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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婦女就業與家庭平衡政策之形成背景

第三節 小結

婦女家庭外就業與家庭內照顧衝突的形成,其實是傳統性別角色分工之鬆動及 福利國的興起所造成的結果。前者隨者女性意識抬頭,擺脫依賴者的角色進入職 場,追求經濟獨立的過程中,掙脫了傳統照顧責任的束縛,而一旦生育就勢必面 臨育兒與就業的雙重負擔,在不願意承受此壓力的狀況,造成女性抑制其育兒的 慾望。後者隨者老年經濟安全體制的完善,讓家庭養兒防老的經濟功能削弱,消 極地降低一定要生養自己子女的必要性,卻也相當程度讓奉養年老父母的功能公 共化,下一代人口成為維繫現代福利國家老年經濟安全制度的重要資產(社會 財)。

即便如此,子女做為未來福利制度財務收支維繫的重要資產,也顧及女性在就 業與育兒責任上的真正需求,歐洲各國開始以這兩個價值為導向,展開一系列與 養育責任的分配有關的家庭政策。歐盟一體化的過程中以經濟整合為主,以就業 為目標,進而帶領家庭政策逐漸被歐盟注重。九零年代歐盟透過家庭政策相關指 令,主要目標是清除就業障礙,避免女性深陷家庭照顧中,陸續提出1992 年懷 孕者受僱指令、1996 年親職假指令,幫助女性走出家庭,進入勞動力市場中。

親職假、育嬰津貼及公共托育就是依循此一發展趨勢而生,親職假只處理工作和 育兒的時間衝突,只針對受僱者的勞動關係予以調整。育嬰津貼加入肯定育兒價 值,而將非就業人口、非受僱者及受僱者均納入。托育政策則可全面的解決工作 與家庭的衝突,把育兒責任外化給國家,讓女性可以擺脫傳統家庭的束縛,重新 掌握自己的人生。

而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後,為了排除女性在就業市場上備受歧視,再度強調性 別平等機會與平等對待,提出1997 年性別歧視案件舉證責任分配指令、1997 年 部份時間工作指令、1999 年定期契約工作指令、2002 年加強對抗職場性騷擾指

令、2004 年同等獲得商品及服務指令、2006 年重訂男女在就業和職業方面的平 等機會和平等對待指令燈相關指令。讓女性可在就業市場中,獲得與男性相同的 機會與報酬,且避免因性別不同而遭受歧視。

歐盟不斷將性別主流化治理概念展現於政策制定與實施中,經由數據統計分析 可證,歐盟在就業政策與家庭政策的發展演變之下,女性就業率提高,尤其是歐 陸保守組合主義與東歐國家可見其成效。但從托育政策實施概況可以得知,南歐 與東歐國家在正式托育的部分仍需要加強,才能讓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中,在工 作與家庭之間可以取得平衡。

歐盟先從立法上講求平等,透過條約與指令規定,不斷強調同工同酬、平等機 會、平等對待等原則,設法改變結構性的不平等與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的產生,

再加上實施歐洲就業策略、親職假、托育政策等具體作為,逐漸地意識到就業與 家庭平衡政策是可行的,若雇主與受僱者之間形成一個完美的配合,既可以保持 公司的競爭力,也能提高受僱者的人力資本,這是歐洲就業策略主要的思維模 式。

透過親職假與托育政策實施,不僅讓女性就業率提高,使得男女雙方在工作與 家庭之間可以更加平衡與協調,使得女性從家庭中出走,將照顧兒童的責任不限 於家庭也不僅限於女性,而是由國家提供相關托育服務,使得女性能夠進入勞動 力市場中,達到「去家庭化」、男性也可以申請親職假,回歸到家庭之中,與女 性一同承擔家庭的照顧責任,學習當一個好爸爸,達到「再家庭化」。

透過就業政策與家庭政策的相輔相成,了解現行歐盟家庭政策是因為了提高女 性就業的就業政策而逐漸被重視,透過相關指令的立法與政策實施,最終讓工作 與家庭間可以達到平衡。親職假和育嬰津貼傾向維持「家庭的子女照顧功能」,

所謂的「家庭的」子女照顧功能,是否等同於「女性的」子女照顧功能。可依國 情不同進一步區分為複製傳統性別分工的「性別化」家庭政策如德國,和強調男

女共同養育子女的「去性別化」家庭政策如瑞典。若以女性生育率作為檢視有無 解決女性勞動參與及家庭照顧責任衝突的需求,則數據顯示,採取「去性別化」

的家庭政策才能真正達到女性高就業率與高生育率的雙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