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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

本節茲分別探討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基礎、學校本位管理的意涵和 層面內涵。

一、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基礎

茲分別探討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取向,及其不同的理論內涵如下。

(一)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取向

有關 SBM 的理論基礎,各家學者的立論點或其理論取向不一,許 嘉政(2003)的研究融合各家文獻,將 SBM 的理論論述取向,分類為 管理、權力分配、民主參與、專業、心理學、社會學、哲學和其他等八 種取向。其中,以權力分享為取向者,有分權原理(曾燦金,1996;葉 連棋,1999 ;Cheng, 1996)和權責下移理論(鄭燕祥,2001)等。以參與 決 策 為 取 向 者 , 有 參 與 管 理 理 論(曾燦金,1996)、民主理論(葉連棋,

1999)、市民主義(黃嘉雄,2001)、分攤決策(楊巧玲,2000)等,以及 理想的決策權分配運作模式(Thomas & Bullock, 2000)。

此外,以管理的角度切入者,有自行管理系統(self-managing system) 理論(曾燦金,1996;鄭燕祥,2001;Cheng, 1996)、殊途同歸理論(principle of equifinality)(曾燦金,1996;鄭燕祥,2001)、品質管理(葉連棋,

1999)及新管理主義(黃嘉雄,2001)等。

綜合上述有關 SBM 各家學者的理論取向,研究者概可歸納 SBM 的 理論取向主要有權力分享、參與決策、管理取向理論三者,茲分別探討 如下。

(二)權力分享的理論

研究者根據文獻將權力分享理論的內涵歸納探討為以下三點:

1.SBM 從權力控制走向權力分享

「民主與賦權增能的領導」的理論,將權力的互動行為區分為衝突 的/權力控制的(power over)、經由協助獲致協同的/權力激勵的(power through),及讓成員公平參與的/權力分享的(power with)三種權力類型 (Blasé & Anderson, 1995)。SBM 讓學校內部權力重新分配,不受傳統科 層體制的束縛,強化教師和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的權力,塑造學校成員新 觀念、建立學校組織運作新機制、轉化學校新的經營型態,以提高學校 組織適應力和效能,這就是一種典範的改變(paradigm shift)從權力控 制走向權力分享(吳清山、林天祐,2002)。

在 SBM 變革裡,權力分配的路徑,如圖 2-1 學校本位管理權力行使 路線圖,大致上是在課程、人事、預算等三個決定層面上,循系統、學 校、社區和個體架構,以及垂直及水平的方向行使權力。包括 SBM 權 力的垂直釋放,亦即 SBM 權力在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由上而下到地 方,或再由地方主管行政教育機關下到學校自主。此外,SBM 權力的水 平分享,讓權力下放行進到學校之後,在此層級中,再水平地、均衡地、

因地制宜地將權力分享給相關利害人行使作決定(許嘉政,2003)。

SBM 的分權架構,教育現場的決定權力已由主管教育機關垂直向下 分配到學校無誤,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實自主權,將此下放的權力水 平地、因地制宜地分配到學校層級裡的校長、教職員工、家長、社區人 士(或相關社團、組織)或學生身上,而非不均衡地被少數人或某類角 色所獨自壟斷、掌控或主導宰制;除此之外,學校層級裡的個體在被賦

權之餘,仍需體認到增能專業成長的必要。

中央(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

地方(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

學校層級

校長、教職員工生、家長、社區人士(社團)

經費、人事、課程

SBM 自主權、決定權

圖 2-1 學校本位管理權力行使路線圖

資料來源:許嘉政(2003)。學校本位管理與學校組織文化特性關係 之研究。頁 54。

2.SBM 讓組織低權力距離

Hofstede(1991)研究國族文化對工作場所的影響,針對某家大型的美 國跨國公司雇員所作的研究調查,提出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的權力 文化概念,及「教育團體的權力距離指標」(詳如表 2-1)。權力距離,

意指上司與部屬間的權力不平等程度。權力距離高低的界定指標內涵,

包括有依賴性、不平等程度、權力分配、上級易親近度、特權程度和組 織變革與發展的方式(Hofstede, 1991; Trena, 2005)。高權力距離的國家 (例如墨西哥、菲律賓、委內瑞拉),上司與下屬間呈現較專制的關係。

低權力距離的國家(包括丹麥、以色列和奧地利)則傾向於擁有較民主、

較分權的型態(Hofstede, 1991)。

權力距離意指支配者與從屬者間的不平等程度。權力距離的不同面 向,其實是反映出不同國家、族群或組織的深層文化假定,而形諸於個 體的感受與行為反應。倘以教育團體為例,不同權力距離的組織文化特 徵概可區分歸納如下:

高權力距離的組織特徵,包括高度依賴有權者、以教師為中心、承 受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敬重權威,少有質疑與批判且存有潛在衝突、集 權的決策結構、階級需求性、上級總是難以親近、存有特權現象,以及 藉由權力鬥爭而產生組織變革。

低權力距離的組織特徵,包括低依賴高自主、以學生為中心、不平 等的最小化、講求道德與權力正當性、分權結構、階級便利性、上級的 可親近性、人人皆平等的權利,以及透過發展造成組織變革。

SBM 的理論內涵透過「權力距離」理論的探討,可以發現 SBM 屬 於 低 權 力 距 離 的 組 織 特 徵 , 降 低 支 配 者(校長、管理階層)與從屬者(教 師、學生)間的不平等程度、權力結構和成員互動特性等。

3.SBM 對成員賦權增能

SBM 講求對組織成員賦權增能(empowering)。人力資源管理理 論的重要原則便指出「授權給他們」,其具體作法包括對組織成員提供資 訊和支持、鼓勵成員自治和參與、重新設計工作、培育自我管理的團隊 和提倡平等主義等。另一重要原則認為「投資他們」,其具體作法包括在 成員的學習上投資,和創造成員發展的機會(Bolman & Deal, 2003)。

表2-1 教育團體的權力距離指標

不平等的承受(Inequality accepted):

每一位擁有權力的人,其所作所為都

階級需求性(Hierarchy needed):

掌握大權者及其部屬間存有不平等。

集權化的決策,是一種公認的規範。

上級總是難以親近(Superiors often inaccessible):

上級像是一位慈善的獨裁者

(benevolent autocrat)。對部屬而言是 高高在上,不可攀的。部屬係被動地 受告知去做什麼。

掌權者擁有特權:

技能、知識的財富和權力三者決定一 個人的地位。地位的象徵(status symbols)是人們所期待的。

藉由革命進行變革(change by revolution):

藉由權力鬥爭而產生變革。 之人(competent person)獲得真理

(truth)。較少與較有權力之人彼此相互 依賴。

不平等的最小化(Inequality minimized):

權力的使用應有其正當性,且受良善標 準的檢驗。團體內蘊含和諧。學習是種 不同意見的激盪分享與雙向溝通。教師 不管在教室內或外,皆被平等看待。

階級便利性(Hierarchy for convenience):

在正式職位、專業見解、功績與能力的 基礎上給予報酬。分權化的決策,是一 種公認的規範。

上級平易近人(Superiors accessible):

上級像是一位資源豐富的民主主義者

(resourceful democrat)。其對部屬而言 是足智多謀且易於親近的。在決策的歷 程上,部屬會受到諮詢。

人人皆有平等的權利:

技能、知識的財富和權力三者並非地位 的必要性指標。掌有較多權力的人會試 著去讚賞(tries to look)那些較少權力 的人。

透過發展造成變革(change by evolution):

變革的發生是透過表決和權力分享而來 的。

資料來源:Hofstede (1991). Cultures and organizations:Software of the mind.

London: McGraw. p. 248.

權力下放(decentralization)就字面意義來說,譯為去中心化、分散、

排除集中、地方分權等,亦即面對教育界權力中心化和集中化的中央集 權態勢與現狀,權力下放自是教育改革的必要作為之一。學校組織權力 的運用,旨在解決學校成員間的衝突,以利調和學校成員興趣的差異,

進而產生較多的行動力量,來促進學校組織的變革(黃乃熒,2001a)。集 權體制只能擁有一群群馴服的綿羊而已,然開放自主的管理卻能開展出 教育的無限創意和可能。

許嘉政(2003)的研究指出,SBM 對成員賦權增能,走出中央集權 下的外控監督與視導(supervision),致使第一線基層人員受到束縛而綁 手綁腳,而是訴求權力的鬆綁,以增加組織和成員行動的能量和變革的 執行力,讓學校擺脫標準化與程序控制的枷鎖;SBM 讓學校權力在手,

可 依 問 題 特 性 、 成 員 屬 性 和 現 場 情 境 等之 需 求 , 及 時 處 理 , 追 求 效 率

(efficiency)與問題解決(problem-solving)的目標,讓學校能夠及時 解決在地問題;更重要的是,SBM 給予學校權力自主決定的同時,相對 地,學校亦需擔負起權力行使之後的成效責任。

綜言之,SBM 對成員賦權增能,權力下放,同時也須專注於成員的 專業發展,以塑造具自主性與問題解決能力的優質成員。

(三)參與決策的理論

民主(democracy)和科層管理(bureaucracy)二者相互排斥,且是 屬於截然不同的權力與秩序組合方式(王瑞賢,2001)。以權力的運用與 組織參與程度二者的關係而言,權力的分類包括:(1)獨裁的(2)大家長式 作風的(3)諮商與民主的(4)參與式與權力分享的(5)任命式的(6)權力下放 的(除委派任務與責任外,還有權力與控制)( Hales, 2001)。所以,SBM 在權力下放與分享之餘,更講求成員參與、諮商與民主的決策模式。

Thomas 與 Bullock(2000)在地方分權(decentralization)的背景研 究中,提出理想的決策權分配運作模式,如圖 2-2 所示,二人認為利益

及決定這兩個概念是一個社會用來定義及商討適當的運作管道以決議其 所需的教育,其論點摘要說明如下:

縱軸代表決策取向、橫軸代表利益取向,依縱軸而言,可區分為集 權與分權的兩極端;橫軸區分為自立與利他兩極端。

「市場」的運作模式,朝向自利性和決策權的下放,是一種自發性 的交換。

「 規 定 」 的 運 作 模 式 , 與 「 市 場 」 觀 點 相 對 , 其 特 徵 為 科 層 體 制

(hierarchies)。

「同僚」(college)的運作模式,決策權下放至小團體,能使他人受 益,但會讓施予者承受些損失。

「集體」(collective)的運作模式,決議的過程由多方來參與,但決 議是由中央來裁定,組員能感到滿意。

此一分配運作是種理想型態,也就是此種運作模式其實並不存在,

從實際面來看,分配的運作是多種形式混合的結果,是根據其所強調的 重點來做選擇的。(引自陳伯璋、許添明,2002)

就理想的決策權分配運作模式的應用來看,SBM 應屬於權力分配之 分權取向下的「利他-同僚」和「自利-市場」組合,明顯異於科層體制 下權力集中之集權取向的「利他-集體」和「自利-規定」組合;前者屬

就理想的決策權分配運作模式的應用來看,SBM 應屬於權力分配之 分權取向下的「利他-同僚」和「自利-市場」組合,明顯異於科層體制 下權力集中之集權取向的「利他-集體」和「自利-規定」組合;前者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