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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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關係(王天苗,2013);而以我所在的台東地區仍或多或少如此,而在本研究行 動場域中,專業團隊成員為夥伴關係之落實,必須透過不斷覺察與實踐去反思。
於早療系統的分工上,以早療社工與家庭之接觸尤多,個管員之角色更有家 庭代言人之一稱,故夥伴關係之落實,常透過早療社工去串連與協調,建立整個 專業團隊中每個成員與家庭成員之夥伴關係,促使以家庭為中心之理念更進一 步。然而,台灣早療社工普遍年資淺,於專業團隊中之角色常被其他資深專業人 員所影響,而資深專業人員若已慣於以專業角色與家庭上對下之工作關係,對於 夥伴關係之建立會更增添難度,故於本研究行動團隊成員不定期之討論,便時常 聚焦、反思與服務家庭夥伴關係之落實情形。
第二節 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探討
對發展遲緩幼兒及其家庭,以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已是常 態,於兒童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殊教育法中都可見其蹤跡,如「兒 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中規定早期療育服務係指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 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發展遲緩之特殊幼兒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服 務(廖華芳,1998)。
早期療育流程中,從發現服務對象、資源轉介、個案評估到安置階段,需專 業團隊介入時,主要專業團隊合作模式有下列三種: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 (multi-disciplinary model)、專業間團隊合作模式(inter- disciplinary model)與跨專 業團隊合作模式(trans- disciplinary model);本行動場域於研究前夕本就參考較能 發揮以家庭為中心概念之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然因實務場域無法套用且困難執 行之,需再多做調整與規劃;學者廖華芳等人(1998)也因地制宜延伸變化,發展 出修正式跨專業團隊整合模式。此外,謝伃鑫(2009)也嘗試於台東地區試圖執行 合作式專業團隊模式,進行介入型研究,了解幼兒療育介入之成效。以下就各專 業團隊合作模式詳細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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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
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multi-disciplinary model)之特色為專業團隊成員各自與 照顧者訪談,專業團隊成員間也各自擬定自己的專業領域的服務目標、執行目標 以及各自評量,成員間的溝通屬非正式溝通;如圖 1 所示:
圖 1 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廖華芳,1998)
然而,缺點為因為一個服務幼兒同時接受多個專業服務,人力需求非常大,
花費相對也高;若制度良好,不同專業間默契夠,彼此有相當共識,書面資料齊 全時,採用此專業團隊合作模式則可避免此缺陷(廖華芳,2005)。
再來,不同專業人員各自與照顧者訪談,各自擬訂服務目標,不同專業團隊 成員間對服務幼兒及其家庭之問題,進行討論與彼此合作的情形有限,成員間彼 此不了解其他專業的服務之內容,容易造成治療內容重覆或衝突,導致無法整合 協調,故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multi-disciplinary model) 在服務上團隊合作與整合 協調是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廖華芳,2005)。
貳、 專業間團隊合作模式
專業間團隊合作模式(inter- disciplinary model)之特色為照顧者與整個專業團 隊或專業團隊成員代表訪談,專業團隊成員雖各自分別做評量,但彼此分享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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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之服務目標,雖各自實施自己專業領域之服務目標,但在可能範圍內融入其 他專業之服務目標,並彼此交換訊息;成員間並定期做個案討論,各自在專業領 域內或跨專業領域做進修;如圖 2 所示:
此專業合作模式適用於年齡較大,非重度發展障礙之幼兒,此為優點;然而,
缺點在於專業間團隊合作模式通常花較多時間在於個案討論上,且同一個服務幼 兒需同時接受多個專業服務,人力需求大,花費也高,因此若工作流程與制度建 構流暢,可考慮採用多專業團隊合作模式。
圖 2 專業間團隊合作模式(廖華芳,1998)
參、 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
跨專業團隊模式(trans- disciplinary model)為避免服務的支離破碎,並且重視
「家長為早療專業團隊中的重要一份子」,主動且全程參與,專業人員與家長依 家庭需求及資源盤點,一起擬訂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共同選出單一執行人員實 施該計畫(蔡昆瀛,2009);成員間定期辦理討論會議,跨越專業界線,釋放各專 業治療角色給彼此,交換資訊及專業技巧,彼此學習與合作,改善團隊運作方式;
其運作特色又稱為角色分享(role sharing)或角色釋放(role release),如圖 3 所示。
此模式適用於年齡較小之發展遲緩幼兒或重度障礙幼兒,因為兩者於各項發 展領域上皆為基礎,發展問題較單純,且此模式更能貫徹「以家庭為中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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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理念(廖華芳,2005)。學者廖華芳(1998)又根據其在台北介入身心障礙幼兒之 經驗,因地制宜延伸合適之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發展出「修正式跨專業團隊合作 模式」,如圖 4。
圖 3 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廖華芳,1998)
圖 4 修正式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廖華芳,1998)
雖然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較能落實「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然而卻也 有許多難題需要去因應;於跨專業團隊評估階段時,需安排許多的專業團隊人員 與家庭成員出現在同一時間、地點,是一件艱難的任務。再者,專業成員間訓練 背景不同,共識之建立需要時間,又專業人員多為兼任,形成跨專業團隊合作模 式上動機不高,推動也不易等缺點(柯秋雪,2006;廖華芳,1998;廖華芳,2005)。
學者張秀玉(2012)提出於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中,每位成員皆有自己之專業角 色,但是在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中,為了達成團隊之目標,以及發展大家所共同 認同的價值,這樣的情況可能會造成角色的模糊(role blurring),而這種角色模 糊的情形,可能會讓專業團隊成員覺得自己好像做了其他專業該做的工作,或是 覺得別的專業搶奪了自己的角色,在實務上保護自己的專業比專業角色釋放的還 多,不容易見到相互訓練、以及以家庭為中心的價值,在實務上並不容易執行。
學者孫世恆(2011)於「台灣地區發展遲緩兒童相關療育資源現況調查之先驅研 究」中,也引用了一段偏鄉地區早療社工對於跨專業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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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顯出偏鄉地區對於執行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之衝突與掙扎,再次表示在實務上 並不易執行之現況,如下所陳述:
我們這個跨專業團隊的,即便我想要從西部或者是台北引進到花蓮,我 們也不要用所謂在跨專業的評估,我們想要用在服務上面的跨專業,…(引 用自孫世恆,2011)
肆、 合作式專業團隊模式
廖華芳於台灣地區提出之合作式專業團隊(collaborative team model),綜合專 業間專業團隊合作模式與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彈性運用之;而以謝伃鑫(2009)於 台東地區針對動作發展遲緩嬰幼兒,採用到宅並有家長參與之合作式專業團隊介 入型研究,具代表性且與本研究有地域上之相關。此研究由大學物理治療研究單 位及當地早療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合作組成,其團隊成員包括活動設計者、
社工人員及主要誘發者。
由活動設計者根據評估之結果,分析並設定服務對象介入的功能性目標及家 庭目標,並因功能性目標參考卡蘿萊納課程設計 2 至 3 個功能性活動,而家庭目 標則是親職技巧及幼兒發展的知識;社工人員進行一般家庭訪視介入,內容包含 社福資源整合、家庭情緒支持;於團隊會議後,由主要誘發者提供到宅或據點提 供主要介入服務。研究成果顯示,其介入對於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移動有改善,並 能提升家庭環境品質,及減輕照顧者親職壓力;然而其限制是因此研究為短期的 方案,無法看出長期維持的效果如何。
此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特色與跨專業團隊合作模式相同,皆有「角色釋放」(role release)之提倡,且各個專業人員所扮演之角色都同等重要,專業團隊一起討論 服務之幼兒及其家庭,並且一同選擇使用哪一種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作為介入之基 準,每一個專業團隊成員能在其他成員的協助下,有效率的應用新學習到的技 巧,也將自己的專業釋放給其他的成員;此外,小組會議能有效促進團隊成員的 知識與技術。
然此專業團隊合作模式,以動作發展遲緩嬰幼兒為服務對象,而研究者為物 理治療師,又身兼活動設計者之角色,非常合適,但於偏鄉地區執行會遇見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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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一)尚無應用於其他發展遲緩領域之幼兒及其家庭,無法得知其成效;(二) 活動設計者之概念固好,然偏鄉地區難尋,故以各專業領域之專業人員分擔活動 設計之角色較為實際;(三)研究中未說明對於介入家庭之改變,然以家庭為中心 之早期療育,重視家庭不能忽視,故於行動現場中,無法僅單就幼兒療育介入之 成效為主,而忽略家庭之重要性。
伍、 雙人模式
雙人模式(Zwei-Personen-Modell)一詞,出自學者柯秋雪(2006)的一篇「談德 國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服務-以烏茲堡早期療育中心為例」文獻中。於德國 早期療育服務體系中;德國的早期療育概念是希望提供從出生到入國小期間,以 家庭為基礎、專業團隊整合性服務、全面性的治療等廣泛性協助、及早診斷,以 及降低障礙幼兒的障礙情形。
德國自 1958 年在海德堡(Heidelberg)設立第一所聽障幼兒諮詢中心後,學前 特殊需求嬰幼兒就陸續有早期治療與教育的服務;1960 年代的醫院中,更針對 高危險 族群 的嬰 幼兒 追蹤、 諮詢 ; 1973 年德國 教育 諮詢 審議 會 (Deutscher Bildungsrat)頒布「身心障礙與受障礙威脅兒童及少年教育促進」法令,早期療育 開始成為醫療、社政、教育等不同專業整合的服務系統(柯秋雪,2009;傅秀媚、
王于欣、郭素菁,2006),雙人模式即以此脈絡背景而生。
王于欣、郭素菁,2006),雙人模式即以此脈絡背景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