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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派系發展

在文檔中 派系政治與臺灣政治變遷 (頁 159-175)

相 對 於 中 央 派 系 的 獨 尊 「 蔣 經 國 系 」 , 逐 步 掃 除 吳 國 楨 、 孫 立 人、陳誠等人的勢力,對於地方派系的發展,在威權鞏固的前大半期

(1970年代末期以前),則採取容忍發展的態度。在前一章中,我們 曾經提到,威權重建時期國民黨掃除了光復初期島內三大派系,但對 三大派系所結合的地方勢力,因為力量實在太大,也太普遍,全省各 處都有加盟者,因此在壓制為首的派系領袖,或投獄、或驅逐出政治 舞台,拆解這項政治結盟後,國民黨卻不能不再度利用原先附從於三 大派系的地方勢力,因為國民黨的外來政權屬性,不能沒有本土勢力 的支持,又要辦理地方選舉,更需要地方派系代為動員選票,在這種 現實政治的考慮下,只好暫時容許地方派系的存在,不過卻先採取侷 限化、平衡化、經濟籠絡的策略,限制並操控地方派系的發展,等到 威權完全鞏固,蔣經國接班大勢底定,再逐步加以替換。

一、侷限化 透過各種制度性的設計或政策性的安排,壓縮地方派 系的勢力,侷限他們的發展空間,使地方派系僅能在縣(市)以下的 層次去發展,避免威脅到黨中央。亦即在縱向上,禁止他們與中央其

3 周至柔很早就接受蔣介石的接班安排,蔣在 1950 年復行視事後即任命 周為參謀總長。陳誠在病榻前對周的談話係胡佛教授告知作者。

第四章 威權鞏固時期的派系政治 151

他政治勢力連結,僅能以蔣家兩代強人作為政治上的宗主(patron) , 在橫向上,避免地方派系跨出縣(市)作全島性的串連。

前者透過長久不改選中央民意代表,不舉辦省長及直轄市長以上 層次的行政首長選舉等政策性的安排,來達到不使地方勢力往中央發 展的目的。對於既有的中央勢力若與地方派系連結者,則採取斷然的 措施。如1960年,國民黨CC派大將立委齊世英與國大雷震等,企圖 聯合民社黨的謝漢儒、夏濤聲、朱文伯,連結本土地方勢力吳三連、

高 玉 樹 、 李 萬 居 、 楊 金 虎 ( 高 雄 市 在 地 派 ) 、 許 世 賢 ( 嘉 義 市 許 家 班 ) 、 王 地 ( 曾 是 臺 中 縣 紅 派 林 鶴 年 的 人 馬 ) , 籌 組 「 中 國 民 主 黨」,隨即被彈壓,雷震則以「為匪宣傳」、「知匪不報」的罪名被 捕判刑十年(李筱峰,1987:74-79)。

後者則或透過黨的政策宣示,禁止議員在議會內,特別是省級以 上的議會,發展次級團體,杜絕跨縣市或全島性的串連。例如,新竹 縣西許派的創派人許金德,長年久任省議員(1951-73),曾透過國語學 校同窗會的名義,每年定期餐會國語學校出身,在台灣省內擔任民選 公職的人員4,導致他只任一屆省議會副議長,不久更完全退出政壇的 原 因 之 一 ( 尚 有 其 他 原 因 詳 後 ) 。 這 種 情 形 即 使 到 了 蔣 經 國 過 世 之 初,禁忌仍未解除。1988年,國民黨十三全會在蔣經國過世後不久的 7月7日召開,開會前夕全省21個縣市議會議長及副議長,因不滿中央 所配給各級縣市議會僅有兩個名額的中央委員,乃全省串連在宜蘭開 會,會後發表聲明,要求黨中央比照縣市長名額,配給各級縣市議會 6個中央委員名額,並說明將在隔日晉見李登輝主席時,直接表達此項 要求。這項前所未有的串連要求進一步分配中央權力的動作,使國民 黨中央大為緊張,乃利用各縣市議長及副議長之間的矛盾,化解此一

4 此係許金德先生,生前接受作者訪問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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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國時報、聯合報,1988.06.20-21)。其他如立法院內的次級團 體「集思會」(全稱為「集思早餐會」),成立之初一再被勸阻,即為 明證(詳第五章)。

二、平衡化 即對存有地方勢力的縣市,扶植至少有兩個以上的派 系,以收權力平衡之效,使利於黨中央的操控,也就是所謂的「雙派 系主義(bifactionalism)」(若林正丈,1994:139)。例如臺南縣的例 子 便 極 為 明 顯 , 臺 南 縣 的 地 方 派 系 原 來 只 有 陳 華 宗 所 領 導 的 「 北 門 派」,後來雖有新營區出身的楊群英聯合新化、新豐地區與之抗衡,

雖號稱「三新派」,力量一直不強,國民黨乃栽培胡龍寶以壯大三新 派,藉此制衡北門派。胡龍寶係臺南縣善化鎮的地主望族,雖出生六 個月即喪父,但在母親的用心栽培下仍受很好的教育,日據時代嘉義 農林學校畢業後,在臺南市安順庄當產業技士,不久轉至安定庄任勸 業主任、庶務主任,1938年升任庄助役(即副鄉長),兼產業組合長

(農會前身)。光復後出任安定鄉長,1946年當選臺南縣參議員。國 民黨撤退來台後,成為第一批被吸納的本土地方政治人物,1950年上 陽明山革命實踐研究院接受第一階段的訓練。1951年任臺南縣改造委 員會委員兼書記,同年並當選臺南縣議員。1952年任國民黨臺南縣黨 部 主 委 , 兼 任 救 國 團 臺 南 縣 支 隊 長 ( 廖 娟 秀 、 葉 翠 雰 , 1992:191-93),成為「蔣經國系」在本土社會所培植的人馬。1957年當選第三 屆臺南縣長,60年再連任一屆,從此臺南縣便有了另一個縣級派系-

「胡派」(或稱「山派」),用以平衡原有的「北門派」(海派)。

這段培植新興派系制衡舊有派系的用心與設計,我們從國民黨內部有 關地方派系的評估資料中,得到以下的證實5

5 此一評估資料轉引自陳明通,1990:484。

第四章 威權鞏固時期的派系政治 153

本 黨 改 造 後 為 培 植 台 籍 幹 部 , 派 任 胡 龍 寶 同 志 主 持 該 縣 黨 務,時歷六年,胡之社會地位與聲望漸高,基層日厚,另方面楊 群英同志素與陳華宗同志對立,勢如水火,由是楊與胡較能合作 其力量無形中合流,自黨提名胡龍寶同志連任二任縣長以來,胡 藉行政力量,厚植基礎,於是聲望益隆,基礎更厚,現已代楊群 英而領導三新派與北門派對壘,照目前情勢而論,三新派在政治 上頗居優勢,北門派則恃財力稱雄,各有千秋。

除了培植一派平衡另一派外,為了避免地方派系借既任的優勢,

長期壟斷地方上最重要的縣長政治職位,國民黨更在選舉法規中,加 入縣長只能競選連任一次的規定。此一規定本來在最初的縣市長選舉 法規中並沒有列入,1959年,執政黨在看到彰化縣長陳錫卿,基隆市 長謝貫一連任兩屆後,即迅速予以修正。

三、經濟籠絡 透過給予地方派系特殊的經濟利益,一方面換取 政治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強控制。這項策略國民黨基本上是利用國 家機關的強制力,以限制經濟活動的競爭來創造政策性的獨占或寡占 經濟部門,依此獲致高於機會成本的利潤,也就是經濟學家們所稱的 經濟租金,授與地方派系,作為控制他們的籌碼。關於此一點,第三 章中已經表過,此處不再贅言。

四、逐步替換 國民黨容許並利用縣級以下的地方派系是暫時的,

而長期的作法則是培養另一股勢力,主要是指本土新生代黨工系統,

來取而代之。由於縣市長是地方派系汲取地方資源,轉化為派系力量 的最重要位置,因此國民黨中央便以提名非派系者(主要是黨工幹部 系統)奪取縣市長位置,來削弱地方派系的勢力(詳本章第二節)。

在這樣的派系策略下,我們看到威權鞏固期地方派系的發展,呈 現穩固蓬勃的狀態。全省21個縣市,幾乎每一縣市至少有兩個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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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級派系存在。例如在宜蘭縣有林派(羅許派)、陳派、陳火土派 與盧派,桃園縣有北區閩南老派、中立派、親客家派,南區客家吳鴻 森 派 、 張 芳 燮 派 與 葉 寒 青 派 , 新 竹 縣 有 西 許 派 、 東 許 派 、 朱 派 與 鄒 派,苗栗縣有老黃派、新黃派、大劉派與小劉派,臺中縣有林派(紅 派)、陳派(黑派),以及第三勢力楊派,彰化縣有白派、紅派,南 投縣有李派、洪樵榕派、陳派,雲林縣有林派、許派、廖派,嘉義縣 有劉派、林派、黃派,嘉義市有蕭家班、張家班,臺南縣三新派、山 派(胡派)、北門派(海派)、高派,高雄縣有白派、紅派、黑派,

屏東縣有林派、張派、六堆客家派,花蓮縣有客家派、閩南派,臺東 縣 有 吳 派 、 黃 派 、 少 壯 派 , 澎 湖 縣 有 西 ( 藍 ) 派 、 東 ( 許 ) 派 、 北 派、南派,基隆市有謝派、蘇派(文協派)、陳派(主流派),臺中 市 有 邱 欽 洲 派 、 張 派 、 賴 派 、 廖 派 , 臺 南 市 有 一 中 會 派 、 辛 派 、 黃 派、林派、葉派,高雄市有在地派、王派、臺南派、澎湖派、嘉義派 等。總計威權鞏固時期,先後出現的縣市級派系,將近有90個(參見 本書附錄二)。

除了縣市級的派系外,尚有鄉鎮級的派系。同樣地,因為派系的 本 質 使 然 , 每 個 鄉 鎮 至 少 也 有 兩 派 。 有 的 以 鄉 鎮 級 的 機 關 或 機 構 命 名,例如農會派或公所派(鄉鎮市公所),有的則以領導人的姓氏為 派 名 , 例 如 臺 北 縣 板 橋 的 邱 派 、 郭 派 、 劉 派 , 永 和 的 大 陳 派 、 小 陳 派,中和的呂游派、林江派,比較罕見的是以創派人的名字為派名,

例如新莊的國治派。根據趙永茂的調查顯示,在全省309個鄉鎮縣轄 市中,有154個鄉鎮市,區域內的派系競爭顯著地影響到選舉過程,

這一數字接近半數(49.6%),雖不能直接證明鄉鎮級派系存在的數 目 , 但 卻 是 派 系 存 在 及 活 動 程 度 的 一 項 指 標 ( 趙 永 茂 , 1986:99-104)。

對這些派系在威權鞏固時期的發展情形,我們為了兼顧派系發展

第四章 威權鞏固時期的派系政治 155

故事的完整性,以及篇幅的限制,無法就全省 21 個縣市的派系發展過 程一一加以說明,僅能選擇其中一兩個縣市來闡述,我們且以宜蘭縣 的發展情形為例。所以選擇宜蘭縣的派系發展故事,主要是因為該縣 的派系發展可以視為一種「完整模型」,一般派系所存在的現象在宜 縣都有,尤其是本書理論部份所主張的外來政權與本土地方派系種種

故事的完整性,以及篇幅的限制,無法就全省 21 個縣市的派系發展過 程一一加以說明,僅能選擇其中一兩個縣市來闡述,我們且以宜蘭縣 的發展情形為例。所以選擇宜蘭縣的派系發展故事,主要是因為該縣 的派系發展可以視為一種「完整模型」,一般派系所存在的現象在宜 縣都有,尤其是本書理論部份所主張的外來政權與本土地方派系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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