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重新詮釋臺灣婦女運動

一、第一波:一九五○與六○年代是婦權運動的「潛意識期」

早期的研究者228認為在政府遷臺後至 1950-60 年代,黨國體制下的女人是沒 有聲音的群體,面對黨國的統治,她們唯一能做的就是順從。但是,在慈林資料 庫中的史料卻有蛛絲馬跡可以顯示,在開放卻帶緊張的社會中,報章與雜誌專欄 裡有外省女專欄作家持續以兩性關係為題進行書寫,雖身處性別差異下的分工論

228張毓芬(1998),《女人與國家—臺灣婦女運動史的再思考》。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尤美女(2001),女性意識之興起與婦女權益之保障。發表於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人權的促進 與保障」國際學術研討會。施碩佳(2009),《從無聲道友聲-論《婦友》雜誌中參政女性的主 體性》,國立師範大學台文研究所碩士論文。

述社會中,而多以家庭幸福為主旨撰寫專欄或回應讀者,但不可否認地,具有代 表性的女作家,都在之後的新女性主義運動中,佔有一定的論述地位。換句話說,

婦權意識的提倡,以及女女運動的開端,都不是於一九七○年代中憑空而來,而 是奠基於一九五、六○年代相關社會脈動下,女性對於當時代的意識啟蒙與認 識。所以,本研究認為,外省女作家的書寫,在一九五、六○年代代表了女性意 識萌芽的一部分。兩位重要的女專欄作家丹扉與薇薇夫人,後來以個人或雜誌專 欄之名義,加入一九七○年代呂秀蓮所提倡的新女性運動。以書寫「雜文」進入 公領域的兩位女作家,不再只談家庭與感情,進而討論到傳統與社會對女性的壓 抑與束縛,以及社會現代化過程中女性所遭遇的種種問題。這跟雜文的特色有 關,使女作家不再限於美文因形式而無法言及現實醜惡與批判社會問題的框架 內。之後,延續六○年代的書寫,丹扉與薇薇夫人更以專欄與電視節目推介新女 性主義的內容,或與呂秀蓮一同出席座談會,或於專欄與節目中表達對婦女議題 的關注,並透過新女性主義的組織動員而有了實踐的面向。在一定的程度上,這 兩位女作家協助並參與了婦運進行與女權意識提倡。

在政治與社會團體的參與方面,官方的婦女會擁有二十萬以上的會員,數十 年之內,他們維持著穩固的領導階層,保持在國民大會的席位。也為童養女、童 養媳、性工作者做過輔導救助的工作。其他如女青年會等國際分支,教會機構,

也或多或少做了慈善救助的工作,但卻沒有發揮改革的力量,或引導女性自覺。

儘管官方色彩濃厚的婦聯會、婦工會和婦女會三大婦女團體,因政治及社會環境 之因素,受限於政府的控制,淪為政府意識型態傳遞工具,但是婦女會中,安排 活動的「官方婦女」皆為上層婦女,便必然有一定的女性觀點滲入當時的黨國社 會中。婦女運動或是女權的提倡必然無法一蹴可及,但在六○年代卻有一些知識 份子不斷引入西方的女性主義思潮,使得在這一時期是臺灣女性意識萌芽的很重 要時期,而讓解嚴之後,婦女運動能更蓬勃發展。

另外,前述婦工會在黨國體制逐漸「去國族化」時,加上從一九六○年代延

續至七○年代,女性的經濟能力和教育程度有明顯提升,使得婦工會內部的女性 能夠掌握更多發聲管道,婦女們在社會各階層中自我主體建構的能力亦愈發強 大。其所編纂的雜誌《婦友》之內容,也轉型為包羅萬象的婦女議題,原本以動 員婦女為主的發刊宗旨逐漸弱化直至消失。這樣的過程中,可以發現由政府所控 制的女性角色認同的虛偽意識,逐漸轉型為大眾普羅所認可的、落實於生活中的 性別分工意識(雖然還是以父權的論述為基礎),而這樣的包裹虛偽意識的糖衣 一旦化開,滿滿的真實意識種子則於戒嚴後,遍地開花。是故,政府遷臺後的雜 誌(特別是婦友雜誌)與專欄的寫作與回應,正好符合黨國政策下,婦女意識傳 達的唯一管道。每天的報導中,專欄作家的新意見,以及回應讀者的新看法,往 往強化了當時女性意識認可之方向。

1960 年代時,男性知識份子亦堅持當時男女分工的架構,認為除非是極為 傑出、可令丈夫孩子都因她而貴的女性,則「讓先生退居廚房也無妨」。另外,

雖然也同意女性需要解放,但是解放的前提是:只能夠於心中根留女性意識的大 夢,平時還是需要將性別分工下的工作完成,閒暇時躺在沙發上才能做那樣的 夢。因此,傳統性別分工的架構仍是當時的主流,但是延續到 1970 年代戒嚴前 的女性意識崛起中,男性的性別解放,雖是在分工的圈圈中打轉,但是已經可能 有些許地意識到,男性自身在分工的架構中,帶有太過沉重的經濟與傳統壓力的 揹負。

二、第二波:戒嚴前時期的新女性主義提倡為「意識期」

這一時期以呂秀蓮所提倡的新女性主義為女權意識提倡的潮流。跟先前許多 研究婦運或女權的研究論文一般,本研究也認為如果沒有呂秀蓮就沒有「新女性 主義運動」,如果沒有「新女性主義運動」臺灣就不會出現婦女解放運動及婦女 運動團體組織的產生。但是,這樣意識的開展,呂秀蓮並非是以完全自由主義化 的女性主義作為思考的根基,而是以較為折衷的方式,讓整體社會了解女性在目 前社會的貢獻和被需要性。

另外,由於呂的言論,不符合當時社會對女性所期望的形象,因此常遭受許 多男性的攻詰,但是這個時期中,卻也有男性知識份子表態支持新女性運動,如 莫毓瑤與徐佳士,莫毓瑤從開始即鼎力相助,以「人力資源」的角度出發主張應 重視「女才」,解放傳統對女性的束縛,認為應立法保障女性自由擇業和同工同 酬的權利;他更以同理的角度聲明「我是個男人,我很能瞭解處於優勢時的感受 以及行將退讓時的憤惱與尷尬」,因此他要求立於較高地位的男性務必想想「假 如自己也是個女人」。徐佳士則認為男女不平等的現狀造成女性人權的受損與人 力資源的廢棄。但主要男性反對者則認為男性仍最喜好女性繼續扮演溫柔可愛的 角色;女性若作風強悍將導致國家社會的衰頹,如張俊宏就發出了相當保守反動 的言論。他認為「家庭幸福」來自於男女的不平等,「如想維持家庭制度就不可 提倡家庭男女的『絕對平等』」;而且女性的「本性」是「主內」,不喜也不擅「主 外」;而目前家庭婦女潛在性的人力固然很充裕,但不是她們不想就業,而是「社 會所能提供的就業機會還沒輪到他們」。

至於女性知識份子的回應,支持者則包含潘宗康認為過去的女權運動只帶來 形式的平等、現在則要爭取實質平等;瞿宛文認為婦女處境仍然不幸;薇薇夫人 認為新女性主義的主張很溫和,並且弱勢婦女的處境仍淒慘;丹扉認為底層婦女 命運悲慘,中產階級婦女則家庭與事業兩頭燒,仍應提倡「女權」。

因此在這段期間內,新女性主義的推行有賴於呂秀蓮有意識地運用大眾媒介 散播其思想,導致報章雜誌呈現出支持與反對並陳的局面,即便是受高等教育或 留學國外、理應對男女平等新思潮抱持較寬容的男性知識份子,仍有不少反對 者,或者表面支持、但仍害怕並反對女性「崛起」的人士。由於整體仍嫌保守反 動的社會氛圍,使新女性主義的意識倡議帶有妥協的個性。但是不容否認地,延 續了一九五○與六○年代的女性意識,從性別如何「刻板地」分工,跳出到讓整 體社會肯定女性的貢獻與被需要性,新女性主義的倡議為之後女權意識真正崛 起,以及解嚴後婦團百花齊放地開展有重大的貢獻。

三、第三波:解嚴後婦女團體百花齊放的「行動期」

從解嚴後到現今,作者從資料庫以及所屬其他文獻觀察到,因政黨兩次輪 替,顯示了臺灣已邁向政治民主的穩定期,加上經濟從高速成長、平穩,到與世 界經濟嵌綁因而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加速了社會變遷的腳步,更牽動到社會倡 議的進程。在這當中,經濟愈趨自由,落實於兩性家計經濟的擔負也逐漸均等。

這導致了各類型新興婦女團體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與成長,並且在解嚴後就能夠組 織聯盟向代議制度中的民意代表施加壓力。是故,本研究認為,婦運在這個時期,

已從萌芽與抗議期的體制外運動,轉而進入到體制內倡議,希冀喚起既有制度的 改變,同時也深入生活社區的角落,使女性意識觀念深植於社會中,並以提倡「新」

兩性分工為主要論述軸線。

另外,雖然成功進入體制內部,但是從女性主義觀點看,換了政黨以後並沒 有產生太大的實質的改變,政治上的保障名額雖有效地補救了女性參政權的遺 漏,但是若女性未能實際掌握政治資源,單以性別因素獲得權位,仍可能流為由 男性主導的政治派系的傀儡,未能真正為女性代言。因此,在女性參與政策的論 述上,有識者仍認為婦運者應該有意識地去做培育真正參與政治的嘗試,這樣的 工作不僅是一種女性主義的試驗,更是突破政治體制的一種試驗。

婦女議題的多元化也是這一時期主要的特徵,但是,權益倡議的過程中,多 以運用「人權」以及「社會問題」的策略,才成功地動員台灣的婦女運動,進行

婦女議題的多元化也是這一時期主要的特徵,但是,權益倡議的過程中,多 以運用「人權」以及「社會問題」的策略,才成功地動員台灣的婦女運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