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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身體動作發展之課程設計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嬰幼兒身體動作發展之課程設計

本節將探討課程的定義、幼兒課程內容與課程目標的關係,其說明如下。

一、課程的定義

課程廣義之中可分為五類:課程為學科、課程為計畫、課程為目標、課程為 經驗及其他定義。

(一)課程則是學科

課程為學科時,課程可以視為一個科目、幾個科目或所有科目,亦可是學 程,或視為學科的內容教材。

(二)課程則是計畫

將活動、目標、內容,加上評鑑的程序和工具。

(三)課程則是目標

在目標方面,Rubin, Fein & Vandenberg(1983)指出遊戲的特質之一是 專注於方式、而不是結果,遊戲的目標是自我產生而非他人強加的,遊戲 的目標可隨著遊戲者的願望而有所不同,例如建構遊戲可隨時改變想要建 構的東西,此特質區分了遊戲和「令人愉快的工作」(黃瑞琴,2009)。

將課程做為目標的人,主要認為課程是由一系列的目標去組合而成 的,著重在課重目標如何發現、如何選擇、如何發揮控制功能等問題;這 樣的取向強調預期的學習成果,而非內容、教材或活動等手段(黃政傑,

2014)。

(四)課程是經驗

將課程作為經驗的主張,反對課程為一套活動或事先設定目標的觀 念,認為教育目的和手段應是不可分割的過程。課程是教材、內容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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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交互作用,產生的結果,這就是經驗(黃政傑,2014)。「課程經常被 當作:學習經驗、學習活動、學科、知識、內容、結果、成品及有關的計 畫等」。遵此觀之,學生的學習經驗、學習活動、學習的學科、所學習的 知識、所學的內容、所學得的結果、所學之成品或是有關之學習計畫都可 能被稱為「課程」(黃光雄、楊龍立,2004)。

由此可見,為課程下定義實非容易之事。如果我們要為課程定義,就 從課程內容來看,可分為以下兩種,課程內容即學習活動、課程內容即學 習經驗。

1、課程內容即學習活動

學習活動取向的重點在於幼兒做些什麼,不是教師事先編制好的內 容,而是幼兒與遊戲情境中人、事、物交互作用的多重連結,教師所設 計的只是可能的、潛在的,並不一定會成為幼兒真正經驗的一部份,計 畫的場合常是在遊戲的交互作用中,而未計畫的學習經驗亦被視為課程 的一部份(黃瑞琴,2009)。

2、課程內容即學習經驗

學習經驗並不是課程的教材或內容,也不是老師進行的活動,而 是讓幼兒透過和環境及外界互動所產生的(教育部,2017)。以課程為

「經驗」者認為:課程乃包括學生在學習指導之下的一切經驗,因此 最重視學生與生活情境中的人、事、時、地、物的互動和經驗的獲得

(吳培源,2006)。

課程在幼兒學習過程中不是外在「灌輸」的內容,而是促使幼兒 成長的訊息來源。強調幼兒主體,也重視社會參與。從幼兒的角度出 發,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的生活經驗,同時也著重幼兒有親身參 與、體驗各式社區活動的機會(教育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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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是內容取向,雖然課程的內容設計都有其合理因素,但有時 也會出現明顯的缺失,只堅持某一面的取向,則其他取向就被犧牲或 產生對立的情形,此種情形是不可取的辦法,課程設計須兼顧到學習 活動、教材和學習經驗,是在設計時需考慮及注意到的。

二、幼兒課程內容與課程目標的關係

幼兒課程的內容由目標而決定的,而目標的達成又離不開內容,沒有課程 內容,就無法實現目標。而在編寫課程時,須避免知識和技能的灌輸,而是在 生活環境中選材,透過具體的活動,讓幼兒全面性的發展。規劃課程時重視幼 兒個別發展的狀態,並以統整方式實施。

(一)課程目標規定了內容的範圍與要求

課程目標是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地發展,包含幼兒的認知學習、

情感關懷、身體動作、語言表達及行為社會性等方面的發展。然實施時須 考量幼兒的生活經驗,同時也能滿足當前發展和實際生活中的需要,依據 幼兒的需求與社會文化的期待,劃分為身體動作與健康、認知、語文、社 會、情緒和美感六大領域,以統整方式實施(教育部,2017)。課程的內 容可包括社會人際、認知學習、美學藝術、語言發表、身體健康等內容,

課程目標不僅規定內容的範圍,對內容的深度也有規定。

(二)課程內容是目標的體現與依託

課程設計宜依據目標的性質,由不同的目標來表示,如學習結果可 以預定者,則直接化成行為目標;學習結果可以預定,但不限定何種行為 改變者,可用單元目標來表示(歐用生,1986)。課程目標重視的是幼兒 的全面和諧發展,重視幼兒能力、身體、情感態度的養成(教育部,2007)。

(三)選擇與確定幼兒園課程內容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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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人員須依據幼兒園的課程取向,為幼兒規劃安全、正向與 有意義的學習情境,並隨著課程的變動而持續調整,以支持幼兒對生活環 境與事物的持續探索。教保服務人員須了解幼兒的興趣,掌握教學目標,

擷取文化與自然環境素材,以提供幼兒主動參與、親身體驗與擴展生活經 驗的遊戲機會(教育部,2007)。幼兒必須透過日常生活中所經歷的一切,

從五官所得到的訊息,透過反覆的練習,展現持久性的行為。因此,幼兒 真正的學習必須透過與生活經驗的結合,才能獲得(鄭雅丰,2006)。

吳樎椒、張效美(2006)更指出影響幼兒的學習最重要的兩個因素:

1、幼兒的成熟度,課程內容的選擇與安排,既要能夠滿足幼兒當下的發 展能力和需要,又要能夠促進幼兒能力發展的提升。2、幼兒與環境中的 人、事、物的互動經驗,在內容的選擇上須注意,既要能夠連結幼兒的舊 經驗,但又不要簡單地重複其經驗,應在幼兒已有的舊經驗基礎上,透過 活動去學習新的經驗。

在嬰幼兒的課程方面,身體活動課程的介入,對動作發展具有正相 關性;而幼兒的身體活動幾乎與遊戲劃上等號。藉由遊戲課程當中爬、走、

跑、跳、滾等身體活動,幼兒得以增加活動量及活動經驗,並顯著提升其 運動能力且滿足幼兒心理發展的需求(吳麗雲,2005)。

(四)教學的組織形式

幼兒園根據教保理念與課程取向規劃教保活動課程。為達成課程目 標,教保服務人員須有計畫的提供幼兒學習的機會,考量幼兒的能力和興 趣規劃及發展課程。課程的實踐宜涵蓋團體、小組及個別活動等教學型 態,彼此相互連結,計劃好的課程也須隨著幼兒和學習情境的互動而機動 調整(教育部,2007)。

1、集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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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活動一般是在教師直接指導下進行的活動。它的特點是全班幼 兒在同一時間內做相同的事情,在什麼時間、情境和場合採用集體活 動形式,過程中是以教師的引導為主(黃政傑,2014)。

2、小組活動

教師有計劃地安排幼兒的小組活動,形式可以是幼兒自發的活 動、也可以是教師引導的活動。小組活動的特點,和同伴、教師談論 或交流,且更容易讓幼兒主動積極地操作材料,並可以按自己的速度 和方式去做所要求做的事(黃政傑,2014)。

3、個別活動

個別活動是指老師一對一或一對二的方式,對幼兒進行指導,讓 幼兒能夠自動自發、自由不受限的方式進行活動。老師只需要在幼兒 自選活動時間進行的個別的指導,老師也參與到幼兒進行的活動裡 面,與個別幼兒互動,如果特殊情況的幼兒之後再進行專門輔導(黃 政傑,2014)。

個別、分組和集體的教學活動雖可能傾向於是指導遊戲、類似遊 戲之工作、或工作,但可能將嬉戲的遊戲特質延伸到教學中,使得教 學活動仍保有或多或少遊戲的特質和態度而成為遊戲教學,遊戲內容 亦可讓幼兒自由擴展和延伸(黃瑞琴,2009)。

(五)嬰幼兒活動設計前的先備知識

所謂的嬰幼兒活動設計前的先備知識是指設計嬰幼兒活動前 應了解、清楚的知識。包括:

1、了解嬰幼兒發展的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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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嬰幼兒的發展都有其個別差異,要依嬰兒現階段的能力,給 予適性的學習活動,才能真正有助於他的身心的健康發展(兒童局,

2012)。所以了解嬰幼兒發展的基本知識是設計嬰幼兒活動的基礎。

2、知道教材內容的編選原則

了解幼兒的發展、學習特質與需求,也熟悉幼兒園週遭生活環 境與資源,能夠選擇合宜幼兒探索與學習的素材或題材,進而規劃 合宜的課程(周于佩、幸曼玲,2017)。教材內容編選原則包括:

由簡單到複雜,由生活經驗取材,考慮個別差異性,要能引發孩子 的興,配合發展能力等(黃政傑,2014)。

3、認識活動設計的原則。

幼兒有天生的好奇心,採用多元的教學策略,是吸引幼兒學習 動機的良好策略(莊美玲,2010)。因此活動設計的原則概略整理 有,提前規劃學習目標與內容、簡要清晰的指導用語、循序漸進的 指導原則、明確示範動作、注重安全與舒適性的規劃、學習秩序的 控制、時間的分配與運用、個別的引導與輔助、引發學習動機等,

都是認識活動設計的基本原則。

(六)遊戲活動設計

遊戲活動的設計有一些基本的原則要考慮,依循這些設計原則 可以設計出較合宜的遊戲。嬰幼兒活動設計原則如下:

1、在課程進行之初,教保服務人員需根據幼兒的年齡、生活經驗及 幼兒園的教保目標,規劃幼兒的學習活動,進行有計畫的引導(教 育部,2007)。記錄內容力求嬰幼兒在語言表達、社會互動、身體 動作、情緒表現、認知學習等各發展領域的平衡兼顧。教保服務員

1、在課程進行之初,教保服務人員需根據幼兒的年齡、生活經驗及 幼兒園的教保目標,規劃幼兒的學習活動,進行有計畫的引導(教 育部,2007)。記錄內容力求嬰幼兒在語言表達、社會互動、身體 動作、情緒表現、認知學習等各發展領域的平衡兼顧。教保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