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和雙手的握拿取用能力等,是三歲前身體動作發展最重要的能力,其中經過身體 動作慢慢發展的過程。
三、課程設計
課程設計主要是指課程的結構和組織型態,也同時指課程的編排選擇與組 織。課程設計內容而言,課程設計是設定教學上保育目標、加上幼兒的如何學習 具體的目標、安排再選擇組織、保育教學的活動、執行評鑑工作,課程的設計較 為重視具體且生活上實用的課程,過程是課程決定的最後產物(黃政傑,2014)。
本研究之課程設計,是依據嬰幼兒日常生活中的身體移動,加上手腳的動作 配合生活中的需求如行走抬腳能力、蹲站、跳躍的動作、身體滾動的練習等生活 上基本的生理需求進行課程的設計,另外,隨著身體的成熟,配合日常作息,提 供嬰幼兒生活上適性發展活動,幫助嬰幼兒來認識自己的身體和知道表現自己的 情緒、互動學習的相處,培養幼兒在人格成長上是建全的。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課程設計對幼兒發展之研究,其研究範圍及限制,分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為了清楚描述本研究的範圍,所以從研究對象及內容兩方面來說明,
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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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僅限於就讀於臺北市私立托嬰中心的嬰幼兒;以 17-24 個月及 24-36 個月嬰幼兒二年齡層為取樣單位,而非採全托嬰中心之 隨機抽樣。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先依循相關理論及文獻,去規劃以活動設計為主的教學活 動,以研究對象進行的發展活動之研究,依據中心內的作息表進行活 動,上午為大肌肉粗動作活動時間,下午為精細動作的活動時間,課 程前後會分別做觀察記錄,以瞭解嬰幼兒的發展是否有顯著進步,及 探究嬰幼兒發展之差異情形,做為驗證活動設計實施對嬰幼兒發展是 否有所成效。
二、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與樣本的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以台北某私立托嬰中心的嬰幼兒為研究區域範圍,其 活動之設計結合該中心的器材及教具來構思設計,研究結果有其推論 的限制,故研究不適宜推論至每個托嬰中心。之外,嬰幼兒樣本為 1 歲半至未滿 3 歲的嬰幼兒,因嬰幼兒的個別差異有所限制,無法將其 結果推論至其他嬰幼兒。
(二)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嬰幼兒在進行活動時,可能會受到指導者差異、指導品質的影響
(如:語氣、表情)、實施的環境(如:實施場地的不同、天氣因素 或是安靜、吵雜程度等)、受試者的因素(如:嬰幼兒的情緒或嬰幼 兒喜愛活動及個別差異等),因而造成研究結果的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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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研究為行動研究,研究者即是觀察者,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會使用 相機記錄嬰幼兒身體動作之表現,透過照相方式能將嬰幼兒的連續 動作做完整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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