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產分析原則已如前述。而實際的家產分析行為,主要是透過「鬮分」的方 式進行,從契字來看整個鬮分過程可以分成幾個階段:財產抽存、家產評價及基 本有份人份額的確定、拈鬮、立鬮書等,以下分述之。
一、 財產抽存
由家產中先抽存若干財產做為養贍業或子女婚費等,其效用一般有三:一為 避免因分財而廢公,即如抽存尊親屬之養贍料,在室諸姑姐妹之日用及婚費、妝 奩,祭祀公業等之抽存。二為收公平分配之效。兄弟叔姪雖以均分為原則,但對 家產之增值功勞顯著者,應特給予功勞額,未婚男子亦應另外給予婚費,以收公
125 陳金田譯,臺灣私法》(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第二卷,頁 695。
平。抽存長孫額有時亦有酬勞長房之意。三為鬮分技術上之需要。如先抽存財產 以供清償家債之用,因如不先抽存此等財產,則不能就剩餘財產憑鬮以公平方法 確定各房應得之財產。以下為抽存財產之例:
欲將家財特提出,所有明買之田園及仁德南里一帶,作為祭祀公業,
以便爾兄弟三人輪值,又按貳千元額做為繼室贍養費之需,歸諸公司生 息,現另抽大銃街店稅付予零用,又按壹千元額,作為子龍行六禮之費,
又按壹千元額作為子婚取之費,又按壹千六百元額作為次女妝奩,至於 繼室復生諸女,及庶出一女,現年尚幼,從來出閏,每人按壹千元額為 妝奩之需,共需柒千陸百元額,交子龍掌管,臨時照額如數提用。126
二、 基本有份人應份額的確定
基本有份人之應份額已如前二節所述,原則上應均等,但當應份額有差別 時,則有確定各人應份額之必要,父祖對子孫有教令權,故可自由決定其份數,
但稍富裕之家有嫡、繼、庶母,子孫則有嫡子、繼子、過房子、螟蛉子,難免有 所紛爭及顧忌,故應先徵詢眾人意見,有時則邀請族親及公親,以確定其份數。
若由祖母或母主持家產分析時,更需邀請族親及公親到場,避免日後爭執。由兄 弟叔姪自分時,就分配比率有一人異議,即不得強行決定,須全體心甘情願,若 無法確定應份額,再由族朋周旋。
三、 家產評價
應分配的家產應份額決定後需評定家產的價值,由尊長卑幼協議或邀請公親 族親共同估價,公平辦理。評價標準通常如下:(一)田園依租谷價值,無租谷則 定適宜之價值,(二)房屋依構造及地點定時價,店鋪分為前、後進定時價,(三)
126 《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二卷下,286 頁。
承典的田園或家產,他日出典贖回時要收回原典價,所以先由現在的租谷或金額 扣除贖回時的捐費定價值,(四)債權亦考慮他日收回時的損費,減少若干金額。127 家產評定價值後,斟酌財產的性質及地點等安排於得份,若有不能平均分割的財 產,則以其他財產調整使得份平均。
家族若負有債務時臺灣的慣例大多採取:將同於負債額的財產歸於繼承人中 的一人,由其負責清償;或在分配家產時優先清還一切債務,然後再分配剩餘財 產。128
四、 拈鬮
擇定吉日,各繼承人在親族或族長會同下向祖先報告分配家產,然後在財產 目錄註明符號,另將符號寫在紅紙捻成籤條,放入斗內供在祖先牌位前,並令繼 承人宣示無私心後,由各繼承人挾起籤條,所挾起的籤條符號即其得份。註明的 符號,二份者分天、地或乾、坤,三份者天、地、人,四份者春、夏、秋、冬,
五份者溫、良、恭、儉、讓不等。
五、 立鬮書
拈鬮已畢即立鬮分字,因憑拈鬮以確定各人應得財產,故稱之為分書、鬮書、
鬮分字或分鬮。鬮書有以祖父母或父母為立字人者,有時子孫亦連署,直系尊屬 俱無時,則基本有份人同立鬮書,族親、公親及在場知見人亦簽押。鬮書內一一 記明:何人得何物,何人應負擔何債務,田園、房屋之上手契由何人保存,做成 鬮書之年月等。鬮書按房數作成數份,各執一份為憑,因日後處分不動產時,應 以鬮書為據也。
家產在分配後分別歸於繼承人,繼承人得以各自任意管理、用益及處分,將
127 陳金田譯,臺灣私法》(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第二卷,頁 698。
128 陳金田譯,《臺灣私法》(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第二卷,頁 699。
來財產有所增加或減少與其他繼承人無關,鬮書上通常會記載「在神前拈鬮為 定,各宜按份照鬮管理,不得異言反悔」,「自今為始,各房頭照鬮管業,招佃耕 作,收成納餉,不得互相混雜,亦不得異言生端,致失和氣」。完成家產分析之 後,各房之間即各自成立新的同居共財單位,彼此之間的關係即截然劃分,在經 濟生活上分爨而食、各管己業,為累積自己的家產而努力;在宗族的延續上,也 各自承擔祭祀祖先跟香火延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