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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中的性別意識型態之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媒體中的性別意識型態之探討

媒體在性別社會化的過程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在現代的資訊社會之中,

平面與電子媒體更趨普及,其影響力更是有增無減。然而,媒體一方面走 在時代的尖端,對時代趨勢亦十分敏感,但是其以圖片、影像與文字等表 達與呈現人事物的過程之中,卻常有意無意的傳達甚至強化性別刻板印 象,包括兩性能力的差異、性別角色分工之規範以及物化女性形象的訊息

(游美惠、陳志賢,2004)。

由於傳播科技的變革,大眾傳播工具在近二、三十年來已深入社會的各個 角落,透過這些系統,傳播媒介不僅用極為單調誇張的方式來傳遞兩性的意象,

更廣泛地從許多層面塑造了人們對性別角色的認知,而這些認知也進一步反應 在對性的態度上(劉秀娟、林明寬,1996)。

事實上媒體已深深滲透到民眾的日常生活之中,媒體訊息形塑人際之間的 角色認知、態度與行為互動,尤其是對於青少年在性別角色價值與互相對待方 式的影響上更是明顯。游彩勤(2001)針對台灣地區兩性平等教育政策執行概 況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指出高達 98%的受訪者認為媒體需要改善並導正,傳播 媒體與媒介需要嚴格把關。

近年來,大眾傳播媒體如何塑造女性角色及女性形象成為大眾關切與學術 研究的焦點,因為媒體是複製社會共同信念及形塑刻板印象的重要機制,對於 閱聽眾所傳達的社會價值觀深具影響力。在國外的研究中,無論是電視、電影、

雜誌或其它刊物,都明顯地可以察覺出性別刻板印象。國內關於女性傳播研究,

直至一九九O年代,才有以女性主義觀點的傳播研究出現,內容包括批判父權

壓迫結構,或者探討女性主體性的研究。除碩博士論文外,亦有相關學者的著 作,而大多數的主題是解構與批判平面或電視廣告中的性別迷思和意識型態,

包括新聞、流行歌曲、連續劇、漫畫、羅曼史小說等。

本節針對各類型電子及平面媒體中所傳達的性別意識型態,依照第一節所 整理之性別意識型態的四項分類,包括:「性別刻板印象」、「性別階層化」、「性 別歧視」及「性別互動迷思」進行分析,並將之歸納如下。

壹、性別刻板印象

吳書昀(2000)試圖以報紙的社會版與影劇版的報導為例,分析女性形象 是以何種角度、處理方式、觀點與面貌被呈現。研究發現:新聞報導對於女性 形象的描寫與包裝幾乎是如出一轍的,其中包括:溫柔的、被動的、討人喜歡 的、賢慧的、順從的、親切的、依賴的、輕聲細語的,完全是單一角度女性情 感性特質的刻板印象再現。同時包括男人追求事業與成就/女人追求美貌與愛 情,兩種性別分化的價值觀。

林鶴玲(2002)針對平面媒體要聞版面中對男性形象的呈現進行觀察及分 析發現,新聞報導呈現的男性形象是和傳統男性特質刻板印象十分相符的「男 強女弱」,是典型的性格差異媒體再現主軸。男性特質的呈現經常是陽剛、理性、

決斷、獨立、負責任、有能力、專業、權威的。同時亦傳達性別分化的價值觀。

報紙媒體反映出傳統對於兩性特質之性別刻板印象媒體再現,強調以性別為分 化基礎的社會分工與社會成就模式,對於女性的性別腳本與文化建構多傾向於 複製傳統父權體制。大眾媒體的性別論述呈現以下建構:女性及女性相關議題 出現的比例偏低、強化刻板印象複製傳統男女角色。在新聞媒體的呈現中,女 性若非以不成比例地消匿於新聞報導中,就是以瑣碎或不重要的角色出現

(Wood,1994;引自羅燦煐,2000)。

然而平面媒體對於性別特質及性別角色的刻板複製,亦再現於電子媒體性 別論述。林歆婕(2011)以台灣本土自製的三部偶像劇《王子變青蛙》(2005)、

《命中注定我愛你》(2008)、《敗犬女王》(2009)為對象的研究指出:台灣偶 像劇以愛情故事為主打的內容為大宗,而這些以愛情為主題的偶像劇中所呈現 的男女關係、性別形象、以及情節內容的進行等等,都隱藏了父權意識型態於 其中,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思考模式進行著,這樣的敘事方式,呈現了父權結構 中的性別刻板印象,並且造成性別關係的不平等(林歆婕,2011)。

綜合國內外研究,儘管男女角色在目前的社會中已有大幅度的改變,且富 有領導力、獨立的女性有逐漸增多的趨勢,但媒體仍時常出現性別角色僵化與 性別刻板印象,這些不實、誇張的描繪內容,極可能造成閱聽人在性別角色的 期待及認知上產生偏差。

貳、性別階層化

Greenburg(1980)對電視劇的研究證實兩性在電視角色性別、年齡、人格 特質、婚姻狀況、父母角色及職業等方面均有所差別,電視劇對於男女性別角 色的特質型塑上,女性常描繪為已婚,且以家庭主婦的身分呈現,男性則較常 塑造為未婚、以事業為生活的中心等,而未能真正反應現實社會中兩性關係的 真實情形。Dinan 與 Faye(1987)針對美國過去三十年的電視內容進行分析,

發現電視對於職業婦女的描述上,女性在職業階級上通常低於男性,相較於男 性,職業婦女較無權利與能力,常面臨工作與家庭無法同時兼顧的兩難局面(引 自王敏如,2000)。

顧玉珍(1995)歸納電視廣告中的女性角色,發現女性多以「父權家庭結 構中無我的角色」、「空間有限的職業婦女」及「男性慾望的性對象」等形象呈 現。劉宗輝(1998)探討國內電視廣告性別角色之描繪,結果發現電視廣告女 主角多以家庭角色出現,女性的職業角色的比例偏低,而其中又以專門及技術 人員所佔的比例最高;而男性主角的職業角色比例偏高,並且以主管及監督人 員的比例最高。電視廣告女主角常出現的背景場所為家中,並且傾向於代言家 庭用品,尤以清潔用品與化妝品為最多;而男主角常出現的背景場所為家外,

大多代表非家庭用品,如建築、鐘錶、事務機器及運動類。此外,電視廣告中,

絕大部分是由男性擔任收尾旁白的角色;女性擔任收尾旁白的比例很小。

陳友芳(1999)針對流行歌曲的歌詞或音樂錄影帶之影像內容在塑造女性 的人格特質及形象之研究發現,女性特質多和溫柔、犧牲、等待、忠貞、無我 等象徵相連,女性被囿限在私領域中,在語言和行動上表現出附和男性的意見 或行動。

吳書昀(2000)分析報紙中的女性形象,結果顯示女性在父權象徵秩序中 處於從屬的位置,是權力的從缺者,在男性延伸自我的性權力及慾望的同時,

女性只是扮演男性性對象、性幻想、性滿足的角色。

參、性別歧視

以下將媒體呈現的性別歧視分為「性騷擾」,及媒體在「身體形象」及「性 傾向」之呈現與報導分別作探討:

一、 性騷擾

國內相關研究發現,綜藝節目內容除了傳遞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反映出 男尊女卑的權力關係,並強調美貌對女性的重要性,亦將電視性騷擾行為娛樂 化,使得性騷擾內容成為抒解現實緊張生活的工具,現實生活中被禁止的行為 在綜藝節目內反而成為幽默的表現(曾莉婷,2001)。

張玉佩(1997)進行「拒絕電視性騷擾:看週末晚間大型綜藝節目」研究,

透過內容分析與焦點座談的方式,結合文本與閱聽人研究,深入探討無線電視 台周末晚間綜藝節目中的性騷擾類型、性騷擾結果與閱聽人對電視性騷擾的看 法。內容分析發現,在所有電視性騷擾行為中,「性暗示話語」的騷擾出現頻率 最高(51.52%),「眼光姿態」居次,其後是「身體碰觸」與「侵犯個人空間」

的性騷擾行為,且有七成以上的性騷擾行為是在罐頭笑聲、觀眾與來賓拍手大 笑的情境中結束,使得節目中所呈現的性騷擾行為被視為可被允許會帶給周圍 的人歡樂與笑聲,且是一種幽默的表現。

Yao, Mahood & Linz(2010)的研究指出,將女性當作客體的色情電玩,會 讓人輕易的聯想到「性」,並變相鼓勵男性將女性視為性玩物,增加男性在社會 情境中,傾向對女性做不適宜措舉的可能性。

性騷擾在日常生活中不斷的透過媒體的力量再製著。電視文化委員會

(1997)公布有關綜藝節目性騷擾分析報告,部分觀眾認為性騷擾是節目效果,

性感女藝人較不在乎他人對她性騷擾,同時並呈現出「性騷擾是一種榮耀」、「我 騷擾你是看得起你」、「我受到騷擾,是因為我性感迷人」的性別互動迷思。女 體被挪用、物化成為性銷(sex sell)的工具,只因男性窺視(淫)一向是媒體

「迷信」有效的慣用技倆。綜藝節目男主持人的言行舉止對於年輕女性藝人之

「吃豆腐」情事,老是拿女性的胸部來作文章,或趁機滿足男性窺視與主控的 權力欲望(游美惠,2001b)。

近年來關於性騷擾事件與新聞報導日漸增多,藉由新聞報導內容可知,性 騷擾可能發生在任何年齡層的對象、任何地方,加害者也可能是生活周遭的任 何人,因此,對於加強青少年對性騷擾的認識與自我保護是刻不容緩的課題。

二、 身體形象

女體寫真集、塑身美容產業、影視娛樂業共同型塑出一套美貌迷思,經由 媒體宣傳,定義出一種標準女體所應該具有的形狀、體態來規範所有女性。從 平面媒體到電子媒體,充斥著女性塑身的商業廣告,傳遞動人的訊息,先天的 外在美是可以經由後天的努力,雕琢理想的夏娃身材,以贏得亞當的寵愛,殊 不知女性理想的身體意象也是由男性所界定。女性的形象與身體成為廣告最佳

女體寫真集、塑身美容產業、影視娛樂業共同型塑出一套美貌迷思,經由 媒體宣傳,定義出一種標準女體所應該具有的形狀、體態來規範所有女性。從 平面媒體到電子媒體,充斥著女性塑身的商業廣告,傳遞動人的訊息,先天的 外在美是可以經由後天的努力,雕琢理想的夏娃身材,以贏得亞當的寵愛,殊 不知女性理想的身體意象也是由男性所界定。女性的形象與身體成為廣告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