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國民小學校園設備修繕維護管理現況與需求
第一節、 國民小學總務、事務人員組織編制與職務
第三章 國民小學校園設備修繕維護管理現況與需求
本章節最主要是透過了解目前高雄市國民小學校舍維護之現況來分析、評估 理解,大高雄市合併改制前高雄市國民小學部分事務已委外管理之現況,並思考 如何以物業管理觀點之理論,運用至學校總務在校舍維護管理機制及目前既有的 種種困境問題,並如何提升總務管理服務的效能,滿足總務管理革新的願望,提 高教育決策的專業性,以確保教育政策的持續性與提昇教育品質。
第一節 國民小學總務、事務人員組織編制與職務
依據「各級學校校舍維護管理參考作業手冊」中明文規定,現今總務處依照 相關規定設有事務組、營繕組、出納組、保管組、文書組、再依各校需求增設其 他組別,依行政單位負責校園建設、環境美化、採購物品、財產管理、文書檔案 管理等工作,各置組長一人,分屬職員若干人。而高級中學組織規則及員額編制:
總務處所屬各組分別出納組、文書組、事務組,各置組長一人。由專職幹事擔任。
幹事:六班以下者,置二人,每增六班,增置一人,其餘數在三班以上未滿六班 者,增置一人。另設有學生宿舍學校,寄宿學生數滿八十人以上未滿一百人時,
置幹事一人;滿一百人以上,每增寄宿學生二百人,再增置一人。書記:每校置 二人,四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 技士或技佐:得由現有幹事員額調整之。綜合 高級中學每校置技士或技佐二人,四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高中職學校負責校 園建築物管理、設施與設備皆有相關科系專業人員或專職職員負責相關業務工 作。國內各級學校之學校校舍維護管理業務多由各校之總務單位承辦。然而,在 編制、權屬以及人員的土木、建築或設備專業背景上,各級學校間差異極大。國 民中學負責修繕組織人員,設有總務主任,事務組長由專職的職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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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民小學有關學校修繕的主導人員之總務單位組織編制的總務主任及事 務組長皆由教師兼任,加上負責維護修繕的技工友其專業背景皆相當的不完整。
尤其在國民小學校園設施之設備管理,在教育機關人力資源配置現況,也皆是品 質維護管理不佳,費時費工,推動與執行皆相當不利。而目前國民小學總務管理 人員編制與職務,有下列之說明:
一、 總務主任之職責:負責校舍興建事宜及主導規劃學校環境,執行學校制定中 長期校園發展計畫,並由具有主任資格教師擔任,主任訓練過程中未接受營繕工 程訓練,因國小體系的行政系統中總務主任是由學校主任輪流兼任非專任制,多 數在任滿兩年有輪調的機制。
二、 事務組長:事務組在學校行政體系中是人員更換率很高的行政單位,除每週 13-16 節教學,另有採購、營繕工作計畫執行、財產管理、校園美綠化之監督、管 理,監督驗收工程,場地布置規劃,校園保全管理等。
三、修繕技工友:負責全校簡易水電、木工修繕,照明設備更換,飲水機管理維 護、
園校園藝維護、照明燈具更換、教室玻璃維護、水池、水塔清洗維護、場地佈置、
教具維修…等等工作。
而目前高雄市國民小學總務處之人員編組中,有總務主任一人,事務組長,
普通工友、技術工友等,並各司其職,各有個人負責之職務、權責。其負責修繕 管理維護員額設置標準設置標準,整理說明如下:(詳見:表 3-1-1)、
(詳見:表 3-1-2)、(詳見:表 3-1-3)
表 3-1-1 高雄市國民小學總務處負責修繕管理維護人員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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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3 高雄市國民小學修正設置標準技工友員額設置標準
修正設置標準(行政院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院授人企字第09200548432號函修正)
各級公立學校工友員額設置基準(國中小學) 學生數 400人以下 400人以上
技工友數 2 一.每滿六百人增置工友一人,但最多置十一人。
二.技術工友:得視實際需要從嚴核定,最多不超過前一 項、所定普通工友基本員額三分之一
說明 1.普通工友、技術工友員額配置依「各級公立學校工友員額設置 基準」規定辦理。
2.學校設游泳池者,置泳池技工及救生員(約僱)各一人。
3.學校設公辦公營廚房辦理午餐者,置廚房技工一人。
4.學校警衛工作檢討委託民間辦理,現有警衛技工應即予凍結出 缺不補。
5.普通工友、技術工友業務若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其人員應辦理額 移撥。
備註 第一項依「各級公立學校工友員額設置基準」修正之。
第二項係依87.5.8 原設置標準第九項文字修正之,現有救生技工應即 予凍結出缺不補。
第三項係依87.5.8 原設置標準第八項文字修正之。
有關原設置標準中警衛技工之編制,係參照行政院95.9.12.院授人力 字第0950063772 號函有關『地方各機關駐衛警察員額管
理事宜』會議結論修正。爰學校警衛工作檢討委託民間辦理,現有 警衛技工應即予凍結出缺不補。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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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現在高雄市國民小學有限的總務編制下,人力不具建築、土木、設備等 專業背景,應在學校教師行政編組時採任務編組,參考教育部編著「各級學校校 舍維護管理參考作業手冊」(黃世孟等人,2004)25透過適當的訓練,將學校教師納入 學校校舍維護管理體系,推動與執行學校校舍維護管理工作。
而目前面臨的問題,主導修繕的學校行政人員總務及事務組長更迭頻繁,新 接任工作時,要快速明白校舍修繕流程,掌握修繕合作廠商,了解修繕經費的合 理性,對沒有營建背景的國小教師,擔負著沉重又危險的壓力。而面對學校修繕 第一現場的技工友,可能因少子化學校減班而被超額調校;也可能因退休加上學 校減班而不再進用工友,學校校舍直接修繕部分,面臨嚴重空窗期。所以校園環 境之校舍設施的修繕委外管理是極為必要與迫切。
25 25黃世孟.郭斯傑.周鼎金編(2004)。教育部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