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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臨床健康卓越研究院的「公民會議」(Citizens Council)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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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由獨立的受託學術機構就被徵詢意見者所提供的證據資料,為系統性檢 驗與經濟分析並製作報告。

8. 舉辦評議委員會,評議委員先公開討論各項相關證據與詢問專家證人以 釐清事實,再進行不公開的審議以做出結論。

9. 會議結束後產生暫定的徵詢文件,開始為期 4 週的諮詢期間,被徵詢意 見者、評論者與一般民眾均可對之提出評論。

10. 在收到評論後,如 NICE 認為已無須再行評議,即會作成並發布最終評 議決定。如認為有再度評議的必要,NICE 會就此受評議主題舉辦第 2 次評議委員會。於第 2 次評議委員會獲致結論後,NICE 亦作成並發布最 終評議決定。

11. 如被徵詢意見者並未提出申訴或是申訴無理由,則 NICE 即將最終評議 決定以指引的形式公布。如申訴有理由,則會再度開啟評議程序。

綜上可知,英國 NICE 的評估程序極為注重各利益團體的見解與參與,此外,

個別病人的程序參與權亦沒有被排除。

第三節 國家臨床健康卓越研究院的「公民會議」(Citizens Council)制度

第一項 公民會議的制度起源

第一款 公民會議的設立目的

在以稅收或社會保險費為資金來源的公共醫療體系中,勢必會遇到資源有限 的問題。因此,如何使用醫療資源必須要能反應一般大眾的價值觀。在醫療資源 分配程序中讓公民參與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作成的決定能夠符合病人與一般大 眾的需求與價值,因為醫療專業者無法在決定程序中代表一般大眾的價值觀;公 民參與的次要的目的則在於使決策機關作成的決定,能受到大眾較高的信任與理 解91

91 See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IORITY SETTING IN HEALTH CARE RESEARCH GROUP, RECOMMENDATIONS FOR ESTABLISHING A CITIZENS COUNCIL TO GUIDE DRUG POLICY IN ONTARIO, 6(2006). 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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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1999 年第 220 號法定文件,NICE 作成推薦時須考量臨床效果與成本效 果92。然而為消解英國民眾對於 NICE 作成決定時僅仰賴經濟模型的疑慮,NICE 必須一併考量與受評估項目相關的科學證據與受評估項目對社會帶來的影響。另 外,國家設置的醫療體系必須兼顧效率與平等,為了公平的分配醫療資源,必須 考量社會價值(social values),所以 NHS 在醫療資源分配方面的決策須能夠反 應公眾的觀點。設立 NICE 的目的之一就是取得可信賴的社會價值,並作為決策 基礎。NICE 認為,在科學證據層面,其可倚靠臨床、經濟/病人專家的專業意 見作成決定,但社會價值判斷則需要不同的「專家」,也就是來自各行各業的一 般人93。公民會議的目的就是讓 NICE 的決定在道德與倫理等社會價值上也有一 定標準。每次公民會議的結論將以正式報告的形式送交 NICE 理事會,成為「社 會價值判斷」(Social Value Judgements)文件的一部分。NICE 將參酌此文件設計 制定指引相關程序時應遵循的原則,這些原則多用於 NICE 涉及 NHS 醫療資源 分配的決定。例如對某項醫療科技的療效與成本效益的判斷上94

第二款 選擇能確實取得社會價值的參與途徑

基於衛生部的要求,NICE 開始注重更廣泛的公民參與,衛生部保留了決定 公民參與途徑的權限給 NICE95。於設計公民參與途徑時,有論者認為雖然已有 許多途徑可獲得社會價值,但均有所不足。例如,雖可透過國會來取得公眾的社 會價值觀點,但國會可能沒有足夠的正當性來為 NHS 決定社會價值。因為經驗 上顯示,政治人物在面臨選舉壓力時,很難作出正當的決定,使得透過選舉選出 的代表難以妥善代表公民的偏好價值96。公開說明會(public meeting)也是一種 NHS 用來收集公眾意見的傳統方式,然而公開說明會無法提供參與者足夠的思

at http://www.utoronto.ca/cpsrn/html/documents/Citizens_Council_Report_Nov-06.pdf (last visited:2014/3/3).

92 Statutory Instrument 1999 No 220.

93 See Michael Rawlins, Pharmacopolitics and deliberative democracy, 5 CLINICALMEDICINE471, 472-473(2005).

94 See NICE, Social Value Judgements Principl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ice Guidance Second Edition,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4-5,

http://www.nice.org.uk/Media/Default/About/what-we-do/Research-and-development/Social-Value-Jud gements-principles-for-the-development-of-NICE-guidance.pdf (last visited:2014/7/3).

95 See Hulia Kreis, Harald Schmidt, Supra note 61, at 103.

96 See Michael Rawlins, Background to NICE's Citizens Council, in PATIENTS, THE PUBLIC AND PRIORITIES IN HEALTHCARE 76 (Peter Littlejohns & Michael Rawlins ed.,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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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與審議的機會,且與會者在討論時,通常會被那些既得利益者主導議題。民意 調查(opinion poll)能夠取得公眾對某特定議題的直觀反應,但公眾的回應結果 易受到調查媒體的扭曲解讀,且公眾在回應議題前亦無思考的時間,且民意調查 也不能反映健康照護體系中複雜的社會價值97

相較於前述的途徑,一個更能讓參與者進行實質討論的途徑是在其他社會政 策上已行之有年的「公民陪審團」(citizens' jury)制度。公民陪審團是由 12 至 16 位民眾所組成的成員,就一個特定議題如刑事案件陪審團一般的進行討論。

陪審團通常舉行 3 至 4 日,將提供背景資料供成員參考,並給予對專家證人交互 詰問的機會,成員們也有時間進行陪審團內部的審議。最終,陪審團會作出決定。

此制度已被美國、德國與英國廣泛使用於得出對議題有認識的公眾之觀點。NICE 認為透過舉行公民陪審團的方式取得社會價值判斷,很可能是個可行的制度;但 也相信此途徑必須加以修改以符合 NICE 的要求98。因此 NICE 於吸取公民陪審 團的經驗之後作出適合健康照護領域的制度改進,在 2002 年設置了公民會議

(Citizens Council)。

第二項 公民會議的組成方式

NICE 理事會認為,公民會議如果要更準確的代表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的成 年人口,則會議代表的總人數應該要控制在 30 人上下。少於此數字即無法重現 考量性別、年齡、經社地位、種族等因素的人口結構;總代表人數過多,則代表 之間無法進行有意義的審議99,即失去了公民會議的意義。

原則上,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的成年公民均可申請參加公民會議,但 NHS 的公務員、醫療產業與病友團體代表則不得申請。因為公民會議所要反映的,是 一般公眾的觀點,而非專門技術者、有相關經驗者與 NHS 本身的觀點100

第三項 公民會議的程序

97 See Michael Rawlins, Supra note 93, at 473.

98 Id.

99 See Michael Rawlins, Supra note 96, at 77.

100 See Brian Brown, The View of a Citizens Council Member, in PATIENTS,THEPUBLICAND PRIORITIESINHEALTHCARE 127 (Peter Littlejohns & Michael Rawlins ed.,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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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將先參加由主辦者舉辦的入門課程(induction weekend),從中學習基礎的表 達、討論技術與如何詢問專家講者。主辦單位會觀察所有新成員的發言情形,並 給予較少發言者適當的協助108

101 公民會議的成員招募等均由名為”Vision 21”的公司受NICE委託辦理。參 http://www.visiontwentyone.co.uk/ (last visited:2014/7/3).

102 See Michael Rawlins, Supra note 96, at 78.

103 NICE使用國家統計局(Office of National Statistics)的資料建立英格蘭與威爾斯人口的組成 模型,再由Vision 21依照該模型選出350名申請者進入第2階段的遴選。See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IORITY SETTING IN HEALTH CARE RESEARCH GROUP,Supra note 91, at 17.

104 其餘的候選者則保留以作為替補人。Id, at 17.

105 這 30 名會議成員包括:15 名男性與 15 名女性;28 名英格蘭居民與 2 位威爾斯居民;3 名年 齡於 18 歲至 25 歲者、6 名年齡長於 60 歲者;3 名少數族裔者與 3 名已登記的身心障礙者。且會 議成員均按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各地區地理位置與經社地位以選出。See Davies C, Wetherell M, Barnett E, et al. Opening the Box: Evaluating the Citizens Council of NICE. Report Prepared for the National Coordinating Centre for Research Methodology, NH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me.

London: Open University; 2005.194.

106 See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IORITY SETTING IN HEALTH CARE RESEARCH GROUP,Supra note 91, at 24.

107 See Michael Rawlins, Supra note 96, at 77.

108 See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IORITY SETTING IN HEALTH CARE RESEARCH GROUP,Supra note 91, at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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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因財務、工作因素而不願參與公民會議者亦勇於提出申請,公民會 議的成員因參加會議所支出的旅費與住宿費用均由 NICE 負擔。NICE 會按照每 日平均工資標準發放每日津貼109

第二款 草擬議題與議程

公民會議要審議的議題與議程是由 NICE 所提出。每次會議前 NICE 內部會 舉辦工作坊,由 NICE 理事會委員、高階職員、主辦單位的董事等出席討論,並 同時檢討過去公民會議已審議過的主題是否仍有進一步重新討論的必要。如議題 較為重要或是複雜,亦不排除舉行 2 次以上的會議以處理。NICE 發展了許多方 式確保其提出的議題可被會議成員理解,例如向經隨機取樣的民眾詢問其議題是 否易於了解,會議成員亦有機會對議題草案提出評論,可減低議題模稜二可的情 況發生,成員也可在此時向主持小組推薦專家講者110。專家雖然慣於與同領域 者對話,但公民會議成員是由一般人組成。所以在每次會議前,主持小組會對受 邀前來的專家講者進行簡報,介紹公民會議的運作方式,使其考量聽眾(會議成 員)的能力與需求,確保所有的成員都能理解專家的表達內容。

第三款 公民會議的進行

公民會議 1 年舉辦 2 至 3 次,1 次為期 3 天(週五至週日)111。每次舉行公 民會議,皆是為了討論一個 NICE 必須提出建議的特定主題,該特定主題會以「問 題」的形式對成員提出。會議首先會向成員解釋問題的涵義,與為何必須討論此 問題。為避免會議成員對討論議題的想法被 NICE 的既有立場影響,會議舉辦期 間亦是由民間公司主持,NICE 僅指派 1 至 2 名工作人員出席 112

會議成員會聽取不同立場的知名專家就此主題所提出的證據與見解,會議並

109 See Michael Rawlins, Supra note 96, at 77

110 See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IORITY SETTING IN HEALTH CARE RESEARCH GROUP,Supra note 91, at 7

111 Id, at 39.

112 在最初的幾場公民會議中,NICE 為確保會議成員能基於公正的立場進行思辨,於會議成員 就議題開始審議時,提供資訊的 NICE 代表會離席,但各學門專家與主持小組仍會在場。但此舉 亦有缺點,當議題設定或關於 NICE 的事實有所不明時,會議成員們就難以釐清。之後才改為由 1 或 2 名職員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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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了足夠的時間供成員互相討論、辯論與審議。會議並不強求獲致一致的結論,

NICE 反而希望會議能確保成員的各種觀點 ─不論是少數或多數見解─ 均被明 確的保留下來113

第四款 產出社會價值判斷

每次公民會議均將指派 1 位職業記者全程參與,就近觀察成員們的觀點與審 議,並由該職業記者草擬公民會議的結論報告。結論報告將成為 NICE 的「社會 價值判斷」(Social Value Judgements, SVJs)的一部分,NICE 的各評議委員會在

每次公民會議均將指派 1 位職業記者全程參與,就近觀察成員們的觀點與審 議,並由該職業記者草擬公民會議的結論報告。結論報告將成為 NICE 的「社會 價值判斷」(Social Value Judgements, SVJs)的一部分,NICE 的各評議委員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