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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客家文化

近年來由於客家意識的抬頭,客家的相關問題引起學術界關注,「客家」一詞 的由來,即何以被稱之為「客家」,也成為客家學研究中的重要論題之一(王東,

1998)。然而「客家文化」的範疇,更為學術界廣泛討論,從各自的角度對「客家 文化」提出了自己的研究與見解。此節將對「客家名稱的由來」、「客家文化內涵」

與「六堆客家文化特色」,簡述前人的見解與研究成果,並提出一己之看法。

一、客家名稱的由來

「客家」這一名稱,被經過長期的討論和爭鳴,目前有許多學者運用不同的 角度和視野,來研究與界定「客家」這一名稱,以下就以羅香林、王東、譚元亨、

謝重光、房學嘉等五位學者,對於「客家」這一名詞的觀點來做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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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羅香林:客家為狹義的種族思想

客家學研究的奠基人羅香林認為「客家」名稱的由來,起於五代或宋初客家 先民的遷移運動,和五胡亂華中原人民輾轉南遷時的「給客制度」有關,客家的

「客」字是沿襲晉元帝詔書所定的(羅香林,2010),而客家則為民間的通稱(羅 香林,1984)。其後到了唐宋,政府簿籍,乃有「客戶」的專稱。「客家」是「客 而家焉」的意思,一般人稱他人為客家(Hakkas),之後也自稱為客家。羅香林從 宋時主客分裂一史實觀察,視「客家」為狹義的種族思想(羅香林,2010)。

(二)王東:客家是由他律性到自律性的稱謂

王東認為要廓清客家稱謂的由來問題,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到對客家民系總體 歷史進程和文化內涵上面,不是就「客」「家」二字本身的含義進行梳理(王東,

1998)。從字面上來看客家的「客」字,應該是與「主」相對應的稱謂。故所謂客 家,應該是與土著相對應的一個詞彙。根據「先到為主,後來為客」的基本準則 來看,贛人、閩海人和廣東本地人由於遷入南方的時間相對較早,所以他們很自 然地把自己視作這裡的主人,而把稍後遷入的客家人稱為「客人」。因此,客家的

「客」應該是一種他律性稱呼,而不應是客家人自律性的自稱,也就是說被稱之 為客家,應該是由周邊其他民系或民族首先提出來的,而不是客家人自己首先對 自己的一種稱謂(王東,1998)。

(三)譚元亨:客家為一個時客時家、不斷演變的過程

譚元亨將「客家」二字描繪為一個不斷演變的過程,走走停停,時客時家(譚 元亨,2008;2009)。雖名為「客」,但卻「處處無家處處家」(譚元亨,2012)。「客 者」是處於居無定所的動態當中;「家者」則是安定落實的靜態。兩個本身處於相 對立狀態中的詞,始終各方都在抗辯。譚氏亦認為「客家」這個詞是當地的主人、

最早的開拓者先叫出來的,這個稱謂是由「他稱」發展到「自稱」,如果沒有「他 稱」的發生,分別居住在閩、粵、贛、川、桂、台的客家人,還沒一個統一的稱 謂,只以當時的居住地自稱 (譚元亨,2008;2009)。

(四)謝重光:客家是一個文化概念

謝重光視「客家」為一個文化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種族的概念(謝重光,1995)。

謝重光認為界定「客家」雖然不能排除血緣的因素,但是判別客家的根本在於文 化,而不在於種族和血統(謝重光,2010)。因為種族的因素、即自北方南移的大 量漢人固然是形成客家的一個因素,但單有南移的漢人還不能形或「客家」,還有 待這批南移的漢人在某一特定的歷史時期,遷入某一特定地區,以其人數的優勢 和經濟、文化的優勢,同化了當地原住居民,同時又吸收了原任居民固有文化中 的有益成份,形成迥異於當地原住居民舊文化的一種新的文化,也不完全雷同於 外來漢民族原有文化的新型文化。是相對於當地土著種族和土著文化(謝重光,

1999),那麼這種新型文化的載體就是一個新的民系(謝重光,2008),人們把這種 新的民系稱為「客家」,新的文化稱為「客家文化」 (謝重光,1999)。這個民系 系以中原文化為主導,又帶有濃厚的南方各土著文化的色彩,大體上形成於南宋 末年,至明中葉而發展成熟。他們與廣東本地人、福佬人毗鄰而居,由於比較遲 到,被廣府人、福佬人稱為「客人」、「客家」,久而久之,這個新民系也接受了這 樣的稱呼,自稱為「客家」、「客家人」了 (謝重光,2004) 。

(五)房學嘉:客家之「客」即「山客」之客

房學嘉認為較少數的中原漢人帶著當時較發達的中原文化融於南方較多的古 百越族中,形成以中原文化為主體的客家同體。客家同體即是具共同的思想意識、

共同的語言、共同的風俗習慣等 (房學嘉、宋德劍、周建新、肖文評,2002)。客 家共同體是由古越族遺民中的一支,是南遷的中原人與閩粵贛三角地區的古越族 遺民同化以後產生的共同體,其主體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古越族人民,而不是 流落於這一地區的中原人。也就是說,客家族群在血緣上是古百越族的成分比較 大,在文化上則是以中原大傳統文化為主(房學嘉、宋德劍、周建新、肖文評,

2002)。房學嘉推論出客家人的根其實就在今日的客家地區,這也是為何不曾見到 有記載關於客家人回到中原地區的原因(陳晏榮,2016)。客家之「客」是他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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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稱。古越族遺民大都居山,一些為逃避賦役的漢人也居山入越。漢族人及 漢化較早的荊楚人、吳越人等稱這些居山的越人、漢人為「山客」。而古「山客」

之客即今天客家之「客」(房學嘉、宋德劍、周建新、肖文評,2002)。

表 2-1

客家名稱界定表

學者 年代 客家名稱界定 1 羅香林 1984 客家為狹義的種族思想

2 房學嘉 1996 客家之「客」即「山客」之客 3 王東 1998 客家是由他律性到自律性的稱謂 4 謝重光 1999 客家是一個文化概念

5 潭元亨 2008 客家為一個時客時家、不斷演變的過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綜上所述,每位學者皆用不同的角度來定義「客家」,使「客家」在不同角度 上皆有它的定位點。羅香林認為客家民系形成的先機是在東晉中原漢族的南徙,

並主張「客家為狹義的種族思想」,研究者認為追述到最「源頭」,客家為一種族 觀點是有可能性的,但東晉至今歷史久遠,期間又經過了幾次的遷徙,運用血統 或 DNA 來證明客家種族,研究者認為現今無法取得那最「源頭」所謂「純的客家 血統」與 DNA,當時在東晉時期也無這項科學技術,因此運用科學的方式也無從 比對與驗證是否為「客家種族」。再者,謝重光視「客家為一個文化概念」,以文 化的觀點來解釋客家,研究者認為謝氏是以橫向的觀點來解釋南移的漢人在同一 時期、在同一地區長久居住,其同化當地原住居民後共同產生異於當地原住居民 舊文化,不完全雷同於外來漢民族原有文化的新的文化,而這個新文化經過自我 認同與歸屬後即成為客家。研究者以縱向觀點來看謝氏之「客家為一個文化概

念」,此論點對於客家人重視祖先觀念來說,似乎少了「傳承」與「根源」的概念

(陳晏榮,2016)。然而,在「客家」的稱謂方面,研究者也認同多位學者的看法,

認為「客家」是經過了幾次的遷徙後,以「先到為主,後來為客」的觀點,並由 他稱到自稱不斷演變的過程,而非自稱為「客家」。

二、客家文化內涵

客家研究自 19 世紀末至今已兩百餘年的歷史(羅勇,2011)。關於什麼是「客 家」的問題,仍引起學術界眾說紛紜(黃志繁,2011)。如果說從 1933 年羅香林 發表《客家研究導論》開始算起,客家學作為一個專門學問已經有了 70 多年的歷 史(羅勇,2009)。然而客家研究進行了 70 多年,對於什麼是「客家」的問題,始 終沒有達成共識(黃志繁,2011)。相對於「客家文化」的內涵,亦有多位學者提 出不同的說明與看法,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王東:客家文化是「歷時性」發展過程,客家方言為其特徵

王東從審美的角度來說明,客家文化的類型、風格和氣質,更多的是體現在 其古往今來的「歷時性」發展過程中,比起吳越文化的新潮、中原文化的沉勇、

荊湘文化的神秘,客家文化執著的是一種民族歷史的深沉和凝重(王東,1998)。

從衣、食、住、行,到歲時節慶,從婚嫁喪葬,到人生禮儀客家人追求的是先人 們祖祖輩輩遺留下來的習慣、規則、傳統遺風。這種由追祖而產生的濃厚的歷史 意識,使得客家地區這種文化,無不帶有古風和古意(王東,1998)。他亦認為在 客家這個群屬的一切文化特質中,只有客家方言才是該群屬所特有的。正因為如 此,最能代表客家這個群屬本質特徵的,應該是客家方言。客家方言不僅是客家 人區別於非客家人的最直觀、最基本的文化特徵,而且也是客家這個群屬自我認 同的最重要內聚紐帶(王東,2007)。

(二)林曉平:客家文化視做歷史範疇,客家文化因子的抽象和概 括為其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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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曉平認為在客家文化特質研究中,首先要將客家文化視做一個歷史範疇、

一個發展的體系。客家文化不是自古有之,而是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逐漸萌生和 發展成熟起來的。客家文化作為對客家人社會物質生活反映的意識形態,表現出 儒家文化、移民文化與山區文化的特質。家人崇祖先、重教育、保守與變革的特 點以及尋根意識、開拓精神與豐富多彩的民俗風情,可謂是這種文化特質的外在 表現。其內涵及外延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著時代的衍進而變遷(林曉平,

2006)。因此,將客家文化特質作如下概念界定:它是對最能反映客家文化個性的 眾多文化因子的高度抽象和概括,這種抽象與概括相對別的文化而言具有凸顯性 和穩定性,長期以來對客家人思想意識、價值觀念、行為取向發生著深刻的影響

(林曉平,2006)。

(三)崔燦:客家文化主要指其精神文化,其特徵表現在文化方面

崔燦論述客家民系的文化主要指其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要與人共存、隨人

崔燦論述客家民系的文化主要指其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要與人共存、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