不足以自立 (Oxfam International, 2006) 。2007 年 2 月,BRR才 宣布提供一些免費土地和房屋給租屋者和佔地者 (UN, 2008) ,並選定靠近班達亞 齊的一處地方Labuy規劃為這群人的住所,以及援助 1000 多位已購買土地但需要 協助建屋的租屋者,而部分組織也因為新建過多房屋而同意開放租屋者申請。整 體而言,除了少數組織於一開始就開放租屋者申請外,租屋者大多在第二輪或第 三輪的申請中才得到房屋。中國-印尼友誼村在申請條件上,並未限制租屋者的 資格,25因此許多租屋者皆在第一階段即取得房屋,不需等待候補。
住民審查方面,有別於其他援建案完全由政府或援助團體自行進行,中國-
印尼友誼村完工之後,先將房屋全面移交給印尼政府,再進行審查與發放。606 戶 房屋中,100 戶分配給華人的部分交由亞齊當地華人組織-亞齊華人慈善基金會負 責審查,其餘 506 戶非華人的部分則是縣政府與 BRR 負責審查。不論印尼人或華 人,其主要審核的條件有:是否為受災戶、是否有其他房屋或財產、過去的經濟 與生活狀況...等,一戶僅限一人申請。另外,由於災後許多人員、文件的散失,要 在短時間內確切查核每位申請者的資格實有困難,而且負責審核印尼人的 BRR 成 員大多非亞齊本地人,容易出現查核的漏洞,因此出現一些有身分爭議的人取得 房屋,包括:
(1). 非地震海嘯的災民
海嘯前的亞齊約有 30%的貧窮人口,因此有些當地民眾本身雖然沒受到海嘯 的影響,但因經濟狀況不佳,生活困苦,因此嘗試前來申請友誼村。
(2). 外地的民眾
中國在亞齊大規模新建援建村的消息廣泛傳開後,有些未受海嘯影響且非亞 齊本地的民眾,聽到有免費的房子可以拿,特地跑來申請,其本身經濟條件亦不
25 受訪者:C01,C02,C03
佳,例如一位生活窮困的棉蘭華人,於海嘯後前來亞齊申請友誼村,雖然不是災 民,但審查者考量其經濟狀況與生活環境確實不佳,仍然給予通過。26亞齊的華人 圈子小,彼此大多相互熟識,在查核資格的執行上相對於印尼人比較容易,但仍 出現少數上述個案,甚至有審核者認為,這些重建資源是拉近貧富差距的機會,
因此照顧這些窮人也是應該的。27另外也有住在北亞齊Lhokseumawe地區的印尼人 同樣因為生活困苦,而特地到當時援助資源最豐富的班達亞齊與大亞齊縣尋求受 援機會。28
(3). 同一戶中有多人同時申請
原則上一戶只能由一個人代表申請,但傳統亞齊社會多為大家族,家中兄弟 姊妹結婚後不一定會搬出原本的住房,而援建的房屋僅設計一家四口居住型態的 單一規格,因此這樣的大家族只好拆散開來分別申請,也大大改變了傳統的家庭 型態。
(4). 申請者本身在其他地方已有置產
一方面部分民眾抱著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二方面發放單位也希望能盡快把房 屋全數分發完畢,加上查核不易,在文件不足的情況下,只能依靠對申請者的面 試來評估,若申請者在亞齊以外的地區另有置產,則將更不易查核,不論華人或 印尼人,皆有出現這樣的申請者,這也為日後部分友誼村房屋成為市場交易的商 品留下伏筆。
從上述審核情況來看,除了第四點的投機行為之外,不難發現「災民」與「貧 窮」兩類身分同時是災後援助所關注的對象,租屋者與佔地者亦在援助後期受到 重視,並取得屬於自己的房屋或相關資源,足見在世界各方的積極投入下,亞齊 有意且確實藉由海嘯後的住宅重建,拉近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平等,真正達到
26 受訪者:C03
27 受訪者:C03
28 受訪者:C04
「building back better」的目標。
另外,許多災後重建的文獻指出,脆弱性高的族群本身處於弱勢,其受災狀 況往往最為嚴重,復原能力差;然而,亞齊的受災範圍廣大,包括首當其衝的沿
另外,許多災後重建的文獻指出,脆弱性高的族群本身處於弱勢,其受災狀 況往往最為嚴重,復原能力差;然而,亞齊的受災範圍廣大,包括首當其衝的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