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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傳教士的漢語學習與聲調掌握的關係

3.2 耶穌會在華的漢語學習

3.2.5 學習方法與效果

耶穌會士的漢語學習法,偏重於認字、抄書和寫作,這是基於學習目標強 調寫與讀,所以導致他們採用的是以書面語為主的學習方法,如羅明堅「到達 澳門後剛兩年四個月,他便能認識一萬五千個中國字,初步可以讀中國書籍,

三年多以後他便開始用中文來寫作了」,由於學漢語是為了「以便日後用中文著 書,駁斥中文書中的謬誤」(羅漁,1986: 413),因此學習順序是先掌握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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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學習成效究竟如何呢?在此必須把聽說跟讀寫分開討論,因為耶穌會 的傳教士在語言學習的這四個面向看起來並沒有平行發展。就聽說而論,澳門 以廣東、福建籍人士為主,對當時通行的官話並不一定掌握或熟悉,所以早期 澳門的傳教士要找到能夠輔導外國人學習標準官話的教師並不容易。又由於在 實際運用的語句,漢語的聲調會呈現出變化多端的情況,對於傳教士而言,更 是難上加難,從 1769 年晁俊秀(François Bourgeois, 1723-1792)的書信中可知他 們是如何艱難的與漢語語音搏鬥:

而對所有歐洲人來說,特別困難而且永遠是一種障礙的是漢語的讀音,它似乎 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首先每個字有五種不同的讀法,但你不要認為它們的

67 以習字、閱讀為主,但也練習口語,如教難時期,為避免節外生枝,羅明堅暫避可靠的教友 家中,「一年八個月深居簡出,不僅有助於神修生活,更是學習中國語言的好機會;他與屋 主人天天促膝談心,使他在中國語言的學習上有了長足的進步」(利瑪竇、金尼閣,1983:

420)。

讀音非常分明,我們的耳朵可以輕易識別。這些單音節詞發出來出奇地快,令 人害怕很容易不得要領。中國人還不知道省略掉多少母音的發音。在一個送氣 音後就要緊跟一個平音,有時用上顎發音,鼻子則幾乎總是要用到的。我在當 眾佈道時前,在我的僕人面前練習了至少五十遍,我給僕人全權來糾正我,不 厭其煩地跟讀,結果是中國聽眾據他們自己所稱只聽懂了其中的三成。好在中 國人都非常有耐心,他們也總是對一個可憐的外國人還能說上幾個他們語言中 的單詞而感到驚奇。(杜赫德,2001: 164)

從史料上看,耶穌會士的漢語口語學習效果相當兩極。如羅明堅的漢語口語可 能只有初級程度,他懂得一些日常會話,「羅明堅向澳門的中國商人和譯員學習,

很快就掌握了一些中國傳統禮儀和問答用語。翌年,他隨葡萄牙商人入廣州,

因其衣飾、禮貌、言談的改進,而獲得中國人的明顯好感」(張國剛等,2001: 241), 但是他的漢語程度可能還未能參與長篇專業的談話,所以當他外出傳教時,利 瑪竇記載了:「在這所房屋裏受到款待期間,大家經常談到基督教,但沒有多大 效果,因為一位神父完全不懂中文,只能默默地聽,而另一位只能拼命地對付,

講得結結巴巴,只有一個沒經驗的老人當翻譯」(利瑪竇、金尼閣,1983: 193)

那位漢語講得結結巴巴的神父就是羅明堅,另外一位完全不懂中文的則是麥安 東(Antoine d'Almeyda, 1556-1591)。從結果來看,羅明堅以書面語為主的學習方 法導致他的漢語發音掌握得不好,范禮安在給耶穌會會長的信中很清楚地說明:

「羅明堅神父在這裏傳教十分辛苦……他的中文發音並不好(Rule, 1986: 7)」不 過羅明堅的學習法並不只在他一人身上使用,後來的傳教士仍舊採用這種方式 學習漢語,如清代沙守信(Emerie Langlois de Chavagnac, 1670-1717)「每天花八 小時抄字典,抄了五個月才終於學會看中文書」(張國剛等,2001: 248)。

而利瑪竇雖然算是羅明堅的學生,但是他比較注意口語,在他自己學習漢 語和教龐迪我時,都特別騰出時間練習說話,他經常跟中國文人討論學問,所 以他在官府替自己辯護時就不用翻譯,「神父有一名中國翻譯,但他不怎麼懂葡

文,他是被當作一名同伴帶去的,只是裝裝樣子,因為神父無須翻譯」(利瑪竇、

金尼閣,1983: 233)。

羅明堅與利瑪竇兩極化的學習成果,有人主張是肇因於羅氏必須負擔的工 作太多,無法專心於語言學習,「對於開發這塊土地卻有兩個障礙,都是由於缺 乏人手而引起的。神父們為照顧葡萄牙人的需要,要盡許多責任,以致羅明堅 神父必須分擔一部分;這樣一來,就要犧牲他很多學習中文的時間」(利瑪竇、

金尼閣,1983: 146)。然而,時間不足與工作繁重並非是影響學習效果的絕對 因素,因為利瑪竇的責任不見得比羅明堅來得輕鬆。且潘廷璋(Giuseppe Panzi, 1734-1812)在 1777 年的一封信上曾經寫道(肖應雲,2010: 59-60):

我們法籍神父與葡藉神父負責的兩座聖堂,是中國教友來堂參與聖祭的人數最 多的堂口,因為那裡有幾位神父講中國話已能朗朗上口,酣暢流利,尤其是不 知疲勞的索德超神父和聖德不凡的方守義神父。至於我本人別無所能,只是在 皇宮裡一天到晚執筆作畫,枯燥乏味,記憶力很差,只能沉默寡言。

雖然工作性質不同,但同樣的忙碌,有的神父能對中國話朗朗上口,有的卻只 能沈默寡言,應該是練習機會與天分所使然。不過有時傳教士的宗教熱忱與他 們使用漢語的能力並不一致,像盧安德(André Rudomina, 1596-1631)「他的德表 和他忍受劇痛的高度耐心,使他在宣揚福音上收到的效果遠遠超過了他在宣講 中用結結巴巴還不熟練的中國話所能起到的作用」(肖應雲,2010: 61)。當語 言達不到宣講教義、歸化人群的程度時,他們就只能憑藉自身的品行和耐心做 彌補了。

然讀寫方面,以編寫著作觀之,梁啟超(1987)曾就明清之際在華耶穌會教 士及其著述作過一些整理,共列教士 65 人,作品 321 部,可見耶穌會士是偏向 書籍的編譯著寫的,可是若以他們著作豐富就斷定其漢語寫作能力極高,也不 盡然。因為傳教士的漢語著述頗豐,卻往往並非一人之功,一如徐宗澤(2006: 10) 之言:「要而論之:西士所譯之書,有口授者、有親筆而經他人修削者、有共事

合作者;然無論如何,所譯之書必經西士寓目審考,而華士潤色之者也。」

「西士口授而華人筆之的」,以利瑪竇為例,《幾何原本》是「命余(徐光 啟)口傳,自以筆授焉,反覆輾轉,求合本書之意,以中夏之文,重複訂正,

凡三易稿」(肖應雲,2010: 67)而成。「由西士起稿而華人潤色之」的,如衛 匡國「在一位中國學者、寧波教友朱宗元的相助下,曾開始把 Suarez 神父的著 作譯成中文」(肖應雲,2010: 67)。當然不能否認也有「西士親自執筆著述」

的,然而除去以上兩種情況,這一部分究竟占幾成也不得而知了。

3.3 道明會的漢語學習

3.3.1 傳教方式

托缽會規定理想傳教士的條件是要有適應力、有活力、對宗教虔誠和具備 天才的語言能力;在個性方面則要冷靜、從容、謙虛、很有忍耐力。因為中國 人的皈依是透過眼睛而非耳朵,透過實證而非辯論,所以屬於托缽會一支的道 明會的傳教方法與耶穌會恰恰相對,包括:其一,反對耶穌會士對中國禮儀的 看法,認為祀孔祭祖是迷信行為和偶像崇拜;其二,強調以身作則,以各地方 言向中下層人民傳教;其三,不贊成科學傳教,利用在教堂討論、問答的方式 傳教。

就第一點來說,從道明會在菲律賓對華僑傳教的經驗來看,1587 年當薩拉 查(Domingo Salazar)主教到馬尼拉時,皈依天主教的華僑並不多,西班牙傳教 士對華僑的教化未取得進展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不懂中文,無法向華僑宣 講教義;二是入教受洗儀式中,要求剪辮剃髮的規定與華僑的風俗相悖。在薩 拉查的督促下,道明會的傳教士學會了用中文向華僑傳教,而且在華僑是否必 須剪髮這個問題上也做出了讓步。然而來到中國,對於祭祖與祀孔的反對則十 分堅持。

就第二點來說,道明會傾向向基層社會民眾傳教,是因為平民百姓所佔的

人數很多。傳教士每到一地都入境隨俗,先學當地的方言,且由老神父指導新 神父傳教方法,包括說話技巧、如何與老百姓建立感情、如何學習本地人的語 言及應對禮節,等到新神父能獨立工作時,老神父便由長上調走;而當新神父 獨當一面時,他們不得不繼續加強各方面的知識技巧。此外,道明會士生活儉 樸、清貧刻苦,容易得到下層社會人民的共鳴;不止如此,神父多對堂區教友 家庭狀況瞭如指掌,因此與教友建立深厚感情,如高母羡(Juan Cobo,

1546-1592)68與博納維德斯(Miguel de Benavides)一起在菲律賓馬尼拉八連區服 務,他們在小診所個別照顧生病的中國人,還把自己的床舖借給病患及體弱多 病者,而自己睡在地板上。

就第三點來說,道明會士在閔明我(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

1618-1689)等人的影響之下,放棄了以前當街宣教的方法,而將勸人入教局限 於教堂內,在那裡他們與聽眾自由地討論和爭辯。在星期日彌撒之前,他們將 集會分成兩組,程度高級一些的可以誦讀對話體的玫瑰經。由傳道員幫助,對 初學者進行問答式的教理傳授(Cummins, 1993:103)。另一方面,道明會士認為 科學的變化會導致中國人對天主教教義的懷疑,且中國人若對傳教士的科學技 能印象太深刻,不免變得有些喧賓奪主,以致於十九世紀法國遣使會會員到北 京的時候,當地的教徒問他們是製造鐘錶的神父,還是繪畫的神父(Cummins, 1993:108)。他們與方濟會士一樣,比較支持用醫療為手段進入中國社會。早在 1650 年,方濟會的文度辣(Bonaventura John Ibanez, 1610-1691)就提出,接近中 國人最好的辦法是作醫務人員。他向馬尼拉的上級寫信解釋說,掌握醫術的傳

1618-1689)等人的影響之下,放棄了以前當街宣教的方法,而將勸人入教局限 於教堂內,在那裡他們與聽眾自由地討論和爭辯。在星期日彌撒之前,他們將 集會分成兩組,程度高級一些的可以誦讀對話體的玫瑰經。由傳道員幫助,對 初學者進行問答式的教理傳授(Cummins, 1993:103)。另一方面,道明會士認為 科學的變化會導致中國人對天主教教義的懷疑,且中國人若對傳教士的科學技 能印象太深刻,不免變得有些喧賓奪主,以致於十九世紀法國遣使會會員到北 京的時候,當地的教徒問他們是製造鐘錶的神父,還是繪畫的神父(Cummins, 1993:108)。他們與方濟會士一樣,比較支持用醫療為手段進入中國社會。早在 1650 年,方濟會的文度辣(Bonaventura John Ibanez, 1610-1691)就提出,接近中 國人最好的辦法是作醫務人員。他向馬尼拉的上級寫信解釋說,掌握醫術的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