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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媒體使用動機與行為

本節將討論兒少的媒體使用行為,包括媒體使用者特性及使用動機 等,茲分述如下:

一、媒體使用者行為

諸多研究或調查顯示「看電視」、「玩電腦或上網」已經是時下台灣兒 童及青少年最經常性的休閒娛樂(王梅香、江澤群,2003;行政院青輔會,

2005;蔡樹芬,2006;胡春嬌、王緒中,2007;黃任閔、吳昭璇,2010),

且幾乎都高居參與休閒活動的前三名。在魏美惠、賴怡君、莊世潔(2008)

研究亦發現,現代的孩子仍然相當依賴電視,但觀看電視的時間似乎比以 前短,乃因與電腦網路發達佔據其不少時間有關。相較在周芊、吳知賢、

沈文英(2004)也指出雖然兒童觀看電視時間依舊很長,但是電視的重要 性已降為第二名,網路已成為兒童心目中最重要的媒體;但在 2008 全國青 少年媒體使用行為調查報告中指出,電視仍是青少年最普遍使用的媒體,

網路則是第二普及的媒體。雖各研究結果略有不同,但可以看出電視或電 腦已是兒少所不可或缺的主要媒體;就其媒體共通性而言,都需透過螢幕 為主要媒介,且經由「視」或「聽」來進行活動,特別是「視」,結果可 能造成視覺器官過度使用,因而剝奪其他的感官刺激。

另一方面因電視或電腦網路上的語言不夠精緻,兒童可能只專注於影 像而忽略了聽覺,並且二者都以單向溝通為主,所以這些視覺媒介並不能 幫助兒少建立良好的語言互動,故當以視覺或聽覺為主的螢幕媒介成為兒 少唯一休閒活動時,其負面影響將可能遠大於正面效益。

有關兒少媒體使用者的特性,從使用者性別、年齡及使用時間的不同 來討論,茲分述如下:

(一)性別方面

男生最不想錯過打電動遊戲機,女生最不想錯過看電視,另外在兒童 媒體使用與媒體素養的面向中,許多兒少會以電視類型評斷電視內容的真 實性,但一般孩童卻都相信網路上看到的資訊(Ofcom, 2008),而網路使 用者在性別方面上是無太大差異(賴昱霖,2007)。但在另一研究中則指出 男性使用網路遊戲是女性 5 倍(Elmer-Dewitt, 1993);甚至在螢幕依賴行為 上男性亦大於女性,以至於其生理活動也較為下降許多(Iannotti et al., 2009)。根據蘇建州與陳宛非(2006)的調查結果發現,不論 Y 與X世代或 M 世代整體使用電視比例都高達 97%以上,故在收看電視行為上,各世代 電視收看行為並無明顯差異。綜觀以上電視、電腦使用在性別上差異不 大,且世代間仍以其為主要休閒活動,男性較偏向娛樂性和刺激性活動,

而女性則較偏向搜尋和聊天性活動。

(二)年齡方面

根據英國 Ofcom(2008)的論述中指出,兒童在五歲時已善於看電視、

打電動與上網等相關的媒體使用;當年齡越大使用網路與手機的比率就越 高,尤其 12-15 歲兒少房間內竟達 6 種媒體使用,其中又以電視和電腦為 主。而電視和電腦使用率上最高年齡分布以 13-18 歲。另外國內 TWINC 研 究中也指出台灣地區 12 歲以上民眾曾經上網整體比例中以「15 歲-19 歲」

最高,其次為「12 歲-14 歲」(梁德馨,2011),綜觀電視、電腦使用年齡 以 12-19 歲為最常見。

(三)使用時間

網路使用時間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平均每日使用以「2 小時以上,

未滿 3 小時」為最多(梁德馨,2011)。另外在蕃薯藤全球資訊網 2008 年

「臺灣網路使用調查」中指出,青少年網路使用時間以每週 30 小時(26

%)為主,而每日接觸電腦時間為 3~8 小時(21%)以及每周上網時間 2-10

小時(28%)。在吳翠珍(2009)的研究中也指出,國小(9-12 歲)每週上 網 10.96 小時,看電視每週 16.32 小時;國中(13-15 歲)上網每週 14.28 小 時,看電視每週 15.35 小時。綜觀電視、電腦使用時間以每日 2-2.8 小時為 最常見(Simon & Stuart, 2006)。且每週電視、電腦使用以 14-16 小時和 12-14 小時為主。

(四)睡眠時間

學齡階段為兒童生長發育以及學習重要階段,睡眠品質、睡眠足夠與 否也影響兒童的成長與學習。若兒童習慣性的睡眠不足,則可影響其身體 發育、心理健康,在學習上造成學習新知識遲鈍、記憶力下降以及注意力 不集中等現象(許秀彩、楊金寶、黃芳銘、黃玉書,2011)。而林立寧、張 妍怡、何曉旭、李蘭(2012)也指出睡眠問題會影響生理和心理的健康,

也會影響人際關係和社會功能。美國全國睡眠基金會曾綜合大量研究成果 建議青少年每天最佳睡眠時間是 9 小時 45 分。因此,臺灣的教師及家長建 議,成長期的國小學生睡眠時數最好在九個小時以上,晚間十點就能上床 睡覺(楊惠芳,2012)。

另外,在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2009 年台灣兒童人權城鄉差距報 告中指出,台灣兒童不分城鄉,都喜歡宅在家裡看電視,調查中並指出偏 鄉、都會學童與一般兒童的休閒運動習慣發現與先進國家平均值相比,台 灣兒童每天運動的比例明顯較低,僅一成孩子左右自述「每天運動至少一 小時」,甚至有四成四孩子每週運動天數還不到三天。上述研究結果顯示 在台灣媒體使用者的年齡分佈和使用時間和國外研究(Simon et al, 2006)

是相似的。然而,兒童在成長上是屬行為模式之形塑,就如 Singer(2001)

研究指出 12 歲時,其觀看數量會達高峰期,他們對電視所反應的行為,將 隨著成長過程中形成成人使用之模式。

二、媒體使用動機

由於螢幕型休閒活動中以電視和電腦最為時下兒少所喜愛,而其吸引

兒少使用的動機為何?在 Lewinski(1999)指出電腦網路使用動機可分為:

成就感(Sense of achievement)、幻想滿足(fantasy fulfillment)、智力發展

(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 做 平 常 不 能 做 的 事 情 、 人 際 互 動 ( social interaction)等。另一研究則分為「自我肯定」、「匿名陪伴」、「社會學習」、

「逃避歸屬」等四類(蘇芬媛,1996)。而在林偉傑(2008)研究青少年網 路使用行為的結果發現,上網使用動機可作為課業學習、打發時間、分享 心情和文章等,且在林唯斯(2008)的研究指出上網的動機中以娛樂性最 高、其次為社交性。然而上網時讓使用者難以抗拒的原因中,不外是現實 生活中的壓力、沉悶、苦惱,可藉由上網而得到紓解與排遣,更能藉由逃 到網路世界中去避開現實世界的責任與痛苦(翟本瑞,2001)。再者,戴秀 津、楊美賞與顏正芳(2004)研究結果發現家庭功能有障礙者比良好者更 易具網路成癮傾向,意即家庭功能不良時,較易以網路與他人進行互動。

綜合以上所述,兒少媒體使用行為,在年齡分佈上以 12-19 歲最高;

性別差異性不大,但男性仍偏向尋求刺激性和感觀性為主。至於使用程度 方面,電視、電腦每日使用以 2-2.8 小時居多;而每週看電視時間則約 14-16 小時;電腦使用則為 12-14 小時最常見;然而,使用動機上仍以消遣性、

逃避現實壓力以及尋求人際互動為最常使用之功能,整體而言螢幕媒體的 休閒活動呈現逐年增加趨勢,且因過多時間用於電視、電腦等媒體,因而 造成兒少的休閒活動已被占據大多數時間,進而影響其他休閒活動之進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