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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之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之分析

本節主要為說明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的教師管教方式之一般狀況,

並整理出各類型人數及百分比,以回答研究問題一。

壹、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的教師管教方式

以受試者實際得分來看,「支持型」的平均數為 4.12;「協商型」

的平均數為 4.37;「妥協型」的平均數為 2.92;「放任型」的平均數為 3.00;「強迫型」的平均數為 3.35。五類型學童的人數及百分比,詳如表 4-1 所示。人數多至寡,分別為「支持型」、「協商型」、「妥協型」、

「放任型」及「強迫型」。

表4-1 學童知覺其導師主要採取之管教型態分類表 導師主要

管教型態 平均數 人數 百分比(%)

人數百分 比 排序 支持型 4.12 282 38.31 1 協商型 4.37 237 32.20 2 妥協型 2.92 148 20.10 3

放任型 3.00 45 6.11 4

強迫型 3.35 24 3.26 5

總 計 736 100.00

由表4-1 可知,不同分量表之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平均 數介於4.37 至 2.92 之間,其中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為「支持型」以及「協 商型」的人數最多,且平均數也偏高,顯示大部分的國小高年級學童能 知覺到教師管教方式為「支持型」及「協商型」的。其次則是「妥協型」,

僅有少數的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到教師管教方式為「放任型」以及「強 迫型」。

本項研究結果反應出目前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頗多 學童能感受到與導師間良好的互動,認為導師能以積極良好的態度去經 營班級,採取實際行動來解決學童的問題,並且能顧及到每一位個別學 童的感受與需求,以關懷、客觀、負責與堅定的態度尋求學生的認同,

僅有佔少數的學童感受到教師管教的方式為放任的、寬鬆而沒有責任 感,更少數的學童知覺其教師管教的方式為高壓式的、要求多而較少對 學童使用關懷手段的。

此一研究結果與Tomal(2001)、李雅芳(2005)與黃家燊(2003)

之研究結果部分相符,知覺教師管教方式為「支持型」以及「協商型」

的人數最多。根據研究結果推論:目前國小級任教師在進行教學活動時 多能評估學生的需求、較以學生中心活動為主,因而在整體的管理方式

上,傾向「支持型」與「協商型」,推測其原因可能是目前教師專業自

表4-2(續)

事情完全交給幹部,自己不管事」(M = 1.91)。綜合言之,知覺教師管 教方式各題項的平均得分介於4.33 至 1.61 之間,倘若高於中間值 3.0 以 上,則表示學生知覺教師該項管教方式具有中等程度以上情形。

本量表中部分題項可了解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情形,

有助於教師省察自己對學童的管教方式。在量表中的第10 題「班級各項 競賽,只要名次不排在後面,導師就能接受」,該題項之平均值為2.82,

顯示國小高年級的學童知覺到其導師在學校中的各項班級競賽時,仍是 十分重視自己的學生在競賽中的表現。又在量表中的第24 題「導師不會 要求我們要有更好的表現」,該題項之平均值為 2.33,顯示國小高年級 的學童知覺到其導師總是希望學生的表現能夠好還要更好,每一次都要 比上一次更進步。在量表中第 4 題「導師會處罰成績未達理想標準的同 學」,該題項之平均值為 2.19,顯示國小高年級的學童知覺到其導師並 不會因為學童的成績因為未達理想標準而處罰學生,這代表著多數老師 能重視學生個別差異,不以學習分數為斷定學生學習成就的唯一依歸。

大致上國小高年級學童知覺教師管教方式各題項之結果在分量表上 為「支持型」各題項平均得分介於 4.04 至 4.25 之間,「協商型」各題 項平均得分介於3.83 至 4.33 之間,皆高於中間值 3.0 以上,顯示國小高 年級學童普遍對於教師管教方式具有中等以上的評價,大部分的國小高 年級學童能感受到教師為有責任感的,對於班級的經營管理是積極的而 非放任式,能以鼓勵、認同的態度面對學生。在相關研究中,莊燿隆(1998)、 謝明芳(2001)的研究顯示,知覺教師管教權力的類型,以「規範型」

的平均數為最高,其中部分的題項,如:「教師對於表現優良的學生會稱 讚並鼓勵」、「教師會注重學生的儀容表現,並要求改善」等與本研究的 題項部份雷同。而從黃家燊(2003)的研究中更可發現學生知覺教師管 教方式排名前十名的題項,與本研究只有在排名順序的不同,比較兩研

均數較高,而黃家燊(2003)的研究則以「協商型」的平均數較高,探 究其不同的原因可能是其研究以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為樣本,台北市的 學生的自主意識要高於中部地區的學生,因而教師所採取的管教方式會 更以學生因素為考量,更加注重師生關係的平衡,以亦師亦友的角度創 造教與學兩相輔相成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