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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婦女就業與家庭平衡政策之形成背景

第一節 婦女就業與家庭衝突之形成

過去農業社會中的家庭就是生產單位,男性則負責對外的農耕工作,女性負擔 家庭內的所有家務事,男女共同經營家庭,對經濟的貢獻並無差別。但在十八世 紀末工業化以後,人民生存所需物資無法再透過自行生產來取得,必須仰賴貨幣 購買,因此大多數人離開家庭成為勞動者,利用勞力換取工資,演變成只有「家 庭外」可以賺錢的工作才被認為是具有「生產力」的行為。因此,在「家庭外」

男性生產者的地位不變,但在「家庭內」的女性則因無法取得薪資對價,從家庭 經濟的共同創造者轉而成為消費者和依賴者。家庭主婦這個沒有報酬只能消費的 工作,成為沒有經濟價值的活動,女性操持家務轉變成了職業世界的衍生物,女 性必須受到男性的供養和管轄。性別自此被劃分為工作/家庭,公/私領域,男/

女的絕對性領域。

十九世紀末期,因為教育的普及以及女性意識的抬頭,女性開始追求獨立自主,

開始有了反傳統性角色的聲浪。1989 年美國女性主義者夏洛蒂‧柏金斯‧吉爾 曼出版的『婦女與經濟』中指出:『只要女性仍在經濟上依賴男性,被孤絕在家 庭中,而與外界工作的公共世界隔離,她們將永遠無法與男性一樣達到相等的人 性。因此,女性的唯一出路在於,在經濟上獲得獨立,也必須在家庭以外的世界 中工作,即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即使家務勞動具有真正的價值,讓男人在家 庭外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創造出財富。但因為社會不認同也不給予同等價值的報酬,

所以女性地位不如男性,且必須依賴男性的收入,因此吉爾曼鼓勵女性追求經濟 獨立。

即使到了二十世紀前期,女性就業率提高,社會上就業的女性仍以婚前女性為 主,女性仍被要求在結婚後或子女出生後回歸家庭。過去在傳統文化薰陶下,女

性往往自許為賢妻良母角色,國家在政策上也將女性視為產業後備軍。直到第二 次世界大戰,因應各國男性勞動力大量短缺,政府遂號召女性投入勞動市場。二 戰期間,美國已婚婦女就業率由15%激增為 24%,首次超過未婚女性。並將戰 前只保留給男性、高技術的行業進一步對女性開放24F25。雖然當戰後男性回到勞動 市場後,女性仍被要求將工作還給男性回歸家庭,但戰爭已對二十世紀後半女性 就業進展留下不可磨滅的影響。

二十世紀後半隨著女性教育程度的提昇,產業結構往服務業轉移,女性就業 率快速提升,開啟了雙薪時代。以美國為例,1960 年只有 30%女性投入職場,

到了90 年代中期已有 60%以上的家庭屬於雙薪家庭。女性不再願意為了成全丈 夫而犧牲自己的事業,在公領域進一步朝向男女平權發展。但是在私領域的觀念 上並沒有同步,家務事和家庭成員的照顧責任仍多由女性一肩扛起25F26。這種公私 領域發展的落差,伴隨女性就業而來的是讓女性陷入工作和家庭的雙重負擔,這 種反差在子女出生後會特別明顯,若沒有其他資源幫助,女性會立刻陷入工作和 家庭照顧的必然衝突,在無從兼顧的狀況下,被迫由職場退回家庭,喪失原有的 經濟獨立和自我發展空間,再度陷入百年來女性急欲掙脫的家內父權體制中。

第二項 現代福利國家的興起

傳統農業社會家庭本身即為生產單位,成員也享有生產工具的所有權,即便個 人遭受特定風險喪失生產能力,其他成員也會為其提供必要的經濟協助,發揮團 結互助的功能。在個人年幼生產力不足的時期或老年生產力下降的階段,都有傳 統家庭制度對「家庭成員間」進行經濟資源的代間分配來支應。由家中具有生產 力的人,奉養年老無生產力的父母,並投入生養下一代的任務,以求年老時也可 獲得下一代的奉養,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主要仍由家庭承擔。

25 Ute Frevert 著,馬維麟譯,德國婦女運動史:走過兩世紀的滄桑,p139-140 (1995)。

26 張晉芬、李奕慧,「女人的家事」、「男人的家事」:家事的分工與性別化的持續與解釋,人文 及社會科學期刊,19 卷 2 期,p203-229(2007)。

隨著進入工業社會時代,打破了家庭作為生產單位的互助機制,大量核心家庭 出現。工業化將人民的生存與土地剝離,使得大多數人成為無產階級,離開家庭 成為勞動者,賺取薪資以維持家庭。勞工不再享有生產工具的所有權,其擁有的 最大資產僅餘自身的勞動能力,但有鑑於勞動力不能儲存,所以一旦賴以維生的 勞力遭遇疾病、傷殘、老年、死亡等事由,就會面臨所得中斷的經濟風險。廣大 的勞工所得中斷風險,遂成為工業化國家必須面對的社會風險26F27。因為各國歷史、

文化、社會背景不同而有各自的特色,但是以集體的力量來支持個人無力對抗的 所得中斷風險,卻是一致的方向27F28。老年作為所得中斷的風險之一,也透過福利 國家體制的設計,由家內代間的扶養的模式,外化為社會集體的責任。原先在家 庭內運作的扶養模式發生變動,具扶養能力的勞動者,對上一代的奉養責任因為 公共化而大幅降低,僅存對未成年子女的養育責任仍完全保留在家庭的私領域 中。

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可追溯自 1950 年代,一開始以社會救助的脫貧為目的,再 一步轉向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準。以瑞典為例,1913 年首次制定了年金保險法,

普及式的提供所有國民老經濟安全的保障。一開始財務方式採取提存準備制,凡 年滿16 歲以上 66 歲以下之國民,負有積存 1%個人收入的義務,不足再由稅金 補充,67 歲開始定額的年金給付。到了 1946 年,瑞典制定了國民年金法,改採 稅收方式向人民徵收年金目的稅,以隨收隨付的方式作為財務收支之規劃原則,

並依物價指數調整給付水準,以解決給付額度實質購買力下降的問題。透過制度 設計讓社會的薪資成長、物價變動連結至老年年金給付額,使退休者可以同步的

27 郭明政,勞動基準法制中企業社會給付條款之分析與檢討,載:年金政策與法制,

p183-184(2009)。

28 福利國家分類,國內學者最常引用 Esping-Andersen(1990)的分類,他從政治經濟學角度切入,

對於現代福利資本主義下不同的福利國家予以分類。依其分類分為三類:自由福利國家(liberal welfare state),以美加為代表,國家基本上只有在市場自由原則無法運作時,才會介入;歷史組 合國家主義(historical corporatist-statit legacy)的福利國家,以德法等歐陸國家為代表,其社會福 利制度代表,普遍性將全民納入國家的保障體系以及追求福利體制中高標準的公平為其特色。參 林萬億,福利國家-歷史比較的分析,p125-128(2006)。

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所以只要個人年輕時有穩定的工作,老年後就可以透 過集體公共化的福利體制,完全不依賴子女的扶養,保有與退休前相當的生活,

不用擔心落入老年貧窮的地步。至此,個人養兒防老的觀念在老年保障完備的社 會安全制度下已成為過去。但為因應龐大的社會福利財政支出,各國也由資本累 積制轉向隨收隨付制28F29,老年經濟安全體系財政的支出和平衡,與當代全體就業 人口息息相關,更與下一代出生率相結合。因為現在供養上一代老年經濟的就業 人口,年老時就必須仰賴下一代全體就業人口的支持,唯有世代間保持充足的替 代人口,該制度方能穩定的運作下去,養兒防老反而成為全體社會的共同需求。

在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大幅擴張的時期,各國尚處於人力資源充沛及高生育率的 時代,沒有意識到必須同時將養育子女的責任外化於集體、社會、國家。從整體 趨勢來看,有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了晚生、少生、甚至不生,來避免工作和家庭 兩頭燒的困境29F30。女性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生育的情況下,容易傾向放棄生養,

以維持自己的生活水準。可見少子化的確與先進工業國家女性地位與自主意識的 抬頭、現代女性從傳統家庭關係中解放有關。此外,以男性角度出發的勞動市場,

並未平衡女性工作與母職之間的需求,更促使女性進一步放棄母職。先進國家女 性不願再妥協於男主外女主內,更不甘因子女出生被迫退回家庭,淪為經濟上依 賴者。再加上老年社會安全制度完善後,女性不再需要養兒防老,這些都是造成 生育率大幅下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