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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化資產相關憲章的內涵和趨勢

第二章 高高屏「文化觀光產業」案例之描述與分析

第二節 國際文化資產相關憲章的內涵和趨勢

全球發展文化觀光產業有幾項重要趨勢及潮流,趨勢面向重視文化資產的保護,潮 流方面有文化觀光及生態觀光的興起。本節文獻述首先以全球化眼光看國際相關憲章、

宣言針對文化資產保護、國際觀光探討全球化趨勢。

一、國際文化資產保存的內涵和趨勢

文化遺產的概念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並且在 1945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憲 章中明白揭示要確保維護世界遺留下來的歷史與科學典籍等,但在 1964 年的威尼斯憲 章出現之前的國際間協定例如海牙公約、羅亞齊協定、雅典憲章都只有關於文化遺產的 相關概念,直到威尼斯憲章出現後才有古蹟保存規範的重要法條。之後陸續出現的法條 將相關的文化資產保存的概念從有形的文化資產擴充到無形的文化精神保存。但在國際 文化遺產保存維護過程中強調一項文化資產的重要概念-「真實性」(傅朝卿,2006)。此 項概念真實強調保存原始歷史文化的原貌,因為歷史才是讓文化資產保存得以存在的最 重要因素。而國際間對於歷史保存之議題思考絡如下:

表 3-2-1 國際歷史保存思潮演進表

國際宣言 年代 主要概念

雅典憲章 1933

開啟了當代國際歷史保存運動的共同先聲。全世界建築專 業界首次對「城市中的歷史遺產」提出了共同看法:應尊 重歷史建築物是為都市歷史的見證,並提出應兼顧不妨礙 居民生活品質的改善概念,並對古蹟週邊土地配合改進等。

海牙公約 1954

首度提出每一個民族文化遺產中最重要的可動與不可動資 產的概念

威尼斯憲章 1964

歷史性建築師及專業技術國際會議通過,對於古蹟紀念物 與歷史場址提出了美學與文明見證的基本標準:不容偽造 的真實保護與修復態度,影響世界城市歷史保存的觀念。

亦即文化的「真實性」

世界文化與自

然遺產保護公約 1972

首次將「文化紀念物」(monument)、「建築群」(group of building)、「歷史場所」(site),整合於文化遺產的整體觀念 下。

佛羅倫斯憲章 1982

國際古蹟保存總會(ICOMOS)在佛羅倫斯通過的歷史性 花園文件。提出應對自然地景整體環境的保養、修護與維 護。確保與該指定地景有所關連的自然條件包含地質、水 文等與人為造物如道路、平台等及文化性的神話、傳說等 場所意義形成所有關聯事物的維護。 擴大將「文化景觀」

(culture landscape)和「文化路徑」(cultureal Route )納 入有形的文化遺產中。

華盛頓憲章 1987

ICOMOS 在華盛頓通過此一憲章:保護具有歷史意義的城 鎮。首次針對城市、城鎮或街區面臨工業劃設會發展的衝 擊,及所應面對地區性場域在整體社會生活上個人性的記 憶協調與文化特質的保存看法。

奈良議定書

(大和宣言) 1994

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 ICOMOS 合作召開,重點主張擺脫 過往傳統歐陸的古蹟保存思維,正視了世界文化的多樣性 與各地地域文化遺產的多樣性。其價值應用該地區文化價 值的標準來衡量文化遺產的價值,而非以全球普同性的評 價標準。對於歷史建築的思考有應因地制宜,並尊重各別 城鎮應有獨特發展脈絡的不同價值。 確保有形與無形文化 遺產的整合方向

國際文化旅遊

憲章草案 1999

ICOMOS 召開第十二次會議,基於尊重每一個地區性文化 遺產做為當地文化表徵的重要產物,文化性的旅遊將扮演 重要的媒介。強調應同時思考持續地區性的文化發展與促 進地域經濟的發展,並於財務上回饋地區性自然與文化環 境。此為一種結合文化表達、保存維護與經營管理的新文 化保存概念。地方性草根的自主建立取代了傳統菁英的推 導方式,建立當地的文化價值信念、技術傳承及教育宣導 機制的建立,從而在文化旅遊中,塑造出在地對自我文化 資產的尊重與興趣,並成為當地共同的願景。

里嘉憲章 2003

此憲章將鐵道及火車等具有歷史性「流動遺產」等概念納 入遺產保護當中。利用所有的科學的和技術上的技術和設 備保護、操作及恢復具有具有歷史性的鐵路項目藉以傳送 有永久保存傳統的證據或歷史意義。

針對每個階段處理及維護歷史性的鐵路項目都應該有系統 地被記錄保護程序。

西安宣言 2005

承認周邊環境對古跡遺址重要性和獨特性的貢獻,強調有 必要採取適當措施,應對由於生活方式、農業、發展、旅 遊或大規模天災人禍所造成的城市、景觀和遺? 路線急劇 或累積的改變;有必要承認、保護和延續遺? 建築物或遺 址及其周邊環境的有意義的存在,以減少上述進程對文化 遺? 的真實性、意義、價值、整體性和多樣性所構成的威 脅

(參考林華苑(2002)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本研究再做整理) 由上表可以得知國際上的文化遺產觀念將關注的範圍自西方世界開始移至亞洲及 中東地區,關注的主體也從單體建築物擴大到群組及路徑的追尋和整體環境的關注。台 灣在發展文化觀光時,針對地區特色的不可取代性,保存文化的獨特性,強化「文化引 誘能力」(Cultural Allure Capacity)28對於歷年來國際文資法的規定及精神應融入並加以 更新。

二、文化資產與文化觀光的相互關係

文化資產是一個國家歷史演變所形成不可取代性的歷史軌跡,具有文化的獨特性和 佔有性。根據觀光的定義當中觀光必定包含觀光客的旅遊需求、旅遊行為和所謂的觀光 衝擊。觀光衝擊包含了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個面向29,文化資產屬於對於觀光客和當地 旅遊地區的環境衝擊。Poon(1993)曾指出從 1990 年代因為消費型態的改變新型態的 觀光行為,新的觀光型態不同於傳統的觀光客,強調行程的彈性和環境的意識,更為獨 立、更具自我意識。依據觀光環境體驗的類型(表 3-2-2),文化資產可以滿足觀光者文 化內涵的吸引力,對於內在需求可以達到身體和心靈上的自我實現,此外文化資產可以 帶動觀光事件中的學習行為,因為在觀光因素中強烈的吸引力來自於當地的在地文化和 社會系統,觀光客希望能融入當地的生活方式中體驗歷史所形成的文化風格。

28 李璞良、林怡君譯,2003,《丹麥的創意潛力》,p155。

文化資產的累積有其民族歷史、產業脈絡的時代意義,也可說是自然形成具有無可

(資料來源:郭乃文、楊岱容譯(2005)。觀光與環境。p.52)

三、文化資產發展文化觀光的準則

以文化資產發展文化觀光,從國際宣言中本研究覺察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和經營不

用下所產生的行動軌跡,確定不可取代和保存之意義。當確定文化資產的內容和意義 時,以文化資產發展成為文化觀光的主體內容時,觀光的吸引力自然會產生其獨特性和 魅力化;觀光之行為自然會轉向以認識當地的文化和歷史及體驗區域的生活風格;觀光 行為之影響應以造成當地最少衝擊以及能提振當地經濟和回饋於文化資產的維護和管 理。

文化觀光發展最大的改變在於以往將遊客視為主體去做詳細的行程規劃轉向於將 旅遊地區的發展和影響作為首要之考量要件。如何判準其中文化觀光發展不會產生對當 地最大衝擊以及當經濟與文化產生矛盾之行為時如何適時覺察和制止更大的破壞產 生,當中本研究認為應從資產保護、國際接軌眼光和當中所帶動的社區意識所營造出的 文化效益三大面向帶出基本理念。

(一) 資產保護面向:

1、 觀光型態規劃應以區域的在地資產為主體。

2、 藉由產業的開發帶動文化資產的保存及維護。

3、 資產保護的觀念應從當地的教育著手進而影響觀光的導覽行為。

4、 文化資產取之於當地、利益回饋於當地。

5、 強調和平手法,不破壞、不影響重視民主素養。

(二) 國際接軌面向:

1、 相關文化資產的政策應具有時代性及優先性。

2、 國際資產維護人才的養成應以社區在地人才規劃具有策略的培訓。

3、 文化資產的維護範圍擴大至非具體層面的精神意識保存。

(三) 文化效益:

1、 利用文化資產帶來的觀光行為活化社區的行動力。

2、 體驗在地精神重新覺察對生活區域的愛鄉情懷。

3、 重新認識成長的歷史軌跡,強化自我認同意識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