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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女性意識之萌芽期

第二節 女性意識之發展

一九五、六○年代國民黨下的婦工會與婦聯會的領導者們(具有省籍與階級 優勢的政治菁英婦女)以「婦女界代言人」的角色來聲言她們為婦女整體牟取福 利的目標,並以「姊妹同胞」此詞來顯示臺灣婦女界上下一心團結於黨國與領袖 的意志之下,但是她們卻不試圖瞭解一般婦女的生活世界;她們只有代替非菁英 婦女發言的欲望。73由於她們與黨國之間的共生關係以及其優越的階級位置,她 們疏離了一般婦女的日常生活,甚至產生一種極欲與一般婦女畫清界線的心理,

因此她們對父權社會加諸一般婦女身上更嚴重的壓迫便無動於衷,並認為那是一 般婦女「自己有問題」、「自己不(像我們一樣)爭氣」所致,從而假裝臺灣並無

「婦女問題」,造就與黨國及父權社會形成共犯的結構。在這種過分強調自由意 志的個人責備論的操作下,除了「共匪」之外,婦女最大的敵人便是「婦女自己」, 強勢/弱勢的區分得到了正當化,婦運的敵人─父權意識形態,則顯得面目不 清,抹消了弱勢者以集體行動進行結構改革的可能性。這便是官方婦女團體打著

「婦女界代言人」的旗號,卻對婦女問題與婦女處境不瞭解、亦無貢獻的重要原 因(慈林 No.121:12,1974)74。雖然從政治菁英婦女的言論與同輩的女作家創 作看來,她們已經意識到家庭與婚姻對婦女的束縛,但因為客觀環境與自身優勢

72不詳,1992,〈婦女與女權: 1960-70 的女性意識〉,自立晚報,1992 年 3 月 8 日。

73吳雅琪,《台灣婦女團體的長青樹──臺灣省婦女會(1946-2001)》,台師大歷史所碩士論文,2008 年。

74張俊宏,〈這樣就夠了嗎?婦女們,你們認為呢?〉,《大學雜誌》70 期(1974 年 7 月),頁 12。

位置的限制,她們的意識尚停留於個人抱怨與牢騷的層次,未能發展為更深刻的 思考乃至具體的反抗行動。75

此外,婦工會要求女性「齊家」且「報國」的「雙重責任」亦加重對一般婦 女的束縛,這看似要求女性在家庭善盡職責之後、再扮演職場等公領域裡角色的 要求,先是預設了「家務勞動無用」的價值判斷;再者僅將女性參與勞動當作勞 力市場的調節、忽視職業對於女性自我成就感的意義;而「齊家」優於「報國」

的順位又使「雙重責任」弔詭地成為少數菁英婦女方能享有的「特權」76,例如 是請得起下女的富裕家庭婦女、或極少數擁有出眾專業成就的女性,方可在家庭 之外追求自我實現。這種預設女性一旦進入婚姻、就應放棄其過往成就與未來可 能的說法,以及僵化的「男主外、女主內」分工模式等官方婦女論述,也深刻地 影響了一九七○年代時人回應新女性主義的態度。例如薇薇夫人雖然同情下層婦 女的悲苦命運,但其要求已婚婦女盡責扮演「賢妻良母」的要求從未改變;而張 俊宏(男性知識份子的典型代表)亦堅持女性本性適合並熱愛「主內」,認為除 非是極傑出、可令丈夫孩子都因她而貴的女性,則「讓先生退居廚房也無妨」。(慈 林 No.16:43,1973.7)77或者如許多反對者攻訐呂秀蓮的未婚身分,也和官方 婦女論述針對女子不婚而施加污名78有關。

最後,這樣的黨國婦女政策為臺灣歷史情境下的新父權,多帶了國族認同的 變因,對國民黨來說,建構臺灣對大陸的想像共同體是第一要務,所以要有多項 施行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將女人化為足以讓黨國運用的力量,讓婦女參與政事 的法律條文因應而生。婦女參政也代表進步的表徵,這是西方國家的特色,將這 個制度移植到臺灣來能夠證明國民黨具備進步的思想,這是第三世界國家在面臨 到西方文明衝擊時普遍的回應。以新父權回應西方文明的衝擊同時也輔助了輔助

75張毓芬,《女人與國家──婦女運動史的再思考》,頁 186-187 和頁 97。

76 同註 39,頁 88-97。

77張俊宏,〈高跟鞋還要墊高嗎?〉,《大學雜誌》66 期(1973 年 7 月),頁 43。

78周碧娥‧姜蘭虹,〈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徐正光等合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台北:

巨流,1989)。

想像共同體的運作,參政的婦女能夠動員更大部分、沒有政治職位的女人,同性 別成為相互呼應的動員模式,當參政婦女背負進步、動員的意義的同時,卻也意 外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正當的參政權力,開啟女人與國族之間實際的關係。79 二、外省女作家的女性書寫

一九五、六○年代由大陸來台的男性作家,他們的作品多是寫「軍中小說」、

「反共小說」,久之就失去對讀者的吸引力,而女性作家的作品則多是寫「懷鄉 小說」,寫自己生活中的東西,不同於男作家的作品剛硬描寫國家政治專題材,

因此女性作家被男作家所看不起,認為國家存亡之際,怎麼可以寫些風花雪月的 題材! 所以女性文學一直無法得到許多人的認同。80但是以報章雜誌的副刊與專 欄的變革而言,林淇瀁的研究將一九五、六○年代的副刊稱為「傳統型副刊」,

將一九七、八○年代的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稱為「新型副刊」,其間的差異在 於版面模式從「文字編輯」改為「美術編輯」、由「靜態編輯」轉變為「動態編 輯」、從「文藝/消遣」取向轉變為「文化/思想」取向、由「疏離社會」改為

「介入現實」的編輯態度、從「忽視本土」轉而「觀照本土」、改「迴避禁忌」

為「試探禁忌」而暴露政治議題與社會黑暗面等。「人間」副刊也因而成為各種 文化運動發生的場域,如引領鄉土文學藝術風潮,以及書寫現實與關懷弱勢的報 導文學之興起81

另外,五○年代文壇主要以報紙和雜誌為代表,當時最麻辣的作品是郭良蕙 的《心鎖》,內容是寫閨中的事情、外遇的故事,這和當時文學主流不同而被批 判,被批評說只寫些小情小愛,不管國家興亡,被冠以又黑叉黃的帽子後被禁。

同時期的瓊瑤、徐薏藍逐漸嶄露頭角,瓊瑤小說起初是在聯合報連載(當時聯合

79周碧娥‧姜蘭虹,〈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徐正光等合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台北:

巨流,1989)。

80游千慧(2000),《1950 年代台灣的保護養女運動: 養女、婦女工作與國/家》。國立清華大學歷史 研究所碩士論文。

81林淇瀁,《文學傳播與社會變遷之關係研究──以七○年代台灣報紙副刊的媒介運作為例》,頁 150。

報主編是平鑫濤),她的第一本小說《窗外》是寫師生戀,這在當時是挑戰禁忌 的話題題材。當時文壇尚無人談論如何區分通俗或嚴肅小說,因為兩者區別不 大,內容都是寫愛情,而發表的地方都是以報紙和雜誌為主,所以不像後來 60 年代以後有所區分。要注意的是,這樣的挑戰禁忌或者是言情的議題,被批判之 處都不是因為女性意識或是注重女性情感的興起,而是以當時政治體制的氛圍為 背景,被批評是「時間太多,小情小愛」。(慈林 No.12:3,1962.7)82

但是,在一九五、六○年代時期,針對女權的提倡,依據仍有部分的線索可 供參考,但主要都是經由林淇瀁所謂的「傳統型副刊」,且作者多為女性外省人。

在資料庫中,外省女作家的文章或專欄被歸類為婦女運動類型的,包含了徐鍾 珮、潘人木、孟瑤、丹扉,以及薇薇夫人,但是在七十年代直接或間接參與新女 性運動者最著名的僅有丹扉,以及薇薇夫人兩位。外省女作家是當時報章雜誌兩 性專欄的撰稿人,隨後分析到的兩位女專欄作家,後來都有以個人或雜誌專欄之 名義加入呂秀蓮所提倡的新女性運動,這部分跟婦運概念的提倡非常有關聯(僅 參考慈林 No.266:6,1992.7 的論述,無直接摘取剪報文字)83。但因為兩性專 欄多為外省女作家,因此省籍與性別的牽扯,可於當時的報紙文章中一窺面目。

這是因為一九五○年代以來眾多女作家,諸如沉櫻、於梨華、孟瑤、徐鍾珮、胡 品清、張秀亞、琦君、張曉風、童真、蓉子與羅蘭等,多是 1949 年後隨國府來 台、具備高學歷的外省女性,其中有官夫人(如葉曼與徐鍾珮)、有教授(如胡 品清、孟瑤與張秀亞),社會地位較高。84當時臺灣急需中文寫作人力資源,以 便推行「國語政策」,外省女性的寫作空間大為擴展,如此寫作生態打破了臺灣 文壇一向為男性主宰的瓶頸。然而,外省女作家憑藉語言與政治優勢進入文壇,

在女性文學發展上固然是大幅度躍進,但卻也壓縮了日治時期開始寫作的本省籍 女作家的發表空間。戰後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民實施的「去奴化」與「中國化」

82《黨報論刊》,(1962.7),P.3,黨報編輯室。

83顧雅文,〈女權運動者的心理糾結〉,《中國時報》(1992 年 7 月),6 版。

84邱貴芬,〈從戰後初期女作家創作談台灣文學史的敘述〉,《後殖民及其外》(台北:麥田,2003),

頁 62-69。

政策,如禁止使用日語以及查禁日文書刊,使得本省女作家由於語言限制而無法 繼續書寫(慈林 No.156:2,19xx)85。例如楊千鶴就曾經表示「在戰後從中文 寫作的臺灣文學界裡,我失去了聲音與存在」(慈林 No.244:47,1995.10)86

一九五○年代外省女作家在公開媒體擁有發言權,創作文類主要有小說與散 文。散文的形式則以書信雜文87、憶舊散文以及抒情「美文」居多,以流暢秀麗 的文筆描寫生活情狀與細膩情感,題材多為家庭關係、男女情感與生活細節。她 們已經著眼於個人經驗、探討己身所涉的性別問題,她們書寫的多是女性由傳統 大家庭桎梏掙扎而出、建立性別角色較平等的核心家庭甚或單親家庭,或者職業 婦女在家庭與職業或寫作之間的難以兼顧等議題,但對於其他婦女因性別身分所 面臨的次等處境與艱困命運,她們還無暇去關注。外省女作家往來的人際網絡也

一九五○年代外省女作家在公開媒體擁有發言權,創作文類主要有小說與散 文。散文的形式則以書信雜文87、憶舊散文以及抒情「美文」居多,以流暢秀麗 的文筆描寫生活情狀與細膩情感,題材多為家庭關係、男女情感與生活細節。她 們已經著眼於個人經驗、探討己身所涉的性別問題,她們書寫的多是女性由傳統 大家庭桎梏掙扎而出、建立性別角色較平等的核心家庭甚或單親家庭,或者職業 婦女在家庭與職業或寫作之間的難以兼顧等議題,但對於其他婦女因性別身分所 面臨的次等處境與艱困命運,她們還無暇去關注。外省女作家往來的人際網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