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解嚴後臺灣婦女運動之蓬勃發展
第二節 解嚴後迄今婦女議題之多元化
在這一時期的臺灣婦女運動最大的特色是其多樣性,並突破過去純粹反抗 男性中心社會的範疇,而具有不少建設性。179如謝靉倫(2000)180婦女運動的 興起與發展及其為「喚醒女性自覺意識」所採取之ㄧ連串的行動與作為,不斷 地提出女性在社會地位上的弱勢與不公平待遇的批判。解嚴後,婦女團體以更 彈性的方式籌募經費和舉辦活動,同時鬆動了動員的氣氛與提高動員動機,婦 女運動呈現多樣化與多元化。其中李元貞「本土化」以及女性知識份子為中間 的特色,透過多樣化的活動、刊物及書籍的出版使得八○年代女權意識能夠持 續發展。181
178顧燕翎(2008)從體制外到體制內:台灣婦女運動經驗。北京大學婦女中心。
179周碧娥、姜麗虹,<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 收錄於徐正光、宋文里合編(1990)《解 嚴以後台灣新興社會運動》,台北:巨流。
180謝靉倫(2000),《誰的婦女政策?我國婦女政策中「婦女」的論述分析(1949-2000)》,62 頁
181王雅各(1999),《台灣婦女解放運動史》,台北:巨流。
一、婦女議題之多元化
(一)「性」論述與雛妓救援
一般而言,台灣婦女運動能夠首次累積能量,便是針對色情帶來的人口販賣 問題,而進行大規模、集結性的抗議行動。事實上,1987年隨著政府宣佈解嚴之 後,政治控制逐漸鬆綁,民間社會力的蓬勃發展也瞬間反映在眾多新興的社會運 動上面,婦女運動亦不例外。1987年解嚴前幾個月,由婦女新知雜誌社與長老教 會彩虹專案及臺灣人權協會、原住民團體等三十一個民間團體利用政治開放的契 機,首次將婦女議題帶向街頭,舉辦「反對販賣人口,關懷雛妓」的示威行動,
使婦運全國皆知182,同年11月,婦女新知雜誌社轉成婦女新知基金會亦堪稱婦女 運動建制化的一個新的里程碑183。臺灣婦女救援會(現在的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 前身)也接著成立。隔年,1988年初「臺灣婦女救援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以及「晚晴協會」等婦女團體又再次為「救援雛妓」在臺北市華西街舉行千人示 威遊行(僅參考慈林No.377:3,1995論述,無直接摘引文字)184,這其中夾雜 販賣人口以及對原住民議題的控訴,使得這次婦女團體主打的「雛妓議題」一舉 成為全國關懷的重點,也影響大學女生投入婦運。1988年的這場遊行因而被解讀 為本地婦女運動在公領域上面第一次展現實力,以及不同婦女組織首次交換內部 運動資源的嘗試185。這次行動的集結也是本地的婦女運動首次對於「性議題」有 了十分具體、清楚的論述。
反雛妓論述在年解嚴後如何運用「人權」以及「社會問題」的策略,成功地 動員台灣的婦女運動,進行第一波集結、組織化以及累積資源的歷史過程。性論
182李元貞(2003),〈女學會十年,婦運千山萬水〉,《歷史月刊》188 期。
183周碧娥與姜蘭虹(1989),〈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台灣新興社會運動》,徐正光 與宋文里合編,台北:巨流。
184賀照緹,1995,救雛菊行動,踩進華西街(附圖) 。自立早報,1995 年 10 月 16 日,3 版。
185范碧玲(1990)《解析台灣婦女體制:現階段婦女運動的性格研究》,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研 究所碩士論文。
述在此是十分同質性的以「反對人口販賣」而非「反色情」進行社會遊說。然而,
反雛妓運動的成功,其運動資源也傳承給婦運團體在後續的九零年代中,持續推 動與女人身體與性議題的相關法案。然而,這段期間以女性為「受害者」的運動 修辭,至九零年代中期,隨著情慾解放、法國女性主義以及性解放等論述的引進,
因而對於色情、娼妓等性議題產生了不同立場,並在日漸歧異化的婦女團體間成 為辯論的核心議題,引起程度不同的衝突,最後於公娼事件徹底呈現。
在這一階段,婦女團體呈現出來對於色情的見解是十分「同質性」的站在打 擊色情產業。特別是以「人權」以及「社會問題」策略,針對雛妓制度有所行動。
不過,在這段期間婦女團體批判色情的論述也常有運動策略上的考量,以反雛妓 運動而成立的「勵馨基金會」為例,其在討論性議題不以「反色情」的論述,而 是以「反對販賣人口」等較容易引起社會大眾共鳴為主要的運動修辭(慈林 No.389:xx,1993)186。陳映真187即指出,雛妓問題乃是舊時奴隸制度的翻版,
是資本主義與治安權力、地方系統長期結合產生的產業,因此救援者如何拯救不 幸少女並使其有最周全、妥善的復健與輔導是當時援救雛妓團體最為關心的面 向。在這一時期論述的同質性,讓反雛妓運動成功的集結各婦女團體在行動的彼 此支援,交換運動資源,同時反雛妓運動催生了許多以保護婦女或未成年少女等 議題的婦女團體譬如勵馨基金會以及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成立或建制化(慈林 No.354:6,1992)188;這些婦女團體也在九零年代成為婦女團體在婦女及青少 年人身自由及性議題立法化的主要推手。
(二)從人權論述到「閃躲」政治議題
從上述的反雛妓運動中,以及勵馨基金會的倡議分析反雛妓運動的運動策略
186紀惠容(1993)〈火坑中雛菊救援困難〉,梁望惠(編),《給她一片成長的土地》,台北:
勵馨基金會。
187陳映真(1993)〈作為一個現代奴隸制度的雛妓問題〉,《雛妓防治問題面面觀》,台北:勵 馨基金會。
188李元貞(1992)李元貞參與台灣女權的成長。中國時報,1992 年 3 月 8 日,6 版。
可以發現,反雛妓運動之所以能夠成功的因素乃是扣緊「人權價值」,因而能夠 快速集結不同的社會團體並動員群眾參與的運動策略。研究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 論者普遍認為,1987年在民主化運動以及社會運動浪潮的推動下,國民黨政府因 而宣佈「解嚴」,這個關鍵時機,對於臺灣的社會運動提供了極為重要的政治機 會結構(political opportunity)。勞工運動、環保運動以及婦女運動等,將政府設 為直接衝突的對象,要求政府改變它與民間社會的關係。而「人權價值」也逐漸 成為社會運動訴諸民眾支持的重要價值。反雛妓運動,在當時期能夠吸引社會高 度注目參與,以及成功聚合不同婦女運動團體的雛妓運動,其成功的運動策略之 一,便在於除了利用解嚴時期社會普遍重視的人權價值(慈林No.294:8,1991)
189。除了當時國家政治結構鬆動,給予反雛妓運動新的政治機會之外,在聯合國 的會議中,各國論者對於台灣人口販賣問題的嚴重,以及彼時國際政治情勢中,
聯合國對於人權的負面評價提出批評,礙於國際輿論壓力以及民間團體的批評,
政府才開始對此議題有所重視190。反雛妓運動,在這樣的背景下,以人權概括運 動策略作為主張要求國家介入,以反對「販賣人口」的運動內涵191,成功的動員 包含婦女運動、原住民、人權及宗教團體等一同進入此一運動場域。
雛妓問題因為能夠避開直接觸及政治的議題,或重大經濟資源分配(如勞工 議題)以及重大政策(如反核能電廠運動),因而容易取得國家機器的回應,朝 野許多政治人物皆參與了1993年「萬人華西街」慢跑192。同樣的,在婦女運動內 部,也知悉救援雛妓運動所必須降低「政治性」的策略。當時擔任婦女新知基金 會董事長的李元貞於1986年,遊說各團體參與救援雛妓遊行時,便認為反雛妓運 動需要降低「政治性」的策略193。從婦女救援基金會的代表陳美鈴在1991年一場
189李元貞,1991,評台灣的婦女研究(一)。民眾日報,1991 年 8 月 3 日,8 版。
190紀惠容(1999),〈雛妓救援運動〉,王雅各編,《性屬關係》,台北:心理出版社。
191程建壬(1999),《社會運動的法制化:以反雛妓運動為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 文。
192紀惠容(1999),〈雛妓救援運動〉,王雅各編,《性屬關係》,台北:心理出版社。
193顧燕翎(1997),(台灣婦運組織中性慾政治之轉變-受害客體亦或情慾主體),《思與言》,
「台灣婦運動路線」的座談會的論點便以「社會問題」(僅參考慈林No.354:6,
動策略的多元論述,甚至有對立論述的可能,性解放在於以完全自由主義女性主 義的觀點,論及身體自主與探索身體奧秘的可能,但是,以社群主義女性主義為 出發點的話,則必須承認男性與所有女性一樣,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對於雄性 生殖權力的性論述,除了男性自我掌握外,女性對於性的態度,也需要保住一個 不容易被侵犯的底線。
(四)母職角色轉換到工作權的論述
對大多數婦女而言,「為人妻」與「為人母」可以說是女人角色扮演的分鼓 嶺。結婚是女人學習改變角色的開始,成為母親是女人角色翻轉的關鍵,子女成 年後則是女人角色進入解放的階段。雖然「成為母親」是大多數女性的共同經驗,
可是女性在實踐母職過程中,往往因為社會位置不同而採取不同的策略。潘淑滿
200將母職實踐策略歸納為三種類型:1.犧牲主體性,卻否定母職價值;2.放棄或 擁有部分主體性,但肯定母職價值;及 3.重視主體性,對母職價值有較多反思。
在父權文化之下,要打破「母親」等同於「母職」的迷思是非常艱困的工程,女 性總是必須在肯定母職的前提下,調整策略找出維繫母職與女性主體的平衡點。
至於兩性工作平等法之時代意義,則在於幫助職場婦女透過公權力,走出過 去職場層出不窮的「性騷擾」、「單身條款」「避孕條例」等父權機制下不平等的 工作待遇。並且讓女性能夠在母職與工作之間的擺盪,具有制度性的保護,當中 的論述機制為:肯定母職、保護職業,以及以家戶福利提升為主軸。在工作機會
至於兩性工作平等法之時代意義,則在於幫助職場婦女透過公權力,走出過 去職場層出不窮的「性騷擾」、「單身條款」「避孕條例」等父權機制下不平等的 工作待遇。並且讓女性能夠在母職與工作之間的擺盪,具有制度性的保護,當中 的論述機制為:肯定母職、保護職業,以及以家戶福利提升為主軸。在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