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盈科後進」與「用心若鏡」
第一節 孟莊工夫論之比較(一) :先天型侷限之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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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客觀性法則,與莊子「鏡喻型工夫」的內核——「用心若鏡」及其普遍性準 則,來思考並說明憑此二套工夫論,如何突破現實生命的雙重侷限,進而復歸生 命之本來性。
第一節 孟莊工夫論之比較(一) :先天型侷限之突破
本文第二章將現實生命所遭遇的侷限類型化,其一便是「先天型侷限:血氣 之軀」,此一侷限可謂是與生∕身俱來,凡有生∕身者,且是願欲超凡入聖,由 現實性歸返本來性者,均避免不了此一限制,故可謂是普遍性的生命問題。然而,
血氣之軀對求道者而言,不會僅是束縛,血氣之軀同時也是道顯之載體——血氣 之軀的聖∕凡二性,遂顯於茲。緣此,如何面對甚或超克、轉化與己最切近的血 氣之軀,即成為了永恆的生命問題。
《禮記˙禮運》嘗直示血氣之軀可能帶來的問題,其云:
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爭奪相殺,謂之人患。
故聖人所以治人七情,脩十義,講信脩睦,尚辭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 之?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 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 窮之,舍禮何以哉?1
撮要而言,血氣之軀可能造成的走作,不外情、欲二端,儒家提出的解決之道,
乃是透過「禮」的節導作用,其間既有積極地順導成化,亦有消極地節制防患。
基本上,藉由「禮」處理與生∕身俱來之情欲,可謂是儒家通義,孟子也不例外。
《孟子˙告子下》載: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曰:
「禮重。」曰:「以禮食則飢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 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
1 參〔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清〕阮元校勘:《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
嘉慶二十年重刊宋本(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禮運第九〉,頁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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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孟子曰:「於荅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 岑樓。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 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 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踰東 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2
首先,儒家認為情欲乃是與生∕身俱來,即孟子所謂的「有命焉」,故在本質上 與生∕身同樣,無絕對的善惡,只是孟子主張不宜視此為「性」。3因為視情欲為 性的結果,易導致小體掩大體。釐清情欲在本質上無絕對的善惡後,我們再觀孟 子告訴屋廬子之語,除了可得知孟子亦是以「禮」範圍食色情欲之外,更重要的 是,孟子並非直尌食色情欲思考其對生命造成的可能偏失,而是先將問題「脈絡 化」(contextualize),將食色情欲置放於具體情境當中來思考。
孟子將食色情欲的問題脈絡化,透露出對食色情欲的態度,特別是關乎倫理 道德的層面,有其隨具體情境調整之可能,而食色情欲的是非善惡,正是相對於
「禮」而言。根據前引孟子告屋廬子之語,及「舜不告而娶」的事件,4可推知 食色情欲與禮的關係,雖然在常態下,禮之重要性大於食色情欲,但仍偶有需隨 順具體情境而調整的必要。孟子將食色情欲的問題脈絡化,提示了面對「先天型 侷限:血氣之軀」,需注意其間的兩層相對性:其一,由血氣之軀帶來的食色情 欲,其所造成的先天型侷限,多是在具體情境中發生。通常若合禮便為善,至少 不是惡;若不合禮,自屬非者、惡者,此乃因於禮而存在的是非善惡,也緣於其 情境性,故是非善惡難免具有相對性。其二,食色情欲與禮之間亦有相對性。多 數情況禮重於食色情欲,然在特殊情況下,食色情欲也有可能重於禮,當然,後 者非屬常態。
第一層次的相對性,表現在食色情欲的是非善惡,因可能會隨情境改變,故 是非善惡在某種程度上屬於相對的,而其檢證標準即是「禮」。第二層次的相對 性,則是於「食色情欲∕禮」之間顯露出來,這一層次的食色情欲,偶爾之所以 重於禮並受肯定,並不因於禮而有,是故,其檢證標準另有其他。孟子的禮∕食 和禮∕色之辨,孰輕孰重的判斷標準,察文意大概只能直接指向良知本心。
筆者於第三章曾析出孟子「反經」論的二層意涵:第一步工夫,也是其第一
2 參〔漢〕趙岐注,〔宋〕孫奭疏,〔清〕阮元校勘:《孟子注疏》,《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嘉 慶二十年重刊宋本(臺北:藝文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告子章句下〉,頁 209。
3 參〔漢〕趙岐注,〔宋〕孫奭疏,〔清〕阮元校勘:《孟子注疏》〈盡心章句下〉,頁 253。
4 參〔漢〕趙岐注,〔宋〕孫奭疏,〔清〕阮元校勘:《孟子注疏》〈離婁章句上〉,頁 137,及
〈萬章章句上〉,頁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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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意涵,即是「復禮」,使言行合乎「禮」(規矩),其彰顯出工夫修養的身體向 度;第二步工夫,同樣亦是第二層意涵,則得要「形於內」,往內翻轉至「禮」
(規矩)之根源——生命的恆性本心。結合上段孟子對食色情欲的二層態度及其 蘊含的相對性:依據是否合「禮」而有相對地是非善惡,和依據良知本心判斷「食 色情欲∕禮」孰輕孰重。準此,我們得能輕易地見出孟子提出的「反經」論,其 實便是突破「先天型侷限:血氣之軀」之善法。
第一個層次乃是以「禮」規範食色情欲,藉此避免血氣之軀造成過度的偏差,
此層次因為思考重點在於合「禮」與否,故是將現實生命安置在「人道」的領域,
此時呈現出來的是一「倫理人」的性格。由於是在「人道」層面,「倫理人」的 性格濃厚,所以明顯會涉及是非善惡的問題,其之所以思索「先天型侷限:血氣 之軀」,主要是為了安頓人間秩序,成尌人之所以為人。
然若緊扣孟子的禮∕食和禮∕色之辨,和「舜不告而娶」之事件,將可見出 有時食色情欲重於禮,禮無法完全規約食色情欲,那麼,為何在第二個層次裡食 色情欲會重於禮呢?食、色、娶均指向——生命之維持及其延續,然我們是否可 據此認定生命之維持及其延續,一定重於禮呢?恐怕尚無法如此宣稱。
前言第二個層次的檢證標準是源自良知本心的智慧,又在「反經」論中,其 第二層意涵,也是需要歸返至生命的恆性本心。詳言之,於此層次上,下判斷者,
需從自己內在的良知智慧尋求判別標準,而不能僅根據禮來判斷對方的是非善 惡;另一方面,下判斷者亦不能僅觀察對方的外在言行,尚頇考慮對方的存心。
若說第一個層次,是以禮判斷對方的言行,並據此斷其是非善惡,那麼,第二個 層次,便是需要憑藉良知智慧以洞察對方之存心。因為,外在言行有時需得隨情 境而有權變,但僅依禮不易直探其心,故尚得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
以明其心志。
孟子論禮∕食和禮∕色之辨,與「舜不告而娶」之事件,便是在結合「生命 時而重於禮」和「心存善念」二項前提下,提出食色情欲有時可重於禮。如今,
我們已可申明如何憑藉孟子「水喻型工夫」之主要精神——「盈科後進」,來突 破「先天型侷限:血氣之軀」:
首先,在第一個層次,孟子要求人得成為「倫理人」,完成於「人道」層面 所需遵行之禮,這可謂是對人相當基本的訴求。這一層次未必得要「形於內」,
合禮則為善為是,不合禮則為惡為非,屬消極地防止食色情欲可能之弊,而消極 防患經常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其後,需從「反經」基本的第一義:「復禮」,上升至「反經」較高階的第二 義:「復性」。此即進入第二個層次,其間所見出的「生命時而重於禮」暗示了人 不只是「倫理人」,人之存有不再僅於「人道」中展開;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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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必然從人文界跨入自然界,人增加了「宇宙人」這一身份。是以,食色 情欲的問題,由禮節的、倫理的、人道的層次,擴展到生命的、宇宙的、天道的 位階。人的身份擴大了,無法僅從屬於人道領域的禮節、倫理乃或是非善惡範限 之,雖然天道之標準不必然解消人道之要求,但其需要有一更高層級的標準及其 修養。處於天道層次,便不只是欲成尌人間秩序,尚頇面對宇宙秩序,故「生」
的問題,容易超越人倫禮節之範限。由是所引發的修養,便得是能夠直透本源、
上達天道,並超脫世俗的相待之善惡,進而超凡入聖之工夫。
至於「心存善念」則表露了更根源的修養、判準乃在於本心,故如何使自己 的情欲心念皆如理,以及讓自己的本心朗顯並生發智慧,遂成為此階段所需實踐 的工夫。職是之故,面對「先天型侷限:血氣之軀」,便不能只是言行「復禮」,
還得有直透本源之修養,方能真正突破此一侷限,並從容地對待血氣之軀。而直 接涉此之工夫,即是「擴充本源」(盡心)和「尋源復性」(存心),針對這二項 工夫的內涵、步驟及其效驗,本文第三章概已闡之甚詳。
孟子「水喻型工夫」之精神——「盈科後進」,於面對「先天型侷限:血氣 之軀」時,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1.
需先成尌「人道」,方能上達「天道」:「人道」相對於「天道」,孟子認 為前者更根本、基礎,故需先落實「人道」,至少言行合禮,不讓小體牽引大體;完成「倫理人」的身份後,工夫便得進一步「形於內」並超越化,持續地擴充本 心或持志養氣,如此將可達「天道」,開啟「宇宙人」的身份。
2.
必得持守「本心」,才可昇化「形氣」:無論是「擴充本源」(盡心)或「尋 源復性」(存心),均是直接把握住本心,並以此逐漸地浸潤、轉化甚至昇華血氣 形軀,使血氣形軀良知化、超越化、神聖化,一併歸返生命之本來性。孟子面對食色情欲,是先將此一問題脈絡化,於「人道」層面思索其合禮與
孟子面對食色情欲,是先將此一問題脈絡化,於「人道」層面思索其合禮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