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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研究策略可以從兩個方向來推論,其一是從經驗難題往上推導出方 法論與存有論的配套;其二則是從存有論上的理論探討往下援引或發展合適的方 法論操作,進而詮釋性地理解兩岸關係場域轉型的歷史過程(process)。本章將嘗 試從國際關係社會建構論的視野出發,並援引法國社會學家 Bourdieu 的實作理論 來重新理解國際關係理論的主要分析單位——國家,以及 Bourdieu 的場域論如何 應用在國際關係研究之中。

有關 Bourdieu 理論的內涵,國際關係學界已經開始理解並加以運用,哥本哈 根大學的 Rebecca Adler-Nissen 在 2013 年主編的 Bourdieu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一書中,即集合了國關領域學者對 Bourdieu 理論的理解與使用,範圍可以涵蓋方 法論、知識論、策略、安全、文化與性別等,也討論對權力、規範、主權、社會 整合與公民身份的 Bourdieu 式理解,如何具體影響國際關係學界的理論發展與經 驗研究(Rebecca Adler-Nissen ed., 2013)。此外,不只是歐陸學者,英美學界亦開 始探索 Bourdieu 實作理論對國際關係研究的應用價值(Chris Brown, 2012; David Swartz, 2013)。

一、場域中心論

將兩岸關係作為一個「場域」(field)來分析,首先要從國際關係社會建構 論的理論脈絡來談起,其中又無可避免地要與 Wendt 的理論進行對話。Wendt 從後 設理論(meta-theory)的視野來理解國際關係理論之間的典範差異,在認識論的立 場 上 Wendt 向 實 證 主 義 ( positivist ) 靠 攏 ; 在 存 有 論 上 則 偏 向 後 實 證 主 義

(post-positivist),並用科學實存論(scientific realism)來加以統合,科學實存論

(scientific realism)能夠處理無法觀察(unobservable)的社會結構如何構成能動 者(agents)與互動規則(rule of interaction)的實作問題(Wendt, 1999: 90-91)。

Wendt 主要從 Roy Bhaskar 有關科學實存論的討論切入,來處理後設理論的理 論框架,但實際上在有關結構(structure)與能動(agency)的問題上,其主要的 論點仍不超出 Anthony Giddens 有關結構與能動為二元一體(duality)的討論9。據 此 Wendt 採取結構化理論(structuration theory)的立場,於此結構與能動的關係 是相互構成的(mutually constitutive),結構與能動的關係是一體兩面(Wendt, 1987)。

Bourdieu 的社會學理論在 Wendt 的理解下被歸類為結構化理論的一環(Wendt, 1987: 356),然而從實作理論的視野下,Bourdieu 的理論目標最終是要指向能動者,

如何在社會結構中進行策略行動並構成社會結構的過程。在 Bourdieu 式的討論中,

客觀主義意涵的社會結構將被場域與社會空間所替代,而能動者的習氣(habitus)

則成為其與場域互動的行動傾向(disposition)或認知圖示(perception schema)。

這樣的理論視野將超過 Giddens 與 Wendt 之外,進而分析行動者在不同場域之間策 略行動的可能性,並以場域為核心來探討社會結構的內涵。

透過 Bourdieu 的實作理論與權力場域的觀點,國際政治場域中亦可被視為是 不同社會團體進行象徵鬥爭的場域。相較於整體主義(holism)如 Marxism 單一邏 輯的經濟決定論所呈現的國際政治場域面貌,或結構現實主義於無政府狀態下所 假設的由個別國家累積物質實力的所形成的權力階序。透過場域概念來理解國際 政 治 , 將 可 以 辨 識 出 個 別 國 際 政 治 場 域 間 的 邊 界 與 其 所 界 定 的 內 / 外 分 別

(inclusion/exclusion line)之構成,進而理解社會團體與制度在國際政治之中如何 實作區別或趨同(distinction or assimilation)的策略,以及觀察涉及以上行動的政

9 Wendt(1987)早期在有關這個問題的討論上,仍然將科學實存論與結構化理論並置,但在其 1999

治觀念,如何通過經濟、文化與社會的實作而被構成、使用與轉變,並且區別不 同行動者行動傾向(disposition)的權力機制。(Rebecca Adler-Nissen, 2013: 2)

欲將國際政治視為複數場域的構成,則必須要先釐清場域的意涵。場域可以 被視為遊戲(game; ludus),在場域中參與者進行投注(stakes),並在遊戲中進行 投資(investment)。在其中玩家(player)相互對抗,但只在他們共同的認識信念

(belief; doxa)範圍內進行,在遊戲中玩家既競爭利益又與遊戲規則共謀(collusion)

(Bourdieu and Wacquant,1992: 98)其中不同團體或個人之間的象徵鬥爭,就要透 過社會空間(social space)的概念來加以理解。社會空間由社會位置(social positions)

所構成,與傾向(disposition)或習氣相伴隨;位置選擇(position-taking),則是 能動者在不同社會領域中來選擇如何實作的問題。(Bourdieu,1998a: Ch1)因此,

一方面可以透過社會空間之中的位置(position)與相應於位置而形成的觀點(point of view),從而我們可以理解能動者(agent)身體化(incorporate)的習氣或傾向

(disposition),如何成為在客觀結構中行動的位置坐落(taking-position)。另一方 面,能動者主觀層次上的策略選擇,就可以被理解為社會空間之中的位置選擇

(position-taking)問題。

Bourdieu 將物理空間(physical space)與社會空間區分開來,物理空間單純指 的是能動者身體佔據的地方(place),進而區位(site)指的是能動者或物所處在 的位置。物理空間可以被定義成各個地方的相互外在性(mutual exteriority),而社 會空間則可以被定義成由互相排除(mutual exclusion)或區別(distinction)的位 置(position)所構成,也就是一個社會位置並列(juxtaposition)的結構。能動者 所處在的位置之間的社會距離(social distance)與社會階層(social hierarchies),

是透過自然化的效應(naturalization effect)而產生的(Bourdieu, 1999)。

Bourdieu 特別提到社會空間可以被轉譯(translate)成物理空間,不同區域的 價值或能動者與物品的分佈呈現在社會空間當中,這形成區別的象徵系統,也構 成視野(vision)與分野(division)的原則。社會空間被銘刻在空間結構(spatial

structure)與心靈結構(mental structure)中,是權力聲稱自身與運作的地方之一,

如同象徵暴力一樣是無意識的暴力運作(Bourdieu,1999)。

社會空間中充滿了不同的世界觀(world-views),與複數的觀點(plurality of points of view),因此象徵鬥爭(symbolic struggle)便是在透過象徵權力去生產或 強加正當世界的觀點。象徵鬥爭一方面在客觀的層次上,於集體是如何去論述團 體的成員數量、力量、凝聚力⋯⋯等可見的存在,在個體的層次上則是自我呈現的 策略,去表現自己在社會空間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在主觀的層次上,則是個體 如何去改變感知的範疇(categories of perception)與社會世界的評價(evaluation of social world),分類的系統(system of classification),以及對社會客觀建構物命名。

這是強加正當視野與分野原則的一種鬥爭。(Bourdieu,1990b: 134)

最後,政治場域所存在的象徵支配關係,必須回到誰握有象徵權力(symbolic power),透過怎樣的機制來進行象徵交換或進行不同資本之間的兌換,並強行植 入世界觀點與視野與分野的原則。尤有甚之,還必須探問象徵支配底下的象徵暴 力(symbolic violence),如何使政治社群接受某一套特定的世界觀點,從而將其自 然化(naturalize)與中立化(neutralize)的問題。將象徵資本的競逐視為象徵鬥爭

(symbolic struggle),據此在物質性的競奪之外,捕捉象徵性的面向。象徵的權 力運作使得被支配者對支配關係產生誤認(misrecognition),將支配關係誤認為 無關物質利益(disinterested)的幻象(illusio)或社會遊戲(social game)。

在國際政治社會學當中,區域與地緣政治的議題多半關注在物理空間,較少 討論到社會中能動者的居處地(habitat)對其習氣(habitus)的形塑,或者是能動 者的習氣對其居處地的形塑。也較少關注空間的政治建構(political construction of space ), 或 者 是 在 空 間 基 礎 上 所 建 構 的 同 質 團 體 ( homogeneous group )。

(Bourdieu,1999)因此從 Bourdieu 理論的視野,可以針對現有理論闕如加以補充。

將場域作為研究對象來加以研究,已然成為歐洲國際政治社會學的一股潮流,

透過Bourdieu的場域論可以將傳統國際政治的議題予以重新詮釋,例如研究者可以

將歐盟整合(European Integration)作為一個跨國政治場域(transnational political field)來加以理解,從而分析其所新構成的政治支配系統。(Niilo Kaupp,2003)

或是從歐洲外交政策場域創生(genesis)的過程,來解釋歐洲安全與防禦政策

(European Security and Defense Policy, ESDP)的成形,從而歐洲的外交與軍事領 袖對於冷戰後所產生之特定的認知圖示與行動,便成為ESDP形成的重要關鍵。於 此傳統現實主義的權力平衡理論,以及建構主義者的文化聚合理論(culture convergence),此兩個解釋途徑的不足之處便能得到補充。(Frédéric Mérand,2010)

本文將嘗試從場域中心的視野切入,使用Bourdieu社會空間(social space)的 概念來探討行動者的互動場域,並用來補充或對照使用國界來區分行動者所處的 地理位置所產生的區別。揭露象徵權力(symbolic power)如何在兩岸關係場域中 作用,進而探討場域中的象徵資本(symbolic capital)如何強加或再生產出權力關 係,並創造世界觀點(world-views)。最終這些世界觀點間的相互競爭,行動者 對場域的認知圖示與實作,則必須要透過歷史過程的追溯來詮釋理解之。

二、方法學的關係論

Bourdieu 在方法論上採取相對主義的策略,相較於針對結構或能動、體系或 行動者、集體或個體的二分法,其重視「關係」本身與社會結構構成的過程。其 中場域與習氣為兩個核心概念,場域可以視為社會空間與觀點的分佈,亦是能動 者進行象徵鬥爭與資本競逐的社會遊戲;而習氣則是行動傾向的系統(system of disposition)亦是能動者面對場域互動時的預先反應。在方法上,場域不是一個固 定的結構,而是涉及行動者在其中互動與建構其規則的過程,習氣則賦予能動者 在結構的限制下依其具身化的認知圖示,來進行策略行動。

另外一方面,在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的二律背反問題中,國際關係社會建構 論特別是 Wendt(1999: Ch2)無疑採取一種建構論式的中庸之道,同時客觀主義

與主觀主義的辯論則可以理解為結構主義與反思主義的辯論,前者以客觀結構作 為中介來解釋個體行動;後者則以主觀的詮釋來對經驗現象做直接性的理解。

與主觀主義的辯論則可以理解為結構主義與反思主義的辯論,前者以客觀結構作 為中介來解釋個體行動;後者則以主觀的詮釋來對經驗現象做直接性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