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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傳教士的漢語學習與聲調掌握的關係

3.1 傳教士對聲調的認知之比較

3.1.3 聲調之間的差異

對於各聲調之間的差異之分辨需要更進一步的語言知識,遠比知道聲調有 幾個和理解聲調是什麼來得困難。因利瑪竇的各種作品中未曾陳述過聲調的差 別,故本節筆者將討論金尼閣、安文思、李明、萬濟國等四人作品中陳述的官 話聲調差異。首先,《西儒耳目資》(金尼閣,53a)以五根指頭來說明五個聲調

的分別與記法:

中國五音之序曰清、濁、上、去、入,但極高與次高相對,極低與次低相對。

辨在針芒,耳鼓易昏。余之所定,曰清、曰去、曰上、曰入、曰濁。不高不低 在其中,兩高與兩低相形如泰山與丘垤之懸絕。清平不低不昂,去、入皆昂,

上、濁皆低。

做成表格如下:

表九 金尼閣的五個聲調說明及記法

調名 說明 對應於手指

清平 不高不低 中指

去聲 極高 巨指

濁聲 極低 小指

入聲 次高 食指

上聲 次低 無名指

金氏的調名是依循中國傳統的術語,從拇指數到小指的順序便是五個聲調由最 高到最低的次序。尹斌庸(1995: 351)依此擬出五個聲調由高至低的調值為:去 聲(35)、入聲(4)、清平(33)、上聲(42)、濁聲(21);且提出五個調值的末位數字 分別為 12345,與五個指頭互相呼應。

安文思的《中國新史》曾舉 Po 這個音為例,對漢字的發音做過詳細的闡 述,說明 Po 音節的十一種變化,將《中國新史》對 Po 這個音節的說明整理如 下表(安文思,2004: 46; Magalhães, 1688a: 103; Magalhães, 1688b: 73):

表十 安文思對 Po 音節十一種變化的說明 音節 說明

Pō(玻) 平滑和均一的音調,表示玻璃 Pò(波) 聲調低沈,表示液體沸騰溢出 Pó(簸) 高音,聲調急促

Pŏ(菩) 開口音,表示聖人

P 閉口低昂音,表示準備、預備

c(婆) 強烈送氣低昂音,聲調飽滿,表示老婦人 c(坡) 均一氣音,表示坡度

c(破) 低送氣音,表示終止、破裂 c(頗) 高送氣音,表示差不多 c(潑) 開口送氣音,表示澆、灑

P (僕)c 閉口送氣低昂音,表示受奴役者

從 Po 的舉例來看,安文思用<c>表示送氣,<ˇ>表示開口音,< >(即<ˇ>上面 加一點)表示閉口音,與金尼閣的標音方式不同,金氏的送氣符號為<‛>,閉口 音符號為<ˇ.>(即<ˇ>的右側加一點)。由此看來,雖然利瑪竇已命令傳教士要 使用同樣的符號來標官話聲調,但其使用還未形成統一的規範。

李明對官話五個聲調的區別則是(Le Comte, 1699: 177):

表十一 李明對五個聲調的區別 調名 說明

1 一致的發音、既不飛快也不落下 2 將發音升得特別高

3 很尖銳

4 突然下降為沈音

5 轉變為一個很低沈的音符

李明的五聲給讀者的感覺是,第二與第三聲很類似,而第四與第五聲也很類似,

但第二三聲之間及第四五聲之間有何分別,從他的說明很難分得出來。

萬濟國(Coblin, 2000: 33-37)對官話五個本調的解說如下:

表十二 萬濟國對五個聲調的區別

與安文思相較,萬氏已經脫離使用母語中已有的語言術語 grave、acute、

circumflex 等來說明官話聲調,取而代之的是以敘述性的描寫來表達五個聲調 的發音方法。 lowering a third, with a certain amount of abruptness or curtness”,中譯本譯為「發第三聲時,以 元音為基點,隨即降低第三個,並略顯突然或短促」(2003: 21);然後於註 92 說明「第三個」

指第三個音節。這裡的說明仍從中譯,但筆者認為所謂的‘lowering a third’應指「降低三分之 一」,如以元音為基點,然後馬上下降三分之一的音高來發音,與官話第三聲前人多擬測音 值為 42 是相符合的,此觀點與楊福棉(1995: 58)對萬濟國上聲調說明的解釋相同。底下關於 第四聲的解釋,英譯本為“taking a point in the first syllable and raising it up a third, …prolonging the voice at the end of the pronunciation or accent”,關於‘raising it up a third’,筆者之看法亦同 此,即應指「提高三分之一」。

58 這兩個聲調安文思以 circumflex 及 close circumflex 表之,只牽涉到了開合口的不同,無法判 斷其音調的高低。

比較發現,金尼閣與萬濟國的五個聲調只有調名不一樣,以其調值高低看,金 氏從高至低是去<ˊ>入<ˇ>清<¯>上<ˋ>濁<ˆ>,跟萬濟國五個聲調由高至低分別為:

四<ˊ>五<ˇ>一<¯>三<ˋ>二<ˆ>是一致的。安文思有兩個聲調不能歸類;而李明的 二三聲為高音,四五聲為低音,竟完全和萬氏是反過來的。至此,可以做出一 個粗略的小結為:在需要比較細膩的區別各聲調的差異時,對於語言比較有研 究的、曾寫作語言學作品的傳教士似乎比一般傳教士更能釐清這些聲調之間的 不同。

下面兩節筆者擬探討耶穌會跟道明會漢語的學習環境與方法等不同面向,

及其產生的學習效果如何,以得出其漢語學習基本的輪廓,因為這些因素對於 他們所採取的聲調記錄或描述應該有一定的影響。

3.2 耶穌會的漢語學習

3.2.1 傳教方式

鍾鳴旦(Nicolas Standaert, 2001: 310-311)將早期耶穌會士的傳教策略歸納 為四點:1.對中國文化的適應政策;2.「自上而下」的傳教策略;3.以歐洲科學 技術吸引有學問的中國人,使他們相信歐洲文明的先進,間接達到傳教目的;

4.對中國人的社會準則採取寬容的態度。筆者認為鍾氏之第一與第四點是無法 斷然截開的,故將其合一,把耶穌會的傳教法分為三點:其一、對中國傳統語 言文化抱持尊重的態度;其二、採取由上而下的傳教方式;其三、以科學挾帶 宗教目的。必須就第二、三點特別說明的是,耶穌會士不只對上層傳教亦顧及 下層人民,也並非只重科學而忽視其他領域,在此只是強調與道明會相較,其 所放的注意力較偏重於此。

就第一點而言,耶穌會在東亞的傳教活動發源於日本,首先到達日本的耶 穌會士是沙勿略(St. Francis Xavier, 1506-1552),范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 1538-1606)繼之,范氏在日本的計畫是,要傳教士先學日本話,適應日本的風

俗習慣,並建立一些傳播天主教的修業所(seminary)和學林(college)這樣的文化 教育機構(王冬青,2008: 140)。比較之下,沙勿略雖然也強調學習傳教國語 言,但並未融合入當地文化,比如他在日本對佛教採取對抗的策略;而范禮安 的主張是不但要會讀、寫、說傳教國的語言,還要採適應當地人的方法佈教,

同樣的,來到中國時,他們就身著僧袍,連居住的教堂也裝飾成佛教式樣。此 後,耶穌會士入華往往先在澳門學習漢語以及中國文化和禮儀,在播教的過程 中,特別注重吸收、融合中國原有的儒、道、佛教,尤其是對孔孟之道表示崇 敬。此外,他們不僅融合儒學之道,而且在語言、文字、服飾、習俗諸方面均 儘量漢化,例如利瑪竇到了中國,就穿華服、說漢語、起華名、行華禮;他初 著僧服,旋改為儒冠儒服,研習儒家經書,逢人打躬作揖。對於中國固有的習 俗,只要不妨礙天主教的根本信仰,耶穌會都予以遷就,如中國人一向祀祖、

尊孔,利瑪竇等人認為它們屬於文化禮儀問題而非宗教儀式,故主張妥協,允 許中國天主教徒保留祖宗的牌位或參加孔廟的祭典。

就第二點而言,1549 年,當沙勿略到達九州的鹿兒島時,就開始採取由上 至下的傳教方式,這是來自歐洲天主教政教合一的歷史經驗啟發,他打算先感 化天皇皈依天主教,然後使全國上行下效。由於東亞國家通常政治與宗教的關 係是分開的,故沙勿略的努力並未達到預期,但范禮安等人接續了沙氏的路線,

他們在中國的做法是結交朝野之學士名人,以擴大在上層的影響,便於取得長 久居留權,並得到皇室恩准其建堂播教。如利瑪竇初到廣州,即向當地官員贈 以西洋奇物,得以結交肇慶制台王太守。後來又交際名士瞿太素、王沙等,入 京後又向神宗進獻西洋奇物,獲准長駐京都傳教。同時還結識徐光啟、李之藻、

楊廷筠等,並引之入教。

就第三點而言,耶穌會在華一面傳播基督教,一面介紹西方的科學技術知 識,當時來華之傳教士不僅帶來西方珍異之物,亦宣傳了當時歐洲科技各個領 域之成就,如 1582 年,羅明堅前往會見兩廣總督陳瑞時,就帶去一批禮物,包

括純絲的衣料、帶褶的衣服、三稜鏡等;同年年底,羅明堅等人又再次來到肇 慶,贈送給陳瑞一座自鳴鐘和幾塊三稜鏡。又如 1601 年,利瑪竇與龐迪我等進 入北京,向明神宗進貢自鳴鐘、三稜鏡、畫像等物品,其中明神宗對自鳴鐘非 常喜愛,因此賞賜利瑪竇北京宣武門內的住所,使其能夠在北京紮根;另外,

利瑪竇所印製的《坤輿萬國全圖》,更使中國人首次接觸到近代地理學知識。

3.2.2 語言選擇和學習偏重

中國歷來是多種方言遍布的國家,而無論那個教會的傳教士,來華的目的 都是為了傳布聖教,所以他們選擇那個語言學習及學習的偏重必然與其決定的 傳教方式有相當密切的關係。

耶穌會士來到中國,採取由上至下的傳教方式,故選擇學習官話,他們認 為:「各省的方言在上流社會是不說的,雖然有教養的人在他的本鄉可能說方言 以示親熱,或者在外省也因鄉土觀念而說鄉音」;「懂得這種通用的語言(官話),

我們耶穌會的會友就的確沒有必要再去學他們工作所在地的那個省份的方言了」

(利瑪竇、金尼閣,1983: 30)。

儘管如此,卻也不像某些學者所主張的,耶穌會士只學習官話,而不兼及 其他語言。范禮安就曾經認為「要打開中國大門,西方傳教士不但要學會廣州 話,還要學會官話;不單要會講漢語,還要認識方塊字,會寫出中文」,(裴化 行,1998: 56)由於當時耶穌會的根據地澳門以閩、粵省籍人士為多,耶穌會 士既然把澳門作為傳教中心,為了與當地人能夠交流溝通,除了學習標準官話 以外,懂得一些廣東等地的方言也是必須的。

不過如前所述,既然其傳教方式為從上到下,當然是以熟練朝廷官方語言

不過如前所述,既然其傳教方式為從上到下,當然是以熟練朝廷官方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