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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國小高年級社會領域基本學力

本研究的評量乃是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高年級社會領域中所列之基本能 力與能力指標來編製。本研究分析學童對正式施測基本能力試題的反應結果,分 析出共同的因素並分別找出社會領域之基本能力,並與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內容中 所設定之社會領域之基本能力相比較。

壹、 試題分析

本次正式施測對象選定為中部六縣市18所國小,合計有900位學童接受測 驗,扣除1人測驗未完成後,有效樣本為899人。本研究之測驗結果最大值為25,

最小值為3,標準差為4.74。以本測驗之總分,進行內部一致性之探討,同時分 析試題鑑別度(D)與獨立樣本t-test的分析,找出編製不良之試題以降低對結 果分析的影響程度。試題鑑別度高低分組的人數依Kelly(1939)的建議最佳模 式為27%-33%,本研究亦以此標準為依據,但因學童成績同分的緣故,故低分組 取278學童,佔30.9%;高分組取293位學童,佔32.6%,其分析情形如表4-1-1。

表 4-1-1 正式施測試題分析資料

PH PL P D 信度α

試題 通過率 通過率 R/N PHPL 去除本題後 t-test 備註 item1 0.65 0.23 0.45 0.42 0.8040 11.202***

item2 0.89 0.42 0.67 0.47 0.7991 13.459***

item3 0.86 0.34 0.63 0.52 0.7981 14.814***

item4 0.80 0.31 0.54 0.49 0.8007 13.581***

item5 0.92 0.36 0.64 0.56 0.7960 17.145***

item6 0.78 0.32 0.54 0.46 0.8024 12.347***

item7 0.81 0.27 0.52 0.55 0.7986 15.447***

item8 0.92 0.53 0.72 0.39 0.8024 11.492***

item9 0.88 0.56 0.75 0.32 0.8038 9.070***

item10 0.81 0.39 0.60 0.42 0.8036 11.059***

item11 0.89 0.41 0.65 0.48 0.7995 13.723***

item12 0.90 0.47 0.71 0.43 0.8006 12.002***

item13 0.96 0.71 0.88 0.25 0.8014 8.324***

item14 0.86 0.40 0.65 0.46 0.7995 12.776***

item15 0.94 0.52 0.77 0.42 0.7978 12.745***

item16 0.70 0.08 0.35 0.61 0.7952 19.418***

item17 0.81 0.37 0.58 0.44 0.8021 11.961***

item18 0.95 0.58 0.82 0.36 0.7986 11.167***

item19 0.69 0.19 0.44 0.49 0.8011 13.625***

item20 1.00 0.69 0.89 0.31 0.7985 11.028***

item21 0.95 0.47 0.75 0.48 0.7960 14.922***

item22 0.95 0.53 0.77 0.42 0.7979 12.865***

item23 0.90 0.47 0.71 0.43 0.7987 12.529***

item24 0.93 0.50 0.74 0.43 0.7988 12.899***

item25 1.00 0.68 0.88 0.32 0.7987 11.122***

***p<.001 **p<.01 *p<.05

本研究試題之優劣標準有三:

一、 試題的難度(P)是否接近0.5:

一般來說,難度值約為0.5的試題,試題的鑑別度可以達到最大,不過要使 每一題的難度值都接近0.5是有些困難的,而且如果一般成就測驗的難度值均為

0.5左右的試題,會讓受試者有較大的挫折感,進而影響測驗結果的準確性。因 此Chase(1978)主張以0.4到0.8之間的難易度範圍作為選擇題的挑選標準,但 是總體而言,整份測驗的平均難度值還是以接近0.5為佳。

本研究的整份試題的平均難度為0.67,試題的難度值以0.6-0.8為最多,佔 了56﹪,難度值在0.4-0.8 的試題合計佔了整份試卷的80﹪,極困難(0.0-0.2)

及極容易(0.8-1.0)的題目合計只佔整份試卷的16﹪,頗符合本研究旨在了解 學童學習結果並作為補救教學依據的目的。

二、 鑑別度(D)是否大於0.2:

美國的測驗學者Ebel & Frisbie(1991)曾提出一套鑑別度的判斷標準,供 試題命題者作為選題的參考,詳見表4-1-2。

4-1-2 鑑別度評鑑標準表

鑑 別 度 試 題 評 鑑 D≥0.40 非常優良

0.30≤D<0.4 優良,但需小幅度修改 0.20≤D<0.3 尚可,但需部分修改

D<0.2 劣,需要大幅度修改或刪除

本研究的正式試題的鑑別度指數以0.4以上為最多,佔了整份試卷的 76﹪,鑑別度指數在0.3以上的試題合計佔了整份試卷的96﹪,而整份試卷 的平均鑑別度指數為0.437,從表4-1-3的標準來看,此鑑別度指數代表整 份試卷能夠檢定出學生的能力。

三、 試題t-test中高低組是否有顯著的差異:

本研究的正式試題的t-test結果,所有試題之p值均小於0.001,均達到顯 著差異之水準。

根據以上三項標準,本研究的正式試題均屬於優良試題,能夠正確檢定出受 試者的能力。

貳、因素分析

本次正式施測對象選定為中部六縣市共十八所國小,共計有899份有效施 測,本測驗運用SPSS分析軟體進行因素分析,萃取出6個因素來進行分析。

本研究因素抽取採用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因 素轉軸的方法採用最大變異數法(varimax method),使轉軸後的每一個變項歸 因於一個因素,以減低因素的複雜性。因素分析之KMO值為0.891>0.5,Bartlett

三、課程綱要內容編排方式重複:社會學習領域一方面以九大主題軸為編排依 據,另一方面又以十大基本能力作為依歸,而十大基本能力其內涵又是打破 主題軸界線的歸類方式,如本研究中能力指標1-3-4、1-3-5、1-3-6、1-3-7 與1-3-10皆屬於第一主題軸主題軸:人與空間的內涵,卻分屬表達、溝通與 分享、規劃、組織與實踐與主動探索與研究三項基本能力,如此重複的編排 情形會導致因素分析無法清楚歸類。

以下根據因素分析結果進行各因素的探討與命名:

因素一所包含的能力指標為1-3-6、1-3-7、3-3-3、5-3-1與5-3-3,根據指 標內涵將其定義為察覺生活差異的能力。因素二所包含的能力指標為2-3-2與 7-3-5,依據其內涵將其定義為了解人文活動的能力。因素三所包含的能力指標 為3-3-1、7-3-2、與7-3-3,依內涵將其定義為判斷與分類的能力。因素四所包 含的能力指標1-3-4,依內涵將其定義為判讀圖表的能力。因素五所包含的能力 指標為1-3-5與2-3-3,依內涵將其定義為探討事物因果的能力。因素六所包含的 能力指標為1-3-10、2-3-1與3-3-5,依內涵將其定義為學童描述與比較的能力。

本研究之基本學力測驗可測得國小高年級學童此六種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