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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術定義、學術分類及其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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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學術定義、學術分類及其研究工具

壹、學術定義與相關研究

從前述提及高等教育發展演進,可知「學術」一詞起源於歐洲大學,而學術 通常被用來作為是知識分子的特定用語,在大學教育中的學術就與中學之學術定 義不同,亦可將學術定義為學科領域之專業研究計畫。而在高等教育機構中工作 的教室或研究者即為從事學術(academic)工作,而學者(scholar)有時也用來使用與 學術相同之意思,即參與研究領域並學有專精的人,因此"scholarship"亦可被 用 來 指 稱 是 學 術 (Teichler et al, 2013) 。 學 術 工 作 的 核 心 就 是 真 實 知 識 (true knowledge)的研究(research)、傳授(teaching)與學習(Von Humboldt, 1970; Lay, 2004)。

Martin、Robert 與 Schuster(1998)則將以學術作為職業之工作者,定義為「學術職 業」(academic profession),指擁有專業知識背景的,易受新知識生產影響的,隨 著學術勞動力市場波動的,遵循共同學術規劃和學術倫理的自主性職業。在不同 學術體系與教育體制下,學術職業指的對象也有所差異,如美國學界指的為高等 教育的教師,中國則包含了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高等學校教師、政府及社會團 體的科學技術人員等,而本研究採取定義為高等教育中之教師。而「研究」

(research)與「學術」(scholarship)不同(Blackburn & Lawrence1995),研究通常會伴 隨成果,如:書籍或文章,但學術是指增進知識和技能的過程,應該應予以重視。

至於學術之定義,可根據 Glassick、Hube 與 Maeroff(1997)提出之六個評估「學 術」(scholar work or scholarship)的標準:

(一) 明確的目標(Clear Goals)

(二) 適度的準備(Adequate Preparation)

(三) 適當的方法(Appropriate Methods)

(四) 顯著的成果(Significant Results)

(五) 有效的發表(Effective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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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反思的批判(Reflective Critique)

而學者 Shulman(1999)則認為並不是所有運用心智之活動就稱為學術,要成為「學 術」(scholarship)需具備以下三種屬性:

(一) 公開性(public):即成果共享。

(二) 經學術社群的檢核:眾多學術成果會集結成學術社群,因此必須通過該 社群中成員的嚴格審查和評估。

(三) 對知識有貢獻

ㄧ位好的學者不會閉門造車,除其研究需根基在前人研究基礎上,尚能供社 群中成員發展與應用,以創新知識。

另外,則是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前(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主席 Ernest Boyer 在 1990 年在其一書《學術再思》中 指出過去大家論及學術常以研究發表的質量作為標準,有必要重新思考,因此,

他提出發現、整合、應用及教學等四個看似獨立卻又相互重疊的領域來重新思考 學術的概念,其重新詮釋學術的定義並將大學學術分為以下四類(1990):

(一) 發現型學術(the scholarship of discovery)

是學術中最典型者,即我們熟知之傳統的「研究」,不只對人類知識的 累積,也對大學院效建立學術氛圍(intellectual climate)有貢獻,不管短期內 是否有實用價值,研究者受追求新知中的求知欲所驅動,並形成和發表新知 識與理解,進而發展新模型或改良方法,而新知識可透過學術出版達到共享。

如:美國生物學家 James Watson 發現 DNA 的雙螺旋結構,解開遺傳密碼。

(二) 整合型學術(the scholarship of integration)

將原創性的研究加入解釋、整合與跨領域的概念,隨著各領域愈趨專業 化,更應打破彼此間的藩籬,整合不同來源之知識、或是將知識置於更為廣 闊的情境中詮釋。如:醫院成立罕見疾病之醫療團隊,則應由醫療生物、化 學實驗等不同領域專家所組成。然而發現和整合的學術均屬於基礎研究,但 兩者之差異在於前者著重「哪些知識是已知,哪些知識是尚未被發現?(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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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to be known, what is yet to be found?)」,而後者強調「如何解釋研究結果?

(What do the finding mean?)」。

(三) 應用型學術(the scholarship of application)

指知識如何應用至實務問題或社會問題上,即知識對人們與機構是否有 幫助,而此類學術正是理論與實務之結合,因此與大學之「服務」的使命相 關,而服務亦應被視為是一認真、嚴格之工作,因此必須與績效掛勾,即與 傳統研究活動有所關聯,且應用之學術不是完全都在發現之學術之後,新知 識也能在應用過程中加以引申或激發新知識,例如:在醫療診斷、與客戶進 行心理治療、塑造一項公共政策,上述這些活動,都是「服務」之過程將理 論與實務予以應用。

(四) 教學型學術(the scholarship of teaching)

優良的教學不只是訊息的傳遞,更是協助學生拓展與檢驗知識。大學教 師之職責應從傳統針對學科領域進行發現的學術,擴大到針對教與學的理念、

哲學 、 過程、方法的探究,即鼓勵大學教師,不但針對自身學科領域進行 探究,也能針對教學過程進行研究。由於教學是一動態行為,透過教學之學 術 , 建 立 教 師 專 業 知 識 與 學 生 學 習 之 橋 梁 , 而 教 學 過 程 (pedagogical procedures)必須謹慎規劃、持續檢核,因此,良好的教學意味著教師之角色 是學者,同時也是學習者,若沒有教學此功能,知識之連續性將會中斷且知 識將無法儲存。

Boyer(1990)在書中亦提到,學者不應只是作為教授的角色(roles as professors),

將自己定位為大學的成員之一(members of a university),而應該要視自己為學者 (scholar),將自己定位為知識社會中的一員(members of an intellectual community)。

重新思考學術之不同價值後,可發現大學教師之學術職涯發展不應僅侷限於量化 的「研究」上,因此要如何推廣不同學術價值之發展,隨著大學教育的普及化,

大學分類發展一直是我國針對高等教育推動之重點,但多元價值仍未建立,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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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教師個人之生涯規劃亦是組織發展重要目標。因此,本研究採用 scholarship 作 為學術定義之用意,從前述提及判斷學術的標準中,對知識有貢獻與反思的批判 皆屬於較高層次研究,即是希望學術不僅是研究成果的累積更是學者對於學術社 群的一份認同。

貳、教師學術專業相關研究

學術一詞用來指「知識的累積」,以文藝復興時期時歐洲大學為起點,而學 者(academic 或 scholar),指在大學或高等學府中以研究為職業的人員,大多是 指大學教師。在學術的框架下,我們必須清楚瞭解那些在高等教育機構中以學術 作為其職業與工作之學者的功能,而其專業性是不容忽視的,由於各學者有特定 學科或領域之專業知識,故其有獨特地位,就如同梯子的最高點(at the apex of a ladder)(Teichler et al, 2013),而以學術為工作對象的一種社會特定職業,就稱「學 術專業」,正是體現到「學術自由」的核心價值(Teichler & Cummings, 2015)。

根據 Matin, Robert 與 Schuster(1998)書中提到,學術職業是擁有專業知識背景者,

因為受新知識產且伴隨著學術勞動力市場之波動,共同遵循學術規劃和學術倫理 的自主性職業。根據 Clark(1983)的觀點,在每一個高等教育體系內,國家權力 (state authority)、學術寡頭(academic oligarchy)及市場是三股影響各國高等教育形 貌及發展方向的主要力量(戴曉霞,2000)。其中學術寡頭是由資深教授組成,

影響主要來自知識和專業的權威。不過 Musselin(2010)與 Enders 與 Weert(2009a) 認為,學術工作不應被視為一種「職業」(profession),應為一種「資產」(estate),

故學術工作所具有的能力、權益及工作條件等,應被憲法及相關行政程序保護,

而擔任學術工作的人員,則應隸屬於獨立或類似工會的學者社群以保障其學術自 由及自主之原則,並實施權力共享(collegial authority),以確保其在高等教育機構 中,能朝科學研究與創新的目標前進。然而,隨著時代轉變,如新公共管理的概 念興起,學術專業原先由科學規範與學科社群治理,管理形式有所轉變(Shin, 2015),轉向私有化(privatization)、鬆綁化(deregulation)、精簡化(cutbacks),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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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化服務(Pollitt &Bouckaert, 2000)。如歐洲國家,其過去二十年的在研究上的 改革已朝績效(performance)導向且陸續發展以經費、優秀獎勵、優先權等競爭型 的產出,希望透過政府鬆綁對各校的治理權以增加大學的自主性,無不希望能提 升教學與研究產出,而美國亦同,大學與外部環境之界線已模糊化 (Leisyte, 2015),

也就是高等教育目前相當積極與外部互動。如同學者 Enders & de Weert(2009b)提 出 T 型模式(T-shaped model),其建議學術專業應朝向開放式(opening up)發展,

透過跨學科、跨機構,甚至式打破國家疆界之方式以吸收更多優秀教師。由於目 前高等教育進入後大眾化階段(post-massified stage),且知識生產者(研究人員)

和知識使用者(教師)之間存在脫鉤(Shin, 2015),為因應上述改變目前歐美採用 的績效標準不僅包含學術產出還包括外部經費的獲得、有時還需與產業發展有所 關聯(Leisyte, 2015)。因此,可以看出目前學術發展(圖 2-1)應朝向與產業結合,

而原本以「研究」為主之學術專業,亦應隨之改變,與外部需求結合,達到研究 和教學相輔相乘,故推動影響教師學術生涯之多元升等途徑將是促進學術專業多 元發展之關鍵因素,實有落實的必要性。

圖 2-1 學術專業與其環境之轉變

資料來源:Shin J. C. (2015). The Academic Profession and its Changing Environments.

In Teichler U. & Cummings W. K. (Eds), Forming, recruiting and managing the

academic profession (pp.13). Cham, Switzerland: Springer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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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背負著多樣化、大眾化的使命,故學術職業必須適應環境的變化,

包含與日俱增的績效責任和評估制度。而一項針對學術專業之國際性調查 CAP

(changing academic profession)正是最佳例子,其研究問題如下:

(一) 學術專業的本質如何轉變?

(二) 促使改變之內外在力量為何?

(三) 在不同國家、領域或高等教育機構改變又有何不同?

(四) 學術專業如何因應這些改變?

(五) 這些受學術專業影響之訊息社會目標和國家之改變結果為何?

早在 1969 年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發起第一次有關高教教師的調查,包含 態度、價值及專業取向,檢視其工作及就業現況,記錄在人口統計學上的變化,

而 1992 至 1993 年卡內基實施第一次國際性高教教師的調查,參與國家有 14 個,

蒐集資訊包含雇用及工作情形,對不同活動所花費的時間,在教學、學習及實務 活動上的態度、學術機構的治理、士氣等(Teichler et al, 2013)。美國喬治華盛頓 大學國際教育領域教授 William Cummings 於 2007 至 2008 年發起第二次調查,

隨著時間推移的觀點變化,最近一次調查將於 2017 年進行,主題為了解新的現 實「知識社會」創造出現將如何影響學者的工作與價值,預計參與國家達 33 個。

而 CAP 調查之面向可分為六個階段(表 2-1),以改變之趨力開始到國家發展與 成就(Cummings, 2015)。由於高等教育正處於擴張、經費激烈爭奪、大學排名的 壓力及對大學社會責任高度期許的環境下,大學教授長期處於壓力的環境中,漸

而 CAP 調查之面向可分為六個階段(表 2-1),以改變之趨力開始到國家發展與 成就(Cummings, 2015)。由於高等教育正處於擴張、經費激烈爭奪、大學排名的 壓力及對大學社會責任高度期許的環境下,大學教授長期處於壓力的環境中,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