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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習理論

「活到老,學到老。」人類終其一生無不身處於學習活動之中。自人 類出生以後,旋即進行著不同形式的學習。

「學校」更是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學習者 透過學校教育活動的安排,學習新的知識、技能、與方法,以適應未來的 生活。教育活動的現場,教師扮演的角色更是重要。ㄧ位教師對於教學活 動的安排,將引發學生產生一連串的後續效應。而這些教學活動是否能真 正有效果,所依賴的正是相關的學習理論。

Luntley (2005)認為身在課堂之教師,必須熟悉各項學習理論,更應在 其授課的內容上反應課程目標與價值,以達成最完整的教學價值。「因材 施教」是每一個教學者所應該有的基本教學態度,更是教育政策所揭櫫的 重要目標。身在教育現場的教師,除了必須熟稔所教授的課程內容之外,

對於學童的身心理發展也得瞭若指掌。每一個學童天賦的能力原本不同,

透過適當的學習理論,可以讓教師們清楚,哪一個階段的學童所擁有的能 力與條件,並設計適當的教學活動,讓學童可以因為適合的學習活動,得 到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

本節首先界定學習的意涵,接著說明學習理論中行為、認知與兼具兩 種派別風格等三類學派,對於學習的看法。最後介紹研究者在學童的分數 與小數學習過程中,所採用的合作學習與發現學習等兩個理論內涵,作為 本研究重要文獻之參酌資料。

壹、「學習」的意涵

「學習」是一常見的名詞,許多學者對於「學習」卻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維基百科(2013)定義「學習」係指學童透過傳授或體驗後,從而獲 得知識、技術、態度或價值的歷程,接續再利用可測量的方式測知學童之 穩定行為變化。又如 R. E. Mayer 認為「因為經驗而促使個體在知識、行為 上產生持久性的改變,稱為學習」(林清山譯,1991;陳奎伯、顏思瑜譯,

2009)。另外,G. A. Kimble 認為因增強練習而導致學童在行為潛能上產生 持續性的改變,稱為學習(張新仁,2003)。

張春興、林清山(1981)則對學習的定義做了如下三個說明:

一、學習是一段長時期的改變

因經驗而產生的改變行為中,能持續較長的時間,方能稱為學習;使 用藥物,或因疲勞、疾病所引發的短暫性改變,不屬於學習。

二、經練習而產生的改變,才稱為學習

許多行為並非學習得來,而是出自於反射動作,如遇火而手縮回;天 生的行為,如動物冬眠、遷移;因個體的成熟度所表現之行為,如兒童到 一歲左右會站立;意外事件導致行為改變等,這些均不屬於學習。

三、行為潛能與行為表現意涵不同

學習涉及行為潛能的改變,而實際表現則是將潛能化為行為表現。

綜上所述,學習乃是一個體因為經驗、練習而產生長時期的行為上、

潛能上的變化。正因為是長時期的變化,對於個體ㄧ生的發展有重大影響,

故教育者對於學童的學習應更加重視。

然而,學習是個體內化之結果,必須經觀察個體之行為表現,而無法 直接進行研究。因此,多種學習理論因應而生。以下將針對本研究參酌之 學習理論進行簡單介紹。

貳、學習理論

學習被認為是一連串的過程(Sidman, 2010)。人類學習的全貌極其複 雜,無法使用單一的學習理論解釋,於是學者利用觀察動物及人類學習的 現象,嘗試解釋導致人類學習的因素。其中,將人類在刺激中從而呈現之 外顯可以行為的學習理論歸納而為行為學派(behaviorism);透過觀察人類學 習模式,從而探討學習行為產生的內在因素之學習理論被歸納為認知學派 (cognitivism)。

一、行為學派

行為學派認為個體的學習是在刺激中的反應結果;強調刺激與反應的 連結,是產生學習的重要基礎。行為學派對現代教育影響較深的有三個重 要理論:分別是古典制約學習、操作制約學習與與社會學習論(Biehler &

Snowman, 1990;張春興,1995)。

(一)古典制約學習

I. P. Pavlov 認為若ㄧ個刺激可以重複引發某種相同的反應,之後再遇 到相同刺激時,個體亦會引發相同反應(Biehler & Snowman, 1990)。J. B.

Watson 也強調若能了解環境刺激與個體間的連接關係,即可以經過設計,

建立所需反應的刺激,而引發出可預期的個體的行為。

(二)操作制約學習

E. L. Thorndike 主張學習是刺激與反應之連結,強調學習是一連串試誤 行為後所產生的結果。B. F. Skinner 參考 Thorndike 的效果律,主張在個體 行為後,施予獎賞給予滿足,如此能強化個體適當反應之頻率增加,提升 個體之學習效果。

(三)社會學習論

A. Bandura 主張學習來自於人類對於週遭的觀察與模仿。學習時,個 體根據觀察模仿對象之行為,納入記憶,再就其記憶之楷模行為,以自己 的行動表現出來。此種學習行為係因個人內在因素與外在環境形成交互作 用而產生(Biehler & Snowman, 1990;李小融,2003;周士傑,2005)。

Bandur 倡導的社會學習論被認為不完全屬於行為學派,在某個層面 上,它還含有認知學派的特色(張新仁,2003;許天威,1986)。

二、認知學派

認知學派的學者認為個體與環境不斷的互動進而產生認知的改變(張 新仁,2003),在認知取向的學習理論中,個體對於所產生行為的關係,要 超出環境對於產生行為的關係(陳奎伯等譯,2009)。

(一)J. Piaget 的認知發展論

Piaget 的理論分為兩個部份:認知發展的過程與認知發展的階段(Huitt

& Hummel, 2003)。他認為個體的認知結構源自於基模(schema),而人類的 認知發展即是個體的基模隨年齡之增長而產生變化的歷程,若學童的階段

發展尚未完成,則所有教學的內容是無效的(David, 2010)。Piaget 同時提出 個體面對學習時會產生調適(accommodation)與同化(assimilation)的心理適 應歷程。調適是指個體利原有基模來處理所面對之問題,亦即運用既有知 識之類化、推演而產生學習;同化則是個體無法利用原有基模來同化所面 對的問題,為求符合環境之需求,而進行基模之修改,從而達到目的之心 理歷程。同時,他認為學童的認知發展須經歷四個階段:感覺動作期 (sensorimotor stage)、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stage)、具體運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形式運思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而此四個時期之認 知發展是循序的,無法跳躍式發展(Biehler & Snowman, 1990;Wikibooks, 2013)。本研究中之研究對象為國小四年級學童,其認知發展,正處於需要 藉由操作強化學習之具體運思期。

(二)L. S. Vygotsky 的社會建構論

Vygotsky(1978)所提出的社會建構論(social development theory )認為人 類 的 學 習 與 理 解 來 自 於 連 串 的 人 際 心 理 (interpsychology) 與 自 我 心 理 (intrapsychology)的心智運作歷程。在學習的過程中,學童出現舊有經驗與 新接受訊息不一致的現象,此時,學童會自行調整或重新建構原先的看法,

而這連續不斷的修正歷程,即為概念建構的歷程(張景媛、呂玉琴、何組琪、

吳青蓉、林奕宏,2002)。Vygotsky 認為社會、文化、語言等的互動行為對 於學童的認知發展有深遠影響,是促進學童學習的重要因素 (張春興,

1995;張世忠,2000;李美芳、黃立欣譯,2009)。

此外,Vygotsky(1978)還提出近側發展區(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ZPD)的論點,認為教師在提供教學經驗時,需在學生的近側發展區進行。

並根據此發展區給予學生適當的引導,利用增強、示範、回饋等各種教學 策略,促使學生提高學習興致,讓學童擁有更高層次的心智發展歷程,以 提升學習表現。

(三)合作學習理論

俗諺有云:「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合作是群體生活中非常 重要的一部分。「合作」不僅對於完成任務具有一定的成效,亦是民主生活 的基礎(張金淑,2005)。

合作學習奠基於社會建構主義,是利用合作關係中的社交互動,建構

學童的知識(梁嘉惠譯,2010)。執行教學活動時,將學童依照能力高低,採 行異質性分組方式,將學童分為數個小組,利用同儕間的互動與合作模式,

促使學童進行學習以建構知識。

社會心理學家對於人類合作行為的研究可追溯自 1920 年代,但是,將 合作的原理應用於班級教學。讓學童進行系統性的學習而成為主要的教學 法,則是自 1970 年代開始(Slavin, 1996)。

實證研究(Slavin, 1996;林達森,2001;鄭寬亮,2007)均顯示,合作 學習在各科目的學習上,對於學生的學習成效、學習保留、學習動機與學 習態度都有積極的效果。合作學習甚至在班級氣氛、人我關係、社會技能、

信念控制等,均有明顯的助益(張新仁,2003)。

近二十年來,數學課程與教學之趨勢中,強調學習者的學習態度要能 夠參與學習活動及參與同儕間的合作(鍾靜,2005)。八十二年的新課程也 主張教材內容『應積極配合推動民主社會的立場』(甯自強,1993)。而這 民主化的社會強調的即是令學童在合作的過程中,養成溝通、協調、理性 與尊重不同意見的習慣。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也明白指出教育的基本理念欲 使學童能在民主素養上習得與團隊合作的能力(教育部,2011)。可見,合 作學習的重要性。

1.合作學習的意義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修訂本(2013)之解釋,「合作」一詞係指在同一目 的下,作共同的努力,其義是指一群人ㄧ起工作進而達成共同目標的行為 活動。在此行為活動中,個體貢獻ㄧ己之力,幫助他人共同完成此活動的 目的。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則是一種利用小組分組學習的方式,

提升小組其他成員彼此之間的學習效果的教學方法(Slavin, 1985;張新仁,

2003;張金淑,2005)。

Slavin(1985)認為合作學習是一種結構性、系統性的教學策略。在學習 活動中,教師將不同能力、性別、背景的學生,利用異質性分組的方式,

在每組中分配四到六人組進行學習,同一組別的學生共同分享經驗,接受 獎賞及肯定。合作教學法可適用於毎ㄧ個年級、毎ㄧ種科目的學習 (張新 仁,2003)。

2.合作學習的教學法

Johnson, Johnson, & Stanne(2000)指出合作學習的教學法種類很多。其 中,適合在數學學習上的合作教學法,歸納實施方式、特點與內涵,這些

Johnson, Johnson, & Stanne(2000)指出合作學習的教學法種類很多。其 中,適合在數學學習上的合作教學法,歸納實施方式、特點與內涵,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