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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構學區聯合辦公室可行性分析與討論

第四章 質性訪談資料分析

第三節 對建構學區聯合辦公室可行性分析與討論

一、 探討成立「學區聯合辦公室」 ,移撥幹事處理人事、

主計及其他與教學無關的事務性行政工作的可行性 分析

本研究的目的之一,「學區聯合辦公室」概念的提出符合 Kurt Lewin 所提出的組織變革模型的的三步驟的第一階段的解凍,目的在突破現 狀推動組織改革,讓原來的織組織結構接受一個新願景,在藉由成立

「學區聯合辦公室」來達到公教分途的目的,構想中的「學區聯合辦 公室」架構如圖 5-1。行政管理上,校長及兼任行政的教師普遍都缺乏 行政管理或企業管理的學經歷背景,在現行的科層體制下人事管理、

財務控管、政府採購、營繕工程等非屬教學部分的行政工作,實非教 育體系出身的教育同仁所能勝任。雖有經驗傳承,但其遠不及社會的 變遷及法令規章的修改速度。

受訪者態度較為保留,人事、主計合署辦公統籌處理學區內 各校的人事、主計的業務,成立新的組織編制是否要修訂學校組 織編制法規,是需要考慮。不過幹事合署辦公室是有利「公教分 途」,可先試辦與教學無關的行政工作,例如優先以總務的行政 工作來試辦,減輕教師教兼辦非教學的行政工作;學生輔導業務 與教學研究與學生直接相關等教學類的行政工作仍然是留在本校 處理比較恰當,但要避免與原來學校的組織架構有疉床架屋的情 況(IN20171213,校長A)。也有贊成將幹事移撥至「學區聯合辦 公室」處理人事、主計及其他與教學無關之行政工作

(IN20171215,校長B)。同時也認為小型學校較適合以「學區聯 合辦公室」來處理行政事務,12班以下學校的職員編制移撥到「學

區聯合辦公室」,處理各校的人事主計業務其實是可行的,不過 也應考慮到行政效率的問題。例如採購程序、憑證的處理,同時 也應考慮到行政效率的問題。學校端與「學區聯合辦公室」端,

如何配合聯繋是否也應列入考慮(IN20171212,主任C)。小型學 校共通性的行政工作或許可由「學區聯合辦公室」辦理,那學校 是否要配置代表參與「學區聯合辦公室」的事務。我在想若學校 的規模都已經小到一定程度,例如50人以下的學校,這種方式或 許會比較可行(IN20171212,教師E)。

受訪者認為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是可行的,可行,但需 有完善的配套措施(IN20171210,職員F)。成立「學區聯合辦公 室」,處理各校人事、主計業務是可行的方案,是否要考慮「辦 公室」的設置地點或是在鄉公所、學區的中心學校設置。不過人 事、主計人員聯合辦公可以資源的整合、經驗分享、集思廣義對 問題的處理有一致性,可以避免現行單一學校人事、主計由幹事 同兼任單打獨鬥的困境(IN20171212,組長D)。由於各校人事、

主計業務及其他與教學無關的事務性行政工作,內容均相同。這 些業務,現在各校均由一位幹事負責,業務繁重且不專精。但如 成立學區聯合辦公室把各校幹事集中辦公,則辦理這些業務人員 變多,則可分配每位幹事負責一項業務,把業務處更完善

(IN20171210,職員G)。

受訪者大致上同意成立「學區聯合辦公室」處理人事、主計及其他 學教無關的行政事務,尤其是人事、主計聯合辦公不僅可以集思廣義並 可分享經驗對於學校同仁權益的保障將會更為完善,惟對現行組織架構 轉型到「學區聯合辦公室」的組織型態仍有疑慮,尤其是本校與「學區 聯合辦公室」的聯繫問題仍待解決。

二、 成立「學區聯合辦公室」,將學校的職員編制移撥到

「學區聯合辦公室」 ,並改聘行政助理來處理學校的

行政事務的可行性分析

丁亞雯指出,我們的問題是制度造成的,也要從制度面著手解決 問題(周仁尹,2003)。學校的組織層級架構是否仍然適用在今日小班 小校充斥的教育現場是值得深思,所以從制度面著手變革才能徹底解 決偏鄉小校所面臨的「人少事雜」的困境。Kurt Lewin 組織變革模型的 的第二階段的變革(change),就是推動改革,目的在於取得並凝聚組織 成員在於獲取對組織新願景的認同。除了上級主管機關的支持外組織 成員是否認同才是關鍵所在。

有校長(IN20171213,校長A)建議移撥幹事處理人事、主計 及其他與教學無關的事務性行政工作,增設一個職員的職缺,而 以約聘僱的聘用方式聘用辦事員來處理與教學行政相關事務,或 就現有的主任職稱改設秘書的職位,統籌處理學校各項與教無關 的行政工作並為各校派駐學區聯合辦公室的代表,協商各項行政 事務,落實策略聯盟,促進教學與行政分流。另一位受訪校長

(IN20171215,校長B)也認為對於幹事移撥並改聘行政助理來處 理學校的行政事務,也表贊同。

學校幹事人力集中辦公後會刪減人力,但如果學校人事、主 計能夠到校巡迴服務那也可以接受,但是否也要考慮人事、主計 的意願如何。總務工作常常牽涉到法規的問題,但在教師兼任總 務主任的情況下對採購法規的不熟悉及對相關專門技術知識的缺 乏,常常受到廠商的制約,另採購面的多元化等均超出學校採購 人員的能力範圍與認知,造成執行業務的困擾,所以總務人員也 極易不小心觸法。所以「學區聯合辦公室」也可以擔任類似縣府 發包中心的工作性質,或者是對於高度專業性技術性業務亦可委 外辦理。以勞安問題為例,如在學校發生學校也有擔負責任問題。

其實事務是否委外或交由「學區聯合辦公室」去處理,其判斷的

主導權應保留給學校去決定,例如:規格化及適用共同公用契約 的業務學校就可自行處理,為了掌握效率部份採購案件亦可由學 校端來處理。所以「學區聯合辦公室」,應具備有採購與發包的 功能,不過我認為事務性工作才是壓跨學校行政的關鍵問題

(IN20171212,主任C)。

「學區聯合辦公室」如果能統合「學生校外會」的功能及相 關輔導的工作可減輕學校訓導人員的行政負擔,如果可能的話體 育與人文藝術方面的訓練與培養也可以讓專業教師來擔任,在生 活教育及輔導方面可由「學區聯合辦公室」立各項專業輔導團能 整合資源、設計各項活動,以設計巡迴的劇團或劇場等方式來呈 現分別到各校去宣導,讓小學生較能專注與吸收,減輕學校行政 人員政策宣導的負擔(IN20171212,組長D)。

不過就現行的行政體制而言設置「學區聯合辦公室」,是否有疊 床架屋的情形是值得探討的,若再設立一個「學區聯合辦公室」,

如果要辦理個人相關權益的行政工作是不是還自己撥時間去辦 理,學校還要增置行政助理來處理這些事務,這樣是不是又增加 人力。如果要單純的話可以維持現行的組織員額編置,再增置行 政助理或許會更好一點(IN20171212,教師E)。

而職員(IN20171210,職員F)則認為現在的行政助理對學校 的功能對於人事、主計、出納的幫助不大。而職員(IN20171210,

職員G)則認為由於學校行政工作還有一些跟教學行政有關工作,

尚需專職行政人員協助,因此聘請行政助理來協助教師處理一些 教學行政工作,則可減輕兼行政教師工作量,使教師更專心於教 學工作,這中間的差異是否與學校行政業務的指派或組織氛圍有 關是值得探討的。

受訪者一般向傾向維持現行的組組架構,而以增置行政助理來協 助處理行政事務,向來研究顯示組織具有僵固性,任何的變動都會觸

動組織成員的敏感神經,但在訪談的過程中亦有受訪者認為「學區聯 合辦公室」適合在偏鄉的小班小校規模的學校試辦,偏鄉小校員額編 制少,但事情繁雜如果集中處理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且以鄉為「學區」

其服務的範圍較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