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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幾亡矣。123
君臣以義相合,不合則可去,與朋友之倫相通,這樣的概念,呂氏是放在三代之 治下談的,以封建制為基礎,認為君臣之間如同朋友般,端視義之合與不合、宜 與不宜,若不合則可退去,轉向他國,這是君臣之間的道理,但在三代以下,封 建廢而郡縣興,天下統於一君,帝王復創君尊臣卑之理,人臣受制於君,於是君 臣之義大變,其間乃是以「權法」制衡,不似三代之時純然以義相合,如呂氏所 說:「自秦之尊君抑臣,繼以漢家叔孫之理,迄今遂不復古。」124
呂留良的史論、政論,便在「三代」、「王霸」、「君臣關係」的辨析中展現了 其特殊意義,一方面上承朱熹與陳亮的王霸、事功之辨,需以道德為準,不可以 功業小大與力之強弱為準,鞏固儒家以內聖工夫統御外王事業的理論;另一方面,
呂氏的史觀與君臣關係的論點,也與同代的黃宗羲交相呼應,對「君尊臣卑」這 種弱化士大夫重要性的觀點有深切的批評。
第二節、《大義覺迷錄》與「華夷問題」
呂留良於《四書講義》中,更完整的架構出了他在「尊朱闢王」的根本主張 下所認定的朱子學(儒學)理論的各個面向,包含了理氣觀、心性與工夫論、史 論與政論等等,但對於民族大義的部分,強調的卻並不如想像中的多。
關於這個問題,胡楚生先生認為可能是後人編書時自行刪去了部分內容,根 據雍正七年的上諭來看,提倡民族大義、批評時政的內容,似乎保存於曾靜所看 到的呂留良日記中:
呂氏之日記,既遭查禁銷燬,不傳於今,然自雍正所引述者察之,則其內 容,勢必慷慨激烈,當無可疑,是以雍正亦常自言,「翻閱之餘,不勝惶 駭,蓋其悖逆狂噬之詞,凡為臣子者所不忍寓之於目,不忍出之於口,不 忍述之於紙筆者也」……。125
而也正是這些對異族君王而言悖逆不道的思想文句,啟發了曾靜,讓曾靜援引作 為其謀反理論的根據。《大義覺迷錄》一書的誕生,便是雍正試圖逐一駁倒曾靜 逆書中所有悖逆不道的思想,並同時為帝王施政開脫,其主要內容因此糾結在民 族思想與夷夏論、封建井田制、得位不正的傳言、政事的失敗等等問題之上亦是 可想而知。
123 見呂留良:《四書講義‧卷三十七》,《孟子‧離婁下》,「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章。
124 見呂留良:《四書講義‧卷三十九》,《孟子‧萬章下》,「萬章問曰敢問友」章。
125 見胡楚生:〈呂晚邨「四書講義」闡微〉,收於氏著:《清代學術史研究》(台北市:臺灣學生 書局,1988 年),頁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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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義覺迷錄》一書共四卷,除蒐羅與曾靜案有關的一系列上諭外,亦收錄 了雍正與曾靜來回辯論的三十七道問題,此三十七道問題,如王汎森先生所歸 納:
卅七道問題可以分為幾種:第一,關於滿州政權的合法性。第二,華夷之 辨。第三,關於君臣之關係。第四,關於天災人禍以及清之失政。第五,
關於貧富不均與科舉之弊。第六,呂留良思想的影響。第七,也是最重要 的,關於曾靜對雍正的控訴以及繼位之謠言。126
可見呂留良思想在其中僅占一部分,雍正的辯論,實際上並非完全針對呂氏思想,
而是曾靜投書一案所引發的、與政權直接相關的部分,呂留良思想於其中僅是以 背景的形式出現。
而這樣一部為了維護政權統治合法性而編成的書,如邵東方所說,實際上是
「體現滿清統治者從武力征服轉向思想統治的通盤政策,以及反映滿人政治意識 自覺的典型事例」127,而雍正於書中的種種辯駁,除去與自身相關的得位、施政 措施的辯解外,其餘部分則恰恰是清廷思想統治政策的核心,亦即是曾靜逆書中 所觸及最重要的問題:華夷問題的辯論。
自《春秋》中捻出「尊王攘夷」的春秋大義後,「華夷問題」便一直是士人 心中極重要的問題,不過「尊王」與「攘夷」兩個概念各自被突出的時間不同:
比較《春秋》的這兩層涵義,「攘夷」被突出出來的時間相對較晚,是南 宋以後形成的歷史觀,卻直接支配著明代士人對正統的理解,並滲透到了 明朝政治社會和文化的各個角落。128
「攘夷義」是南宋以後的正統論中所特別強調的,而之所以在南宋後方被突出,
乃是因為「華夷論」的出場往往在於鼎革世變之時:
古典「華夷論」往往會出現在鼎革世變的時期,比如宋末、明末清初或是 清末,一部分士大夫或知識分子鑒於王朝塌毀的現實,而歸咎於民族差異 的積怨,認為是劣等民族以蠻力取得天下,須效法漢族文化方才有資格取 得統治合法性。而在歷史上大部分的安定時期,士人實際上均無嚴格意義 上的以「種族」區分「文化」的傳統。陳寅恪即已指出,至少在唐代士人 中還盛行以「文化」而非「種族」區分人群的看法,「漢化」與「胡化」
交織進行,並無以「種族」差異區分「文化」優劣的固定模式。以後的北 宋和明代初期士大夫言論似乎均沿此義而行。宋代士人雖均遵《春秋》大
126 見王汎森:〈從曾靜案看十八世紀前期的社會心態〉,《大陸雜誌》,85:4(1992 年),頁 23。
127 見邵東方:〈清世宗《大義覺迷錄》重要觀念之探討〉,《漢學研究》,17:2,1999 年,頁 61。
128 見楊念群:《何處是江南:清朝正統觀的確立與士林精神世界的變異》(北京市:三聯書局,
2011 年),頁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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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但解釋卻有不同,對《春秋》主旨「尊王攘夷」的理解在南北宋就有 差異,北宋仍以「尊王」為主旨,南宋則以「攘夷」為旗幟。。129
換句話說,「華夷論」中「攘夷義」的凸顯,通常對應的是漢民族於政治上的衰 弱(如宋末、明末清初),使得士大夫不得不轉而宣傳自身「文化」上的優越性,
藉以貶抑政治上強勢的異族,穩定自身居於「中原正統」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可 見「華夷論」與「正統論」是緊密相關的。
因此,雍正於《大義覺迷錄》中,之所以對「華夷論」如此謹慎,除了統治 身分的問題外,更重要的在於「華夷論」中所牽涉到的「正統論」,一旦被判入
「非正統」,則清廷統治的合法性完全喪失,對士大夫而言,一旦政權喪失了「正 統地位」,則起義、叛亂,皆得到合理性。
《大義覺迷錄》中記載了曾靜逆書中所提及的:「明君失德,中原陸沉,夷 狄乘虛入我中國,竊據神器」130、「夷狄異類,譬如禽獸」131等語,由此可以看 到,曾靜根據了華夷論判別出「夷夏內外」,而據此界定了何為正、何為異,正 者乃是中原原先所屬的民族與政權,而異者則是後入中原竊據神器的外族政權,
在這樣的評價下,異族所牽涉的一切價值判斷,都是不利的,甚至被貶為禽獸。
面對曾靜的分判,雍正卻認為:「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諱。孟子云:『舜,東 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本其所生而言,猶今人之籍貫耳。」132首先將
「夷狄」問題定位在「地域分別」上,將「夷狄」所牽涉到的、後起的價值判斷 懸置,純以「地域」界定此概念,而經由「夷狄」與其原先所帶有的「價值意義」
的脫鉤,雍正便得以重新解釋與「夷狄」有關的價值論述。雍正首先由「治與亂」
的問題著手,極言清朝自入關以來,政事清朗、民生安穩,堪稱太平:
本朝定鼎以來,世祖十八年建極開基,聖祖六十一年深仁厚澤。朕即位以 後,早夜憂勞,無刻不以閭閻為念。……在昔漢、唐、宋極治之時,不過 承平二三十年,未有久安長治如今日者。……今本朝幅員弘廣,中外臣服,
是以日月照臨之下,凡有血氣,莫不額手稱慶,歌詠太平。133
透過清廷統治下的太平景象,直接回應呂留良等人所說的「八十餘年以來,天昏 地暗,日月無光」134之說,以統治的實績取代來自於「華夷」理論下的判準。而 後更進一步說:
若夫本朝,自關外創業以來,存仁義之心,行仁義之政,即古昔之賢君令
129 見楊念群:《何處是江南》,頁 7。
130 見雍正:《大義覺迷錄》,頁 216。
131 見雍正:《大義覺迷錄》,頁 217。
132 見雍正:《大義覺迷錄》,頁 218。
133 見雍正:《大義覺迷錄》,頁 218。
134 見雍正:《大義覺迷錄》,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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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亦罕能與我朝倫比。且自入中國已八十餘年,敷猷布教,禮樂昌明,
正是文學之盛,燦然備舉,而猶得謂為異類禽獸乎?孔子曰:「夷狄之有 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是夷狄之有君,即為聖賢之流。諸夏之亡君,即 為禽獸之類,寧在地之內外哉。135
認為所謂異族、禽獸的說法,應該以所存之心、所行之政是否合「道」來看(此 處的「道」,當然指的是「儒家之道」),而清廷入主中原八十餘年,政教和平、
禮樂昌明,行仁政、存仁心,怎可以所處地域而稱之為異族、禽獸?雍正在此點 出了他所欲推行的重要觀點,即是夷狄之有君、有教、有仁,則可成聖賢,也就 是說,清朝以夷狄之人的身分,只要行道、行仁,便可合理地以君王身分統治中 原。136
透過「華夷論」的重新解釋,雍正得以將夷狄定位在地域上而不涉及價值判 斷,而後將原先依附在「夷狄」身分上的價值判斷切開,認為價值上的問題,應 該以君王的行為與心態上是否能合於儒家仁心、仁政的判準,讓地域的歸地域,
價值的歸價值,兩不干涉。對此,邵東方認為,雍正巧妙的借用了早期儒家(孔 孟)以文化為判準的華夷理論,對峙晚期儒家(宋明儒)以種族地域為判準的理 論137,而經由核心概念的位移,清廷與夷狄的連接得以切割,「夷狄」有了轉化 的可能,雍正也得以更進一步反擊呂留良、曾靜等人的華夷理論:
從來華夷之說,乃在晉、宋、六朝偏安之時,彼此地醜德齊,莫能相尚。
是以北人詆南為島夷,南人指北為索虜。在當日之人,不務修德行仁,而 徒事口舌相譏,以為至卑至陋之見。今逆賊等於天下一統、華夷一家之時,
而妄判中外,謬生忿戾,豈非逆天悖理,無父無君,蜂蟻不若之異類乎!138
而妄判中外,謬生忿戾,豈非逆天悖理,無父無君,蜂蟻不若之異類乎!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