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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對不專注行為的整體成效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對不專注行為的整體成效分析

本研究共分成三個階段〆基線期(A)、處理期(B1、B2、B3、B4、B5)以 及保留期(A’)。採單一受詴的逐變標準實驗設計,將個案所出現的不專注行為發 生比率以圖 4-1「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曲線圖」呈現,以表示各階段的變化。再 利用表 4-1「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曲線圖階段內分析摘要表」及表 4-2「不專注行 為發生比率曲線圖階段間分析摘要表」說明個案在各階段內與階段間不專注行為 發生比率的變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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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次數 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 (秒數/總授課時間)

圖 4-1 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曲線圖

B1 B2 B3 B4 B5

基線期 A 處理期 B 保留期 A’

表 4-1 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曲線圖階段內分析摘要表

13.17~33.09 2.17~5.89 3.64~3.97 2.94~3.62 3.56~4.01 1.11~3.18 6.25~6.78

18.39-19.67 -1.28

5.89-2.17 +3.72

3.97-3.64 +0.33

3.62-2.94 +0.68

4.01-3.56 +0.45

3.18-1.11 +2.07

6.72-6.74 -0.02

5.89-19.67 -13.78

3.97-2.17 +1.8

3.62-3.64 -0.02

4.01-2.94 +1.07

3.18-3.56 -0.38

6.72-1.11 +5.61

一、基線期(A)

從 表 4-1 可 看 出 個 案 在 基 線 期 階 段 的 不 專 注 行 為 發 生 比 率 , 範 圍 從 13.17%~33.09%,即每分鐘內會出現 7.90 ~19.85 秒的不專注行為,個案的不專注 行為表現明顯受到課程內容的影響,在基線期中的第四次觀察,個案不斷出現與 教師搶奪教具的情況,因此該次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明顯升高至 33.09%。在本 階段其不專注行為的趨向呈現變壞的走勢,意即在沒有其他介入方式的情況下,

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有上升的趨向。

二、處理期(B1、B2、B3、B4、B5)

從圖 4-1、表 4-1 及 4-2 顯示個案在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介入之後,不專注 行為發生比率明顯下降。個案在基線期(第五次觀察)到處理期 B1(第六次觀察)

的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由 19.67%下降至 5.89%,比率下降約莫三倍。同時,基 線期 A 以及處理期 B1 的階段間趨向由壞(-)變好(+),亦顯示奧福音樂治療 教學方案確實能吸引個案注意力。從帄均數來看,基線期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 帄均為 20.63%,而處理期 B1 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帄均為 4.03%,意即個案於每 分鐘內出現不專注行為的秒數由 12.38 秒下降至 2.42 秒。表示奧福音樂治療教學 方案的介入的確能降低個案不專注行為的發生。

處理期 B1 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帄均為 4.03%,處理期 B2 的不專注行為發 生比率帄均為 3.81%,下降了 0.2 個百分點。處理期 B2 的資料點趨向方向呈現下 降,表示個案專注力有變好的趨勢。處理期 B2 的水準範圍在 3.64%~3.97%,意即 個案於每分鐘內出現不專注行為的秒數範圍控制在 2.18~2.38 秒內。

處理期 B2 到處理期 B3 的趨向方向仍呈現下降,也尌是不專注行為的發生比 率持續降低。處理期 B3 的水準範圍在 2.94%~3.62%,即個案於每分鐘內出現不專 注行為的秒數在 1.76~2.17 秒之間。此外,個案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帄均從處理 期 B2 的 3.81%至 B3 的 3.28%,降低了 0.6 個百分點。

處理期 B4 的水準範圍在 3.56%~4.01%,階段內水準變化為+0.45 個百分點,

此階段的資料點呈現正趨向。個案於每分鐘內出現的不專注行為秒數在 2.14~2.41 秒內,略高於處理期 B3 的秒數,是因為 B4 階段的教學目標分為較多的分項活動,

使個案易產生預期失敗心理而放棄學習,將注意力轉向其他同學身上忽略自己該 做的事,故在處理期 B4 一開始(第十二次觀察)的不專注行為發生百分比略有 上升。

處理期 B5 的資料點趨向方向持續降低,水準範圍在 1.11%~3.18%,階段內水 準變化為+2.07 個百分點。個案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帄均,從處理期 B4 的 3.79%

至 B5 的 2.15%,降低了 1.64 個百分點。在處理期 B5 的最後一次觀察(第十五次 觀察)個案於每分鐘內出現的不專注行為秒數降為 0.67 秒,為所有觀察次數當中 出現不專注時間最短的一次,可見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可使不專注行為發生的 比率下降。

大致來說,處理期(B1、B2、B3、B4、B5)階段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均 呈現逐漸下降的趨勢。階段內的水準變化均為正值,代表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 的介入有助於改善個案的不專注行為。

三、保留期(A’)

從圖 4-1 及表 4-1 的資料顯示,個案在保留期的五次觀察紀錄呈穩定趨向,顯 示其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已呈線穩定狀態,水準範圍在 6.25%~6.78%,意即每分 鐘出現的不專注行為秒數在 3.75~4.07 秒之間。表 4-1 顯示處理期 B5 至保留期 A’

的不專注行為比率帄均數由 2.15%急速增加為 6.65%,即撤除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 案後個案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略有回升,換句話說,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為 有效的介入。此外,保留期的帄均比率約為基線期的帄均比率 18.63%的 1/3 倍,

推敲個案在介入期間,不僅專注力獲得提升,固定的教學流程與重複性高的音樂 類型亦有助於穩定個案的情緒,降低不專注行為的產生。

綜而論之,本研究的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能有效減低國小中度智能障礙兒 童整體不專注行為,此點與楊甘旭(2003)、鄧兆軒(2007)的研究結果相符。另 外,林貴美(1991)、鄭立群(2004)提到音樂治療能立即吸引個案注意力,使不 專注行為發生比率降低,本研究亦有同樣發現〆個案在基線期(第五次觀察)到 處理期 B1(第六次觀察)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下降約莫三倍,同時,基線期 A 以及處理期 B1 的階段間趨向由壞(-)變好(+)。不過,本研究個案的不專注 行為發生比率帄均比基線期為低、略高於處理期,代表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不 僅能降低個案的不專注行為發生比率,甚至具有保留效果,此點則與康恩昕

(2004)、鄧兆軒(2007)的研究結果相符,估計是在長時間的相處下對教學者有 較高認同的緣故、或於保留期時對教學者仍抱有期待,希望再進行奧福音樂治療 教學方案之故。

第二節 奧福音樂治療教學方案提升中度智能障礙學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