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區防災構想及實質計畫
第三節 實質發展計畫
本地區為處台中市精華地段,人口密度高,居住密集,因此此地 區規劃一個系統化的防救災機制與設施是有其必要性,否則當自然或 人為災害發生時,其救災避難將會造成相當大的問題,以下先藉由防 災據點、防救災路線與避難路線、延燒遮斷帶與防災區劃、重要維生 管線等規劃準則的整理,再提出針對本地區的都市防災實質計畫方 案。
壹、都市防災規劃準則 一、防災據點規劃準則
(一)一般通則
1.防災生活圈內之防災據點涵蓋社區鄰里公園、國民中小 學、警察局、消防隊、基礎醫療設施等。
2.國民中小學校舍,可供緊急避難場所之臨時收容所,警察 分駐所及消防隊為救災指揮中心,地區醫院為傷患救治中心。
3.鄰里公園綠地,平時作為社區居民戶外活動場所,當都市 發生大火或地震時,應供為避難空間,其區位及服務半徑應 以能方便服務社區居民為原則。
(二)細部設置原則
1.防災據點設置原則
(1)緊急避難場所
因應災害發生的三分鐘內,人員尋求緊急躲避的場 所。指定對象為圈域內現有之開放空間為主,包含基地內 之空地、公園、道路等。
(2)臨時避難場所
此據點是收容暫時無法直接安全進入避難場所的避
(3)臨時收容場所
為提供大面積的空放空間作為安全停留的處所,待災 害穩定後,再進行必要之避難生活。主要以中小學及一公 頃以上公園為指定對象。
(4)中長期收容場所
設置目的在於提供能夠進行災後都市復健完成前進 行避難生活所需設施,並且是當地避難人員獲得各種情報 資訊的場所,因此必須擁有較完善的設施可供庇護的場 所,以都市現有高中、大學(非日常教學用之建築物如禮 堂、體育館等)或全市型公園為理想對象。
(5)醫療據點
包括臨時醫療場所及中長期收容所,臨時醫療場所為 發揮機動醫療設施急救的功能,需配合臨時收容場所來加 以指定。中長期收容所則是以都市中現有附設病房之醫院 為指定對象。
(6)消防據點
消防資源的運用,主要以消防分隊為指揮所,配合防 災避難圈的單元劃分,分派每一消防分隊的服務範圍。
(7)警察據點
警察據點的設置,主要目的為進行情報資訊的搜集及 災後的秩序維持,以便於災害指揮中心下達正確的行動命 令,以台中市現有的警察建制,派出所將擔負重要的工作 任務。
(8)社區防救災指揮中心
可與消防隊結合規劃,亦可與社區中心合併考慮。
表 6-3-1 都市防災據點設置要點
二、防救災路線與避難路線規劃準則
(一)一般通則
1.規劃防災性高的避難路線 2.規劃避難場所之安全網絡
(1)規劃臨時集合場所
(2)避難場所
3.大型基地住宅社區規劃,需考慮防災蓄水池(游泳池 可以替代)及充足的消防設施
(二)細部設置原則
1. 防救災路線設置原則
(1)緊急通道
指定路寬 20m 以上之主要連外道路為第一層級之緊 急道路。於災害發生後,在第一時間排除障礙加以搶通。
(2)救援輸送通道
必須維持在 15m 以上,主要以緊急道路及避難據點 之物資運送,架構成完整之交通路網。
(3)消防通道
為考慮消防車輛滅火的活動,以區域內路寬 8m 以上 之道路為指定對象。為了保持消防車輛行進通暢與消防機 具操作空間之確保外,還必須滿足有效消防半徑 280m 的 要求,以避免產生消防死角。
(4)避難通道
區域內 8m 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主要是在避難場 所、防災據點之設施無法臨接前三個層級之路網時,而劃 設一輔助性的道路。
2.避難路線規劃原則
(1)避難路線兩側需連接避難場所與中繼站。
(2)與避難場所之安全空地結合成網路式系統。
三、延燒遮斷帶及防災區劃設置準則
(一)一般通則
1.防災機能規劃⁄延燒遮斷帶網路
(1)不燃化計畫
A.道路、河川、鐵路、公園等帶狀設施與防災活動據點 需納入不燃區劃。
B.聚集不燃性建築群以形成「延燒遮斷帶」。
C.改善窳陋地區,避免成為火源延燒之高危險區。
(2)防災綠地網計畫基地空地需規定種植耐火、防火樹 種,以形成防火植物帶。
(二)細部設置原則 1.延燒遮斷帶
(1)以道路、河川、鐵路、沿線建築物、公園等帶狀都 市設施為骨幹,寬 16m 以上的都市計畫道路(寬度大 小視現況、環境、可燃性等評估因素而異,原則上至 少需留設 10m)
(2)延燒遮斷帶的規劃內容包括:綠道、地區內道路、
河川、防災活動據點、公園、寺廟、帶狀公園、學校 等。
2.防災區劃
實施都市防災區劃主要目的在於災害發生時,高密度 之市街地不至於因為火源形成延燒而導致危險擴展至其 他地區。規劃時需注意防災區劃的獨立性,須隔絕外界的 延燒波及,亦防止本區火災擴及別區。
四、重要維生管線設置準則
1.維生管線系統包括:給水系統、電力系統、電訊(含電 信、警訊)系統、瓦斯系統。
2.建立維生線佈設系統,提供災害發生時搶修及運用之參 考。
3.維生管線系統規劃至少應有一個以上源頭,做替代使 用。
(二)細部設置原則
1.重要維生管線應佈設於主要逃生路徑及防火區劃周 邊,盡量以共同管溝予以容納。
貳、都市防災實質計畫 一、防災據點
(一)緊急避難場所
因應災害發生的三分鐘內,人員尋求緊急躲避的場所。
本更新地區適宜場所為住宅區內之停車場及公園兼兒童遊戲 場,以提供社區居民緊急避難之用。
(二)臨時避難場所
可考慮將本地區內暫予保留之體育場用地,規劃為防救 災中之臨時避難場所,除了提供更新地區居民臨時避難之 外,也是周邊地區居民的臨時避難場所。
(三)臨時收容場所
指定對象為台中市內之區域型公園及國中國小,並滿足 每人 2 平方公尺之避難面積需求。本更新地區適宜場所為計 畫區北邊之雙十國中、東邊之力行國小及暫予保留之體育場 用地,亦為防災生活圈所指定之臨時收容場所。
(四)中長期收容場所
以現有高中、大學(非日常教學用之建築物如禮堂、體
育館等)或全市型公園為理想對象。本更新地區適宜場所為 棒球場、體育場及台中體院,亦為台中市所指定之中長期收 容場所,提供台中市市民防災收容之用。
(五)醫療據點
臨時醫療場所的目的為發揮機動醫療設施急救的功能,
需配合臨時收容場所來加以指定,因此,本地區設置適宜之 場所為計畫區北邊之雙十國中及東邊之力行國小。
(六)消防據點
消防資源的運用,主要以消防分隊為指揮所,配合防災 避難圈的單元劃分,分派每一消防分隊的服務範圍。體二用 地則以鄰近的台中市消防隊第二大隊(大誠分隊)中區分隊為 主要的消防據點。
(七)警察據點
派出所將擔負重要的工作任務,以每一派出所的管區分 配服務範圍。本區以最接近體二用地之育才派出所為主要的 警察據點。
(八)防救災指揮中心
本計畫地區在更新後防災指揮中心的設置,以鄰接本更 新地區台中體育館與棒球場為台中市主要防救災指揮中心,
次要的社區防救災指揮中心應為本更新地區停車場、公園及 更新後之社區活動中心。
二、防救災路線與避難路線
(一)緊急通道
指定路寬 20m 以上之主要連外道路為緊急通道系統,以 體二用地周邊之精武路(30m)、雙十路(20m)及力行路
(20m),作為對外防救災緊急通道。
救援輸送通道必須維持在 15m 以上,主要以體二用地周 邊之主要道路構成救援輸送通道系統,包括:精武路(30m)、
雙十路(20m)、力行路(20m)及進德北路(15m),提供避 難據點之物資運送。
(三)消防通道
以區域內路寬 8m 以上之道路為指定對象,直向消防通 道為計畫區內編號為 10M-1 及 8M-1,橫向消防通道為計畫區 內編號為 10M-2 及 8M-2,並與周邊主要道路連接,方便救災 使用。
(四)避難路線
避難路線可分為主要避難道路及次要避難道路,主要避 難道路功能在於提供居民緊急迅速逃生至安全避難空間之 用,本地區內主要逃生動線為四周之主要道路為力行路、精 武路、雙十路及進德北路。次要避難路線目的為連接主要避 難路線,精武路 86 巷、進德北路 43 巷、水源街等區內主要 連接外圍道路的巷道為次要避難路線。
三、延燒遮斷帶及防災區劃設
實施都市防災區劃主要目的在於災害發生時,高密度之市街地不 至於因為火源形成延燒而導致危險擴展至其他地區,本地區可自成一 區防災區劃,隔絕外界的延燒波及,亦防止本區火災擴及別區,故本 周邊主要道路、開放空間可作為火災延燒防止帶,且應注意延燒防止 帶兩側建物的耐震及耐燃。
本地區以力行路、雙十路、精武路以及進德北路等主要的外圍道 路為主要延燒遮斷帶以及主要維生管線的分布,區內則以精武路 86 巷、進德北路 43 巷、水源街路幅較寬的道路為次要延燒遮斷帶以及 刺要維生管線分布的劃設。
四、重要維生管線
本地區在之維生管線以共同管溝形式設置,提供主要水電管線、
消防水管、緊急發電設備、通訊設備,裝置在更新地區周邊主要道路 及更新地區內主要交通動線之地下,並必須連接主要防災避難安置場 所,即大型開放空間之體育場級棒球場、鄰里開放空間之雙十國中、
力行國小、公園及停車場,在災難時可提供水電及通訊設備等基本生 活需求。
圖 6-2 防災據點與避難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