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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組織結構的理論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組織結構的理論與內涵

壹、學校組織結構的內涵

一、組織的意義

組織是由兩個以上的個體為了達成某種目的結合而成的單位,由於它是個廣泛又 位居上層概念的名詞,因此不少學者專家均對它下過定義,然而歸納起來主要可區分 為靜態、動態、心態、生態及近期綜合取向等五種觀點。

靜態的觀點所著重的是組織的結構、權責分配及運作的程序,因此,組織可視為 人類為達成共同目標所形成的一種與團體利益相互結合的社會分工體系。持動態觀點 者認為,組織是一個會與時俱進的活動體, 它是由彼此不斷交互作用、相互依賴、

彼此影響的次級系統所組成的一種開放系統,因此,成員間互動的行為往往是他們所

關心及探討的主題。持心態觀點的學者視組織為一群人的心理因素交織而成的結果,

譬如,謝文全(民 92)認為組織是一群人的需要、意願、思想及情感等心理因素所交 織而成的精神體系,並藉以達成共同的目標。一般來說,持心態觀點所做的組織研究 多與教師的工作動機、工作滿意、工作倦怠、工作承諾及角色知覺等問題有關。生態 的觀點是將組織視為不斷成長的有機體,它必須在不斷變遷的環境中學習適應,以因 應組織內在或外在環境的變化。因此,組織可視為一種為達成任務而可適應外在環 境、不斷調整、改變、持續成長的有機體。

不論是自上述何種觀點來探討組織的內涵,都會因單一取向而無法周全的描述組 織的多樣性,因此張潤書(民 65)認為組織乃一群人為了達成共同目標時,經由權責 的分配、層級的結構所構成的一個完整的有機體,它是隨著時代及環境的改變而自謀 調適與適應,同時人員之間建立了一種團體意識。

綜上所述可知,組織的定義隨著多項觀點的融入而更趨完整,它可說是一群擁有 共同意識及目標的成員,為了有效達成共同目的,進而透過權力及責任的賦予,促使 整個團體有秩序、有架構的運作,並不斷適應環境的變遷以求得發展的單位。

二、組織結構的意義

結構就是將個體有次序的結合成整體,或說是整體中個體組合的狀況。因此,組 織結構可視為組織成員組合成團體的情形,其定義則因不同學者而有不同的看法。組 織結構是組織的下位概念,因此若就靜態的觀點論組織,則組織各部門、各職位的編 配方式,上下階級及左右不同權責與功能部門的關係即為靜態的組織結構。就此而 言,靜態的組織結構是可以透過組織圖來加以描述,譬如,張慶勳(民 85)指出組織 結構係指機關組織各部門及各屬級間所建立的一種相互關係的模式,通常可用組織圖

表及法令規章來表示。

若就動態的觀點評析組織,則它所關心的則是組織在運作過程中在權責分配體系 中所呈現的運作模式,亦即,組織結構的焦點是著重在組織成員間互動及協調的模 式。謝文全(民 92)指出,組織結構係指組織成員分工合作及工作規範的架構,易言 之,組織結構是組織內與工作有關的事務、報告程序、行政過程及權威的關係系統。

Fayol(1929)對組織結構的解釋則兼顧靜態與動態兩層面,他指出組織結構的形 成乃是基於權威和功能之間交互作用的關係,從縱的方面來說,組織結構被視為一種 階層體系,它一方面是經由授權而產生;另一方面則是由組織中責任的層層下達而形 成。從橫的方面來說,組織結構是藉由各種不同的功能加以分析的。方德隆(民 77) 指出組織結構係指一組織中,各職位、部門及組織中存在之持久性關係。就動態層面 係指組織的專門化、標準化、正式化、集中化,及傳統化;就靜態層面係指組織型態,

並可透過行政組織圖加以描述。

綜上所述可知,組織結構可視為組織內權責分配體系及組織活動的型態,透過組 織內各單位、各職務及彼此間的交互關係所反應出來的一種特質,其目的在促使組織 成員依既定的規則及程序相互配合,進而達成組織的目標。

三、學校組織結構的意義

學校是一種正式的組織,學校組織乃是人們為了達成學校教育目標而結合形成的 有機體,它是藉由學校成員與職位權責結構之交互作用,以及對外界環境之調適來完 成學校教育任務。因此,學校組織至少需具備三個條件:以教育為目標、科層體制、

溝通與調適(陳奎憙,民 87)。

針對學校組織結構的定義,吳清基(民 81)指出學校組織結構乃指學校組織中教 師、學生與行政人員所扮演的各種不同角色,各行政部門權責工作施行上,及彼此間 各種交互作用所表現出來的一種較持久性的特質。而此種特質,通常表現在學校組織 中各項事件、功能、技術問題等彼此間的交互作用結果上,其目的則在促進學校組織 之成長與發展,以期獲致更大的學校教育績效。過去有關學校組織的特性及意義,並 未深受了解,組織結構的運作更常被忽視,致使的教育問題層出不窮。根據吳清基對 我國學校組織結構的分析,可歸納其特性如下:一、學校人力逐漸分化;二、職責權 限明細畫分;三、建立權威階層體系;四、行政管理制度化;五、強調專才專用制度。

黃昆輝(民 78)指出學校乃一正式組織,不但具有高度發展的科層體制,同時卻 也在教學層面呈現其組織專業化的一面。科層體制強調的是凡事依權威階層及法規條 例為行事原則,專業化強調的卻是權利下放到專業成員上。學校組織的科層化與教學 工作的專業化雖然是兩個平行的發展趨勢,但兩者之間卻也存在衝突。

有關學校組織結構的特性,Bidwell(1965)認為學校系統是服務性的教育組織,

它是由教職員與學生二種不同角色形成的結構個體且具有某種程度的科層化特質。

綜上所述可知,學校組織結構是學校組織權責分配體系及工作施行交互作用下所 產生的一種可被組織成員所覺知的特質,此特質是學校組織活動的形式與功能,影響 著學校組織成員的行為與心向。學校為一具有正式結構的組織,其組織結構運作上具 有科層體制的高度分工、明確的職責、任用專才、注重書面及專門化的用人制度。然 而,就其組織特色並非全然一致共融,因專門化與科層化之間就存在運作上的衝突。

學校的組織結構即是透過不同學校組織成員,各行政部門權責工作施行上交互作用下

所產生的一種可被組織成員覺知的特質,並影響著學校組織成員的行為與心向。

四、學校組織的特質

從教育社會學的觀點來看,學校是一正式組織,它具有各種次級系統、角色分工 和科層架構。然而,僅管學校組織是建構在正式組織的架構上,但學校的組織成員、

運作方式、功能取向仍與一般組織有異,因此,在探討學校組織結構前,應先對學校 組織特性予以了解。

黃昆輝(民 78)認為,學校組織與一般企業組織在組織運作上有許多共通點。為 維持組織的正常運作並發揮其功能,兩者都需透過明確的權責分配、組織規範、專業 分工、資源控制等方式使組織成員對組織之發展有所貢獻。然而,學校組織與一般企 業組織的最大差異則在於其組織存在的目的。學校系統的存在,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服 務受教者,提供受教者最佳的學習條件與環境。若學校的經營少了此一要件,甚或導 向經濟利益的追求,則學校存在的意義也與一般私人企業無異了。因此,黃昆輝指出 學校系統應以服務受教者為目的,並在此前提下推展組織活動。

此外,在 Weber(1947)的科層體制中,最常被套用在學校組織內的特色主要有七 項:一、明確的職位階層:在學校內,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均有明確的職位階層;

二、專職分工:在教學上,不同專業領域的教師在授課上亦有所掌;在行政上,各處 室的工作人員亦依其專長來分工;三、法規條例:學生在校需遵守校規、教師需遵守 教師法;四、支薪用人:學校人員有固定的薪水;五、不講人情:學校有正式且公平 處理學生的方法;六、書面案卷:學生的成就、學習紀錄、出勤記錄及教師的人事和 考核等均有書面的檔案查存;七、資源控制:學校從社會爭取設備、補助、人事的支 持以維持學校的運作,因此學校也需透過控制手段來管理有限的資源。

儘管在許多學校組織科層化的研究中(方德隆,民 77;吳清基,民 68;吳麗芬,

民 77;黃耀卿,民 75;謝文豪,民 76;蘇育任,民 74)均證實學校具有科層體制的 特性,然而,科層體制為求組織效率,需以團體為工作導向並以學校整體為考量,因 此,科層體制的特質是否會左右近年來強調專業自主的教育理念,則是近年來學校組 織結構檢討的議題。因為,就科層體制的角度來看,它強調的是遵守法規條例、服從 紀律,而專業取向卻希望有專業技能者能自設其管理標準、自主決定其份內的工作;

科層體制追求的是組織效率;專業取向卻是尊重學術自主。因此,學校組織存在此兩 種不同取向的特質,組織運作上很難避免衝突產生。王朝茂(民 81)即指出,受雇於 正式組織中的專業人員和組織之間,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他們雙方都期望在某一特 定領域擁有專門技術、維持客觀立場、不參雜個人感情,公正無私地執行業務。但專

科層體制追求的是組織效率;專業取向卻是尊重學術自主。因此,學校組織存在此兩 種不同取向的特質,組織運作上很難避免衝突產生。王朝茂(民 81)即指出,受雇於 正式組織中的專業人員和組織之間,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他們雙方都期望在某一特 定領域擁有專門技術、維持客觀立場、不參雜個人感情,公正無私地執行業務。但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