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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衝突的理論與內涵

在近年來的教育改革中不但高倡教育鬆綁、學校本位管理、同時,教師的專業自主 權也受到整個改革環境的影響而提升並展現在課程的改革中。隨著學校組織的民主化與 專業化,教師及學校組織成員參與學校決策與組織運作的機會也日益增多,然而,這種 改變卻也因不同的聲音與觀點的融入,而使學校發生衝突的比例提高。Jerald(2002)指 出,在組織中,組織管理人為了維持組織的正常營運,幾乎有百分之二十的時間都是花 費在處理衝突事件上。就此來看,如何管理組織內的衝突,並將難以避免的衝突轉化為 組織發展的助力,則愈形重要。

壹、衝突的意義與觀點

一、衝突的意義

在現代的校園裡,衝突事件的存在是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由於學校組織的日趨 多元化、民主化、專業化和複雜性,所以參與學校運作的成員和團體不但日益增多,

而且也比以往更勇於表達自己的價值和觀念、更努力追求自己的目標和利益,因而在 表達和追求的過程中,難免和觀念不同、利益不同的成員或團體,迸裂出衝突的火花 (張德銳,民 89)。因此,衝突對學校組織運作的影響可見一般。有關衝突的定義很 多,然而各個學者所使用的概念相差並不遠。

羅文隆(民 92) 自衝突雙方的心態來解釋衝突,並指出衝突是個人或團體的交互 作用結果,當交互作用的二主體其目標、認知、情緒、行為不相容或不和諧時,產生 之焦慮、憤怒、抗拒、攻擊等反應的現象,是謂衝突。

自衝突發生原因來說明衝突的學者,Rahim(2002)認為,衝突的發生可能源於團 體內資源的不足、衝突雙方在活動或組織運作相互依賴、或是衝突雙方在興趣、需求、

價值、態度或是行動策略上的不相容而引起的。簡言之,當衝突雙方因目標、利益、

期望或價值觀的差異,因而產生不同的意見時,衝突於是產生。

自衝突的互動歷程來解釋衝突的學者,Hocker 與 Wilmot(1978)認為,組織衝突 通常是指存在兩個以上相互依賴的個人或團體之間的情境,彼此之間有著「不相容的 目標」,且雙方相互干擾以阻擾對方獲取目標的交互作用,此種衝突是一種動力的、

互動的歷程,有其週期性的特質,即某一衝突階段導引至另一段,彼此有軌跡可尋,

每階段都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同時兼顧衝突成因、歷程、心理狀況及行為反應的學者將衝突定義為:組織成員 在組織中共享稀有的資源或從事高度互賴性的活動,彼此的價值觀、目標、知覺結果 或職位不同,形成態度不一致或行為爭鬥的一種互動歷程。在互動的歷程中常有憤 怒、敵對、緊張、冷漠等外顯或內隱的情緒反應(陳嘉皇,民 85)。

張鐸嚴(民 74)歸納不同學者的看法,認為衝突的定義不外乎以下三種:

(一)衝突是一種對立的行為:當對立的活動發生時,衝突便產生。這種對立可能 源自於個人、團體或國家;也可能源於二個或更多的個人、團體、國家,這 些衝突稱為人際衝突、組織衝突、國際衝突。此種對立活動旨在阻止、干涉、

傷害、妨礙對方,或以任何方式使對方變得無效率。

(二)衝突是一種互動的歷程:衝突是當利益、知覺和喜好事物上彼此有歧異時的 一種互動歷程,其範圍從溫和的意見不同到不同程度的打鬥,並且包括內隱 的潛在衝突。持衝突互動歷程觀點的學者並指出,衝突不是靜態或最後的結

果,而是動態、不斷改變的歷程。

(三)衝突是主觀感受變化的狀態:此種觀點認為衝突是由人際關係中的情感層面 所衍生的敵意情緒,它可能是一種挫折、憤怒、不信任、排斥的感覺,或是 一種外顯敵意的主觀表現。

綜上所述,可發現學者專家對衝突定義的著眼點,可能重在描述個體主觀的感 受,或是對立的行為,又或是一種互動的歷程。研究者綜合此三面向,茲將衝突定義 為:當個體或群體間因故產生觀點上的歧異,並進而引起雙方敵對或排斥的情緒或行 為表現,即為衝突。此種衝突的敵對狀況,在整個事件中並非結果,而是動態、不斷 改變的歷程。

二、衝突觀點的演變

依據 Robbins(1993)的分析指出,衝突在組織中的所扮演的角色可分為三個時 期。1940 年代以前為傳統的觀點,認為衝突是不好的,對組織成長有負面影響,且 需加以避免的;自 1940 年代末期至 1970 年代中期,人群關係學派認為衝突應視為人 際互動間不可避免的;晚近的互動論觀點則認為衝突具有解決問題的正向功能,不但 不需排斥,而需引進衝突,以推動組織進步。此三個時期的論點茲說明如下(洪福財,

民 84;胡峻豪,民 86;張德銳,民 83;張慶勳,民 85):

(一)傳統的觀點

傳統組織行為學派的研究均認定衝突是不好的,具有負面意義、暴力、破 壞、與非理性的特徵,因此均視衝突為組織的一種異常現象。此一觀點盛行於 1930 年代至 1940 年代之間。根據霍桑研究發現,衝突乃由於團體內溝通不良,

組織成員間缺乏信任,管理人員對員工的需求與期望沒有給予適當的回應所

致。由於傳統對衝突持負面的看法,因此衝突的排除成為組織中的重要工作,

在研究的焦點上則以衝突的起因為主,試圖以降低組織內的衝突以提升組織的 績效。

(二)人群關係的觀點

人群關係學派主張衝突在所有的團體與組織中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因 此應接受它,面對它。對組織而言,衝突不再是造成組織機能障礙的元兇,其 實它對於組織績效的提升有正面的功能。這種觀點盛行於 1940 到 1970 年代。

(三)互動的觀點

此種觀點從 1970 年代以後延續至今。此種觀點認為,衝突不只是組織中正 常的現象,它甚至鼓勵衝突的存在。他們認為一個平靜、和諧、合作的團體可 能變得靜止、冷漠,對於改革與創新無動於衷。透過衝突的引進,反而可以避 免組織成員心態保守、觀念呆滯。互動論的觀點認為衝突的價值是中立的,有 些衝突可以支持團體目標並增團體的表現,這是功能性的、建設性的衝突;相 反的,有些衝突會妨礙團體表現,則屬於負功能性的、破壞性的衝突。也就是 說,學校組織中的衝突可能是利或弊,其利弊的判斷標準是學校的目標和績效。

凡是有助於學校達成目標和增進績效的衝突,就是「功能性衝突」(functional conflict);凡是有礙於學校目標和績效達成的衝突,便是「失能性衝突」

(dysfunctional conflict)。

貳、衝突的類型

由於衝突的發生是各種複雜因素交互作用所導致的,因此其類型會因不同區分標準

理學觀點來看,衝突可分成雙趨衝突、趨避衝突及雙避衝突;若就社會學觀點來分,有 所謂階級衝突、經濟衝突、若就傳統動力學觀點來看,衝突又可分為人際互賴衝突、目 標差異衝突、利益需求衝突、角色期望衝突、領導風格衝突及價值認知衝突。研究者參 考有關衝突的相關文獻,發現衝突類型的分類標準繁雜,所區分出來的類型實在很多樣 化。茲將各學者對衝突的區分標準及衝突類型整理如表 2-6。唯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學校 組織結構與教師衝突因應策略之相關,因此以下僅針對依組織結構觀點所區分的衝突類 型作深入說明。

一、依衝突所發生的階層來區分

由於組織內的衝突常因工作設計、組織結構和正式權力的分配而產生對立或摩 擦,一般學者認為此為組織內結構上的衝突。若依衝突發生時,衝突雙方所屬階層的 關係,可將衝突分成垂直衝突、水平衝突及實作—幕僚衝突三類(許水聰,民 70)。

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垂直衝突(vertical conflict):係指在組織中不同層級間的摩擦。垂直衝 突經常是因為上級控制下面,而且部屬抵抗所引起的。部屬之所以會抵抗,

是由於他們相信這種控制已經超過他們的工作所需。此外,垂直的衝突也可 能是因為溝通不良、目標衝突、缺乏對某些資訊或價值觀的共識等原因所引 起。

(二)水平衝突(horizontal conflict):水平衝突代表一種在組織中同一層級間 的摩擦。引起水平衝突的基本原因是,每一部門往往會為了達成自己的目 標,而忽略了其他部門的目標,這些目標在部門之間可能不太相容,因此會 產生目標衝突,而且不同部門間,員工態度的對立也會引起衝突。

(三)實作—幕僚衝突(line-staff conflict):實作—幕僚衝突是指管理者與幕 僚之間的衝突,管理者對於組織的成敗負有直接的責任,而幕僚通常只是擔

任一種建議性質,是提供特殊技術或控制功能。因為彼此的價值觀、對事的 態度有差異,當這些差異表面化之後就會產生衝突。

曾燦金(民 83) 綜合多位學者的見解,將衝突依角色、組織結構、衝突人員多寡 及衝突內容的觀點加以區分其類型。就組織結構層面而言,衝突可區分為以下六種類 型:

(一)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間衝突:如科層體制與組織成員因情感或興趣而組 成之互助會或次級聯誼團體之衝突。

(二)業務單位與幕僚單位間衝突:在學校中教務處與人事或會計單位之立場或 意見不同而發生之衝突,即屬之。

(三)垂直性衝突:如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立場互異。

(四)水平性衝突:意指,同級間或不相隸屬的衝突。

(五)組織次級系統與組織次級系統彼此間衝突:如學校教師與行政人員間的衝 突。

(六)組織次級系統與組織間衝突:如工友與學校之衝突。

二、依組織衝突的處理現象來區分

有關組織層面衝突的實證研究日益增多,漸漸的這些研究也形塑出三種模式用來 處理組織中主要的衝突現象。此三種模式分別為:1.談判模式(bargaining model):

有關組織層面衝突的實證研究日益增多,漸漸的這些研究也形塑出三種模式用來 處理組織中主要的衝突現象。此三種模式分別為:1.談判模式(bargaining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