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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新知識分子談「戀愛」:現代性知識論述的形成

第四節 小結:現代性論述的多重在地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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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現代性論述的多重在地演繹

在臺灣新知識分子關於知識啟蒙的初期論述中,「戀愛」被附屬於婦女解 放運動的一環,如果彼時知識啟蒙的訴求並未產生,那麼「戀愛」也不會成為 喧囂一時的話題。正由於「戀愛論」的提出,被賦予改革與再造社會的期待,

因此該論述於出現之初,具有挾帶強烈目的性與單一方向性的傾向。普遍而 言,新知識分子所指的「戀愛」,意為「自由戀愛」,而它的終極目的指向「自 由結婚」,一種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促成的婚姻相互抗衡對立的主張。

爬梳一九二○年代初期新知識分子的戀愛論述,可以發現其中多數具有論述脈 絡一致的現象,換言之,不少討論「戀愛」的文章是以相似的論點書寫而成的,

而這些文章之間的相似,反映了寫作者知識來源的高度同質性。從《臺灣民報》

第七十一號轉載之「大阪朝日社說」〈輕卒的結婚〉中,可看出彼時「戀愛」

論述的基本架構:

結婚的基礎、無論如何也不可不是「愛」。然而不可誤會、那不是頓飯 式的陷於肉的一方的放恣之愛。又不可是柏拉圖式的趨於靈的一方的天 上之愛。是指喬治‧山特之所謂不以心靈背叛肉感、不以肉感背叛心靈 的靈肉一致的愛、而不是指靈肉亂舞的調子狂了的性的意識或行動。若 借愛倫‧凱的話來說、是指意味(這二字做動詞用──譯者)那以男女 互相的感覺和靈魂、欲求和義務、自我和愛他為基礎的人格的結合的「偉 大的愛」Great love 或「真愛」true love 的。存在著這種愛的結婚、方纔 能夠說是道德的。

在新知識分子以自由結婚為前提鼓吹「戀愛」的言論之間,普遍存在將「戀愛」

詮釋為「道德」的現象,更具體地說,「戀愛」的出現,是以相對於舊有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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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的「新道德」之姿登上檯面的;而這樣的說法,和彼時愛倫‧凱 Love and Marriage 與厨川白村〈近代の恋愛観〉等著作中的思想在東亞與臺灣的傳播及

影響有關。根據 Love and Marriage 與〈近代の恋愛観〉中所顯示的概念,作為

「新道德」的戀愛,必須是能使男女在「精神」與「肉體」二方面皆相互契合 的「靈肉合一」之愛,在臺灣新知識分子的論述裡,可以看見不少類似的轉述。

必須一提的是,在新知識分子轉介「戀愛」思想中的「靈肉合一」概念時,似 乎傾向刻意標舉其中「靈」(精神)的高度與價值,作為「自由戀愛」(freedom of love;戀愛的自由)並非「自由亂愛」(free love,免費的性關係)的但書。

另一方面,「靈肉合一之愛」之說的出現,以及其廣受傳播的現象,似乎和彼 時知識青年對「近(現)代」的認知意識相關。確切而言,「靈肉合一」的概 念是通過「古代的戀愛為肉欲之愛、中世的戀愛為精神之愛、近(現)代的戀 愛為結合肉欲與精神的靈肉合一之愛」此一暗含進化論觀點的思考路徑所成立 出來的。新知識分子所生產的在地「戀愛」表述,以及轉介自愛倫‧凱、厨川 白村等思想以正當化「戀愛」的論述之間,「戀愛」作為檢視現代性知識多重 在地演繹的可能,也進一步具現出來。

在「理論」的立基之外,關於「戀愛」於臺灣社會中的「行動」實踐方針,

也是新知識分子積極思考的主題。為了塑造自然發生「戀愛」的環境,呼籲社 會輿論開明看待「男女交際」的文論相繼出現,而更為具體的「戀愛不以結婚 為前提」、「男女共學」、「開放正當交際場所」、「提升女性地位至與男性對等」

等論點,也逐漸被提舉出來,這些論述的出現,顯示新知識分子對「戀愛」的 主張,已經有了更為深層的理解與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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